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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简述了现代城市要重视色彩规划设计的原因,并提出了色彩规划设计的原则及应防止的三种不良倾向。
[关键词]色彩规划设计;城市文化;和谐
城市色彩规划设计是近年来国内许多城市所关注的问题。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城市在超高速发展及扩容过程中,由于规划失控,更由于普遍缺少审美文化修养、缺少对城市色彩的重视,各种新材料、新涂料争艳斗奇的色彩,将许多城市涂成色彩斑斓的大花脸,既失去鲜明的城市个性,又切断历史文脉,而且造成严重的视觉污染,影响到城市居民的身心健康。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城市色彩问题开始引起许多城市决策者的注意,并进入操作程序。
所谓城市色彩,就是指城市公共空间中所有裸露物体外部被感知的色彩总和(城市地下设施及地面建筑内部装修与城市色彩无关;地面建筑物处于隐秘状态的立面,其色彩无法被感知,也不构成城市色彩)。城市色彩由自然色和人工色(或称为文化色)两部分构成。城市中裸露的土地(包括土路)、山石、草坪、树木、河流、海滨以及天空等等,所生成的都是自然色。城市中所有地上建筑物、硬化的广场路面,及交通工具、街头设施、行人服饰等等,都是人工产物,所生成的都是人工色。在城市人工色构成中,还可再按物体的性质,分为固定色和流动色、永久色和临时色。城市各种永久性的公用民用建筑、桥梁、街道广场、城市雕塑等,构成固定的永久性色彩;而城市中车辆等交通工具、行人服饰构成流动色;城市广告、标牌、路牌、报亭、路灯、霓虹灯及橱窗、窗台摆设等等则构成临时色。同时,由于色彩产生于光折射,各种物体原色,会根据其材料的表面肌理、受光程度以及环境色彩的影响而发生变化,所以,城市色彩还可分为单体原色与视觉效果色。因此,城市色彩是一种系统存在,完整的城市色彩规划设计,应对所有的城市色彩构成因素统一进行分析规划,确定主色系统或辅色系统。然后确定各种建筑物和其它物体的永久固有基准色,再确定包括城市广告和公交车辆等等流动色,包括街道点缀物及窗台摆设物等等的临时色。
1. 重视色彩规划设计的原因
1.1 城市色彩是城市人居环境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根据马克思的观点,色彩又是最大众化的美感形式。因此,色彩是城市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影响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心理学研究早就注意到色彩对人类心理健康的影响,城市色彩对居民心理的影响也已被许多鲜活案例所实证。西哲海德格尔有句名言:人类诗意地栖息大地上。今天,在德国、奥地利、法国、荷兰等国家,这句话已部分变成现实。他们的乡村如此,他们的城市同样如此。尽管他们城市大都历经数百年,其普通建筑质量绝不比我们高,但其城市仍给人以典雅、温馨、舒适,充满文化意蕴的感觉。而这,便与其城市环境色调规划控制直接相关:人们行走在这些城市街道上,感受不到杂乱无章的刺眼色彩,更没有巨幅广告拼命骚扰视线。简洁和谐的色彩,给人们以悦目的感觉,这本身便构成他们优雅文明生活的一部分。
