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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资助政策体系不仅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而且鼓励初中毕业生接受职业教育
作为我国教育事业的三大支柱之一,中央和地方财政对中等职业学校的助学金投入可谓力度空前:今年秋季新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预计为82亿元,占国家助学金总数154亿元的一半以上,将惠及九成中职学生,所有农村学生都将受到资助。
新举措力推职教发展
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内容。中等职业学校大多数学生来自农村和城市经济困难家庭,为使他们上得起学并能顺利完成学业,国家一直十分重视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资助工作。
2006年,中央和地方政府开始加大支持力度,今年5月13日,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明确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纳入国家整个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中,并在经费安排上予以重点倾斜。6月,财政部、教育部印发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两个配套文件,就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做出了明确规定。
这些政策和规定将明显改善我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就学、生活状况,让农村和城市经济困难学生及其家庭共享改革成果,并改变社会上轻视职业教育的观念,吸引更多优秀青少年学生选择就读中等职业学校。
九成学生受资助
目前,中央财政设立的中职国家助学金一年投入为8个亿,资助面只有5%,每年只有80万学生能够享受国家助学金。今年下半年将有82亿用于中等职业教育,到2008年,全年投入要达到约164亿,是目前的20倍,将有1600万的中职学生享受国家资助,资助覆盖面将达到90%。
新的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政策,具有鲜明的普惠性。一是覆盖了经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的中专部和中等职业学校等。对依法办学、规范管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在政策的实施上和公办学校一视同仁。
二是资助对象覆盖所有在校一二年级农村户籍的学生、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是每生每年的资助标准由原来的1000元增加到1500元,连续资助两年,加起来共3000元,以解决学生在学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程序简便。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按月发放。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农村学生提供户籍证明,城市学生提供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学校按照规定受理学生申请,组织初审、进行公示,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在学生入学一个月内,学校将把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学校将为每位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直接将国家助学金打入学生的银行储蓄卡内,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
以政府资助为主导
新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行以政府资助为主导、公共财政为主体、社会各方参与、多种资助方式并举的方式。主要包括:一是国家助学金制度。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安排专项资金设立国家助学金,资助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所有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用于生活费的开支。二是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制度。三年级学生通过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获取一定的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开支。三是中等职业学校每年都要安排不低于事业收入的5%,用于学生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方面的开支。
同时,国家鼓励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团体设立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奖学金,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提供助学贷款。这样,就形成了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其他多种资助方式为辅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新的资助政策体系也突出了公共财政的政策导向作用。中职国家助学金只对高中阶段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立,而没有包括普通高中,目的就是要大力优化高中阶段的教育结构。现在全国普通高中的在校生大约是2400多万,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生大约是1700多万,今后的发展目标是使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和普通高中的学生持平,以培养出更多的技能型人才,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技能型人才的需要。所以,设立中职国家助学金,也是希望有更多的初中毕业生能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接受中职教育。
此外,新的资助政策体系还具有向西部倾斜的特点。政策规定,西部学生无论在什么区域的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其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的80%均由中央财政负担。这一政策既体现了中央对西部地区的关心和支持,也有利于推动东西部合作办学,鼓励东部地区利用本地优质职业教育资源面向西部地区招生,为西部地区培养人才。
禁止安排学生到娱乐场所实习
目前,我国中等职业学校每年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有数百万人。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副司长王继平说,职业学校学生到企业实习,享有三项基本权利,首先是受教育权。因为在企业实习期间,学生要继续学习相关的专业理论,同时,要在具体的岗位上进行实际训练,这是他们应该享受的第一个权利。第二个权利,就是他们应该享受获得实习报酬的权利。第三,他们应该有身心安全受到保障的权利。
为确保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和健康,教育部颁布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规定了“五个不得”,以让学生家长放心。
《办法》规定,不得安排一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不得安排学生从事体力劳动强度过大或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工种;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不得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超过8个小时;不得通过中介机构带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实习工作必须是学校和企业共同管理、共同组织,不得通过中介组织安排和管理。
对于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的管理责任,有关文件规定,中等职业学校的校长是管好、发放好国家助学金的第一责任人,有了问题要首先承担责任。另外,有关文件还要求中等职业学校建立专门的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来开展助学工作。学校要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国家助学金的管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并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
已出台的《企业支付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规定了对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明确了企业接受学生实习所支付的报酬,准予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这将有利于支持和鼓励企业接受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推进校企合作。
另据了解,在“十一五”期间,国家将加强职业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要实施五项计划。第一,投资30亿元建设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给学生提供练习、实操的场所。第二,发展农村的职业教育。县是要实现城乡之间的统筹结合点,将重点建设1000个县级职教中心。第三,重点建设1000所示范性的中等职业学校。第四,建设100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第五,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专门拿出5亿元做师资队伍的建设以及师资的培训。
