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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这是一项宪法原则。我国一九五四年九月及一九七八年三月两次颁布的宪法,都作了极其明确的规定。为了保障这一权利的实现,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诉法)相应地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原则和赋予了被告在诉讼各阶段上相当广泛的权利。这是我国公民权利在审判工作中的体现,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在司法工作中法律化、制度化的重要表现,是我们正确、合法、及时地惩罚犯罪,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