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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独立学院成立十年以来,不但对高等教育办学机制进行了大胆探索,而且在扩大高等教育资源和高校办学规模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逐渐成为当前和今后一定时期高等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它如同一棵公立高校同民办院校嫁接而成的大树,虽然年轮还少,却已郁郁葱葱。独立学院的发展会有一个逐步完善和成熟的过程,它在办学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和矛盾亟待进行深入研究并认真解决,终将成为我国高等教育这片广袤森林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关键词:独立院校;公立高校;民办院校;双面效应
作者简介:刘静(1977-),女,江苏徐州人,徐州师范大学体育学院,讲师,教育学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体育教学。(江苏 徐州 221116)
1999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要进一步扩大高等教育规模的决策。以江苏、湖北等省份为代表的一些高校在当时高等教育资源相对紧缺的情况下,开始试办具有民办性质的高校二级学院。第一批新型高等教育办学机构——独立学院就此产生,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办学规模逐年扩大,至今经过了整整十年的时间。
十年间独立学院经历了从探索办学到规范发展的过程,期间教育部对民办二级学院的办学标准、办学行为及基本要求与条件加以规范,以利于其更好的发展,同时界定了独立学院的概念:“独立学院是指由普通本科高校按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的二级学院。”[1]独立学院的出现不仅扩大了高等院校的办学规模,使得办学资金来源更加灵活,而且相对降低了学生步入高等学校受教育的门槛,缓解了高等教育的入学压力。
一、独立院校自身的特点
教育部明确提出试办独立学院一律采用民办机制,并提出“七个独立”的办学要求,即:应具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实行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
教育部提出了独立学院的三个特点:一是“优”。优质资源的组合来自两个方面:一个是现有的公办高校,他们有好的教学传统和教学资源,也有好的管理模式,而且教师队伍也确有余力;另一个就是社会力量,他们有好的资金、资源和办学的热情,更重要的是他们会带来民营的机制与活力。二是“独”。也就是说,在办学和管理上必须独立,要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要独立颁发证书,有独立的校园,实行独立的财务核算。三是“民”。独立学院应该是一个民办机制的学校,由普通高校和社会力量合作举办,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公办学校;独立学院不靠政府投入,其投入主要是合作方承担或者以民办机制共同筹措,收费也是按照国家有关民办高校招生收费政策制定。“民”、“独”、“优”一时成为判断是否为独立学院的三个标尺。[3]
二、独立院校与公立学校的不同之处
1.产权归属不同
公立高校的产权归属于公立高校所属地方的人民,而独立学院的产权则归属于包括公立高校和合作机构。其中合作机构可以是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个人,他们的所有制性质可以与公立高校相同,属于公有性质;也可以不同,属于私有性质。
2.筹资体制不同
公立高校的经费几乎全部依靠国家或地方财政拨款,而独立学院的办学经费则主要依赖合作方承担或者以民办机制自主筹措,且学生按培养成本交纳比公办学校高的学费。
3.管理体制不同
公立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而独立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学院的院长、董事长、主要机构设置由董事会决定。
4.自主权不同
独立学院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变化,自主设置学科和专业;在人事制度方面可以自主聘用或解聘任课教师及管理人员。
三、独立院校与民办院校的不同之处
1.性质不同
