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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保山市的区(县)级教师教育主要由区(县)教育局师训办、教研室、电教站、教师进修学校几个机构负责开展相关工作。教育局师训办以统筹全区教师培训项目为主,教研室以开展全区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为主,电教站以配置全区电化类教学仪器为主,教师进修学校以开展全区教师的继续教育培训为主(含岗前、岗中)。各职能机构都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对全面提高全区基础教育质量和教师队伍素质做出了历史性贡献。但是,随着社会形势的变革和发展以及中小学教师队伍专业化要求的不断提高,上述职能机构的工作已不适应新的发展需求。
因功能相近、工作对象趋同,各机构开展的工作给基层学校带来了一定的工作和学习负担,让基层学校教师疲于应付。
1.职能难以发挥到位
多年来,教研室具有浓厚的教育行政管理色彩,承担着大量的教育行政管理职责,如组织开学检查,教学的研究、考试、评价、督导,举办学科比赛、论文评选等,这些多为硬性的事务性工作,对于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缺乏有效的解决。教师进修学校虽有其历史贡献,但进入21世纪后,随着新课程改革的推进,教师培训的针对性与实效性面临挑战。参加继续教育的教师,主要的需求点是教育教学现场的实践性知识,但以往惯常的知识传递型的培训则缺乏实践性知识或技能的指导,所以教研与培训相分离,无法满足基层教师的需求。
2.师训经费紧张
虽然云南省非常重视中小学教师教育工作,云南省人民政府1996年下发的第35号令《云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和1997年云南省教委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的意见》都提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所需经费,依照经费管理权限,由教育行政部门从教育事业费中按教师工资总额的2%和教育费附加的5%安排”,以此來保障全省教师教育工作的经费。但是,以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为例,鉴于财政困难,隆阳区每年拨付教育局的师训费十分有限,仅能满足10%的培训需求,对于全区近万名教师的教育和发展来讲,可以说是杯水车薪。
3.教师教育者队伍能力薄弱
还以隆阳区为例,区里缺乏专家型学科教师带头人和培训型专家。教师进修学校的部分培训者、教研室的教研员并非学科优秀教师,部分培训者和教研员在个人基本素养、教育教学能力、教学研究能力、教学指导能力方面还有待提升,不能很好地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4.人权、事权、财权不统一
由于人员编制属于区(县)人社局管辖,资金属于区(县)财政局管辖,区(县)教育局没有教研员选拔和独立设计并开展教师培训工作的权限,导致现有区(县)教师培训者和教研员在学段和学科结构等方面配置不全,很多学科缺乏区(县)级教研员,由其他专业的教研员兼任,导致很多教研活动无法开展。还存在一部分教研员年龄结构偏大,教育观念落后,难以适应新课改的需求和现代教育教学的需要的现象。
鉴于此,建立服务于区(县)教师专业发展需求的可持续、互动的“教师支持服务体系”,令其切实承担起教师能力建设、培训后续服务与培训质量监测之责任,是区(县)级教师教育改革的方向。因此,将区(县)师训办、教研室、电教站、教师进修学校等几家机构进行整合,建设教师教育新体系已成为推动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必然要求。
2018年1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指出:“建立健全地方教师发展机构和专业培训者队伍,依托现有资源,结合各地实际,逐步推进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建设与改革,实现培训、教研、电教、科研部门有机整合。”所以,建成新的教师教育新体系已是当务之急。
2018年6月,为了响应国家关于教师教育者队伍建设和教育精准扶贫的号召,北京师范大学区县教师教育新体系建设项目组在前两年实地调研和项目设计的基础上,将关注对象从滇西地区扩展到西部欠发达地区,启动了中国教师教育精准帮扶公益活动“启师·沃土计划”——“三区三州”区县教师教育新体系和教师教育能力建设公益项目。该项目旨在建立区县教师发展中心、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校本教师专业发展中心和名师工作室四类机构,提升各类机构中相关人员的专业发展水平,打造一支本土化、高素质的教师教育者队伍,从而为增强当地教育发展的内生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做出贡献。
“启师·沃土计划”项目组在隆阳区调研
隆阳区教育局在全区选取相应的学校、骨干教师,构建了一套教师教育新体系,即隆阳区教师发展中心、区内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校本教师专业发展中心、名师工作室,赋予其组织、管理、实施和服务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研究及教师培训等工作职能,发挥区域教师教育资源的整体优势。并计划向区政府申请把教师培训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教师工资总额2%和教育费附加5%的比例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到教师发展中心,切实做好隆阳区教师发展中心的经费保障工作。
1.区(县)教师发展中心建设
隆阳区教师发展中心整合了隆阳区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电教站的机构编制,集课程体系、教学活动体系、师资体系、网络体系“四位一体”,实行资源共享、人财物集中使用、统一管理。
建成后的区(县)教师发展中心是区(县)域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教学研究、教育科研、改革实验、信息技术应用的基地,是区(县)域内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统筹管理、资源开发、政策咨询、专业指导中心,具有承担本区(县)域教师培训的规范设计、组织实施、服务指导、管理评价等任务的功能,在教育公共服务人力资源培育中发挥重要的基础作用。它的建设将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能、推进教师培训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办学条件的升级与优化,促进培训者队伍的转型与发展,深化教师发展的专业研究。