1.2 城市色彩是城市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城市色彩与城市历史一样悠久,色彩本身便积淀着城市的历史。这之中,有些色彩是城市政治或经济文化的反映,像北京皇城的金黄屋顶与民居的灰褐屋顶对比,便是中国封建社会皇权至上的写照;上海外滩建筑凝重的铅灰色,则透视着国际金融资本的威严。有些则是城市建筑自然选择的结果,像中国江南城市的灰瓦白墙,德国城市的红瓦黄墙,便是城市的传统色彩。无论白墙灰瓦还是黄墙红瓦,这些符合美学规律的色彩搭配,既是不同民族审美趣味的结晶,也形成了不同的文化传统。因此,如果一座城市随意破坏传统色调,则等于将历史割断,暴露出一副苍白面孔。因此,对城市而言,要象保护文化遗产一样保持其城市特色,以延续其历史文脉。
1.3 城市色彩是城市现代文明的体现。城市色彩早就存在,但城市色彩设计规划却是一个现代课题。为什么出现这种情况呢?关键在于传统城市是在文化封闭状态中、在生产力相对落后情况下发育生长起来的。城市建筑色彩受建筑材料、施工工艺局限很大。人们不可能单单为了色彩而采用某种昂贵材料。因此,多数城市的色彩,或是由建材固有色体现出来的,如或红或灰的砖瓦;或是由廉价易得材料决定的,如或黄或白的涂料。何况,对于生活其中的人们,也不知道其它民族或地区的建筑会有另类颜色。在这种被动选择中,尽管审美规律潜在地起着作用,却未必体现人类的文明自觉。而现代城市建设则不同了,由于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做支撑,更由于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发明与普及,人们已可随心所欲地控制建筑及其它城市设施、设备的色彩了;而现代传媒及便捷交通,又打破了文化壁障,人们可以彼此仿学,甚至形成所谓建筑时髦趋势。
1.4 城市色彩也是矫正城市建筑无序状态的重要手段。实事求是地讲,目前中国城市建设中最严重的问题,并不在城市色彩上;城市色彩出现的问题,主要原因也不在色彩本身:关键是城市建筑规划失范。由于对新建筑的体量、高度、风格、质料及环境协调等方面缺少严格控制,许多超大体量、超高层楼座到处拔地而起,伪古典风格与现代、后现代风格建筑并肩而立,这都给城市风貌造成了致命的、难以弥补的破坏。所以,我们所能做的,便是制定色彩规划,使某些杂乱无章的建筑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在色彩方面获得某种统一性。心理学试验测定,在视觉两大构成因素“形”与“色”之中,人类对色彩的敏感力为80%,对形状的敏感力约为20%,色彩是影响感官的第一要素。因此,从城市色彩角度寻找问题,采取必要措施,改变某些可能改变的城市色彩,规范新建筑的色彩,是可以在某种程度上修补因城市规划失控所严重破坏的城市风貌的。
2. 规划设计城市的色彩应突出的几个原则
2.1 突出城市中自然美、人类美原则。人类的色彩美感来自其“自然向人生成”历史进程中,来自大自然对人的陶冶。对人类来说,自然的原生色总是易于接受的,甚至是最美的。因此,城市的色彩永远不能与大自然争美,而要尽量保护突出自然色,特别是树木、草地、河流、大海、甚至岩石的自然色。西方先哲说,最美的猴子对人类来说也是丑的,人总是以人为第一审美对象。因此,在城市色彩设计中,要尽量使大面积的色彩不张扬、不艳丽,以突出人的美。巴黎街头最美的风景就是时装女郎了,而巴黎的地面、墙壁都是素雅的灰色、米色,这便突出了流动人群的色彩美。
