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职务犯罪侦查角度,浅议深化检务公开

来源 :法制与社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eracn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本文从职务犯罪侦查的角度,结合当前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的新形势和职务犯罪侦查过程中检务公开的现状,寻找当前职务犯罪案件侦查过程中检务公开的主要问题和存在的困难,积极探讨如何进一步建立和健全侦查阶段职务犯罪案件检务公开制度。
  关键词 深化检务公开 职务犯罪侦查 检务公开制度
  作者简介:吴芳敏,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检察院。
  中图分类号:D92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09-212-02
  “检务公开”,指检察机关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应公开的内容以外,适时适当地将和检察职权相关的工作事务予以公开,以确保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国内“检务公开”制度的建设,从1998年开始探索尝试到后来逐渐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不断深化完善,至今已历时十余载。2013年10月,高检院《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经中央政法委审议通过,检务公开制度全面推进,黑龙江等5省市开展为期1年的深化检务公开试点工作。2014年6月,增加北京等5省区市作为改革试点地区。2015年 2月28日,高检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提出“三转变”的具体目标,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作为检务公开重要组成部分的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公开,是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接受监督的重要基础和前提。但是,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工作毕竟不同于其他司法活动,如何公开以及公开的效果如何等,还值得进一步进行相关理论和实务探讨。
  一、职务犯罪案件侦查阶段检务公开的现状
  (一)侦查阶段检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当前,职务犯罪案件侦查阶段检务公开的主要内容,从静态的意义上来讲主要有:法律规定的受案范围、立案标准、办案程序、办案时限、强制措施的条件、程序、时限、权利和义务、相关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等,同时还有侦查人员执法办案过程中的工作制度、办案纪律、违法办案的举报途径以及责任追究等。从动态的意义上来讲主要有:
  1.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的阶段性办案程序和办案结果的公开。
  2.职务犯罪线索举报数字和查处结果面向社会的公开。
  3.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情况、强制措施种类、相关诉讼权利和义务、赃款赃物的扣押和处理、案件侦查终结处理或其他处理结果面向社会和相关涉案人员的公开。
  (二)侦查阶段检务公开的主要方式
  1.检务告知。在职务犯罪案件执法办案过程中,侦查人员向当事人、诉讼参与人、有关单位和个人公开告知有关执法办案程序或权利义务等。
  2.检务公示。检察机关根据法律和检务公开的要求等相关规定,将已经处理的或正在处理的在当地比较典型和有较大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向社会公布,主要通过新闻发布会或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发布公告。
  3.检务见证。在一些敏感案件和可能引起当事人质疑的案件,检察机关在进行搜查、勘验检查、扣押物证书证及扣押涉案款物时邀请与案件无关的社会人士参与同步监督,见证有关法律事实和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4.检务宣传。主要通过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等活动,采取宣传栏和设点宣传等方式,对职务犯罪惩治和预防进行宣传。
  5.人大、政协监督。对依法立案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向相应级别的人大和政协获得许可或进行备案。
  6.人民监督员监督。在职务犯罪案件侦查过程中,对应立案而不立案、应逮捕而不逮捕、拟撤销立案或不起诉等案件实行人民监督员监督制度。
  二、深化侦查阶段职务犯罪案件检务公开的问题与困难
  (一)公开的内容和方式有限
  以往侦查阶段职务犯罪案件检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局限于一般性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立案标准、受案范围、办案纪律等周知性内容的公开,而对于一些案件的敏感和热点问题,案情具体进展情况等则避而不谈,尤其是群众关注度较高的贪污受贿等具体案件的办案进程、办理结果等内容公开较少,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一直被蒙上神秘的“面纱”。公开的方式也带有行政色彩,局限于检察机关依职权主动公开,宣传方式也流于宣传栏等传统方式。
  (二)公开的相关机制还不健全
  自从1998年我国检察机关推行“检务公开”制度以来,同步公开的文件中关于相关配套制度与机制建设的内容一直就比较笼统简单,具体可操作性不强,只是总体上提出要推行检务公开,加强领导落实和督促检查等,但是对于由谁检查、如何检查、检查标准等具体问题没有提及。我国检务公开尤其是职务犯罪侦查公开至今仍缺少相应的考核机制、权利救济机制等,公开流于形式,监督乏力。
  (三)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部分检察机关检务公开缺少必要的设施设备和场所,没有进行统一规范的检务公开大厅建设,没有同步配置电子显示屏、触摸屏、查询电脑等电子检务公开设备,未建立网上举报、案件查询等公开系统,网络和新兴媒体技术运用较少,信息化应用还不平衡,运用信息技术平台开展检务公开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强。
