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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我国的施工企业面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压力越来越大,施工企业只有加强自身合同管理,把好合同管理的各种关口,才能更好地适应当前竞争激烈的社会,才能站稳脚跟,才能取得更好的发展。本文对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一、合同在工程项目中的基本作用
1、合同分配着工程任务,它详细地,具体地定义着工程任务相关的各种问题例如:(1)责任人,即由谁来完成任务并对最终成果负责以及合同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2)工程任务的规模,范围(内容),质量,工程量及各种功能要求;(3)工期,包括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即时间的要求;(4)价格,包括工程总价格(款),各分项工程的单价和总价及付款方式等;(5)完不成合同任务的责任及争执的解决方式等。
2、合同确定了项目的组织关系,它规定着项目参加者各方面的经济责权利关系和工作分配情况,所以它直接影响着整个项目组织和管理系统的形态和运作。
3、合同是工程过程中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工程过程中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履行合同,都必须按合同办事,双方的行为主要靠合同来约束。所以工程管理以合同为核心。合同是严肃的,具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的保护和制约。订立合同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合同一经签订,只要合同合法,双方必须全面地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果不能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除不可抗力因素等),甚至单方面撕毁合同,则必须接受经济乃至法律的处罚。
4、合同将工程所涉及到的生产、材料和设备供应、运输、各专业设计和施工的分工协作关系联系起来,协调并统一工程各参加者的行为。
5、合同是工程过程中双方争执解决的依据。由于双方经济利益的不一致,在工程过程中争执是难免的。争执常常起因于双方对合同理解的不一致,合同实施环境的变化,有一方违反合同或未能正确地履行合同。合同对争执的解决有两个决定性作用。(1)争执的判定以合同作为法律依据。即以合同条文判定争执的性质,谁对争执负责,应负什么样的责任等。(2)争执的解决方式和解决程序由合同规定。
二、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
1、提高建筑施工单位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施工企业必须加强企业全体的普及合同法制教育,尤其是建筑行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应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专业技术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对所签施工合同的标的、标准、质量要求、价款支付方式以及合同的履约期限、违约责任等做出具体明确的解释,准确表达出真实意思。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严密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出现歧义,减少由于理解偏差而产生合同纠纷,增强合同的可操作性。
除此之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做好与各利益相关方的往来公函、会议纪要、开竣工报告、变更及其他结算资料的签发与保存,保证相关资料的完整、严谨、有效,同时,为了确保所有可能作为索赔证据资料的证明力和有效性,所有这些资料的份数在形成时至少要两份,以确保其中一份原件归施工单位持有和保存,为必要时启动诉讼程序收集好相关证据。
2、重视招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从源头上把好关,严格维护招投标成果
施工合同与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两项工作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因此,必须对施工合同与招投标关系有正确的认识。工程招投标的过程是施工合同的谈判和订立过程,不要把施工合同与工程招投标管理割裂开来,真正按工作性质科学、合理设置机构及确定职责。使施工合同与招投标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招标文件备案时,招投标管理部门应对其中的合同主要条款严格审查,对条款中不合法、不合理、带有不正当竞争或损害他人利益的内容,应立即提出修改意见,若等中标后订立合同了就很难监管。合同备案管理主要是审核合同价是否与中标价吻合,合同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有没有附加一些不合理的补充条款,严格控制在备案阶段就产生“阴阳合同”,维护招投标成果,切实保证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3、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系,完善合同管理机构
建筑企业应结合企业的实际需要和实际情况,建立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强化合同管理职能,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坚持合同的审查制度,审查合同签订的条件、内容以及条款等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是否具有完备的手续。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应定期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完善的合同检查考核制度,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应及时进行分析与纠正,使合同管理规范化。这将有利于合同的履行和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并且便于查阅、检索以及执行合同。