民办高校的承办者是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和个人,而且用于投资办学的资金是非国家财政性经费,这就决定了民办高校的民办性质。而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的规定,独立学院的申请者只能是普通高校,合作者是社会力量,故普通高校的公有性质决定了独立学院不可能是完全的民办性质,而是民办和公办的结合产物。
2.生源不同
民办高校除少数本科院校外大多是大专层次的,而独立学院是第三批本科层次,依照我国高考录取政策,三本优先录取,故生源质量一般要比民办高校好。
四、独立院校与公立母体高校的共生效应
1.独立学院与公立母体高校共生的正面效应
独立学院是由母体高校孵化出来的,与母体高校有着与生俱来的亲缘关系。依托母体,是独立学院高起点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前提和基础,也是独立学院能够遵循教育规律、保证教育质量的重要保障。[4]
独立学院挖掘了母体大学的潜力,借鉴其教学传统、教学资源和教学管理;依靠社会力量办学,使他们有较雄厚的资金和较高的办学热情,带来了民营机制和活力;名校协办民校,包括独立学院,利用名校的品牌与民间资本的合作,是一种新型资源的整合。在整合过程中,名校品牌将会得到开发和增值。
2.独立学院与公立母体高校共生的负面效应
(1)师资的过度使用影响母体高校的教学质量。在生师比严重超标的情况下,母体高校的许多教师是同时承担包括独立学院在内的两份教学任务,而且有的还有科研任务。教学任务的不断增多,使得母体高校的兼职教师往往顾此失彼。母体高校师资缺乏的现状,必然对母体高校的教学质量产生影响。
(2)办学的短期行为影响母体高校的社会声誉。多数独立学院的专业设置只是从眼前利益出发,且在招生人数不突破总体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基本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造成“热门”专业人数无限膨胀。这种短视行为极易为学生的未来就业留下隐患。短期生源充足固然可以获得高额的收益,但功利性的办学思想若得不到纠正,既会影响独立学院的后续资源,母体高校的品牌和社会声誉也会遭到“贬值”。
3.独立学院与公立母体高校共生的未来前景
在我国今后高等教育发展的增量部分将主要靠发展民办高等教育来实现的宏观环境下,独立学院的整体发展前景应当是令人乐观的,但其与母体高校的共生现状又提醒人们,面对激烈的竞争,独立学院出现逐渐分化的趋势将不可避免。
首先,少量独立学院将在激烈竞争中被淘汰。部分由母体高校独家经营的独立学院,实行的是公办机制,实际上不是一种新的办学机构,因而不能以独立实体参与教育质量评估,教育部原部长周济强调:“对于不独立的二级学院的质量评估,应纳入学校本部的总体教育质量评价。”[5]国家政策迫使母体高校将独立学院剥离,而独立学院由于过去一味依赖母体高校,忽视自身积累,缺乏办学特色,剥离后其生存和发展便会出现危机,也难逃被淘汰的命运。
其次,优胜劣汰后的优秀的独立学院最终摘掉母体高校的冠名而取得真正独立。这些独立学院已基本完成以规模扩张和校园建设为主的第一阶段的发展任务,正向提高质量和注重内涵发展的第二发展阶段转变。
五、独立院校与民办高校的共生效应
1.独立学院与民办高校共生的正面效应
独立学院是晚于民办高校出现的一种高等教育办学机构,这两种办学机构的共生充分缓解公办院校的入学压力,顺应社会需求的各项热门专业的开设,拓宽了学生学校、本专科专业选择面,更好地适应了社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
许多民办高校已经高度重视自己的师资品牌、专业品牌、质量品牌、社会口碑、信誉口碑等,品牌与口碑是一个学校持续发展的强大动力。独立学院品牌的核心竞争是办学质量之争。在经历了市场的考验后,将向两个方向发展,一部分因管理较好,机制灵活,适应了市场需要,通过改善办学条件,保证教学质量而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同而发展壮大;另一部分独立学院因管理不善,无法保证教学质量而失去信用及社会的认可而退出历史舞台。
2.独立学院与民办高校共生的负面效应
(1)争抢生源。为了迎合社会需求,独立学院与民办院校争先开设“热门”课程,以吸引学生报考本校,有的院校甚至在进行高考的“黑色六月”刚过,一场没有硝烟的生源争夺战便迅速展开。一些声誉较好的独立学院或是一些经济较发达地区的民办院校,不远千里,到外省市地区展开跨省市招生大战。实际上,生源“蛋糕”越来越少,利益驱使“胃口”越来越大,是促使独立学院与民办院校相互竞争的主要原因。
