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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国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部署工作会议在山东济南召开,全国各地各级检察机关通过电视电话会议系统收听收看了此次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出席会议并强调,全面推行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是高检院党组立足检察工作全局、顺应信息化发展趋势作出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决策。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关于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全面推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以执法办案信息化促进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基层检察院作为“强化法律监督 维护公平正义”的中坚力量,承担着最基础和最繁重的工作任务,如何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效能、降低劳动强度是检察业务工作中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效能,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办案信息化水平正是解决这些问题的重要条件。切实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办案信息化水平,关键在于全面推行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在检察机关运行,同时这也是深入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的重大举措。
在此,笔者就基层检察院全面推行统一业务系统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全面推行中存在的阻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落后,成为推行统一业务系统的重要瓶颈。
检察机关中部分领导和干警在思想观念中存在着只重视法律业务知识、轻信息化知识的偏见,对信息网络技术也仅限于用计算机打字、排版上网,特别对推行统一业务系统的巨大作用和重要意义认识不足,还未真正意识到推行统一业务系统对检察工作有着积极而重要的意义。各别检察机关出现了阻碍科学技术与办案结合的不利因素,缺乏依靠科技进步的内在动力,对于如何把信息技术内化到检察工作中来、如何用统一信息系统促进检察工作的跨越式发展,研究较少,重视不够。这种状况已成为检察机关加快信息化进程,推动办公、办案现代化发展的瓶颈,与当前形势发展和检察工作的任务需求极不相应,这些都制约了推行统一业务系统的与时俱进,全面开展。
二、缺乏人才,使推行统一业务系统的缺乏动力。
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存在最突出的问题,也是推行统一业务系统重要问题,就是严重缺乏信息技术人才。这里指的人才不仅是检察信息技术部门专业从事信息化工作的人才,而且也指所有应用该统的各业务部门的干警。一方面,从目前来看,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过去所接受的教育中几乎不存在信息技术知识,而专门的技术人员又大多为法医、会计、痕检、摄像等传统技术型工作人员,因此对于信息技术这门科技含量很高的综合技术,无法对统一系统的应用和运行提供强有力地技术支持。另一方面,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主体在各个业务科室和单位领导,他们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应用系统的推行的全面性和深入性,对于有一些的基层检察院,由于管理人才和使用人才的缺乏,先进的信息化设备及信息化软件平台不能使用或不能充分地发挥作用,使信息化建设的成果成为摆设,对全面推行统一业务系统极为不利。
三、重硬偏软,使推行统一业务系统的根基不牢。
信息化建设是一项高技术、高投入、高效能的现代化基础建设,必须要有足够的建设经费作保证。它所涉及的硬件设备、软件系统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来购置。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信息化建设经费应由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建设经费应由各级地方政府专项划拔。然而地方财政或专门人民检察院所依赖的经费划拨部门却往往因为各种原因,不能保障和支持检察机关的信息化建设。这样有限的经费往往被用来购买摸得着、看的见的服务器、交换机、计算机、打印机等硬件设备,对于期限长、效果不明显的信息系统的投入相对比较薄弱,加之有些软件由于功能不完善、界面不友好、操作不方便等原因,使得干警从观念上思想上存在有这样的偏差,更加剧了重硬偏软思想的产生,使得统一业务系统的推广根基不牢。
二、基层检察院全面推行统一业务系统,应本着标本兼职、形成机制的原则,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 将思想建设作为全面推行统一业务系统的工作统领。
信息科学技术是当今现代化最显著的标志和最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对社会的发展产生广泛深刻的影响。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行统一业务系统应用,努力提高检察机关办公、办案效率,对外服务能力和应对突发案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已成为检察工作发展和融入社会的客观趋势,是实现科技强检的重要途径,也是更好的履行检察机关职能,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的有力保证。因此基层检察机关应高度重视统一业务系统的建设和应用,通过各种方法提高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对信息化工作的必要性和必然性的认识,解决思想上存在的误区。切实按照高检院的要求成立信息化领导小组,全面指导、组织全院的推行统一业务系统工作。制定并落实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健全本单位信息化管理机构,开展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工作。