2.2 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原则。城市色彩一旦由历史积淀形成,便成为城市文化的载体,并在不断诉说着城市的历史文化意味。因此,历史文化名城、古城,为了延续城市的文脉,城市应尽量保持其传统色调,以显示其历史文化的真实性。如果城市原有风貌已被破坏,起码在历史建筑、文化古迹周边的建筑,其色调必须与古建筑色调相统一。法兰克福的旧城在二战中被严重破坏,现存某些古建筑周边便注意这种协调,譬如用米黄色做外墙涂料,形成一个色彩小环境。
2.3 服从城市功能区分原则。如同人的服饰要服从人的身份一样,城市色彩也要服从城市的功能。这之中包含两层意思:一层指城市的整体功能,一层指城市的分区功能。一座商业城市与一座文化或旅游城市,其色彩自然应该有所区别,一座大城市与一座小城市,其色彩原则也应有区别。对于像香港这样的商业大都市来讲,城市色彩服从于商业目的,即便色彩有些混乱,人们也能容忍。但对于像巴黎、维也纳这样的文化名城,假如其城市色彩混乱,便对城市形象有绝大損害。从城市区域划分来说,市行政中心(或广场)的色彩,一般应凝重一些;商业区的色彩,可以活跃一些;居住区的色彩,应素雅一些;旅游区的色彩,则要强调和谐悦目。这些原则是城市色彩规划的通则,譬如用适当色彩手段将居民小区与商业街区区分开来:居住区不应出现广告,便是实施城区功能色彩区分的重要手段。与此同理,城市单体建筑的色彩也要服从其功能。像立交桥等大型基础设施,其混凝土本色既显出力量感,又接近自然色,没必要弄巧成拙地进行粉刷。像高层的办公写字楼,则不宜用轻浮的色彩,而像街头电话亭、候车亭等临时性公共设施,则可以采用相对明快的色彩。 2.4 城市色彩构成和谐原则。和谐是色彩运用的核心原则,也是城市色彩的核心原则。这里的色彩包括所有城市色的构成因素:自然的、人工的;固定的、流动的;永久的、临时的等等。这里的和谐,是要求城市色彩在变化中、差异中的实现统一或协调。如果色彩没有变化,差异,就无所谓和谐;但变化、差异过大,也就没有和谐。城市色彩的协调,包括两个方面,首先指人工色与自然色或与城市自然环境色彩的协调,其次指人工色与人工色或与城市建筑环境色彩之间的协调。
城市色彩首先要与自然环境色彩相协调,一座被绿色森林或蓝色海洋拥抱的城市,其色彩自然应区别于内陆城市或特大城市。绿色环绕的小城,色彩运用即便大胆一点,也不至破坏城市色彩的和谐。在存有自然色的情况下,我们应尽量使其构成城市底色,使文化色服从自然色,这是使城市色彩和谐的捷径。在没有或缺少自然色的大城市或城市新区中,如果又没有特定传统色的话,其城市主色调应偏中性,然后,分功能区、分建筑结构,围绕主色调搭配色彩。一般情况下,大面积建筑立面色彩应靠近主色调,留下色彩变化空间,给建筑细部(窗户、门庭、招牌等)以渲染变化的机会。特别是体量巨大、结构复杂的建筑,应用统一色彩,使之溶于城市色彩整体构成中;体量小但结构雷同的建筑群落(譬如公寓建筑),则应通过对凉台、门窗色彩的变化设计,使整组建筑产生视觉的生动感、节奏感或韵律感。城市中的新建筑,必须照应周边建筑已形成的色彩环境,如果原有建筑色彩非常不和谐,则应使用能中和色彩冲突或形成过度色的建筑色彩,而绝不能标新立异,再别出新彩,乱上添乱。但无论城市色彩主调如何,硬化地面都必须接近自然色,接近石板、石砖的色彩,避免大面积使用彩色地砖使城市色彩结构失重,破坏色彩的和谐统一。
3. 城市色彩实施必须反对和制止的三种倾向
3.1 反对城市色彩商业性倾向。目前造成城市色彩混乱的一大根源,是城市色彩的商业化运用。这突出表现在城市广告色彩运用上。大面积色彩艳丽、色度饱满的灯箱、横幅或气球广告,无规则地置放到城市建筑的屋顶、立面或街道广场上,甚至一些标志性建筑也披挂上花花绿绿广告,将整个城市色彩切割的七零八落,怪艳无序。特别是商店门头简陋的灯箱广告,形状不一、怪色突起,既破坏了原有建筑物的色彩,又造成了严重的噪色污染,给人以喧嚣和紧张之印象,使行人浮躁莫名,神暈目眩。因此,应立法逐步限制广告色彩,商店门头应提倡艺术招牌为主,取代灯箱店招。