与此同时,行政部门应设立专门合同管理机构和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对建设工程合同实施登记、审查等监督管理,建立合同台帐,并进行统计、检查,加强合同备案制度。建筑企业应深入研究合同管理工作在不同阶段的具体特征、要求、管理控制手段、工作侧重点等问题,建立企业的监督保障机制,完善合同管理的组织机构,建立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各层次的合同管理机构,监察和考核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和业绩,加强合同管理制度的刚性约束效力,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种违法、乱纪和失职行为,保证合同管理制度的有效贯彻。
动态管理合同履行。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合同交底更为重要,只有“按合同施工”才能在执行合同时不出或减少偏差。合同依法签订后,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保证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日常事物性工作有序地进行,使工程建设项目的全部合同事件处于受控状态,以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施工企业应动态管理合同的履行,首先要作合同交底,分解合同责任,按合同的有关条款做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目标工作流程图,抓好各目标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特别是事前控制。对签订的各项条款必须牢记,找合同履行中可能出现的薄弱环节,提前制定各种减少合同纠纷的预防措施。在工程进展中,通过检查发现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的規定加以解决,以提高合同的履约率。整个合同履行的动态控制过程按策划、实施、检查、改进PDCA循环方法行,从而达到有效的控制,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
4、加强合同变更管理
在合同变更中,量最大、最频繁的是工程变更,它在工程索赔中所占的份额也最大。合同变更意味着索赔机会,所以必须加强合同变更管理。合同管理人员应记录、收集、整理所涉及到的各种文件,如图纸、各种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和业主的变更指令,并对变更部分的内容进行审查和分析。经常检查与甲方往来的各种工程文件、记录、指示、信件等资料,以确认它们对合同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合同要求,以作为工程变更调整费用、工程索赔的基本依据。
5、加强合同索赔管理
工程承包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承包商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合同签订后,应全面详细地分析合同条件,充分抓住合同中的漏洞,尽可能地捕捉一切可以索赔的机会。尤其在目前市场竞争积累,承包商均以低价中标的情况下,索赔是承包商实现盈利的一个重要手段。索赔要有证据,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索赔就不能成立。
结束语
加强施工阶段合同管理促使合同双方提高履约水平是实现全生命周期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规范各建设主体行为的需要。在制定施工合同时应认真把关,严格执行合同会签、评审制度并认真进行交底,特别是现场管理人员应认真学习合同,明确合同规定的施工范围等,以此促进建设工程的持续发展,实现市场科学管理。
参考文献
[1]刘圆圆.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常见问题的分析[J].全国商情(理论研究),2012(4).
[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1(4).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一、合同在工程项目中的基本作用
1、合同分配着工程任务,它详细地,具体地定义着工程任务相关的各种问题例如:(1)责任人,即由谁来完成任务并对最终成果负责以及合同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2)工程任务的规模,范围(内容),质量,工程量及各种功能要求;(3)工期,包括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即时间的要求;(4)价格,包括工程总价格(款),各分项工程的单价和总价及付款方式等;(5)完不成合同任务的责任及争执的解决方式等。
2、合同确定了项目的组织关系,它规定着项目参加者各方面的经济责权利关系和工作分配情况,所以它直接影响着整个项目组织和管理系统的形态和运作。
3、合同是工程过程中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工程过程中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履行合同,都必须按合同办事,双方的行为主要靠合同来约束。所以工程管理以合同为核心。合同是严肃的,具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的保护和制约。订立合同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合同一经签订,只要合同合法,双方必须全面地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果不能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除不可抗力因素等),甚至单方面撕毁合同,则必须接受经济乃至法律的处罚。
4、合同将工程所涉及到的生产、材料和设备供应、运输、各专业设计和施工的分工协作关系联系起来,协调并统一工程各参加者的行为。
5、合同是工程过程中双方争执解决的依据。由于双方经济利益的不一致,在工程过程中争执是难免的。争执常常起因于双方对合同理解的不一致,合同实施环境的变化,有一方违反合同或未能正确地履行合同。合同对争执的解决有两个决定性作用。(1)争执的判定以合同作为法律依据。即以合同条文判定争执的性质,谁对争执负责,应负什么样的责任等。(2)争执的解决方式和解决程序由合同规定。
二、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
1、提高建筑施工单位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施工企业必须加强企业全体的普及合同法制教育,尤其是建筑行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应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专业技术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对所签施工合同的标的、标准、质量要求、价款支付方式以及合同的履约期限、违约责任等做出具体明确的解释,准确表达出真实意思。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严密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出现歧义,减少由于理解偏差而产生合同纠纷,增强合同的可操作性。
