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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加快文化发展步伐,着力培育文化优势,壮大文化力量,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如何搞好文化建设?对于县域来说,我认为应该做好“五个结合”
眼前与长远结合。文化建设,必须既继承前人优秀成果,又创造前人未有之新境界;既着眼于现实,有匡扶作用,又着眼于长远,有引领作用。我们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宣传党的创新理论、大力加强乡村文化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多样化的群众文化活动,以强烈的文化自信、文化自觉、文化担当做好本地域文化的传承、普及、创新工作。近些年来,湘潭县在这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如国家级非遗保护项目“石鼓·青山唢呐”代表性传承人莫柏槐率领唢呐艺术团演奏的《青山乡韵》惊艳“全国第十个文化遗产日——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活动”现场,较好展现了湘潭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艺术底蕴和璀璨魅力。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快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第二批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继续推进全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等工作。
传统与现代结合。中华传统文化内涵丰富、特质鲜明,但也需要不断创新、与时俱进。作为湖湘文化的发祥地,如何将湖湘文化“淳朴重义”“勇敢尚武”“经世致用”“自强不息”等特质发挥好,进而赋予其改革开放的时代气息,是湘潭县在推进文化强县过程中应该做、可以做、且可以做好的一项大工程。如重点抓好县域内王闿运、左宗棠、周小舟的故居和黎氏故居等名人故居保护修缮工作,继续办好“欢乐潇湘·幸福湘潭·莲乡大舞台”大型群众文化活动等,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增强文化软实力,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
有形与无形结合。有形的文化通过载体展现,无形的文化通过有形文化的积淀潜移默化地影响受众思想。有形文化需要无形文化作为其思想精髓,无形文化通过有形文化得以体现。在当前的文化作品创作和传播中,我们注重让人们通过享受文化盛宴净化心灵、启迪智慧、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近年来,湘潭县侧重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有形文化形态,充分展现积极向上的思想,注重文化作品的现实教育意义。今后我们将围绕“文化与经济社会大融合,文化促进经济社会大发展,文化提升发展特色竞争力”的主题,重点抓好“五个一”工作,致力培养与“全省一流文化强县”“长株潭两型社会综合改革配套试验区”相适应的人文素养和文化环境。“五个一”即:“一个创建”,突出“软硬”均衡发展的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一项品牌”,全省领先的县域公共文体服务品牌;“一系列节会赛事”,在继续开展“欢乐潇湘·幸福湘潭·莲乡大舞台”大型群文活动的基础上,组织一系列颇具莲乡特色的群众文化节会赛事活动;“一类产业发展”,引导服务文化产业发展;“一个目标”,基本达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国文明县城的公共文体服务体系标准。
高雅与通俗结合。高雅文化能提升品位增强内涵,通俗文化能创造活力延续生命力,将雅俗两种文化结合起来,才能实现文化的真正价值。湘潭县始终坚持文化发展雅俗并重,既重视“中国·湘潭湘莲文化节”、齐白石诞辰“全国知名画家走进莲乡·画在莲乡”大型文化交流活动等品牌文化艺术节会,又兼顾乡镇唢呐艺术大赛、农民歌手大赛、社区周末大戏台等广接地气的文艺赛会,满足了各层次受众需求,为文化发展添注了强劲动力。
事业与产业结合。文化首先是一种事业,是公益性、非盈利性公共产品;文化又具有产业属性,在条件具备时可发展成为产业。文化事业的繁荣是文化产业赖以生存的精神内核,文化产业的良性发展是文化事业全面进步的驱动力。就湘潭县而言,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相互融合、协调发展是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剂“良方”。目前,全面覆盖的县、乡、村、组四级公共文化组织体系,引导了区域内民众对文化休闲娱乐的消费需求,拓展了文化产业的发展渠道和平台;广电传媒板块、农家娱乐休闲板块、文化旅游板块、印刷板块、演艺板块等构建起文化产业的整体框架,为公益文化服务提供了坚强的经济支撑。