3.2 反对城市色彩话语霸权倾向。由于色彩本身也是一种语言,可以传递某种信息,许多新建筑都在争夺色彩的话语霸权。一些有权势的单位或企业,纷纷在所属建筑色彩上大做文章。他们不考虑城市色彩的协调,而是从显势露贵心理出发,选择最时髦的装饰材料,或最鲜亮色彩来装饰建筑外表。于是,一些金色玻璃幕墙建筑会昂然屹立在灰调建筑群中;一些绿色琉璃瓦装饰建筑,也跻身在银色高楼之中。更有的房地产商,为了显示自己的气派,给所建高层公寓楼涂上红绿黄蓝紫数种色彩,争相斗艳地屹立在城市中心。由于这些建筑本身体量就大,它们所造成的色彩污染后果便特别严重,必须尽早立法加以干预。
3.3 反对城市色彩追赶时髦倾向。由于缺少对城市色彩的专门研究、倡导及规划,我认为,追赶建筑色彩时髦是造成城市色彩混乱的主要原因。多数情况下,城建负责人、建筑师及建筑业主,并非出于商业目的或权势动机,仅仅是为追赶新潮或做模仿秀,而把城市色彩搞得一塌糊涂的。新并不就是美,经济强势不等于文化发达。建筑有时代性,但盲目追随仿效的建筑时髦倾向本身,却是违反建筑美学及文化本性的。同样,建筑乃至整个城市色彩的时髦倾向,也是违反城市色彩美学及文化本性的。遗憾的是,在很长时间内,我们并不懂得这一点。自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后,人们最早最多去的地区和国家是香港、日本和美国,这些地区和国家高度商业化的城市建筑及色彩便被视为楷模,就像到处仿造高架桥一样(欧洲城市几乎都是由隧道解决交通问题的),我们城市的色彩也步入了误区,并经过国内城市相互仿学,便形成了种种时髦倾向。
只有当每个城市找到自己的色彩感觉,树立了城市文化自信,这种时髦才会被鄙弃,那时,我们城市色彩的规划设计和保护才真正有希望。
[关键词]色彩规划设计;城市文化;和谐
城市色彩规划设计是近年来国内许多城市所关注的问题。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城市在超高速发展及扩容过程中,由于规划失控,更由于普遍缺少审美文化修养、缺少对城市色彩的重视,各种新材料、新涂料争艳斗奇的色彩,将许多城市涂成色彩斑斓的大花脸,既失去鲜明的城市个性,又切断历史文脉,而且造成严重的视觉污染,影响到城市居民的身心健康。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城市色彩问题开始引起许多城市决策者的注意,并进入操作程序。
所谓城市色彩,就是指城市公共空间中所有裸露物体外部被感知的色彩总和(城市地下设施及地面建筑内部装修与城市色彩无关;地面建筑物处于隐秘状态的立面,其色彩无法被感知,也不构成城市色彩)。城市色彩由自然色和人工色(或称为文化色)两部分构成。城市中裸露的土地(包括土路)、山石、草坪、树木、河流、海滨以及天空等等,所生成的都是自然色。城市中所有地上建筑物、硬化的广场路面,及交通工具、街头设施、行人服饰等等,都是人工产物,所生成的都是人工色。在城市人工色构成中,还可再按物体的性质,分为固定色和流动色、永久色和临时色。城市各种永久性的公用民用建筑、桥梁、街道广场、城市雕塑等,构成固定的永久性色彩;而城市中车辆等交通工具、行人服饰构成流动色;城市广告、标牌、路牌、报亭、路灯、霓虹灯及橱窗、窗台摆设等等则构成临时色。同时,由于色彩产生于光折射,各种物体原色,会根据其材料的表面肌理、受光程度以及环境色彩的影响而发生变化,所以,城市色彩还可分为单体原色与视觉效果色。因此,城市色彩是一种系统存在,完整的城市色彩规划设计,应对所有的城市色彩构成因素统一进行分析规划,确定主色系统或辅色系统。然后确定各种建筑物和其它物体的永久固有基准色,再确定包括城市广告和公交车辆等等流动色,包括街道点缀物及窗台摆设物等等的临时色。