一、当前区(县)教师教育体系存在的问题
因功能相近、工作对象趋同,各机构开展的工作给基层学校带来了一定的工作和学习负担,让基层学校教师疲于应付。
1.职能难以发挥到位
多年来,教研室具有浓厚的教育行政管理色彩,承担着大量的教育行政管理职责,如组织开学检查,教学的研究、考试、评价、督导,举办学科比赛、论文评选等,这些多为硬性的事务性工作,对于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缺乏有效的解决。教师进修学校虽有其历史贡献,但进入21世纪后,随着新课程改革的推进,教师培训的针对性与实效性面临挑战。参加继续教育的教师,主要的需求点是教育教学现场的实践性知识,但以往惯常的知识传递型的培训则缺乏实践性知识或技能的指导,所以教研与培训相分离,无法满足基层教师的需求。
2.师训经费紧张
虽然云南省非常重视中小学教师教育工作,云南省人民政府1996年下发的第35号令《云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和1997年云南省教委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的意见》都提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所需经费,依照经费管理权限,由教育行政部门从教育事业费中按教师工资总额的2%和教育费附加的5%安排”,以此來保障全省教师教育工作的经费。但是,以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为例,鉴于财政困难,隆阳区每年拨付教育局的师训费十分有限,仅能满足10%的培训需求,对于全区近万名教师的教育和发展来讲,可以说是杯水车薪。
3.教师教育者队伍能力薄弱
还以隆阳区为例,区里缺乏专家型学科教师带头人和培训型专家。教师进修学校的部分培训者、教研室的教研员并非学科优秀教师,部分培训者和教研员在个人基本素养、教育教学能力、教学研究能力、教学指导能力方面还有待提升,不能很好地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4.人权、事权、财权不统一
由于人员编制属于区(县)人社局管辖,资金属于区(县)财政局管辖,区(县)教育局没有教研员选拔和独立设计并开展教师培训工作的权限,导致现有区(县)教师培训者和教研员在学段和学科结构等方面配置不全,很多学科缺乏区(县)级教研员,由其他专业的教研员兼任,导致很多教研活动无法开展。还存在一部分教研员年龄结构偏大,教育观念落后,难以适应新课改的需求和现代教育教学的需要的现象。
鉴于此,建立服务于区(县)教师专业发展需求的可持续、互动的“教师支持服务体系”,令其切实承担起教师能力建设、培训后续服务与培训质量监测之责任,是区(县)级教师教育改革的方向。因此,将区(县)师训办、教研室、电教站、教师进修学校等几家机构进行整合,建设教师教育新体系已成为推动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对教师教育新体系的认识
2018年1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指出:“建立健全地方教师发展机构和专业培训者队伍,依托现有资源,结合各地实际,逐步推进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建设与改革,实现培训、教研、电教、科研部门有机整合。”所以,建成新的教师教育新体系已是当务之急。
2018年6月,为了响应国家关于教师教育者队伍建设和教育精准扶贫的号召,北京师范大学区县教师教育新体系建设项目组在前两年实地调研和项目设计的基础上,将关注对象从滇西地区扩展到西部欠发达地区,启动了中国教师教育精准帮扶公益活动“启师·沃土计划”——“三区三州”区县教师教育新体系和教师教育能力建设公益项目。该项目旨在建立区县教师发展中心、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校本教师专业发展中心和名师工作室四类机构,提升各类机构中相关人员的专业发展水平,打造一支本土化、高素质的教师教育者队伍,从而为增强当地教育发展的内生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做出贡献。
三、隆阳区教师教育新体系的探索

隆阳区教育局在全区选取相应的学校、骨干教师,构建了一套教师教育新体系,即隆阳区教师发展中心、区内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校本教师专业发展中心、名师工作室,赋予其组织、管理、实施和服务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研究及教师培训等工作职能,发挥区域教师教育资源的整体优势。并计划向区政府申请把教师培训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教师工资总额2%和教育费附加5%的比例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到教师发展中心,切实做好隆阳区教师发展中心的经费保障工作。
1.区(县)教师发展中心建设
隆阳区教师发展中心整合了隆阳区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电教站的机构编制,集课程体系、教学活动体系、师资体系、网络体系“四位一体”,实行资源共享、人财物集中使用、统一管理。
建成后的区(县)教师发展中心是区(县)域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教学研究、教育科研、改革实验、信息技术应用的基地,是区(县)域内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统筹管理、资源开发、政策咨询、专业指导中心,具有承担本区(县)域教师培训的规范设计、组织实施、服务指导、管理评价等任务的功能,在教育公共服务人力资源培育中发挥重要的基础作用。它的建设将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能、推进教师培训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办学条件的升级与优化,促进培训者队伍的转型与发展,深化教师发展的专业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