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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教学工作是高校的核心工作和中心任务,教学质量直接影响着高等学校的办学质量和学校声誉。在高校实行“学校—院(系)”二级管理体制的背景下,构建一套科学而有效的院(系)教学工作评价机制,对于高校内部形成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立提高教学质量的长效机制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高校内部院(系)教学工作评价机制 必要性 原则 注意问题
一、构建高校内部院(系)教学工作评估长效机制的必要性
1.高校健康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
我国高等教育规模已跃居世界第一。随着社会对人才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高校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高校如果不能在竞争中树立“教学质量是高校发展的生命线”的意识,确立自身的质量与特色品牌,必然就会失去生存之基。国内外众多大学的实践表明,建立内部教学工作评估机制是从根本上提高教育质量的有效措施,是学校不断完善与办学定位及人才培养目标相匹配的教学体系,实现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的迫切需要。院(二级学院,以下简称院)(系)教学工作评估是高校内部教学工作评估机制的核心,是促进学院规范办学行为,逐步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发展良性机制的有效保证。
2.为学校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
对院(系)的教学工作状态进行评估,就是判断院(系)教育教学工作满足学校办学要求的程度。通过评估,能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全校教学工作的信息,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有利于对全校教学工作的宏观管理和调控,也是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有效途径。
3.激励院(系)重视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对院(系)教学工作状态进行评估,目的就是促使学院领导更加重视、关心、支持教学工作,明晰学院教学工作中的优势与不足,加强教学基本条件建设,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合理配置教学资源,增加对教学的投入,推动教学改革与教风、学风建设;通过与评估结论相应的配套政策,调动院(系)搞好教学工作与管理的积极性,充分发挥院(系)在教学管理、教学改革与建设方面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4.适应国家教学评估制度的需要。
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实践表明,评建工作使高校在更新教育思想观念、明确办学指导思想和办学定位、凝练办学特色、强化教学管理、推进教学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实效,也对高校建立完善的内部质量监控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外部评估更侧重于静态的结论性评估,不能及时全面地解决教学工作过程中的现实问题,质量保证体系的重点依然在大学内部。因此,高校必须加强内部教学质量监控长效机制的建设,使评建工作常态化,使学院教学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与办学水平,并为迎接国家评估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构建高校内部院(系)教学工作评价机制应坚持的原则
在构建高校内部院(系)教学工作评价机制时,应根据学校管理的特殊性,坚持以下几项原则。
1.全面性与导向性相结合的原则。
构建院(系)教学工作评价机制应严格遵循人才培养和学术建设的规律和特点,力求既全面准确又突出重点,既客观实在又公正公平。设计绩效评估指标,要涵盖院(系)办学的所有主要工作内容,避免出现盲区、盲点、漏洞,使绩效评估工作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在制度设计上,必须坚持以培养高素质人才为根本,树立科学发展观,强化质量意识,注重内涵建设,促进规模、质量、结构、效益协调发展,取得学校和个人发展的“双赢”。同时还要突出教学管理、教学建设方面的重点工作与具体要求,体现导向激励的思想。通过评估指标的设定,强化和专注于当前管理的重点、弱点和未来工作的要点,加强过程建设,从规模扩展转变为内涵增强等,使院(系)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目标开展工作。
2.科学性与可行性相结合的原则。
评估不仅应用于评估实践,而且是学院进行教学建设与改革的导向。在各项评估具体指标设计上,应既体现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高等教育教学的客观规律,又体现时代发展的新要求。为提高评估工作的可行性,观测点的设置应充分考虑学校自身实际和院(系)发展的阶段性和不平衡,将评估具体要求与院(系)日常教学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将学校已开展的“质量工程”建设、教学检查、教学专项评估等内容融入评估内容。