(2)过度开设热门专业导致毕业生就业难。过度开设热门专业是独立学院大学生就业难的外部原因。2008年初,国家推出新的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能够与用工者签订劳动合同,而且最好是具有一定固定期限的合同,并且强制要求用人单位要为用工者缴纳社会保险。[6]新政的推出一方面维护了劳动市场中既存劳动力的利益,但同时也影响着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大学生的顺利求职。由于新的劳动合同法出台,企业的用工成本有所增加,企业为规避风险,对应聘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少中小型企业通过层层筛选,选定的人员要经过3~6个月的实习才能确定是否被最终接收。这批大学生自身特征以及学院在就业支撑体系上的不足,造成了学生的质量不高,如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不高,心理素质差,责任心不强;缺乏上进心,知识结构不合理等。这些因素导致用人单位对独立学院大学生的能力及质量存在顾虑。金融海啸的袭击和国内经济的持续走低,让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学生的求职空间受到更大挤压。
3.独立学院与民办高校共生的未来前景
民办高校的兴起拓宽了我国高等教育的教育服务市场,作用是巨大的,但由于我国的经济基础较为薄弱,尚未形成完全开放的高等教育市场,民间投资兴办高等学校的力量、办学的规模、效益和水平都是有限的。因此,独立学院的产生将弥补民办高校的不足。
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起飞阶段,高科技生产部门和第三产业有着大量职业岗位的需求。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坚守其发展的根本,坚持面向地方经济建设,以市场为导向,以培养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急需的实用型、操作型人才为己任,培养出一大批深受社会欢迎的毕业生。
独立学院的发展是一个很好的创造。制定《若干意见》,目的不是要收缩独立学院的发展,相反是希望独立学院能有更大的发展。国家积极鼓励独立学院的发展,各地、各部门和各高校都要因地、因校制宜积极发展独立学院。今后国家将在本科招生计划安排上对独立学院进行倾斜,重点支持办学条件较好、办学质量较高、办学行为规范的独立学院,积极扩大招生和办学规模。希望通过独立学院的发展,促进民办高等教育真正成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六、独立学院发展中应注意的问题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季诚钧在《印度大学附属制对我国独立学院的启示》一文中指出,我国独立学院要发展,首当其冲要注意以下问题:要控制独立学院的规模,避免规模膨胀;要使独立学院走向独立,避免长期依附;要合理设置专业,避免设置大量的人文社科专业;坚持大学与社会联合办学的举措,避免克隆母校。[7]
四川外国语学院成都学院党委书记、四川省独立学院协作会会长尹大家教授,在《谈独立学院的可持续发展》中指出,独立学院在发展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系:要处理好规范与发展的关系;要处理好质量与发展的关系;要处理好特色与发展的关系;要处理好“人和”与发展的关系。[8]
七、结语
十年对于处于探索发展阶段的独立学院来说,面临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规范办学上,如教学管理、课程设置、人才培养等方面,在今后的教育教学改革中应不断完善、提高与优化。
教育部原部长周济对独立学院给予充分的肯定,他在《促进高校独立学院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一文中指出:“这是一个新的发展思路,也是改革的新的重大突破。试办独立学院正是为社会力量介入高等教育提供了更加宽阔的发展空间,是顺应高等教育发展形势,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全面推进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重大举措。它通过全新的、市场的机制配置,实现公办高校品牌与社会资金资源的有机结合,必将极大地促进我国高等教育资源特别是优质资源迅速、有效地扩大,推动高等教育大众化、现代化的进程,对进一步解决好我国高等教育发展与国家、社会需要之间的供求矛盾具有深远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教发[2003]8号)[Z].
[2]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6号)[Z].
[3]华芸,杨德广.对我国高校独立学院的理性思考[J].中国高教研究,2008,(1).
[4]王金琼.论独立学院与母体高校的共生效应[J].中国高教研究,2008,(1).
[5]周济.促进高校独立学院持续健康快速发展[J].教育发展研究,2003,(8).
[6]易理强.独立学院大学生就业难原因分析[J].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5).