1. 重视色彩规划设计的原因
1.1 城市色彩是城市人居环境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根据马克思的观点,色彩又是最大众化的美感形式。因此,色彩是城市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影响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心理学研究早就注意到色彩对人类心理健康的影响,城市色彩对居民心理的影响也已被许多鲜活案例所实证。西哲海德格尔有句名言:人类诗意地栖息大地上。今天,在德国、奥地利、法国、荷兰等国家,这句话已部分变成现实。他们的乡村如此,他们的城市同样如此。尽管他们城市大都历经数百年,其普通建筑质量绝不比我们高,但其城市仍给人以典雅、温馨、舒适,充满文化意蕴的感觉。而这,便与其城市环境色调规划控制直接相关:人们行走在这些城市街道上,感受不到杂乱无章的刺眼色彩,更没有巨幅广告拼命骚扰视线。简洁和谐的色彩,给人们以悦目的感觉,这本身便构成他们优雅文明生活的一部分。
1.2 城市色彩是城市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城市色彩与城市历史一样悠久,色彩本身便积淀着城市的历史。这之中,有些色彩是城市政治或经济文化的反映,像北京皇城的金黄屋顶与民居的灰褐屋顶对比,便是中国封建社会皇权至上的写照;上海外滩建筑凝重的铅灰色,则透视着国际金融资本的威严。有些则是城市建筑自然选择的结果,像中国江南城市的灰瓦白墙,德国城市的红瓦黄墙,便是城市的传统色彩。无论白墙灰瓦还是黄墙红瓦,这些符合美学规律的色彩搭配,既是不同民族审美趣味的结晶,也形成了不同的文化传统。因此,如果一座城市随意破坏传统色调,则等于将历史割断,暴露出一副苍白面孔。因此,对城市而言,要象保护文化遗产一样保持其城市特色,以延续其历史文脉。
1.3 城市色彩是城市现代文明的体现。城市色彩早就存在,但城市色彩设计规划却是一个现代课题。为什么出现这种情况呢?关键在于传统城市是在文化封闭状态中、在生产力相对落后情况下发育生长起来的。城市建筑色彩受建筑材料、施工工艺局限很大。人们不可能单单为了色彩而采用某种昂贵材料。因此,多数城市的色彩,或是由建材固有色体现出来的,如或红或灰的砖瓦;或是由廉价易得材料决定的,如或黄或白的涂料。何况,对于生活其中的人们,也不知道其它民族或地区的建筑会有另类颜色。在这种被动选择中,尽管审美规律潜在地起着作用,却未必体现人类的文明自觉。而现代城市建设则不同了,由于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做支撑,更由于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发明与普及,人们已可随心所欲地控制建筑及其它城市设施、设备的色彩了;而现代传媒及便捷交通,又打破了文化壁障,人们可以彼此仿学,甚至形成所谓建筑时髦趋势。