3.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在评估中,为了便于操作,一般都强调评估内容尽可能量化,致使评估的内容、范围和方法等方面受到较大局限。定量评估虽然能够更为准确地得到各项数据,更容易做出判断、得出结论,但对于高校教学工作评估来说,定量评估只重结果不重过程的方式有很多值得商榷的地方,高校在办学过程中有许多看不见、摸不着的潜移默化的过程,如因材施教和教学方法,以及有效的制度改革,等等,这些过程的评判结论并不容易做出,所以,采取定量评估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就能更为客观准确地做出评估结论,也会使被评估者心悦诚服,增强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4.稳定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评估工作要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评估指标体系主体上就要保持相对稳定,这样院(系)在教学工作中才能目标明确,有的放矢。在此基础上,评估指标体系还要有一定的灵活性,根据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及工作重点,及时增删、调整评估项目,使评估工作更好地发挥作用。
三、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
1.针对院(系)办学实际制定教学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案。
在设计院(系)教学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案时,应依据学校的办学目标和院(系)的实际情况和特点,来制定各院(系)教学工作所应达到的标准,这个标准应是一整套规范的要求,各院(系)都要在这个规范要求的指导下针对性地开展自身创造性的工作。现在有不少高校直接采用教育部的《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方案》对各院(系)进行评估,由于这一方案是针对全国所有本科高校制定的,而每一所高校都有自己的办学目标和培养特色,有不同的学科发展优势或侧重点,不同类型的大学因学科要求不同,其课程内容、教学方法和相应的设备要求也会不相同,而各校的每一个院(系)更是各有长处和短处,需要根据各自情况进行具体分类的指导。因此,各高校必须在教育部这套方案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办学目的和培养目标,制定出具有自己特色的、有针对性的更加具体的院(系)教学工作评价指标体系。而且,这种指标应适院(系)发展建设情况进行不断调整和更新,才能促进各院(系)教学工作不断上台阶,上水平。
2.克服评估简单化的倾向。
在大学管理中,一些人认为院(系)评估就是管理者制定考核制度、考核表格和考核时间,年终集中时间发表填表就算完成考核,一年的考核就是绩效管理。其实这是一种观念误区,必须转变。建立办院(系)评估机制并不是简单的学院排名,而是要全面分析院(系)的办学绩效,从评估结果数据中发现问题,找出薄弱环节,结合学校战略发展规划,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改进。为此,必须树立正确观念,避免陷入机械评估怪圈,使办学评估机制真正发挥应有作用。
3.建立经常化、连续化的院(系)级教学质量评估制度。
院(系)级教学质量评估是贯穿教学过程始终的一种经常性的活动,因此应建立经常化的教学质量评估制度。教学质量评估主管、督导和执行部门可以采取定期定点和不定期不定点相结合,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对教学过程各环节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评估,这样才能保证评价结果的真实可靠性。
教学是一个连续性的过程,教学效果既有即时性又有迟效性的特点,所以仅凭一时一事一物等定格的方式“一评定终身”来评价教师个体和学校整体的教学质量是不客观的,只有在连续性的过程中多次进行的评估才是可靠的。所以,院(系)评估宜将近期评价和长远评价结合起来,既注重结果评价又注重过程评价,既注重在校生评价又注重毕业生反馈,可以建立毕业生跟踪调查制度。
4.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评估信息反馈机制,使用好评价结果。
院(系)级教学质量评估的最后一步,就是根据评估的结果向学校有关各部门和学院全体教师进行信息反馈,提供改进教学的建议和意见。这一步工作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院(系)级教学质量评估的作用能否得到充分发挥。因此,应重视评估结论的反馈,以便被评估对象及时认识自己的优缺点,扬长避短,能够向更高的目标前进。在反馈过程中要注意反馈的方式,或公开或秘密视具体情况而定,不可随意处理,以保护被评价者的自尊心。院(系)评估的最终目的在于激励院(系)工作的积极性,促进院(系)教学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因此合理地使用评价结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总之,高校内部的院(系)评估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高校在实践中要结合当前所面临的形势和各自的特点,不断改进调整,使各项指标更加合理、考核更加有效,努力实现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提高。
参考文献:
[1]杨林,何兆益,许锡宾.高校院(系)教学工作绩效评估体系的构建[J].黑龙江教育(高教研究与评估),2009,(9):34-35.
