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考场作文打分出现偏差有两种情况:一是写得过于委婉、含蓄、朦胧,阅卷老师没时间揣摩品味,因而被视为跑题或偏题;二是优点突出,但也有不同程度的瑕疵,打分就可能忽高忽低。从高考阅卷现场看,前者极少,而后者相对较多。
我们先看一篇2011年高考天津卷有争议的考场作文:
“药案”众生相
药家鑫可能根本就没想过,自己会以杀人犯的身份成为世人注目的对象。
本来挺平常的一桩交通肇事杀人案,被媒体、尤其是网络这么一折腾,一下子就如“滚滚长江滔滔不绝”,其中还颇有些浊流与逆流。
“激情杀人”,最早听到这个词还挺新鲜,很佩服其发明者想象力的丰富。居然能把弹钢琴与捅水果刀连在一起。一个是高雅的艺术,一个是血淋淋的杀害,怎么就变成了混淆是非的“学术词语”了呢?别说药家鑫还只是一个弹钢琴的初段,就是视钢琴为生命的琴痴,也不会在做坏事——比如砸东西、窍(撬)保险柜的时候把眼前的物件想象成钢琴吧。
交通肇事是无意,连捅八刀是故意,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稍有点生活常识与法律常识的人,都不会混蛋到两者不分的地步。更何况,发明“激情杀人”论的还是位大学教授,是研究法律的专家。所以,我只能怀疑,这位教授敢于大发怪论,还真的有点“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意思。只是,杜甫琢磨的是语言,而该先生考虑的是出名。这样的谋名手段,与在大街上脱光了跳舞没啥两样。脸大了,或者说不要脸了,还有什么事不敢做,什么话不敢说呢?
“要是我,我也捅。谁让她不要脸记车牌来着?”说这话的是个女孩,据说是药家鑫的师妹。看那语气,好像被害人张妙就应该不记车牌,眼睁睁地看着肇事者逃逸,或者干脆装死才能免于身被八刀而留得性命。看看网上的帖子,与此类似的言论实在不是个别。极度自私、极度混乱的观念,出自一个长得还不算差的女孩之口,出自更多的年轻人之口,真的令人不寒而栗。我真的希望她或他们只是一时的糊涂,或者想以这样的方式赚取注视而已。
出事了,想逃避责任,可能是为数不少人的第一反应;但理性的人,或者说一个负责任的人,面对是第一选择。这是一个正常社会里公民的基本素质。也许有人会说,药家鑫的犯罪及其师妹的谰言,从某一方面暴露了教育的软肋,这有道理,尽管药家鑫只是极端的个案,但其深层的问题还真值得人们深深地思索。
“药案”就像一面哈哈镜,照出了世间各色人等的扭曲、变形的各式嘴脸。更希望人们能把“药案”作为一面镜子,一面能照出自己内心、令自己警醒的反光镜。
这篇考场作文一评的时候只有40分,理由很简单,评卷者认为该文实际上只写了一种镜(哈哈镜),而按照评分细则,如果只写一种镜,则归入三类文;二评的时候则上到了51分,理由是该文写了两种镜,有详略,而且聚焦现实热点问题,分析具体深刻,应该给高分。两者差距较大,最后仲裁组反复讨论,给出了56分。
说实话,这篇考场作文能得高分有幸运的因素。这是篇有缺点的高分作文,如果一评、二评的分数比较接近,该文则可能是另外的命运。所以,以这篇作文为标本进行解剖,弄清其中的长短凹凸加以借鉴或规避,对备考的考生来说非常有必要。
争议在何处
阅卷组成员对这篇考场作文的争议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将“药案”比为哈哈镜是否妥当?或者说将“药案”与哈哈镜联系起来是否有些牵强?结尾的一段是不是有贴标签的嫌疑?二是该文与命题要求“至少选择两种镜”有一定距离。虽然末节涉及了哈哈镜、反光镜,但是哈哈镜扣得紧,反光镜就显得很勉强了。