1.4 城市色彩也是矫正城市建筑无序状态的重要手段。实事求是地讲,目前中国城市建设中最严重的问题,并不在城市色彩上;城市色彩出现的问题,主要原因也不在色彩本身:关键是城市建筑规划失范。由于对新建筑的体量、高度、风格、质料及环境协调等方面缺少严格控制,许多超大体量、超高层楼座到处拔地而起,伪古典风格与现代、后现代风格建筑并肩而立,这都给城市风貌造成了致命的、难以弥补的破坏。所以,我们所能做的,便是制定色彩规划,使某些杂乱无章的建筑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在色彩方面获得某种统一性。心理学试验测定,在视觉两大构成因素“形”与“色”之中,人类对色彩的敏感力为80%,对形状的敏感力约为20%,色彩是影响感官的第一要素。因此,从城市色彩角度寻找问题,采取必要措施,改变某些可能改变的城市色彩,规范新建筑的色彩,是可以在某种程度上修补因城市规划失控所严重破坏的城市风貌的。
2. 规划设计城市的色彩应突出的几个原则
2.1 突出城市中自然美、人类美原则。人类的色彩美感来自其“自然向人生成”历史进程中,来自大自然对人的陶冶。对人类来说,自然的原生色总是易于接受的,甚至是最美的。因此,城市的色彩永远不能与大自然争美,而要尽量保护突出自然色,特别是树木、草地、河流、大海、甚至岩石的自然色。西方先哲说,最美的猴子对人类来说也是丑的,人总是以人为第一审美对象。因此,在城市色彩设计中,要尽量使大面积的色彩不张扬、不艳丽,以突出人的美。巴黎街头最美的风景就是时装女郎了,而巴黎的地面、墙壁都是素雅的灰色、米色,这便突出了流动人群的色彩美。
2.2 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原则。城市色彩一旦由历史积淀形成,便成为城市文化的载体,并在不断诉说着城市的历史文化意味。因此,历史文化名城、古城,为了延续城市的文脉,城市应尽量保持其传统色调,以显示其历史文化的真实性。如果城市原有风貌已被破坏,起码在历史建筑、文化古迹周边的建筑,其色调必须与古建筑色调相统一。法兰克福的旧城在二战中被严重破坏,现存某些古建筑周边便注意这种协调,譬如用米黄色做外墙涂料,形成一个色彩小环境。
2.3 服从城市功能区分原则。如同人的服饰要服从人的身份一样,城市色彩也要服从城市的功能。这之中包含两层意思:一层指城市的整体功能,一层指城市的分区功能。一座商业城市与一座文化或旅游城市,其色彩自然应该有所区别,一座大城市与一座小城市,其色彩原则也应有区别。对于像香港这样的商业大都市来讲,城市色彩服从于商业目的,即便色彩有些混乱,人们也能容忍。但对于像巴黎、维也纳这样的文化名城,假如其城市色彩混乱,便对城市形象有绝大損害。从城市区域划分来说,市行政中心(或广场)的色彩,一般应凝重一些;商业区的色彩,可以活跃一些;居住区的色彩,应素雅一些;旅游区的色彩,则要强调和谐悦目。这些原则是城市色彩规划的通则,譬如用适当色彩手段将居民小区与商业街区区分开来:居住区不应出现广告,便是实施城区功能色彩区分的重要手段。与此同理,城市单体建筑的色彩也要服从其功能。像立交桥等大型基础设施,其混凝土本色既显出力量感,又接近自然色,没必要弄巧成拙地进行粉刷。像高层的办公写字楼,则不宜用轻浮的色彩,而像街头电话亭、候车亭等临时性公共设施,则可以采用相对明快的色彩。 2.4 城市色彩构成和谐原则。和谐是色彩运用的核心原则,也是城市色彩的核心原则。这里的色彩包括所有城市色的构成因素:自然的、人工的;固定的、流动的;永久的、临时的等等。这里的和谐,是要求城市色彩在变化中、差异中的实现统一或协调。如果色彩没有变化,差异,就无所谓和谐;但变化、差异过大,也就没有和谐。城市色彩的协调,包括两个方面,首先指人工色与自然色或与城市自然环境色彩的协调,其次指人工色与人工色或与城市建筑环境色彩之间的协调。