  三、深化侦查阶段职务犯罪案件检务公开制度的完善
  深化检务公开工作,必须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依法、全面、及时、规范、便民”原则以及“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标准,按照健全司法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要求,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前提,以加强办案过程中的信息公开为重点,以让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侦查过程中的检务公开制度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一)拓展职务犯罪侦查检务公开的内容和方式
  深化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检务公开,必须要将检务公开的内容拓展到侦查环节执法办案过程,从一般事务性公开向案件信息公开转变、从司法依据和结果的静态公开向办案过程的动态公开转变、从单向宣告的公开向双向互动的公开转变。公开的形式除了主动公开以外,还可适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公开。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方面的公开内容而言,公开的内容除了以往法律法规、立案标准、权义告知等事项外,还可以包括:   1.对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办案程序进展和处理结果进行公开。对于职务犯罪要案、纪委移交的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和敏感性较强的职务犯罪案件,须经上级院审核后决定是否公开。
  2.对于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生效判决的职务犯罪案件,对执法办案过程中查封、扣押、冻结等涉案财物处理结果进行公开。对于公开的方式,可探索建立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信息平台,完善涉案财物处置信息公开机制。其中,对于检察机关决定撤销和不起诉的案件,查封、扣押、冻结等涉案款物处理情况是否公开,应征求案件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不同意公开的可以不公开。
  3.对延长羁押期限或变更强制措施等办理情况、理由和依据,依当事人的申请应及时公开。
  4.全面落实《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主动及时在网上公开生效法律文书,主动公开具有警示性、教育性等典型的职务犯罪案例。
  5.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工作。探索对不立案、不逮捕、不起诉等制式法律文书采用制作附页的形式进行释法说理。
  (二)健全职务犯罪侦查检务公开机制,强化监督考核
  1.建立健全职务犯罪案件侦查信息检务公开风险评估和预警、处置机制。对拟公开的内容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风险防控。
  2.健全职务犯罪案件侦查信息公开集中通报制度。部分基层检察机关在这方面还做得不够,应进一步完善。可通过报刊、检察门户网站等定期向社会集中通报一个时期内本院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的举报情况、立案情况、具体案件侦查工作的进展情况、侦查终结后的处理结果等,让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心中有底。
  3.建立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听证制度。对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工作的一些重大决定,如不予立案、撤案、不起诉等决定,可由人大代表、特约检察员、专家学者、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各界代表性人士进行听证监督,同时可根据需要允许群众旁听或者新闻媒体采访。
  4.建立错案质询制度。对于错误拘留、错误逮捕等明显违法案件应进行公开质询,质询参与主体可由检察机关及其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负责人、同级人大常委会法律监督部门、诉讼方、社会公众代表和新闻媒体组成。
  5.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查究。上级检察机关要加强对下督促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检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以及遇到的困难与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检务公开工作考评标准,把检务公开工作纳入整体检察工作绩效考核和检务督察范围,进行定期督察和通报;充分发挥12309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平台的作用,公开接受人民群众对检察干警违反检务公开规定的投诉和建议,并及时进行查究;同时还可以引入第三方测评机构调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督促检察机关依法全面正确履行职能。
  (三)运用网络和新媒体,推进职务犯罪侦查检务公开信息化建设
  在网络信息化、新媒体平台高速发展的今天,检察机关也必须顺应时代潮流,有效利用网络和新媒体传介,全方位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如可以改造升级检察门户网站,实现网上举报、网上查询、信息发布、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投诉、检察长信箱、代表委员联络等多种功能,形成与官方微博、微信等互联互通的一体化新媒体公开平台,达到“法律文书网上晒,办案过程网上挂,群众提问网上答”的效果;同时,有条件的检察院要积极推进检察服务大厅建设,整合控告申诉举报接收、案件信息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律师接待、法律咨询、检务宣传、12309举报电话等功能,全面打造方便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的良好平台。
  参考文献:
  [1]吴立明.检务公开的理论与实践探索.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9.