[2]张清江,万小朋,支希哲.高等学校院(系)教学工作状态评估指标体系研究[J].西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4):109-112.
[3]吕世彦,郭德红.大学院(系)办学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8(7):60-79.
[5]宫立波.高等院校院(系)教学工作评估问题[J].理工高教研究,2004,(2):66-67.
[6]王秀梅,杨红霞,安连锁.建立有效的校内院(系)教学工作评价机制[J].中国高等教育,2008,(8):45-46.
关键词: 高校内部院(系)教学工作评价机制 必要性 原则 注意问题
一、构建高校内部院(系)教学工作评估长效机制的必要性
1.高校健康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
我国高等教育规模已跃居世界第一。随着社会对人才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高校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高校如果不能在竞争中树立“教学质量是高校发展的生命线”的意识,确立自身的质量与特色品牌,必然就会失去生存之基。国内外众多大学的实践表明,建立内部教学工作评估机制是从根本上提高教育质量的有效措施,是学校不断完善与办学定位及人才培养目标相匹配的教学体系,实现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的迫切需要。院(二级学院,以下简称院)(系)教学工作评估是高校内部教学工作评估机制的核心,是促进学院规范办学行为,逐步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发展良性机制的有效保证。
2.为学校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
对院(系)的教学工作状态进行评估,就是判断院(系)教育教学工作满足学校办学要求的程度。通过评估,能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全校教学工作的信息,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有利于对全校教学工作的宏观管理和调控,也是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有效途径。
3.激励院(系)重视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对院(系)教学工作状态进行评估,目的就是促使学院领导更加重视、关心、支持教学工作,明晰学院教学工作中的优势与不足,加强教学基本条件建设,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合理配置教学资源,增加对教学的投入,推动教学改革与教风、学风建设;通过与评估结论相应的配套政策,调动院(系)搞好教学工作与管理的积极性,充分发挥院(系)在教学管理、教学改革与建设方面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4.适应国家教学评估制度的需要。
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实践表明,评建工作使高校在更新教育思想观念、明确办学指导思想和办学定位、凝练办学特色、强化教学管理、推进教学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实效,也对高校建立完善的内部质量监控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外部评估更侧重于静态的结论性评估,不能及时全面地解决教学工作过程中的现实问题,质量保证体系的重点依然在大学内部。因此,高校必须加强内部教学质量监控长效机制的建设,使评建工作常态化,使学院教学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与办学水平,并为迎接国家评估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构建高校内部院(系)教学工作评价机制应坚持的原则
在构建高校内部院(系)教学工作评价机制时,应根据学校管理的特殊性,坚持以下几项原则。
1.全面性与导向性相结合的原则。
构建院(系)教学工作评价机制应严格遵循人才培养和学术建设的规律和特点,力求既全面准确又突出重点,既客观实在又公正公平。设计绩效评估指标,要涵盖院(系)办学的所有主要工作内容,避免出现盲区、盲点、漏洞,使绩效评估工作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在制度设计上,必须坚持以培养高素质人才为根本,树立科学发展观,强化质量意识,注重内涵建设,促进规模、质量、结构、效益协调发展,取得学校和个人发展的“双赢”。同时还要突出教学管理、教学建设方面的重点工作与具体要求,体现导向激励的思想。通过评估指标的设定,强化和专注于当前管理的重点、弱点和未来工作的要点,加强过程建设,从规模扩展转变为内涵增强等,使院(系)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目标开展工作。
2.科学性与可行性相结合的原则。
评估不仅应用于评估实践,而且是学院进行教学建设与改革的导向。在各项评估具体指标设计上,应既体现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高等教育教学的客观规律,又体现时代发展的新要求。为提高评估工作的可行性,观测点的设置应充分考虑学校自身实际和院(系)发展的阶段性和不平衡,将评估具体要求与院(系)日常教学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将学校已开展的“质量工程”建设、教学检查、教学专项评估等内容融入评估内容。
