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美国做访问学者时完成了关于华文媒体发展历程的研究,写了一篇关于华文媒体的发展及对华人社区影响的文章,翻译为中文后寄给国内一家刊物。编辑回函指出文章对影响的论述着墨在社群,要求补充如何影响华人社区的分析。这一下子让我意识到,当英文的“Community”译为“社区”时,当中的涵义已有了变化。
严格来说,我们是没有一个对应英文“Community”概念的实体的,“社区”是个外来词。有关“社区”概念的阐述会强调两点:一是它的空间地域性,一是它的民俗性或成员之间的文化价值认同性。我们熟悉的是前者,对后者的认知是不足的,尤其是当我们把这个概念用到我们的城市“社区”时。而实质上,“社区”概念所表现的实体的精髓在后者,在英文世界里讲“社区”,非常强调地域范围内的成员互相之间的那种行为模式和生活模式的相似性,非常强调社区成员对自己所生活区域有归属感,对周围的邻里有心理认同。这种归属感和认同感,不是由哪个社区组织有意识地创造的,而是由社区内居民的阶层价值观衍生的。社区组织不过是在某方面加强社区成员的认同感。可以说,如果只有空间地域性,而没有居民对生活区域的认同和归属,不能构成“Community”。
在美国,社区的清淅以聚居的人为特征,或是以族缘,或是以业缘,或是以地缘聚居在一起,可能一街之隔,就是不同的社区。我在加州洛杉矶住过,在加州大学洛杉矶大学社区附近,有墨西哥人社区、比华利社区、东欧移民社区、北欧移民社区、日本人社区、韩国人社区……。不同的社区,商店风格,房子外墙装饰,甚至花园绿化布局都是各有自己的特点,文化味道扑面。在美国中部地区的城市,由于当地居民他们恪守着更加严谨的宗教规则,社区教会的凝聚力强,居民对居住区域的认同感强,对社区事务有着很积极的参与感。我曾在爱荷华州参加过几次不同社区的活动,有些是教会发起的,有些就是居民自己发起的,有些是一个类似社区委员会的自治组织发起的。曾经有一次一个社区委员会发起了评选社区最有特色家庭的活动,社区委员会的成员是不受薪的,由社区内比较有名望的人组成。在一次教堂礼拜的茶点聚会时几个成员发起了这个活动,于是在礼拜结束时,由其中一位宣布了一下规则和时间安排,接下来社区委员会便已用电话选出了好几家特色家庭。到下一个礼拜日,告诉大家那几家特色家庭的后选人有三天时间欢迎社区内的居民随时去做客访问,于是邻居们就互相相约,什么时间到谁家去。我去了两家,一家是华人医生,一家是爱尔兰人农庄主,华人医生让我们饱尝了东方美食之后,就带我们参观了他的私人小森林;爱尔兰人农庄主,则邀请我们坐上他家那条又古老又笨重的遊船在湖区兜风。言谈中,他们都会流露出对这个社区的认同,让别人很容易就感受到社区生活的文化味,这种文化味体现在他们对社区公共领域、公共事务的自觉认同和自觉参与。
相对于欧洲大陆,美国人比较随意,没有多少等级观念。但他们选择居住区域时例外,居住区域有着明显的阶层等级之分,不同阶层身份的人各有自己的居住区域,连流浪汉都知道有些区域是不能去的,即使是这些区域能够挑到更多的“宝贝”。我认为,正是这种阶层化的聚居特点,使他们的社区具有比较强的凝聚力,无需社区组织想方设法创造、培育。可以想象,如果是不同阶层的人混杂,如何让他们互相之间有认同呢?社区的认同、归属感归根到底是对周围社群的认同。
作为共同体的社区得以建立,要有制度上的支持基础,这个基础就是存在着政府行政管治之外的空间。学术界称为“民间社会”,社区的存在不是为了实现政府行政管治,或是仅传递政府的管治意图。社区作为一种维系共同体的结构性力量,体现的是一种精神价值,一种居民对公共利益、公共领域的自觉认同以及朴实真切的性感交流。如果社会缺乏“自由支配的空间”,国家权力对社会直接控制和干预,对社会生活全面垄断,社区就自然会萎缩。而我国正是在原政府行政一体化的旧体制消解过程中,提出了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议题的。
近年城市住房条件大为改善,成片开发的住宅小区逐渐里显现出某些阶层地位相似的人聚居而成的居民小区。不过,我们是在原行政管理区域的基础上进行“社区建设”的,无论是街道,还是居委会,这种以原行政管理区域为基本地域范围建设起来的社区,开展社区活动有一定的局限,社区内的居民可能在文化素养、情趣爱好上都很不相同。尤其是单位宿舍的居民,如小巷里孤零零住着的几十户机关工作人员,他们和原来周边邻里的居民的审美格调可能就是大相径庭的,很难融为一体。
