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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住房条件的好坏将成为衡量居民生活水平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志,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是很多城镇建设过程中的老大难问题,为了维护中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权益,构建和谐的小康社会、保持社会的稳定,需要从多渠道、多方式入手筹集住房基金。文章希望能够就解决中低收入家庭共同发展问题,对于这个公认的国际民生重大问题进行讨论,从而能够寻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合理解决路径。
关键词:中低收入 家庭 住房保障权益 多渠道 多方式 筹集资金
引言:
制定公共住房政策、保障中低收入家庭合理住房权益,各国政府都面临这一问题。而在中国,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类型属于社会主义国家,在住房制度、经济发展水平等不同方面所体现出的不同特点和做法之间是相呼应的。中国的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制度刚刚起步,制度本身在实践中存在着一定的偏差,需要不断的完善,而广大城市的中低收入家庭所享受到的住房保障是非常有限的,在中国城市中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展开,需要借助于多渠道的政府性和社会性资金筹集。
1.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体系发展背景
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是世界性的问题,在中国不同的省份做出了不同的尝试。人们呼吁应尽快出台住房保障法,解决保障性安居工程机构和人员编制、建设用地、资金筹集、收入核查、建设管理、维护使用、责任追究等体制机制问题,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持续、健康开展,切实保障中低收入家庭权益。我国有关政府为了开展保障性的安居工程,不仅仅提供各类保障房,而且在城镇住房保障覆盖面方面的财政扶持力度正在不断的加大。有关部门认为,应该尽快的立法对于住房保障,以及准入制度退出制度存在的漏洞加以协调。目前普遍的看法是认为住房保障分配、入住、运营、管理方面存在一系列的滞后性问题,保障性住房的永续利用和持久发挥效益不能够很好的做到,一些不符合保障住宅的家庭成员在进入保障房,造成了分配的不公。而在既需要住房保障的人群中,不能完全实现现有管理制度的约束力,也不能完全使得中低收入家庭人员更好的进入到保障房体系之中。
2.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在住房保障问题上面临的主要问题
2.1住房需求与支付能力的差距
现有住房制度正在不断的改革,而在改革的深化过程中,住房的商品化和社会化程度也在日益提高,虽然从总体的大环境来看,城镇居民的居住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是房价的快速上涨,居民居住住房问题开始逐渐的突出,随着教育和养老的需求日益迫切而变得更高,但是对于很多人住房的需求都不能达到很好的满足。人们的生活水平虽然提高了,但是由于人们对居住条件的要求也更高,中低收入家庭是不可能满足这些要求的,因此,相对于人们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住房的大量需求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使得居住条件不应求的矛盾得以不断的突出。
2.2住宅领域存在着分配不公平的现象
住房资源已经严重不足了,而住房分配不公的现象仍然持续的存在,中国目前有大量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户,虽然新建了很多商品房,但是这些商品房的控制率很高,居民的居住条件还是日益的多样化。住房分配的不够公正,使得住房差异和住房需求之间存在着很大的矛盾。数据显示,在房价收入比的比重反馈方面,2016年比为8.7%,最低收入家庭的房价比为2.2,最高收入家庭的房价比为2.1。这一数据显示不同收入家庭的房价收入比相差比较悬殊,房屋的分配也比较悬殊。要求我国有关部门在建设和实行住房政策的时候,必须控制供给制。
3.多元化的筹措资金,完善住房保障制度设计
3.1设定精准的城镇住房保障目标群体
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之路的关键阶段,住房保障必须要满足住房资源和市场化配置的缺陷,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问题需要政府和其他多元化资金融入的帮助,现阶段我国城镇住宅保障,既要考虑到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水平和居住需求,同时还要考虑到从家庭人均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积两方面来进行限定。将家庭收入划分标准纳入到科学的管理之中,住房保障的各项政策才能真正的落实到人心之中。
3.2以政府牵头,调动多元化的参与积极性
由于住宅是非常特殊的商品,其消耗金额较大,自身的身份有些特殊的属性,因此在保证住房的耐用性和必须性的过程中,市场机制获得住房保障调节权力是有必要的。在今年1月份,河北省保障性住房协会正式成立,在注重发挥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的娱乐指导之下,该协会创新研究多种有效的保障性住房。在加强住房周边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和优化住房用水用电等基础设施建设上提出合理化建议。加强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权益。多渠道多方式筹集资金,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完善保障性住房老旧小区的保障措施,協助政府主管部门做好市场调查工作。
3.3做好资金评估和渠道管理工作
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必须要有充裕的资金,中低收入和拨款可以保障住房保障体系的顺利建设,政府在适当的引导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踊跃参与投资的过程中,尝试构建政府财政外的筹资和募资机制,这方面可以制定一系列促进性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在完善税收经济政策,结合本地税制改革方向和税种特征等等方面,针对保障性住房和房地产建设单位实行适当的优惠贷款政策和补助政策。多元化的筹集资金,鼓励企业和社会资金的引入,这种对于政府财政外的募资机制进行使用,可以解决政府财力有限、税收补贴比例不足等的一系列问题,从而能够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以及社会的闲散资金,创建具有多元化的融资机制。
结论
住房保障的目标是为了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完善的住房保障制度,既需要满足其居住需求,也需要满足其租赁住房或购买产权房的购房需求,其中社会各界的闲散资金,加大政策扶持和税收扶持的力度,根据或经济发展状态与住房实际情况发展的不同,建立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遵循当地实际情况,分步骤的解决住房问题。
参考文献
[1]任兰杰. 北京市住房保障水平与居民收入差距的关系研究[D].北京邮电大学,2019.
[2]袁月.财政视阈下我国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水平的实证研究[J].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2018,20(06):57-62.