除此之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做好与各利益相关方的往来公函、会议纪要、开竣工报告、变更及其他结算资料的签发与保存,保证相关资料的完整、严谨、有效,同时,为了确保所有可能作为索赔证据资料的证明力和有效性,所有这些资料的份数在形成时至少要两份,以确保其中一份原件归施工单位持有和保存,为必要时启动诉讼程序收集好相关证据。
2、重视招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从源头上把好关,严格维护招投标成果
施工合同与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两项工作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因此,必须对施工合同与招投标关系有正确的认识。工程招投标的过程是施工合同的谈判和订立过程,不要把施工合同与工程招投标管理割裂开来,真正按工作性质科学、合理设置机构及确定职责。使施工合同与招投标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招标文件备案时,招投标管理部门应对其中的合同主要条款严格审查,对条款中不合法、不合理、带有不正当竞争或损害他人利益的内容,应立即提出修改意见,若等中标后订立合同了就很难监管。合同备案管理主要是审核合同价是否与中标价吻合,合同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有没有附加一些不合理的补充条款,严格控制在备案阶段就产生“阴阳合同”,维护招投标成果,切实保证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3、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系,完善合同管理机构
建筑企业应结合企业的实际需要和实际情况,建立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强化合同管理职能,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坚持合同的审查制度,审查合同签订的条件、内容以及条款等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是否具有完备的手续。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应定期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完善的合同检查考核制度,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应及时进行分析与纠正,使合同管理规范化。这将有利于合同的履行和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并且便于查阅、检索以及执行合同。
与此同时,行政部门应设立专门合同管理机构和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对建设工程合同实施登记、审查等监督管理,建立合同台帐,并进行统计、检查,加强合同备案制度。建筑企业应深入研究合同管理工作在不同阶段的具体特征、要求、管理控制手段、工作侧重点等问题,建立企业的监督保障机制,完善合同管理的组织机构,建立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各层次的合同管理机构,监察和考核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和业绩,加强合同管理制度的刚性约束效力,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种违法、乱纪和失职行为,保证合同管理制度的有效贯彻。
动态管理合同履行。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合同交底更为重要,只有“按合同施工”才能在执行合同时不出或减少偏差。合同依法签订后,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保证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日常事物性工作有序地进行,使工程建设项目的全部合同事件处于受控状态,以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施工企业应动态管理合同的履行,首先要作合同交底,分解合同责任,按合同的有关条款做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目标工作流程图,抓好各目标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特别是事前控制。对签订的各项条款必须牢记,找合同履行中可能出现的薄弱环节,提前制定各种减少合同纠纷的预防措施。在工程进展中,通过检查发现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的規定加以解决,以提高合同的履约率。整个合同履行的动态控制过程按策划、实施、检查、改进PDCA循环方法行,从而达到有效的控制,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
4、加强合同变更管理
在合同变更中,量最大、最频繁的是工程变更,它在工程索赔中所占的份额也最大。合同变更意味着索赔机会,所以必须加强合同变更管理。合同管理人员应记录、收集、整理所涉及到的各种文件,如图纸、各种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和业主的变更指令,并对变更部分的内容进行审查和分析。经常检查与甲方往来的各种工程文件、记录、指示、信件等资料,以确认它们对合同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合同要求,以作为工程变更调整费用、工程索赔的基本依据。
5、加强合同索赔管理
工程承包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承包商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合同签订后,应全面详细地分析合同条件,充分抓住合同中的漏洞,尽可能地捕捉一切可以索赔的机会。尤其在目前市场竞争积累,承包商均以低价中标的情况下,索赔是承包商实现盈利的一个重要手段。索赔要有证据,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索赔就不能成立。
结束语
加强施工阶段合同管理促使合同双方提高履约水平是实现全生命周期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规范各建设主体行为的需要。在制定施工合同时应认真把关,严格执行合同会签、评审制度并认真进行交底,特别是现场管理人员应认真学习合同,明确合同规定的施工范围等,以此促进建设工程的持续发展,实现市场科学管理。
参考文献
[1]刘圆圆.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常见问题的分析[J].全国商情(理论研究),2012(4).
[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