[7]季诚钧.印度大学附属制对我国独立学院的启示[J].教育研究,2007,(7).
[8]尹大家.谈独立学院的可持续发展[J].民办高等教育研究,
2006,(4).
(责任编辑:张中)
关键词:独立院校;公立高校;民办院校;双面效应
作者简介:刘静(1977-),女,江苏徐州人,徐州师范大学体育学院,讲师,教育学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体育教学。(江苏 徐州 221116)
1999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要进一步扩大高等教育规模的决策。以江苏、湖北等省份为代表的一些高校在当时高等教育资源相对紧缺的情况下,开始试办具有民办性质的高校二级学院。第一批新型高等教育办学机构——独立学院就此产生,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办学规模逐年扩大,至今经过了整整十年的时间。
十年间独立学院经历了从探索办学到规范发展的过程,期间教育部对民办二级学院的办学标准、办学行为及基本要求与条件加以规范,以利于其更好的发展,同时界定了独立学院的概念:“独立学院是指由普通本科高校按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的二级学院。”[1]独立学院的出现不仅扩大了高等院校的办学规模,使得办学资金来源更加灵活,而且相对降低了学生步入高等学校受教育的门槛,缓解了高等教育的入学压力。
一、独立院校自身的特点
教育部明确提出试办独立学院一律采用民办机制,并提出“七个独立”的办学要求,即:应具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实行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
教育部提出了独立学院的三个特点:一是“优”。优质资源的组合来自两个方面:一个是现有的公办高校,他们有好的教学传统和教学资源,也有好的管理模式,而且教师队伍也确有余力;另一个就是社会力量,他们有好的资金、资源和办学的热情,更重要的是他们会带来民营的机制与活力。二是“独”。也就是说,在办学和管理上必须独立,要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要独立颁发证书,有独立的校园,实行独立的财务核算。三是“民”。独立学院应该是一个民办机制的学校,由普通高校和社会力量合作举办,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公办学校;独立学院不靠政府投入,其投入主要是合作方承担或者以民办机制共同筹措,收费也是按照国家有关民办高校招生收费政策制定。“民”、“独”、“优”一时成为判断是否为独立学院的三个标尺。[3]
二、独立院校与公立学校的不同之处
1.产权归属不同
公立高校的产权归属于公立高校所属地方的人民,而独立学院的产权则归属于包括公立高校和合作机构。其中合作机构可以是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个人,他们的所有制性质可以与公立高校相同,属于公有性质;也可以不同,属于私有性质。
2.筹资体制不同
公立高校的经费几乎全部依靠国家或地方财政拨款,而独立学院的办学经费则主要依赖合作方承担或者以民办机制自主筹措,且学生按培养成本交纳比公办学校高的学费。
3.管理体制不同
公立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而独立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学院的院长、董事长、主要机构设置由董事会决定。
4.自主权不同
独立学院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变化,自主设置学科和专业;在人事制度方面可以自主聘用或解聘任课教师及管理人员。
三、独立院校与民办院校的不同之处
1.性质不同
民办高校的承办者是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和个人,而且用于投资办学的资金是非国家财政性经费,这就决定了民办高校的民办性质。而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的规定,独立学院的申请者只能是普通高校,合作者是社会力量,故普通高校的公有性质决定了独立学院不可能是完全的民办性质,而是民办和公办的结合产物。
2.生源不同
民办高校除少数本科院校外大多是大专层次的,而独立学院是第三批本科层次,依照我国高考录取政策,三本优先录取,故生源质量一般要比民办高校好。
四、独立院校与公立母体高校的共生效应
1.独立学院与公立母体高校共生的正面效应