城市色彩首先要与自然环境色彩相协调,一座被绿色森林或蓝色海洋拥抱的城市,其色彩自然应区别于内陆城市或特大城市。绿色环绕的小城,色彩运用即便大胆一点,也不至破坏城市色彩的和谐。在存有自然色的情况下,我们应尽量使其构成城市底色,使文化色服从自然色,这是使城市色彩和谐的捷径。在没有或缺少自然色的大城市或城市新区中,如果又没有特定传统色的话,其城市主色调应偏中性,然后,分功能区、分建筑结构,围绕主色调搭配色彩。一般情况下,大面积建筑立面色彩应靠近主色调,留下色彩变化空间,给建筑细部(窗户、门庭、招牌等)以渲染变化的机会。特别是体量巨大、结构复杂的建筑,应用统一色彩,使之溶于城市色彩整体构成中;体量小但结构雷同的建筑群落(譬如公寓建筑),则应通过对凉台、门窗色彩的变化设计,使整组建筑产生视觉的生动感、节奏感或韵律感。城市中的新建筑,必须照应周边建筑已形成的色彩环境,如果原有建筑色彩非常不和谐,则应使用能中和色彩冲突或形成过度色的建筑色彩,而绝不能标新立异,再别出新彩,乱上添乱。但无论城市色彩主调如何,硬化地面都必须接近自然色,接近石板、石砖的色彩,避免大面积使用彩色地砖使城市色彩结构失重,破坏色彩的和谐统一。
3. 城市色彩实施必须反对和制止的三种倾向
3.1 反对城市色彩商业性倾向。目前造成城市色彩混乱的一大根源,是城市色彩的商业化运用。这突出表现在城市广告色彩运用上。大面积色彩艳丽、色度饱满的灯箱、横幅或气球广告,无规则地置放到城市建筑的屋顶、立面或街道广场上,甚至一些标志性建筑也披挂上花花绿绿广告,将整个城市色彩切割的七零八落,怪艳无序。特别是商店门头简陋的灯箱广告,形状不一、怪色突起,既破坏了原有建筑物的色彩,又造成了严重的噪色污染,给人以喧嚣和紧张之印象,使行人浮躁莫名,神暈目眩。因此,应立法逐步限制广告色彩,商店门头应提倡艺术招牌为主,取代灯箱店招。
3.2 反对城市色彩话语霸权倾向。由于色彩本身也是一种语言,可以传递某种信息,许多新建筑都在争夺色彩的话语霸权。一些有权势的单位或企业,纷纷在所属建筑色彩上大做文章。他们不考虑城市色彩的协调,而是从显势露贵心理出发,选择最时髦的装饰材料,或最鲜亮色彩来装饰建筑外表。于是,一些金色玻璃幕墙建筑会昂然屹立在灰调建筑群中;一些绿色琉璃瓦装饰建筑,也跻身在银色高楼之中。更有的房地产商,为了显示自己的气派,给所建高层公寓楼涂上红绿黄蓝紫数种色彩,争相斗艳地屹立在城市中心。由于这些建筑本身体量就大,它们所造成的色彩污染后果便特别严重,必须尽早立法加以干预。
3.3 反对城市色彩追赶时髦倾向。由于缺少对城市色彩的专门研究、倡导及规划,我认为,追赶建筑色彩时髦是造成城市色彩混乱的主要原因。多数情况下,城建负责人、建筑师及建筑业主,并非出于商业目的或权势动机,仅仅是为追赶新潮或做模仿秀,而把城市色彩搞得一塌糊涂的。新并不就是美,经济强势不等于文化发达。建筑有时代性,但盲目追随仿效的建筑时髦倾向本身,却是违反建筑美学及文化本性的。同样,建筑乃至整个城市色彩的时髦倾向,也是违反城市色彩美学及文化本性的。遗憾的是,在很长时间内,我们并不懂得这一点。自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后,人们最早最多去的地区和国家是香港、日本和美国,这些地区和国家高度商业化的城市建筑及色彩便被视为楷模,就像到处仿造高架桥一样(欧洲城市几乎都是由隧道解决交通问题的),我们城市的色彩也步入了误区,并经过国内城市相互仿学,便形成了种种时髦倾向。
只有当每个城市找到自己的色彩感觉,树立了城市文化自信,这种时髦才会被鄙弃,那时,我们城市色彩的规划设计和保护才真正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