眼前与长远结合。文化建设,必须既继承前人优秀成果,又创造前人未有之新境界;既着眼于现实,有匡扶作用,又着眼于长远,有引领作用。我们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宣传党的创新理论、大力加强乡村文化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多样化的群众文化活动,以强烈的文化自信、文化自觉、文化担当做好本地域文化的传承、普及、创新工作。近些年来,湘潭县在这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如国家级非遗保护项目“石鼓·青山唢呐”代表性传承人莫柏槐率领唢呐艺术团演奏的《青山乡韵》惊艳“全国第十个文化遗产日——湖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活动”现场,较好展现了湘潭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艺术底蕴和璀璨魅力。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快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第二批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继续推进全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等工作。
传统与现代结合。中华传统文化内涵丰富、特质鲜明,但也需要不断创新、与时俱进。作为湖湘文化的发祥地,如何将湖湘文化“淳朴重义”“勇敢尚武”“经世致用”“自强不息”等特质发挥好,进而赋予其改革开放的时代气息,是湘潭县在推进文化强县过程中应该做、可以做、且可以做好的一项大工程。如重点抓好县域内王闿运、左宗棠、周小舟的故居和黎氏故居等名人故居保护修缮工作,继续办好“欢乐潇湘·幸福湘潭·莲乡大舞台”大型群众文化活动等,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增强文化软实力,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
有形与无形结合。有形的文化通过载体展现,无形的文化通过有形文化的积淀潜移默化地影响受众思想。有形文化需要无形文化作为其思想精髓,无形文化通过有形文化得以体现。在当前的文化作品创作和传播中,我们注重让人们通过享受文化盛宴净化心灵、启迪智慧、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近年来,湘潭县侧重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有形文化形态,充分展现积极向上的思想,注重文化作品的现实教育意义。今后我们将围绕“文化与经济社会大融合,文化促进经济社会大发展,文化提升发展特色竞争力”的主题,重点抓好“五个一”工作,致力培养与“全省一流文化强县”“长株潭两型社会综合改革配套试验区”相适应的人文素养和文化环境。“五个一”即:“一个创建”,突出“软硬”均衡发展的全民健身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一项品牌”,全省领先的县域公共文体服务品牌;“一系列节会赛事”,在继续开展“欢乐潇湘·幸福湘潭·莲乡大舞台”大型群文活动的基础上,组织一系列颇具莲乡特色的群众文化节会赛事活动;“一类产业发展”,引导服务文化产业发展;“一个目标”,基本达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国文明县城的公共文体服务体系标准。
高雅与通俗结合。高雅文化能提升品位增强内涵,通俗文化能创造活力延续生命力,将雅俗两种文化结合起来,才能实现文化的真正价值。湘潭县始终坚持文化发展雅俗并重,既重视“中国·湘潭湘莲文化节”、齐白石诞辰“全国知名画家走进莲乡·画在莲乡”大型文化交流活动等品牌文化艺术节会,又兼顾乡镇唢呐艺术大赛、农民歌手大赛、社区周末大戏台等广接地气的文艺赛会,满足了各层次受众需求,为文化发展添注了强劲动力。
事业与产业结合。文化首先是一种事业,是公益性、非盈利性公共产品;文化又具有产业属性,在条件具备时可发展成为产业。文化事业的繁荣是文化产业赖以生存的精神内核,文化产业的良性发展是文化事业全面进步的驱动力。就湘潭县而言,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相互融合、协调发展是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剂“良方”。目前,全面覆盖的县、乡、村、组四级公共文化组织体系,引导了区域内民众对文化休闲娱乐的消费需求,拓展了文化产业的发展渠道和平台;广电传媒板块、农家娱乐休闲板块、文化旅游板块、印刷板块、演艺板块等构建起文化产业的整体框架,为公益文化服务提供了坚强的经济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