作为我国教育事业的三大支柱之一,中央和地方财政对中等职业学校的助学金投入可谓力度空前:今年秋季新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预计为82亿元,占国家助学金总数154亿元的一半以上,将惠及九成中职学生,所有农村学生都将受到资助。
新举措力推职教发展
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内容。中等职业学校大多数学生来自农村和城市经济困难家庭,为使他们上得起学并能顺利完成学业,国家一直十分重视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资助工作。
2006年,中央和地方政府开始加大支持力度,今年5月13日,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明确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纳入国家整个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中,并在经费安排上予以重点倾斜。6月,财政部、教育部印发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两个配套文件,就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做出了明确规定。
这些政策和规定将明显改善我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就学、生活状况,让农村和城市经济困难学生及其家庭共享改革成果,并改变社会上轻视职业教育的观念,吸引更多优秀青少年学生选择就读中等职业学校。
九成学生受资助
目前,中央财政设立的中职国家助学金一年投入为8个亿,资助面只有5%,每年只有80万学生能够享受国家助学金。今年下半年将有82亿用于中等职业教育,到2008年,全年投入要达到约164亿,是目前的20倍,将有1600万的中职学生享受国家资助,资助覆盖面将达到90%。
新的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政策,具有鲜明的普惠性。一是覆盖了经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的中专部和中等职业学校等。对依法办学、规范管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在政策的实施上和公办学校一视同仁。
二是资助对象覆盖所有在校一二年级农村户籍的学生、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是每生每年的资助标准由原来的1000元增加到1500元,连续资助两年,加起来共3000元,以解决学生在学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程序简便。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按月发放。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农村学生提供户籍证明,城市学生提供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学校按照规定受理学生申请,组织初审、进行公示,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在学生入学一个月内,学校将把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学校将为每位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直接将国家助学金打入学生的银行储蓄卡内,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
以政府资助为主导
新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行以政府资助为主导、公共财政为主体、社会各方参与、多种资助方式并举的方式。主要包括:一是国家助学金制度。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安排专项资金设立国家助学金,资助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所有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用于生活费的开支。二是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制度。三年级学生通过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获取一定的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开支。三是中等职业学校每年都要安排不低于事业收入的5%,用于学生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方面的开支。
同时,国家鼓励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团体设立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奖学金,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提供助学贷款。这样,就形成了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其他多种资助方式为辅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新的资助政策体系也突出了公共财政的政策导向作用。中职国家助学金只对高中阶段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立,而没有包括普通高中,目的就是要大力优化高中阶段的教育结构。现在全国普通高中的在校生大约是2400多万,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生大约是1700多万,今后的发展目标是使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和普通高中的学生持平,以培养出更多的技能型人才,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技能型人才的需要。所以,设立中职国家助学金,也是希望有更多的初中毕业生能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接受中职教育。
此外,新的资助政策体系还具有向西部倾斜的特点。政策规定,西部学生无论在什么区域的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其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的80%均由中央财政负担。这一政策既体现了中央对西部地区的关心和支持,也有利于推动东西部合作办学,鼓励东部地区利用本地优质职业教育资源面向西部地区招生,为西部地区培养人才。
禁止安排学生到娱乐场所实习
目前,我国中等职业学校每年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有数百万人。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副司长王继平说,职业学校学生到企业实习,享有三项基本权利,首先是受教育权。因为在企业实习期间,学生要继续学习相关的专业理论,同时,要在具体的岗位上进行实际训练,这是他们应该享受的第一个权利。第二个权利,就是他们应该享受获得实习报酬的权利。第三,他们应该有身心安全受到保障的权利。
为确保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和健康,教育部颁布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规定了“五个不得”,以让学生家长放心。
《办法》规定,不得安排一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不得安排学生从事体力劳动强度过大或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工种;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不得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超过8个小时;不得通过中介机构带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实习工作必须是学校和企业共同管理、共同组织,不得通过中介组织安排和管理。
对于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的管理责任,有关文件规定,中等职业学校的校长是管好、发放好国家助学金的第一责任人,有了问题要首先承担责任。另外,有关文件还要求中等职业学校建立专门的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来开展助学工作。学校要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国家助学金的管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并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
已出台的《企业支付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规定了对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明确了企业接受学生实习所支付的报酬,准予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这将有利于支持和鼓励企业接受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推进校企合作。
另据了解,在“十一五”期间,国家将加强职业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要实施五项计划。第一,投资30亿元建设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给学生提供练习、实操的场所。第二,发展农村的职业教育。县是要实现城乡之间的统筹结合点,将重点建设1000个县级职教中心。第三,重点建设1000所示范性的中等职业学校。第四,建设100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第五,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专门拿出5亿元做师资队伍的建设以及师资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