独立学院是由母体高校孵化出来的,与母体高校有着与生俱来的亲缘关系。依托母体,是独立学院高起点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前提和基础,也是独立学院能够遵循教育规律、保证教育质量的重要保障。[4]
独立学院挖掘了母体大学的潜力,借鉴其教学传统、教学资源和教学管理;依靠社会力量办学,使他们有较雄厚的资金和较高的办学热情,带来了民营机制和活力;名校协办民校,包括独立学院,利用名校的品牌与民间资本的合作,是一种新型资源的整合。在整合过程中,名校品牌将会得到开发和增值。
2.独立学院与公立母体高校共生的负面效应
(1)师资的过度使用影响母体高校的教学质量。在生师比严重超标的情况下,母体高校的许多教师是同时承担包括独立学院在内的两份教学任务,而且有的还有科研任务。教学任务的不断增多,使得母体高校的兼职教师往往顾此失彼。母体高校师资缺乏的现状,必然对母体高校的教学质量产生影响。
(2)办学的短期行为影响母体高校的社会声誉。多数独立学院的专业设置只是从眼前利益出发,且在招生人数不突破总体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基本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造成“热门”专业人数无限膨胀。这种短视行为极易为学生的未来就业留下隐患。短期生源充足固然可以获得高额的收益,但功利性的办学思想若得不到纠正,既会影响独立学院的后续资源,母体高校的品牌和社会声誉也会遭到“贬值”。
3.独立学院与公立母体高校共生的未来前景
在我国今后高等教育发展的增量部分将主要靠发展民办高等教育来实现的宏观环境下,独立学院的整体发展前景应当是令人乐观的,但其与母体高校的共生现状又提醒人们,面对激烈的竞争,独立学院出现逐渐分化的趋势将不可避免。
首先,少量独立学院将在激烈竞争中被淘汰。部分由母体高校独家经营的独立学院,实行的是公办机制,实际上不是一种新的办学机构,因而不能以独立实体参与教育质量评估,教育部原部长周济强调:“对于不独立的二级学院的质量评估,应纳入学校本部的总体教育质量评价。”[5]国家政策迫使母体高校将独立学院剥离,而独立学院由于过去一味依赖母体高校,忽视自身积累,缺乏办学特色,剥离后其生存和发展便会出现危机,也难逃被淘汰的命运。
其次,优胜劣汰后的优秀的独立学院最终摘掉母体高校的冠名而取得真正独立。这些独立学院已基本完成以规模扩张和校园建设为主的第一阶段的发展任务,正向提高质量和注重内涵发展的第二发展阶段转变。
五、独立院校与民办高校的共生效应
1.独立学院与民办高校共生的正面效应
独立学院是晚于民办高校出现的一种高等教育办学机构,这两种办学机构的共生充分缓解公办院校的入学压力,顺应社会需求的各项热门专业的开设,拓宽了学生学校、本专科专业选择面,更好地适应了社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
许多民办高校已经高度重视自己的师资品牌、专业品牌、质量品牌、社会口碑、信誉口碑等,品牌与口碑是一个学校持续发展的强大动力。独立学院品牌的核心竞争是办学质量之争。在经历了市场的考验后,将向两个方向发展,一部分因管理较好,机制灵活,适应了市场需要,通过改善办学条件,保证教学质量而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同而发展壮大;另一部分独立学院因管理不善,无法保证教学质量而失去信用及社会的认可而退出历史舞台。
2.独立学院与民办高校共生的负面效应
(1)争抢生源。为了迎合社会需求,独立学院与民办院校争先开设“热门”课程,以吸引学生报考本校,有的院校甚至在进行高考的“黑色六月”刚过,一场没有硝烟的生源争夺战便迅速展开。一些声誉较好的独立学院或是一些经济较发达地区的民办院校,不远千里,到外省市地区展开跨省市招生大战。实际上,生源“蛋糕”越来越少,利益驱使“胃口”越来越大,是促使独立学院与民办院校相互竞争的主要原因。
(2)过度开设热门专业导致毕业生就业难。过度开设热门专业是独立学院大学生就业难的外部原因。2008年初,国家推出新的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能够与用工者签订劳动合同,而且最好是具有一定固定期限的合同,并且强制要求用人单位要为用工者缴纳社会保险。[6]新政的推出一方面维护了劳动市场中既存劳动力的利益,但同时也影响着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大学生的顺利求职。由于新的劳动合同法出台,企业的用工成本有所增加,企业为规避风险,对应聘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少中小型企业通过层层筛选,选定的人员要经过3~6个月的实习才能确定是否被最终接收。这批大学生自身特征以及学院在就业支撑体系上的不足,造成了学生的质量不高,如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不高,心理素质差,责任心不强;缺乏上进心,知识结构不合理等。这些因素导致用人单位对独立学院大学生的能力及质量存在顾虑。金融海啸的袭击和国内经济的持续走低,让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学生的求职空间受到更大挤压。