3.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在评估中,为了便于操作,一般都强调评估内容尽可能量化,致使评估的内容、范围和方法等方面受到较大局限。定量评估虽然能够更为准确地得到各项数据,更容易做出判断、得出结论,但对于高校教学工作评估来说,定量评估只重结果不重过程的方式有很多值得商榷的地方,高校在办学过程中有许多看不见、摸不着的潜移默化的过程,如因材施教和教学方法,以及有效的制度改革,等等,这些过程的评判结论并不容易做出,所以,采取定量评估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就能更为客观准确地做出评估结论,也会使被评估者心悦诚服,增强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4.稳定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评估工作要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评估指标体系主体上就要保持相对稳定,这样院(系)在教学工作中才能目标明确,有的放矢。在此基础上,评估指标体系还要有一定的灵活性,根据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及工作重点,及时增删、调整评估项目,使评估工作更好地发挥作用。
三、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
1.针对院(系)办学实际制定教学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案。
在设计院(系)教学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案时,应依据学校的办学目标和院(系)的实际情况和特点,来制定各院(系)教学工作所应达到的标准,这个标准应是一整套规范的要求,各院(系)都要在这个规范要求的指导下针对性地开展自身创造性的工作。现在有不少高校直接采用教育部的《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方案》对各院(系)进行评估,由于这一方案是针对全国所有本科高校制定的,而每一所高校都有自己的办学目标和培养特色,有不同的学科发展优势或侧重点,不同类型的大学因学科要求不同,其课程内容、教学方法和相应的设备要求也会不相同,而各校的每一个院(系)更是各有长处和短处,需要根据各自情况进行具体分类的指导。因此,各高校必须在教育部这套方案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办学目的和培养目标,制定出具有自己特色的、有针对性的更加具体的院(系)教学工作评价指标体系。而且,这种指标应适院(系)发展建设情况进行不断调整和更新,才能促进各院(系)教学工作不断上台阶,上水平。
2.克服评估简单化的倾向。
在大学管理中,一些人认为院(系)评估就是管理者制定考核制度、考核表格和考核时间,年终集中时间发表填表就算完成考核,一年的考核就是绩效管理。其实这是一种观念误区,必须转变。建立办院(系)评估机制并不是简单的学院排名,而是要全面分析院(系)的办学绩效,从评估结果数据中发现问题,找出薄弱环节,结合学校战略发展规划,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改进。为此,必须树立正确观念,避免陷入机械评估怪圈,使办学评估机制真正发挥应有作用。
3.建立经常化、连续化的院(系)级教学质量评估制度。
院(系)级教学质量评估是贯穿教学过程始终的一种经常性的活动,因此应建立经常化的教学质量评估制度。教学质量评估主管、督导和执行部门可以采取定期定点和不定期不定点相结合,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对教学过程各环节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评估,这样才能保证评价结果的真实可靠性。
教学是一个连续性的过程,教学效果既有即时性又有迟效性的特点,所以仅凭一时一事一物等定格的方式“一评定终身”来评价教师个体和学校整体的教学质量是不客观的,只有在连续性的过程中多次进行的评估才是可靠的。所以,院(系)评估宜将近期评价和长远评价结合起来,既注重结果评价又注重过程评价,既注重在校生评价又注重毕业生反馈,可以建立毕业生跟踪调查制度。
4.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评估信息反馈机制,使用好评价结果。
院(系)级教学质量评估的最后一步,就是根据评估的结果向学校有关各部门和学院全体教师进行信息反馈,提供改进教学的建议和意见。这一步工作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院(系)级教学质量评估的作用能否得到充分发挥。因此,应重视评估结论的反馈,以便被评估对象及时认识自己的优缺点,扬长避短,能够向更高的目标前进。在反馈过程中要注意反馈的方式,或公开或秘密视具体情况而定,不可随意处理,以保护被评价者的自尊心。院(系)评估的最终目的在于激励院(系)工作的积极性,促进院(系)教学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因此合理地使用评价结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总之,高校内部的院(系)评估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高校在实践中要结合当前所面临的形势和各自的特点,不断改进调整,使各项指标更加合理、考核更加有效,努力实现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提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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