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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7月28日至7月31日在杭州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夏宝龙主任出席会议并在会议结束时发表讲话,茅临生、程渭山副主任分别主持各次全体会议和联组会议,袁荣祥、冯明、王永昌、厉志海、姒健敏副主任和厉月姿秘书长及委员共62人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李强省长和毛光烈、黄旭明副省长,省高级人民法院高杰、俞新尧、林一、崔盛钢副院长,省人民检察院陈云龙检察长和张雪樵、王祺国、黄生林副检察长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省政府有关部门和省属有关单位负责人,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秘书长办公会议成员、机关副厅以上干部,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以及1位全国人大代表、7位省人大代表。此外,还有11位省人大代表列席第一次全体会议,15位公民旁听第一次和第二次全体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第一至第七项议程还进行了网络视频直播。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李强省长所作的《关于上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政府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省财政厅钱巨炎厅长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浙江省2014年1至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上半年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下半年主要工作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指出,面对依然复杂严峻的形势,省政府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以改革统领全局,坚持稳中求进、改中求活、转中求好,全省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结构调整取得积极成效,重大改革加快推进,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部分指标与全年预期有一定差距的困难,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要坚定不移地走转型升级之路,不断提高我省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继续坚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打好“五水共治”、“五措并举”、“四换三名”、“三改一拆”等转型升级组合拳,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会议要求有关专门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汇总整理成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讨论后送省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李强省长所作的《关于全省改革试点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我省深化改革所采取的各项有力措施和开展的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就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权力清单改革、经济体制改革等各个方面的改革提出了意见、建议。
三、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财政厅钱巨炎厅长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4年省级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了2014年省级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
四、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政府黄旭明副省长所作的《关于全省贯彻“五水共治”战略决策推进防洪排涝工作的报告》,在分组审议的基础上,开展了联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这次省、市、县三级人大共同开展防洪排涝专项审议,紧紧围绕省委中心,部署周密,工作扎实,重点突出,已取得初步效果。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在防洪排涝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并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会议要求,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会同办公厅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结合前期调研情况,整理形成审议意见稿,经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后交省政府研究处理,并加强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推动相关问题落实,确保这次专项监督工作取得最终成效。
五、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丁祖年主任委员所作的关于《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保障和促进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决定(草案)》的说明,以及戴震华、陈荣副主任委员分别所作的关于《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草案)》和《浙江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保障和促进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决定》、《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和《浙江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
六、会议听取了省国土资源厅陈铁雄厅长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浙江省土地整治条例(草案)》的说明,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俞仲达主任委员所作的关于《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草案)》的说明,并进行了初步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根据我省实际,制定这两部法规是必要的。会议要求,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抓紧对这两部法规草案进行修改,印发省人大代表和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后,再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七、会议听取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高杰副院长和省人民检察院陈云龙检察长所作的关于人事任免报告的说明,并进行了审议。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免去刘合华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以按表决器的方式,通过了主任会议提请的人事议案、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的其他人事免职事项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
八、会议还书面审议了浙江省人大代表团出访日本西班牙葡萄牙情况的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夏宝龙主任出席会议并在会议结束时发表讲话,茅临生、程渭山副主任分别主持各次全体会议和联组会议,袁荣祥、冯明、王永昌、厉志海、姒健敏副主任和厉月姿秘书长及委员共62人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李强省长和毛光烈、黄旭明副省长,省高级人民法院高杰、俞新尧、林一、崔盛钢副院长,省人民检察院陈云龙检察长和张雪樵、王祺国、黄生林副检察长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省政府有关部门和省属有关单位负责人,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秘书长办公会议成员、机关副厅以上干部,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以及1位全国人大代表、7位省人大代表。此外,还有11位省人大代表列席第一次全体会议,15位公民旁听第一次和第二次全体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第一至第七项议程还进行了网络视频直播。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李强省长所作的《关于上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政府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省财政厅钱巨炎厅长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浙江省2014年1至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上半年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下半年主要工作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指出,面对依然复杂严峻的形势,省政府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以改革统领全局,坚持稳中求进、改中求活、转中求好,全省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结构调整取得积极成效,重大改革加快推进,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部分指标与全年预期有一定差距的困难,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要坚定不移地走转型升级之路,不断提高我省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继续坚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打好“五水共治”、“五措并举”、“四换三名”、“三改一拆”等转型升级组合拳,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会议要求有关专门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汇总整理成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讨论后送省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李强省长所作的《关于全省改革试点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我省深化改革所采取的各项有力措施和开展的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就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权力清单改革、经济体制改革等各个方面的改革提出了意见、建议。
三、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财政厅钱巨炎厅长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4年省级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了2014年省级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
四、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政府黄旭明副省长所作的《关于全省贯彻“五水共治”战略决策推进防洪排涝工作的报告》,在分组审议的基础上,开展了联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这次省、市、县三级人大共同开展防洪排涝专项审议,紧紧围绕省委中心,部署周密,工作扎实,重点突出,已取得初步效果。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在防洪排涝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并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会议要求,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会同办公厅对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结合前期调研情况,整理形成审议意见稿,经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后交省政府研究处理,并加强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推动相关问题落实,确保这次专项监督工作取得最终成效。
五、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丁祖年主任委员所作的关于《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保障和促进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决定(草案)》的说明,以及戴震华、陈荣副主任委员分别所作的关于《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草案)》和《浙江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保障和促进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决定》、《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和《浙江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
六、会议听取了省国土资源厅陈铁雄厅长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浙江省土地整治条例(草案)》的说明,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俞仲达主任委员所作的关于《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草案)》的说明,并进行了初步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根据我省实际,制定这两部法规是必要的。会议要求,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抓紧对这两部法规草案进行修改,印发省人大代表和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后,再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七、会议听取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高杰副院长和省人民检察院陈云龙检察长所作的关于人事任免报告的说明,并进行了审议。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免去刘合华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以按表决器的方式,通过了主任会议提请的人事议案、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的其他人事免职事项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
八、会议还书面审议了浙江省人大代表团出访日本西班牙葡萄牙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