居民委员会在法律上是自治组织,但在实际运作上,居委会已经被政府体系所吸纳,成为街道这一级政府派出机构(有些地方已经是一级政府)的执行机构,而一些居委会的主任成员,也未必就是生活于社区内。虽然他们会熟悉工作程序,但他们不会有社区归属感。对于这些人来说,居委会只是一个工作场所,任务就是在这管理区域内组织开展有计划有目的的专题性活动。由于居委会长期是作为政府居民区的工作机构而存在。所以,在居民的心目中,居委会更多是帮助居民分解困难的行政性组织,尤其在大城市,消费娱乐与生活区分离的居民,他们对社区事务有一种冷漠的心态。
我国20世纪90年代末出现的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很多时候是一种政府行为,社区建设是由政府体系着意培养催生的。在进行城市“社区建设”过程中,很强调这是政府管理基层社会职能的变化。上海大学出版社近期出版了一套上海社区发展研究组编写的“社会建设研究报告”丛书,这套丛书颇能反映这种改革探索的主流思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使到基层社会的管理模式从单位制向社区制过渡是一个必然趋势,从国家的角度看,政权力量需要一种单位以外的新型组织来实现有效调控(研究报告丛书之一p5);社区自治的发展,在以国家权力适当退出和社会自主性增强为基础的同时,还需要有既能代表国家又能代表社会的力量的成长与作用(研究报告丛书之七p24)。所以在社区建设的议题中,社区党建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专题。原来国家是通过单位制调控基层社会,现在社区要承接单位制解体后,由单位释放出来的职能需求,完成国家调控社会的结构方式从单位条状结构,向横向网络结构的转变。
在我们的话语词典中,社区主要是一个地域管理管治的单元,是协调国家权力和社会关系的城市基层组织;在英文的语汇中,“Community”这个概念所描述的实体是有着相同文化认同的社群的生活共同体。从大文化的角度,无论是英文的“Community”还是中文的社区建设,语汇解释中所透露出来的就是一种文化,社区,社区建设,我们想到的就是管理、整合、组织,然后是服务,这就是我们的政治文化特点。
严格来说,我们是没有一个对应英文“Community”概念的实体的,“社区”是个外来词。有关“社区”概念的阐述会强调两点:一是它的空间地域性,一是它的民俗性或成员之间的文化价值认同性。我们熟悉的是前者,对后者的认知是不足的,尤其是当我们把这个概念用到我们的城市“社区”时。而实质上,“社区”概念所表现的实体的精髓在后者,在英文世界里讲“社区”,非常强调地域范围内的成员互相之间的那种行为模式和生活模式的相似性,非常强调社区成员对自己所生活区域有归属感,对周围的邻里有心理认同。这种归属感和认同感,不是由哪个社区组织有意识地创造的,而是由社区内居民的阶层价值观衍生的。社区组织不过是在某方面加强社区成员的认同感。可以说,如果只有空间地域性,而没有居民对生活区域的认同和归属,不能构成“Community”。
在美国,社区的清淅以聚居的人为特征,或是以族缘,或是以业缘,或是以地缘聚居在一起,可能一街之隔,就是不同的社区。我在加州洛杉矶住过,在加州大学洛杉矶大学社区附近,有墨西哥人社区、比华利社区、东欧移民社区、北欧移民社区、日本人社区、韩国人社区……。不同的社区,商店风格,房子外墙装饰,甚至花园绿化布局都是各有自己的特点,文化味道扑面。在美国中部地区的城市,由于当地居民他们恪守着更加严谨的宗教规则,社区教会的凝聚力强,居民对居住区域的认同感强,对社区事务有着很积极的参与感。我曾在爱荷华州参加过几次不同社区的活动,有些是教会发起的,有些就是居民自己发起的,有些是一个类似社区委员会的自治组织发起的。曾经有一次一个社区委员会发起了评选社区最有特色家庭的活动,社区委员会的成员是不受薪的,由社区内比较有名望的人组成。在一次教堂礼拜的茶点聚会时几个成员发起了这个活动,于是在礼拜结束时,由其中一位宣布了一下规则和时间安排,接下来社区委员会便已用电话选出了好几家特色家庭。到下一个礼拜日,告诉大家那几家特色家庭的后选人有三天时间欢迎社区内的居民随时去做客访问,于是邻居们就互相相约,什么时间到谁家去。我去了两家,一家是华人医生,一家是爱尔兰人农庄主,华人医生让我们饱尝了东方美食之后,就带我们参观了他的私人小森林;爱尔兰人农庄主,则邀请我们坐上他家那条又古老又笨重的遊船在湖区兜风。言谈中,他们都会流露出对这个社区的认同,让别人很容易就感受到社区生活的文化味,这种文化味体现在他们对社区公共领域、公共事务的自觉认同和自觉参与。