3.独立学院与民办高校共生的未来前景
民办高校的兴起拓宽了我国高等教育的教育服务市场,作用是巨大的,但由于我国的经济基础较为薄弱,尚未形成完全开放的高等教育市场,民间投资兴办高等学校的力量、办学的规模、效益和水平都是有限的。因此,独立学院的产生将弥补民办高校的不足。
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起飞阶段,高科技生产部门和第三产业有着大量职业岗位的需求。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坚守其发展的根本,坚持面向地方经济建设,以市场为导向,以培养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急需的实用型、操作型人才为己任,培养出一大批深受社会欢迎的毕业生。
独立学院的发展是一个很好的创造。制定《若干意见》,目的不是要收缩独立学院的发展,相反是希望独立学院能有更大的发展。国家积极鼓励独立学院的发展,各地、各部门和各高校都要因地、因校制宜积极发展独立学院。今后国家将在本科招生计划安排上对独立学院进行倾斜,重点支持办学条件较好、办学质量较高、办学行为规范的独立学院,积极扩大招生和办学规模。希望通过独立学院的发展,促进民办高等教育真正成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六、独立学院发展中应注意的问题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季诚钧在《印度大学附属制对我国独立学院的启示》一文中指出,我国独立学院要发展,首当其冲要注意以下问题:要控制独立学院的规模,避免规模膨胀;要使独立学院走向独立,避免长期依附;要合理设置专业,避免设置大量的人文社科专业;坚持大学与社会联合办学的举措,避免克隆母校。[7]
四川外国语学院成都学院党委书记、四川省独立学院协作会会长尹大家教授,在《谈独立学院的可持续发展》中指出,独立学院在发展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系:要处理好规范与发展的关系;要处理好质量与发展的关系;要处理好特色与发展的关系;要处理好“人和”与发展的关系。[8]
七、结语
十年对于处于探索发展阶段的独立学院来说,面临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规范办学上,如教学管理、课程设置、人才培养等方面,在今后的教育教学改革中应不断完善、提高与优化。
教育部原部长周济对独立学院给予充分的肯定,他在《促进高校独立学院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一文中指出:“这是一个新的发展思路,也是改革的新的重大突破。试办独立学院正是为社会力量介入高等教育提供了更加宽阔的发展空间,是顺应高等教育发展形势,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全面推进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重大举措。它通过全新的、市场的机制配置,实现公办高校品牌与社会资金资源的有机结合,必将极大地促进我国高等教育资源特别是优质资源迅速、有效地扩大,推动高等教育大众化、现代化的进程,对进一步解决好我国高等教育发展与国家、社会需要之间的供求矛盾具有深远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教发[2003]8号)[Z].
[2]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6号)[Z].
[3]华芸,杨德广.对我国高校独立学院的理性思考[J].中国高教研究,2008,(1).
[4]王金琼.论独立学院与母体高校的共生效应[J].中国高教研究,2008,(1).
[5]周济.促进高校独立学院持续健康快速发展[J].教育发展研究,2003,(8).
[6]易理强.独立学院大学生就业难原因分析[J].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5).
[7]季诚钧.印度大学附属制对我国独立学院的启示[J].教育研究,2007,(7).
[8]尹大家.谈独立学院的可持续发展[J].民办高等教育研究,
2006,(4).
(责任编辑: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