(二) 将资金投入作为全面推行统一业务系统的重要保证。
经费投入是信息化建设的根本保证,它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硬件,一个是软件,硬件是软件的基础,软件是硬件的灵魂,两个方面都需要强大的财力来支持。基层检察机关的一把手应积极主动地向地方党委和政府汇报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情况,勤请示、常汇报,积极反映建设经费紧缺的困难,力争把此项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各院的信息化领导小组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信息化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采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计,广开渠道,保证建设经费足额、按时到位。
(三) 将人才培养作为全面推行统一业务系统的动力来源。
一方面,基层人民检察院要根据实际情况,一方面要积极争取政策,引进人才,把技术精、有责任心和热爱检察事业的信息技术人才充实到检察机关中来,并努力营造一个适合技术人员发展的空间,保证信息技术人才进得来、留得住、用得好、有发展。 另一方面,立足本院,加大全员培训力度,从实际工作出发,从实际应用出发,努力提高全员干警的信息化素质。 可以采取 “请进来、送出去”的方法。“请”是请计算机方面的人才来院给全院干警授课,利用建成的网络现场传授计算机网络基础知识。“送”是送干警接受培训。也可以选拔有微机基础知识的干警做教员,通过他们的 “传、帮、带”,使全体干警熟练掌握了网络操作的基本技能、应用软件使用。
(四) 将狠抓应用作为全面推行统一业务系统的关键灵魂。
基层检察院要根据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及上级精神的要求,在统一业务系统项目建成以后,不能放着、摆着不用,而要充分地、强制性地利用起来。坚持不讲条件、不打折扣的原则,全面启动案件网上运行。应从全院整体发展的角度、检察事业发展的高度,制定规章制度,要求各类案件信息必须输入计算机、各类公文必须在计算机上书写、流转,从而使干警的传统的办公状态进入到网络化办公、信息化办公的角色中;同时时刻关注系统运行情况,针对业务部门对统一业务系统不适应等问题,积极协调、沟通,征求、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落实解决。在系统运行中,注重学习与总结并重,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新增功能的学习掌握,搜集、整理和总结应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向上级院报告,积极协调解决。
总之,基层检察院只要树立起科学技术是检察机关的第一战斗力,和推进检察机关现代化的强大动力的观念,增强全面推行统一业务系统的使命感、责任感,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就一定能把全面推行统一业务系统工作做实、做好,发挥实效。
(作者通讯地址:河南省孟津县人民检察院,河南 孟津 471100)
基层检察院作为“强化法律监督 维护公平正义”的中坚力量,承担着最基础和最繁重的工作任务,如何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效能、降低劳动强度是检察业务工作中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效能,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办案信息化水平正是解决这些问题的重要条件。切实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办案信息化水平,关键在于全面推行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在检察机关运行,同时这也是深入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的重大举措。
在此,笔者就基层检察院全面推行统一业务系统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全面推行中存在的阻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落后,成为推行统一业务系统的重要瓶颈。
检察机关中部分领导和干警在思想观念中存在着只重视法律业务知识、轻信息化知识的偏见,对信息网络技术也仅限于用计算机打字、排版上网,特别对推行统一业务系统的巨大作用和重要意义认识不足,还未真正意识到推行统一业务系统对检察工作有着积极而重要的意义。各别检察机关出现了阻碍科学技术与办案结合的不利因素,缺乏依靠科技进步的内在动力,对于如何把信息技术内化到检察工作中来、如何用统一信息系统促进检察工作的跨越式发展,研究较少,重视不够。这种状况已成为检察机关加快信息化进程,推动办公、办案现代化发展的瓶颈,与当前形势发展和检察工作的任务需求极不相应,这些都制约了推行统一业务系统的与时俱进,全面开展。
二、缺乏人才,使推行统一业务系统的缺乏动力。
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存在最突出的问题,也是推行统一业务系统重要问题,就是严重缺乏信息技术人才。这里指的人才不仅是检察信息技术部门专业从事信息化工作的人才,而且也指所有应用该统的各业务部门的干警。一方面,从目前来看,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过去所接受的教育中几乎不存在信息技术知识,而专门的技术人员又大多为法医、会计、痕检、摄像等传统技术型工作人员,因此对于信息技术这门科技含量很高的综合技术,无法对统一系统的应用和运行提供强有力地技术支持。另一方面,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主体在各个业务科室和单位领导,他们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应用系统的推行的全面性和深入性,对于有一些的基层检察院,由于管理人才和使用人才的缺乏,先进的信息化设备及信息化软件平台不能使用或不能充分地发挥作用,使信息化建设的成果成为摆设,对全面推行统一业务系统极为不利。
