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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横山县是陕北资源大县,地下已发现8大类40多种矿产资源,被国家列为晋陕蒙能源重化工基地建设区,是陕西省以至全国罕见的矿藏富集区,具有重大开采价值。特别是煤炭、天然气、石油和盐,开采前景十分广阔。
殿市镇位于横山县中部,地形地貌为典型的黄土丘陵沟壑区,山大沟深,沟壑纵横,黑木头河横贯全境,俗名黑木头川。全镇辖29个行政村、179个村民小组,总人口5467户、2.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19万人。总土地面积232.2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5486公顷。近年来,为了化解煤矿开采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殿市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了当地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的正常运行。
将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
近年来,殿市镇在煤矿开采生产过程中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层出不穷,为了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煤矿生产和农民实惠双赢,实现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的目标,经过反复调研,殿市镇根据《土地法》和上级各有关会议精神,结合该镇实际,制定了一系列指导意见,使得矿群矛盾纠纷得到有效遏制。
本着为民谋利的态度,殿市镇成立了矿群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小组,该小组统一指导、统一安排、统一组织,按照属地、分级负责调处原则,对村民提出的各项意见进行调解。当村民与矿房发生矛盾时,领导小组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
记者了解到,殿市镇矿群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小组针对矿群矛盾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本着公平、公正、调解优先结合司法裁决的原则,提出了统一标准,统一支付的意见。当矿房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造成一定的破坏,经治理不能恢复原态的予以经济补偿原则,如经治理可以恢复原态的只作工程建设,不作经济赔偿原则,一物只进行一次性补(赔)偿;同一物不得多矿头补(赔)偿。
不但如此,为了更好地执行以人为本的政策,殿市镇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制定了“整合矿井过程中土地补偿类别及标准”。
生活饮水补偿,只作工程建设,不作经济补偿;道路用地补偿,不作经济补偿,在原有的通村合格基础上加固硬化,新建合格用地按有关标准补偿;环境污染补偿,由有资质单位勘测鉴定后,对造成损失给予经济补偿。
与此同时,殿市镇还建立了三级调处机制,首先由村委会召集当事人、煤矿进行调解,拿出初步调解意见。其次,由镇协调领导小组组织当事人村委会负责人和煤矿方进行协调处理。再次,由镇协调领导小组将处理意见上报县协调领导小组进行协调。
坚持走工业反哺农业之路
为增强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后劲,殿市镇按照工业反哺农业的模式,着力抓好煤炭带动地方工业和乡镇企业的发展。在抓好煤矿生产安全的同时,重点做好国家对煤炭企业的重组整合工作,原有的18处煤矿和两处焦化厂整合为16处煤矿并妥善安置失业人员,重新整合了原有矿产设备,效益利润均创历史新高,实交税金320万元。
企业发展了,向农业输入新鲜血液也多了,包括基础设施在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完成了220万元,其中劳务输出是受益最大的产业。全年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5400人中就近转入煤矿务工的就达2400人,仅这一项产业创收8100万元,人均务工收入1.5万元,增加农业产值2800万元。
殿市镇基础条件优越,交通便利,横子公路、韭殿公路横穿而过,村级道路、生产道路通村达组。目前,全镇多数群众吃上了干净卫生的自来水,村村通路、通电、通电话、通电视。
近年来,殿市镇紧紧围绕“加快发展、和谐稳定”两大主题,立足自身实际,大力实施封山禁牧、植树种草、舍饲养羊,积极争取项目和投资,加快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和农田水利建设,大力发展羊、草、豆、煤四大主导产业,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均取得显著成效,先后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林业工作先进集体、创建“五型机关”标兵单位、文明机关、“五个好”先进乡镇党委、万名干部下乡包村工作先进集体、扶贫开发优秀单位、“平安乡镇”、“计划生育综合服务乡镇”,多次受到县委、县政府的表彰奖励,乡镇综合考评连续四年居全县前三名。
殿市镇位于横山县中部,地形地貌为典型的黄土丘陵沟壑区,山大沟深,沟壑纵横,黑木头河横贯全境,俗名黑木头川。全镇辖29个行政村、179个村民小组,总人口5467户、2.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19万人。总土地面积232.2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5486公顷。近年来,为了化解煤矿开采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殿市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了当地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的正常运行。
将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
近年来,殿市镇在煤矿开采生产过程中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层出不穷,为了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煤矿生产和农民实惠双赢,实现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的目标,经过反复调研,殿市镇根据《土地法》和上级各有关会议精神,结合该镇实际,制定了一系列指导意见,使得矿群矛盾纠纷得到有效遏制。
本着为民谋利的态度,殿市镇成立了矿群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小组,该小组统一指导、统一安排、统一组织,按照属地、分级负责调处原则,对村民提出的各项意见进行调解。当村民与矿房发生矛盾时,领导小组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
记者了解到,殿市镇矿群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小组针对矿群矛盾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本着公平、公正、调解优先结合司法裁决的原则,提出了统一标准,统一支付的意见。当矿房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造成一定的破坏,经治理不能恢复原态的予以经济补偿原则,如经治理可以恢复原态的只作工程建设,不作经济赔偿原则,一物只进行一次性补(赔)偿;同一物不得多矿头补(赔)偿。
不但如此,为了更好地执行以人为本的政策,殿市镇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制定了“整合矿井过程中土地补偿类别及标准”。
生活饮水补偿,只作工程建设,不作经济补偿;道路用地补偿,不作经济补偿,在原有的通村合格基础上加固硬化,新建合格用地按有关标准补偿;环境污染补偿,由有资质单位勘测鉴定后,对造成损失给予经济补偿。
与此同时,殿市镇还建立了三级调处机制,首先由村委会召集当事人、煤矿进行调解,拿出初步调解意见。其次,由镇协调领导小组组织当事人村委会负责人和煤矿方进行协调处理。再次,由镇协调领导小组将处理意见上报县协调领导小组进行协调。
坚持走工业反哺农业之路
为增强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后劲,殿市镇按照工业反哺农业的模式,着力抓好煤炭带动地方工业和乡镇企业的发展。在抓好煤矿生产安全的同时,重点做好国家对煤炭企业的重组整合工作,原有的18处煤矿和两处焦化厂整合为16处煤矿并妥善安置失业人员,重新整合了原有矿产设备,效益利润均创历史新高,实交税金320万元。
企业发展了,向农业输入新鲜血液也多了,包括基础设施在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完成了220万元,其中劳务输出是受益最大的产业。全年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5400人中就近转入煤矿务工的就达2400人,仅这一项产业创收8100万元,人均务工收入1.5万元,增加农业产值2800万元。
殿市镇基础条件优越,交通便利,横子公路、韭殿公路横穿而过,村级道路、生产道路通村达组。目前,全镇多数群众吃上了干净卫生的自来水,村村通路、通电、通电话、通电视。
近年来,殿市镇紧紧围绕“加快发展、和谐稳定”两大主题,立足自身实际,大力实施封山禁牧、植树种草、舍饲养羊,积极争取项目和投资,加快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和农田水利建设,大力发展羊、草、豆、煤四大主导产业,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均取得显著成效,先后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林业工作先进集体、创建“五型机关”标兵单位、文明机关、“五个好”先进乡镇党委、万名干部下乡包村工作先进集体、扶贫开发优秀单位、“平安乡镇”、“计划生育综合服务乡镇”,多次受到县委、县政府的表彰奖励,乡镇综合考评连续四年居全县前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