“药案”只是一个案件,事实是客观存在的,不存在变形的问题,但有些人,如“激情杀人”论者、药家鑫的师妹等人的非正常言论就如人在哈哈镜里的影像一样。从这一角度设喻,我认为是没有问题的。可能该考生对此并没有如此清晰的认识,但考虑到考场作文的特殊性,评分时对此可以不作苛求,不过这足以让备考2012年高考的考生引以为戒。考场作文及阅卷有其特殊性,把话说明白、说透彻是基本要求,切不可指望阅卷者能挤出时间对一篇习作甚至个别词句去揣摩。而考场上的“明白”“透彻”来自于平时的积累与训练,所以应考写作练习必须在思维的清晰、透彻、深刻等方面(即养成良好的思维习惯)多下些工夫。
结尾一段,若是自由写作,当然可以删掉。但作为考场上有限定元素的作文,去掉这一段,明显是不可取的,因为那样很容易被视为偏题或跑题。有论者说,这种“卒章显志”式的写法,不适合考场写作。这有一定的道理。要知道,高考阅卷时间紧迫,阅卷者在一篇作文上所用的时间一般不会超过两分钟,所以,考场作文绝对不允许写那种含蓄的、需反复咀嚼才能品出味道的文字。不是阅卷者水平有问题,而是时间不允许。考场作文应力求明白如话而又方法多样,既一目了然而又富于变化。而所谓的“明白如话”“一目了然”,也就是很多老师反复叮嘱同学们的要注意点题与扣题,换个说法就是要有“考场意识”。
至于第二点,我认为这位考生是写了两种镜的,只是一详一略,虽然表面上看详略“严重失调”,但考生在剖析“药案”这一哈哈镜前众生相的同时,暗中也把“药案”作为反光镜来写,两者其实是一明一暗。作为考场作文,这样写有些冒险,不值得提倡。
高分理由详解及启示
应该说,在紧张的考场上,在有限的时间内写出这样的习作来,确属不易。该文以药家鑫案为标本,剖析围绕该案出现的一些不正常现象,指出其思想根源与危害,最后希望“人们能把药家鑫作为一面镜子”,表达了美好的愿望。全文分析能抓住本质,如对“激情杀人”论者动机的解析,基本上令人信服。语言表达上,嬉笑怒骂,淋漓尽致,如“不会混蛋到两者不分的地步”“与在大街上脱光了跳舞没啥两样”。但同时语言又讲究方式,注意分寸,如“希望她或他们只是一时的糊涂,或者想以这样的方式赚取眼球而已”。另外,全文的句式也灵活多样。
由此我们可以得到启示,要想考场作文得高分得从以下两方面努力:
1.关注、思考生活。这样说有点老生常谈,但对高三学生而言,这是有待强化的必修课。生活是作文的源头活水,“文章合为时而著”,这道理人人都懂,但从考生的考场写作情况来看,仍存在两种不太正常的情况:一是“掉书袋”,以罗列堆积古人事例为习作的主要内容;二是现实关注的镜头对准的是前几年甚至前十几年的“现实”,即过去时的“现实”。
尽管“回归古代”的文风受到了猛烈的批评,甚至个别省份高考阅卷有一个意会的“潜规则”,即凡“回归古代”的作文一律不给高分,但仍有些考生对此情有独钟,只要作文题许可(有的作文题如“我说90后”是没法“与古人对话的”),孔孟庄荀韩,屈马陶李杜,便一个个地在这些考生的习作中“复活”了。
大量的“古墓派”习作充斥考卷,虚假、矫情、浮泛,引起了不少有识之士的忧虑。我认为,封杀“古墓派”尽管可以理解,但绝对不可将“与古人对话”的习作统统一杠子打死,要区分优劣良莠。对备考的考生而言,必须明白“与古人对话”应该是站在今天的视角,以今人的眼光对古代人、事、物做现代意义的解读,而对话的目的是从中汲取利于今人工作、生活的营养。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是对现实的另一种形式的关注与思考。
有不少考生会辩解,说自己时间紧,应考任务重,所以只能“两耳不闻窗外事”,真的很无奈。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我给大家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每天拿出半个小时左右看看报纸、杂志,或者吃饭的时候看看新闻,这既是对紧张神经的放松调节,也能在无意中接受一些对写作很重要的信息。当然,最好选择那些信息量大且有相关评论的报纸、杂志,多看些调查、访谈类的专题节目。坚持下去,养成良好的习惯,就能在充实中提高自己。