相对于欧洲大陆,美国人比较随意,没有多少等级观念。但他们选择居住区域时例外,居住区域有着明显的阶层等级之分,不同阶层身份的人各有自己的居住区域,连流浪汉都知道有些区域是不能去的,即使是这些区域能够挑到更多的“宝贝”。我认为,正是这种阶层化的聚居特点,使他们的社区具有比较强的凝聚力,无需社区组织想方设法创造、培育。可以想象,如果是不同阶层的人混杂,如何让他们互相之间有认同呢?社区的认同、归属感归根到底是对周围社群的认同。
作为共同体的社区得以建立,要有制度上的支持基础,这个基础就是存在着政府行政管治之外的空间。学术界称为“民间社会”,社区的存在不是为了实现政府行政管治,或是仅传递政府的管治意图。社区作为一种维系共同体的结构性力量,体现的是一种精神价值,一种居民对公共利益、公共领域的自觉认同以及朴实真切的性感交流。如果社会缺乏“自由支配的空间”,国家权力对社会直接控制和干预,对社会生活全面垄断,社区就自然会萎缩。而我国正是在原政府行政一体化的旧体制消解过程中,提出了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的议题的。
近年城市住房条件大为改善,成片开发的住宅小区逐渐里显现出某些阶层地位相似的人聚居而成的居民小区。不过,我们是在原行政管理区域的基础上进行“社区建设”的,无论是街道,还是居委会,这种以原行政管理区域为基本地域范围建设起来的社区,开展社区活动有一定的局限,社区内的居民可能在文化素养、情趣爱好上都很不相同。尤其是单位宿舍的居民,如小巷里孤零零住着的几十户机关工作人员,他们和原来周边邻里的居民的审美格调可能就是大相径庭的,很难融为一体。
居民委员会在法律上是自治组织,但在实际运作上,居委会已经被政府体系所吸纳,成为街道这一级政府派出机构(有些地方已经是一级政府)的执行机构,而一些居委会的主任成员,也未必就是生活于社区内。虽然他们会熟悉工作程序,但他们不会有社区归属感。对于这些人来说,居委会只是一个工作场所,任务就是在这管理区域内组织开展有计划有目的的专题性活动。由于居委会长期是作为政府居民区的工作机构而存在。所以,在居民的心目中,居委会更多是帮助居民分解困难的行政性组织,尤其在大城市,消费娱乐与生活区分离的居民,他们对社区事务有一种冷漠的心态。
我国20世纪90年代末出现的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很多时候是一种政府行为,社区建设是由政府体系着意培养催生的。在进行城市“社区建设”过程中,很强调这是政府管理基层社会职能的变化。上海大学出版社近期出版了一套上海社区发展研究组编写的“社会建设研究报告”丛书,这套丛书颇能反映这种改革探索的主流思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使到基层社会的管理模式从单位制向社区制过渡是一个必然趋势,从国家的角度看,政权力量需要一种单位以外的新型组织来实现有效调控(研究报告丛书之一p5);社区自治的发展,在以国家权力适当退出和社会自主性增强为基础的同时,还需要有既能代表国家又能代表社会的力量的成长与作用(研究报告丛书之七p24)。所以在社区建设的议题中,社区党建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专题。原来国家是通过单位制调控基层社会,现在社区要承接单位制解体后,由单位释放出来的职能需求,完成国家调控社会的结构方式从单位条状结构,向横向网络结构的转变。
在我们的话语词典中,社区主要是一个地域管理管治的单元,是协调国家权力和社会关系的城市基层组织;在英文的语汇中,“Community”这个概念所描述的实体是有着相同文化认同的社群的生活共同体。从大文化的角度,无论是英文的“Community”还是中文的社区建设,语汇解释中所透露出来的就是一种文化,社区,社区建设,我们想到的就是管理、整合、组织,然后是服务,这就是我们的政治文化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