[3]张亮.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政策建议[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18,32(09):1-8.
[4]王志成.纽约保障性住房新发展[J].住宅与房地产,2018(26):73-80.
关键词:中低收入 家庭 住房保障权益 多渠道 多方式 筹集资金
引言:
制定公共住房政策、保障中低收入家庭合理住房权益,各国政府都面临这一问题。而在中国,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类型属于社会主义国家,在住房制度、经济发展水平等不同方面所体现出的不同特点和做法之间是相呼应的。中国的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制度刚刚起步,制度本身在实践中存在着一定的偏差,需要不断的完善,而广大城市的中低收入家庭所享受到的住房保障是非常有限的,在中国城市中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展开,需要借助于多渠道的政府性和社会性资金筹集。
1.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体系发展背景
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是世界性的问题,在中国不同的省份做出了不同的尝试。人们呼吁应尽快出台住房保障法,解决保障性安居工程机构和人员编制、建设用地、资金筹集、收入核查、建设管理、维护使用、责任追究等体制机制问题,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持续、健康开展,切实保障中低收入家庭权益。我国有关政府为了开展保障性的安居工程,不仅仅提供各类保障房,而且在城镇住房保障覆盖面方面的财政扶持力度正在不断的加大。有关部门认为,应该尽快的立法对于住房保障,以及准入制度退出制度存在的漏洞加以协调。目前普遍的看法是认为住房保障分配、入住、运营、管理方面存在一系列的滞后性问题,保障性住房的永续利用和持久发挥效益不能够很好的做到,一些不符合保障住宅的家庭成员在进入保障房,造成了分配的不公。而在既需要住房保障的人群中,不能完全实现现有管理制度的约束力,也不能完全使得中低收入家庭人员更好的进入到保障房体系之中。
2.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在住房保障问题上面临的主要问题
2.1住房需求与支付能力的差距
现有住房制度正在不断的改革,而在改革的深化过程中,住房的商品化和社会化程度也在日益提高,虽然从总体的大环境来看,城镇居民的居住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是房价的快速上涨,居民居住住房问题开始逐渐的突出,随着教育和养老的需求日益迫切而变得更高,但是对于很多人住房的需求都不能达到很好的满足。人们的生活水平虽然提高了,但是由于人们对居住条件的要求也更高,中低收入家庭是不可能满足这些要求的,因此,相对于人们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住房的大量需求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使得居住条件不应求的矛盾得以不断的突出。
2.2住宅领域存在着分配不公平的现象
住房资源已经严重不足了,而住房分配不公的现象仍然持续的存在,中国目前有大量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户,虽然新建了很多商品房,但是这些商品房的控制率很高,居民的居住条件还是日益的多样化。住房分配的不够公正,使得住房差异和住房需求之间存在着很大的矛盾。数据显示,在房价收入比的比重反馈方面,2016年比为8.7%,最低收入家庭的房价比为2.2,最高收入家庭的房价比为2.1。这一数据显示不同收入家庭的房价收入比相差比较悬殊,房屋的分配也比较悬殊。要求我国有关部门在建设和实行住房政策的时候,必须控制供给制。
3.多元化的筹措资金,完善住房保障制度设计
3.1设定精准的城镇住房保障目标群体
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之路的关键阶段,住房保障必须要满足住房资源和市场化配置的缺陷,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问题需要政府和其他多元化资金融入的帮助,现阶段我国城镇住宅保障,既要考虑到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水平和居住需求,同时还要考虑到从家庭人均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积两方面来进行限定。将家庭收入划分标准纳入到科学的管理之中,住房保障的各项政策才能真正的落实到人心之中。
3.2以政府牵头,调动多元化的参与积极性
由于住宅是非常特殊的商品,其消耗金额较大,自身的身份有些特殊的属性,因此在保证住房的耐用性和必须性的过程中,市场机制获得住房保障调节权力是有必要的。在今年1月份,河北省保障性住房协会正式成立,在注重发挥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的娱乐指导之下,该协会创新研究多种有效的保障性住房。在加强住房周边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和优化住房用水用电等基础设施建设上提出合理化建议。加强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权益。多渠道多方式筹集资金,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完善保障性住房老旧小区的保障措施,協助政府主管部门做好市场调查工作。
3.3做好资金评估和渠道管理工作
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必须要有充裕的资金,中低收入和拨款可以保障住房保障体系的顺利建设,政府在适当的引导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踊跃参与投资的过程中,尝试构建政府财政外的筹资和募资机制,这方面可以制定一系列促进性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在完善税收经济政策,结合本地税制改革方向和税种特征等等方面,针对保障性住房和房地产建设单位实行适当的优惠贷款政策和补助政策。多元化的筹集资金,鼓励企业和社会资金的引入,这种对于政府财政外的募资机制进行使用,可以解决政府财力有限、税收补贴比例不足等的一系列问题,从而能够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以及社会的闲散资金,创建具有多元化的融资机制。
结论
住房保障的目标是为了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完善的住房保障制度,既需要满足其居住需求,也需要满足其租赁住房或购买产权房的购房需求,其中社会各界的闲散资金,加大政策扶持和税收扶持的力度,根据或经济发展状态与住房实际情况发展的不同,建立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遵循当地实际情况,分步骤的解决住房问题。
参考文献
[1]任兰杰. 北京市住房保障水平与居民收入差距的关系研究[D].北京邮电大学,2019.
[2]袁月.财政视阈下我国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水平的实证研究[J].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2018,20(06):57-62.
[3]张亮.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政策建议[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18,32(09):1-8.
[4]王志成.纽约保障性住房新发展[J].住宅与房地产,2018(26):7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