三、重硬偏软,使推行统一业务系统的根基不牢。
信息化建设是一项高技术、高投入、高效能的现代化基础建设,必须要有足够的建设经费作保证。它所涉及的硬件设备、软件系统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来购置。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信息化建设经费应由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建设经费应由各级地方政府专项划拔。然而地方财政或专门人民检察院所依赖的经费划拨部门却往往因为各种原因,不能保障和支持检察机关的信息化建设。这样有限的经费往往被用来购买摸得着、看的见的服务器、交换机、计算机、打印机等硬件设备,对于期限长、效果不明显的信息系统的投入相对比较薄弱,加之有些软件由于功能不完善、界面不友好、操作不方便等原因,使得干警从观念上思想上存在有这样的偏差,更加剧了重硬偏软思想的产生,使得统一业务系统的推广根基不牢。
二、基层检察院全面推行统一业务系统,应本着标本兼职、形成机制的原则,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 将思想建设作为全面推行统一业务系统的工作统领。
信息科学技术是当今现代化最显著的标志和最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对社会的发展产生广泛深刻的影响。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行统一业务系统应用,努力提高检察机关办公、办案效率,对外服务能力和应对突发案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已成为检察工作发展和融入社会的客观趋势,是实现科技强检的重要途径,也是更好的履行检察机关职能,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的有力保证。因此基层检察机关应高度重视统一业务系统的建设和应用,通过各种方法提高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对信息化工作的必要性和必然性的认识,解决思想上存在的误区。切实按照高检院的要求成立信息化领导小组,全面指导、组织全院的推行统一业务系统工作。制定并落实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及时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健全本单位信息化管理机构,开展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工作。
(二) 将资金投入作为全面推行统一业务系统的重要保证。
经费投入是信息化建设的根本保证,它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硬件,一个是软件,硬件是软件的基础,软件是硬件的灵魂,两个方面都需要强大的财力来支持。基层检察机关的一把手应积极主动地向地方党委和政府汇报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情况,勤请示、常汇报,积极反映建设经费紧缺的困难,力争把此项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各院的信息化领导小组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信息化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采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计,广开渠道,保证建设经费足额、按时到位。
(三) 将人才培养作为全面推行统一业务系统的动力来源。
一方面,基层人民检察院要根据实际情况,一方面要积极争取政策,引进人才,把技术精、有责任心和热爱检察事业的信息技术人才充实到检察机关中来,并努力营造一个适合技术人员发展的空间,保证信息技术人才进得来、留得住、用得好、有发展。 另一方面,立足本院,加大全员培训力度,从实际工作出发,从实际应用出发,努力提高全员干警的信息化素质。 可以采取 “请进来、送出去”的方法。“请”是请计算机方面的人才来院给全院干警授课,利用建成的网络现场传授计算机网络基础知识。“送”是送干警接受培训。也可以选拔有微机基础知识的干警做教员,通过他们的 “传、帮、带”,使全体干警熟练掌握了网络操作的基本技能、应用软件使用。
(四) 将狠抓应用作为全面推行统一业务系统的关键灵魂。
基层检察院要根据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及上级精神的要求,在统一业务系统项目建成以后,不能放着、摆着不用,而要充分地、强制性地利用起来。坚持不讲条件、不打折扣的原则,全面启动案件网上运行。应从全院整体发展的角度、检察事业发展的高度,制定规章制度,要求各类案件信息必须输入计算机、各类公文必须在计算机上书写、流转,从而使干警的传统的办公状态进入到网络化办公、信息化办公的角色中;同时时刻关注系统运行情况,针对业务部门对统一业务系统不适应等问题,积极协调、沟通,征求、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落实解决。在系统运行中,注重学习与总结并重,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新增功能的学习掌握,搜集、整理和总结应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向上级院报告,积极协调解决。
总之,基层检察院只要树立起科学技术是检察机关的第一战斗力,和推进检察机关现代化的强大动力的观念,增强全面推行统一业务系统的使命感、责任感,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就一定能把全面推行统一业务系统工作做实、做好,发挥实效。
(作者通讯地址:河南省孟津县人民检察院,河南 孟津 47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