但有两点要注意:
一是要加强自己在摄取、积累的素材与作文题之间迅速找到恰当通道的意识与能力。比如药家鑫案,曾是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热门话题,相信绝大部分考生或多或少有所了解,但能把这些内容与高考作文题有机联系起来的并不多。例文的作者从“药案”中一些人的畸形言论与表现,联想到哈哈镜中扭曲的影像,很自然地将这一热点话题纳入到高考作文题的“统辖范围”,无疑是很聪明的处理。
二是要学会独立思考。对生活中的一些现象有自己的评价,对问题有自己的看法,这样的习作才能真正打动读者(阅卷人)。在接受相关信息的同时,我们很可能在不知不觉中受到暗示,成为别人观点的传达者或“倒卖者”,重复着人云亦云的话。若把这些写入作文,不倒人胃口才怪!当然,可以参考别人的意见,但绝对不能机械照搬。比如上文,抓住“激情杀人”论者混淆是非、以惊人之语吸引眼球的动机,分析直抵要害:“交通肇事是无意,连捅八刀是故意,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再如药家鑫师妹的言论,生活中颇有些人有类似的认识与想法,属于那种“似是而非”的“理”,即把别人的错误(甚至是虚拟想象出来的“错误”)作为自己犯错“合理性”的依据。例文抓住其“极度自私、极度混乱”的逻辑,推理出“好像被害人张妙就应该不记车牌,眼睁睁地看着肇事者逃逸,或者干脆装死才能免于身被八刀而留得性命”。可以说,这幽默、讽刺的分析是一把锋利的灵魂解剖刀。
切记:有平时良好的思维习惯做基础,才能有考场上的灵光闪现。
2.彰显优势。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势,有的在素材方面,有的在思维方面,有的在表达方面。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得高分也就在情理之中。有的同学阅读面较宽,视野开阔,就要精心选择最新鲜、最典型、最与众不同的材料写入文中;有的同学长于思考,能透过现象看本质,则可层层深入直抵问题的核心,展现自己“思想者”的风采。
我们先看一篇2011年高考天津卷有争议的考场作文:
“药案”众生相
药家鑫可能根本就没想过,自己会以杀人犯的身份成为世人注目的对象。
本来挺平常的一桩交通肇事杀人案,被媒体、尤其是网络这么一折腾,一下子就如“滚滚长江滔滔不绝”,其中还颇有些浊流与逆流。
“激情杀人”,最早听到这个词还挺新鲜,很佩服其发明者想象力的丰富。居然能把弹钢琴与捅水果刀连在一起。一个是高雅的艺术,一个是血淋淋的杀害,怎么就变成了混淆是非的“学术词语”了呢?别说药家鑫还只是一个弹钢琴的初段,就是视钢琴为生命的琴痴,也不会在做坏事——比如砸东西、窍(撬)保险柜的时候把眼前的物件想象成钢琴吧。
交通肇事是无意,连捅八刀是故意,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稍有点生活常识与法律常识的人,都不会混蛋到两者不分的地步。更何况,发明“激情杀人”论的还是位大学教授,是研究法律的专家。所以,我只能怀疑,这位教授敢于大发怪论,还真的有点“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意思。只是,杜甫琢磨的是语言,而该先生考虑的是出名。这样的谋名手段,与在大街上脱光了跳舞没啥两样。脸大了,或者说不要脸了,还有什么事不敢做,什么话不敢说呢?