  [2]侯磊.检务公开论.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
  [3]朱香山、杨安琪.阳光检务,让公开看得见.中国人大.2010(16).
  [4]甄伟华.新形势下的检务公开理念及其进路.法制与社会.2010(27).
  [5]练达.完善检务公开制度对策研究.商业文化.2012(1).
  [6]胡蓓.试析信息社会北景下的检务公开工作.法制与社会.2011(24).
其他文献
在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下,要充分把区域发展和国家宏观调控、时间维度和空间维度这两部分的关系有机的结合起来,在促进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的同时,能有效的推动当前国家经济发展的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使传统的课堂教学面临新的挑战,高校思想政治实践课教学弥补了理论教学的不足,同时也面临环节相对薄弱,监督沟通力度不够等问题.为了有效的提高学生参与实践
目的 研究在行阴道灌洗的妇产科住院患者中采取标准化护理程序的临床应用效果.方法 随机将40例行阴道灌洗的妇产科住院患者平均分为对照组和试验组各20例,对照组实行常规护理
现阶段,我国农村大部分低压电网的建设中并没有合适的低压配电柜专用接地线,因此,大部分地区都采用其他可替代形式去挂接接地线.出现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低压
目的研究DNA修复基因XRCC3 Thr 241 Met(rs861539)遗传变异与喉癌风险的关系。方法采用Multiplex SNaPshot技术(多重单碱基延伸反应技术)对60例喉癌患者和120名正常人进行基
摘 要 群众工作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领导干部一个重要的职责就是做好群众工作,群众工作做的好坏与否,直接关系着我们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更影响到了人民的切身利益。在现在这样一个新常态期,群众工作对我们党员干部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做好新时期的群众工作呢?那就是坚持法治理念,讲求创新思维。既要讲法治,用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也要讲创新,用新的理念新的方
摘 要 基层检察院是整个检察机关的基础,在检察工作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基层院是国家的法律政策与上级决策精神的直接执行者,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方针策略、提出的工作思路和要求,各级党委关于检察工作的指导,都需要认真执行。提高基层检察院对上级精神与政策的落实执行能力,体现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对于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分析了检察机关在落实和执行能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针
摘 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在2012年进行了第二次修正,其中关于证据标准、取证程序方面规定的变化,对实践中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施行至今,笔者总结近3年办案实务情况,认为自侦部门 “由供到证”的办案模式受到极大挑战,已很难适应形势要求。本文以一些成功案例为指导,分析总结好的办案方式方法,从扎实的初查工作、充分运用间接证据和再生证据、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等方面入手,以期对今后侦
摘 要 近年司法实践中,职务犯罪轻刑化问题愈发严重,直接导致不能使职务犯罪被告人得到应有的刑罚惩罚,不利于遏制职务犯罪和反腐败斗争。职务犯罪轻刑化的原因有很多,概括起来主要包括立法层面和司法层面两个方面。笔者针对轻刑化问题产生的原因,在文中提出如何遏制职务犯罪轻刑化问题的对策,以期更好地发挥刑法刑罚对职务犯罪的预防和惩罚作用。  关键词 职务犯罪 轻刑化 遏制  作者简介:张玉祥,天津市红桥区人民
[摘要]计算机辅助教学系统在教学上的运用,标志着教学媒体质的飞跃,计算机的应用,使教学手段更加丰富,将对教学效果的提高起到促进作用。计算机是人脑的延伸,是人脑思维活动的模拟,是对人类思维活动的结构、功能及其规律的把握,因此,其在教学上的运用对于学生的发展提供了方便,符合现代化教学规律的要求,但多媒体教学存在的弊端也需要在今后的教学中克服和改进。  [关键词]多媒体 多媒体教学 教学效果    多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