“要是我,我也捅。谁让她不要脸记车牌来着?”说这话的是个女孩,据说是药家鑫的师妹。看那语气,好像被害人张妙就应该不记车牌,眼睁睁地看着肇事者逃逸,或者干脆装死才能免于身被八刀而留得性命。看看网上的帖子,与此类似的言论实在不是个别。极度自私、极度混乱的观念,出自一个长得还不算差的女孩之口,出自更多的年轻人之口,真的令人不寒而栗。我真的希望她或他们只是一时的糊涂,或者想以这样的方式赚取注视而已。
出事了,想逃避责任,可能是为数不少人的第一反应;但理性的人,或者说一个负责任的人,面对是第一选择。这是一个正常社会里公民的基本素质。也许有人会说,药家鑫的犯罪及其师妹的谰言,从某一方面暴露了教育的软肋,这有道理,尽管药家鑫只是极端的个案,但其深层的问题还真值得人们深深地思索。
“药案”就像一面哈哈镜,照出了世间各色人等的扭曲、变形的各式嘴脸。更希望人们能把“药案”作为一面镜子,一面能照出自己内心、令自己警醒的反光镜。
这篇考场作文一评的时候只有40分,理由很简单,评卷者认为该文实际上只写了一种镜(哈哈镜),而按照评分细则,如果只写一种镜,则归入三类文;二评的时候则上到了51分,理由是该文写了两种镜,有详略,而且聚焦现实热点问题,分析具体深刻,应该给高分。两者差距较大,最后仲裁组反复讨论,给出了56分。
说实话,这篇考场作文能得高分有幸运的因素。这是篇有缺点的高分作文,如果一评、二评的分数比较接近,该文则可能是另外的命运。所以,以这篇作文为标本进行解剖,弄清其中的长短凹凸加以借鉴或规避,对备考的考生来说非常有必要。
争议在何处
阅卷组成员对这篇考场作文的争议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将“药案”比为哈哈镜是否妥当?或者说将“药案”与哈哈镜联系起来是否有些牵强?结尾的一段是不是有贴标签的嫌疑?二是该文与命题要求“至少选择两种镜”有一定距离。虽然末节涉及了哈哈镜、反光镜,但是哈哈镜扣得紧,反光镜就显得很勉强了。
“药案”只是一个案件,事实是客观存在的,不存在变形的问题,但有些人,如“激情杀人”论者、药家鑫的师妹等人的非正常言论就如人在哈哈镜里的影像一样。从这一角度设喻,我认为是没有问题的。可能该考生对此并没有如此清晰的认识,但考虑到考场作文的特殊性,评分时对此可以不作苛求,不过这足以让备考2012年高考的考生引以为戒。考场作文及阅卷有其特殊性,把话说明白、说透彻是基本要求,切不可指望阅卷者能挤出时间对一篇习作甚至个别词句去揣摩。而考场上的“明白”“透彻”来自于平时的积累与训练,所以应考写作练习必须在思维的清晰、透彻、深刻等方面(即养成良好的思维习惯)多下些工夫。
结尾一段,若是自由写作,当然可以删掉。但作为考场上有限定元素的作文,去掉这一段,明显是不可取的,因为那样很容易被视为偏题或跑题。有论者说,这种“卒章显志”式的写法,不适合考场写作。这有一定的道理。要知道,高考阅卷时间紧迫,阅卷者在一篇作文上所用的时间一般不会超过两分钟,所以,考场作文绝对不允许写那种含蓄的、需反复咀嚼才能品出味道的文字。不是阅卷者水平有问题,而是时间不允许。考场作文应力求明白如话而又方法多样,既一目了然而又富于变化。而所谓的“明白如话”“一目了然”,也就是很多老师反复叮嘱同学们的要注意点题与扣题,换个说法就是要有“考场意识”。
至于第二点,我认为这位考生是写了两种镜的,只是一详一略,虽然表面上看详略“严重失调”,但考生在剖析“药案”这一哈哈镜前众生相的同时,暗中也把“药案”作为反光镜来写,两者其实是一明一暗。作为考场作文,这样写有些冒险,不值得提倡。
高分理由详解及启示
应该说,在紧张的考场上,在有限的时间内写出这样的习作来,确属不易。该文以药家鑫案为标本,剖析围绕该案出现的一些不正常现象,指出其思想根源与危害,最后希望“人们能把药家鑫作为一面镜子”,表达了美好的愿望。全文分析能抓住本质,如对“激情杀人”论者动机的解析,基本上令人信服。语言表达上,嬉笑怒骂,淋漓尽致,如“不会混蛋到两者不分的地步”“与在大街上脱光了跳舞没啥两样”。但同时语言又讲究方式,注意分寸,如“希望她或他们只是一时的糊涂,或者想以这样的方式赚取眼球而已”。另外,全文的句式也灵活多样。
由此我们可以得到启示,要想考场作文得高分得从以下两方面努力:
1.关注、思考生活。这样说有点老生常谈,但对高三学生而言,这是有待强化的必修课。生活是作文的源头活水,“文章合为时而著”,这道理人人都懂,但从考生的考场写作情况来看,仍存在两种不太正常的情况:一是“掉书袋”,以罗列堆积古人事例为习作的主要内容;二是现实关注的镜头对准的是前几年甚至前十几年的“现实”,即过去时的“现实”。
尽管“回归古代”的文风受到了猛烈的批评,甚至个别省份高考阅卷有一个意会的“潜规则”,即凡“回归古代”的作文一律不给高分,但仍有些考生对此情有独钟,只要作文题许可(有的作文题如“我说90后”是没法“与古人对话的”),孔孟庄荀韩,屈马陶李杜,便一个个地在这些考生的习作中“复活”了。
大量的“古墓派”习作充斥考卷,虚假、矫情、浮泛,引起了不少有识之士的忧虑。我认为,封杀“古墓派”尽管可以理解,但绝对不可将“与古人对话”的习作统统一杠子打死,要区分优劣良莠。对备考的考生而言,必须明白“与古人对话”应该是站在今天的视角,以今人的眼光对古代人、事、物做现代意义的解读,而对话的目的是从中汲取利于今人工作、生活的营养。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是对现实的另一种形式的关注与思考。
有不少考生会辩解,说自己时间紧,应考任务重,所以只能“两耳不闻窗外事”,真的很无奈。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我给大家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每天拿出半个小时左右看看报纸、杂志,或者吃饭的时候看看新闻,这既是对紧张神经的放松调节,也能在无意中接受一些对写作很重要的信息。当然,最好选择那些信息量大且有相关评论的报纸、杂志,多看些调查、访谈类的专题节目。坚持下去,养成良好的习惯,就能在充实中提高自己。
但有两点要注意:
一是要加强自己在摄取、积累的素材与作文题之间迅速找到恰当通道的意识与能力。比如药家鑫案,曾是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热门话题,相信绝大部分考生或多或少有所了解,但能把这些内容与高考作文题有机联系起来的并不多。例文的作者从“药案”中一些人的畸形言论与表现,联想到哈哈镜中扭曲的影像,很自然地将这一热点话题纳入到高考作文题的“统辖范围”,无疑是很聪明的处理。
二是要学会独立思考。对生活中的一些现象有自己的评价,对问题有自己的看法,这样的习作才能真正打动读者(阅卷人)。在接受相关信息的同时,我们很可能在不知不觉中受到暗示,成为别人观点的传达者或“倒卖者”,重复着人云亦云的话。若把这些写入作文,不倒人胃口才怪!当然,可以参考别人的意见,但绝对不能机械照搬。比如上文,抓住“激情杀人”论者混淆是非、以惊人之语吸引眼球的动机,分析直抵要害:“交通肇事是无意,连捅八刀是故意,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再如药家鑫师妹的言论,生活中颇有些人有类似的认识与想法,属于那种“似是而非”的“理”,即把别人的错误(甚至是虚拟想象出来的“错误”)作为自己犯错“合理性”的依据。例文抓住其“极度自私、极度混乱”的逻辑,推理出“好像被害人张妙就应该不记车牌,眼睁睁地看着肇事者逃逸,或者干脆装死才能免于身被八刀而留得性命”。可以说,这幽默、讽刺的分析是一把锋利的灵魂解剖刀。
切记:有平时良好的思维习惯做基础,才能有考场上的灵光闪现。
2.彰显优势。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势,有的在素材方面,有的在思维方面,有的在表达方面。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得高分也就在情理之中。有的同学阅读面较宽,视野开阔,就要精心选择最新鲜、最典型、最与众不同的材料写入文中;有的同学长于思考,能透过现象看本质,则可层层深入直抵问题的核心,展现自己“思想者”的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