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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教”与“学”这一对辩证统一体中,“学”才是第一位的,“教”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学”. 所以我们以后不能再做“教学”这个文章了,而应该做教“学”了. 这个教“学”不是先学而后教,而是有“学”才能教. 本文试从一年级数学计算来谈谈学法的指导,谈谈学生的思维训练.
【关键词】 教学;学法
教学的主体是学生,而学生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个体,只有他们积极主动地投入,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因此,在“教”与“学”这一对辩证统一体中,“学”才是第一位的,“教”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学”. 所以我们以后不能再做“教学”这个文章了,而应该做教“学”了. 这个教“学”不是先学而后教,而是有“学”才能教. 没有“学”的教,只能是劳而无功甚至南辕北辙!所以要研究学生的学法指导,就显得十分迫切. 本文试从一年级数学计算来谈谈学法的指导,谈谈学生的思维训练. 20以内的加减法是低年级数学教学的重点,又是难点,同时还是百以内和多位数计算的基础,因此进行20以内计算的探讨就显得尤为重要. 在进行20以内的加、减法的教学与训练时,离不开大量的练习,想要让学生熟练地理解并运用20以内加减的计算方法,并达到脱口说出结果的程度,就需要我们在计算练习的时候,变“技能训练”为“思维训练”,使计算、演练与思维训练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学生通过观察、比较、思考等手段,初步学会分析、推理、归纳的思维方法,从而提升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通过“比较”,引导学生找出规律
所谓比较就是在观察的基础上,在头脑中形成事物的表象,并在头脑中找出这一事物与另一事物的相同点和不同点以及其他关系. 乌申斯基说过:“比较是一切理解和思维的基础. ”的确,“比较”能力是人类的一个最富贵的宝藏. 由于数学是一门概括性、逻辑性、抽象性都很强的学科,因此想要让学生深刻理解数学知识、牢固掌握、灵活运用,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培养学生的比较能力,在比较中去发现它们的共同特征与不同特点,在比较中去揭示事物发展规律.
如在教学“得数是6”的加法时,出示一幅上边有5个梨,下边有1个梨的图,要求学生看图说出题意后,再让学生根据题意写出一道加法算式:5 + 1 = 6. 接着再把这个图上下颠倒一下,变成上边有1个梨,下边有5个梨的图,再让学生根据题意写出一道算式:1 + 5 = 6. 然后引导学生观察、比较这两道算式的相同点与不同点. 学生通过观察、比较,就会得出“加号前后两个数的位置调换后,得数不变”这一结论,此时应趁热打铁,再出示一幅上边有4个糖,下边有2个糖的图,让学生根据图意写出相应的算式. 使学生初步感知出“加号前后两个数的位置调换后,得数不变”这一规律. 为让学生对这一规律深信不疑,再出示上边有3个糖,下边有2个糖的图,进行验证这一规律. 当学生深层次地掌握这个规律后,就为学习20以内的加法打下了基础. 当然,还可以运用这个规律来提高连加法的计算速度,如3 + 6 + 7 = ,6 + 9 + 4 =,等等,先将得数等于十的两个数进行相加,再将另一个数进行相加,这样计算的速度就快多了,更重要的是这样训练为以后学习加法交换律作了重要铺垫.
二、通过“观察”启发学生找到规律
观察是人们按照事物本身存在的规律,对事物或现象进行查看,以研究和确定它们的性质,从而获得一种经验或规律. 在数学教学的过程中,恰当地运用观察来分析材料、发现事物规律、探求解题方法与途径,这对于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提高思维分析能力有很大帮助.
在教学完10以内数的认识后,为了让学生熟练地掌握分10以内的加减法,首先要让学生熟练地识记10以内数的“分和成”:8可以分成2和6,8可以分成4和4……;10可以分成1和9,10可以分成2和8……;通过这些“分成”让学生有序地写出“得数”是10或以内的减法算式. 以得数是10为例,可以写成10 + 0,9 + 1,8 + 2……学生通过观察分析,就会发现,按数的顺序来写,既快又方便. 再如写10减几的算式,可以写成10 - 0,10 - 1,10 - 2……这样的算式. 当这些算式写在黑板上时,让学生进行观察,他们就会发现,写() + ( ) = 10算式时,在总数不变的情况下,如果前面的括号里的数少1,后面括号里的数就会多1;而写10减几的算式时,总数不变,如果减去的数每增加1,结果就会少1.
三、通过“推理”引导学生掌握规律
推理是数学学习一个重要手段,它是由一个或几个已知的判断,来推导出一个未知的结论的思维过程,推理过程是在逻辑的基础上,通过思维达到对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认识与把握,当然小学生要掌握推理,必须建立在具体可感的材料基础上.
如在“10减几”的综合练习课中,让学生在进行() + 7 = 10,10 - () = 3,() - 3 = 7这个练习时,先可以让学生根据已经掌握的知识说出10可以分成3和7,10可以分成7和3,或者说3和7是10分来的,再根据和与加数的关系,被减数与减数、差之间的关系,让学生找寻其中的联系,即“分成 ”与“算式”的有机联系点. 学生根据这些联系就能很快推理出(3) + 7 = 10,10 - (7) = 3,(10) - 3 = 7这些练习的结果. 这种推理方法,也可以运算到连加、连减中去. 如() + 4 + 3 =10,可以想10 - 4 - 3 = 3,括号里填3;() - 5 - 3 = 2,可以想2 + 5 + 3 = 10,括号里填10. 这样进行反复的练习,就会进一步加强总数和部分数之间的思维训练,进一步加深学生对推理的运用与训练,为以后学习求加法和减法中的未知数作了思维的准备.
【关键词】 教学;学法
教学的主体是学生,而学生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个体,只有他们积极主动地投入,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因此,在“教”与“学”这一对辩证统一体中,“学”才是第一位的,“教”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学”. 所以我们以后不能再做“教学”这个文章了,而应该做教“学”了. 这个教“学”不是先学而后教,而是有“学”才能教. 没有“学”的教,只能是劳而无功甚至南辕北辙!所以要研究学生的学法指导,就显得十分迫切. 本文试从一年级数学计算来谈谈学法的指导,谈谈学生的思维训练. 20以内的加减法是低年级数学教学的重点,又是难点,同时还是百以内和多位数计算的基础,因此进行20以内计算的探讨就显得尤为重要. 在进行20以内的加、减法的教学与训练时,离不开大量的练习,想要让学生熟练地理解并运用20以内加减的计算方法,并达到脱口说出结果的程度,就需要我们在计算练习的时候,变“技能训练”为“思维训练”,使计算、演练与思维训练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学生通过观察、比较、思考等手段,初步学会分析、推理、归纳的思维方法,从而提升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通过“比较”,引导学生找出规律
所谓比较就是在观察的基础上,在头脑中形成事物的表象,并在头脑中找出这一事物与另一事物的相同点和不同点以及其他关系. 乌申斯基说过:“比较是一切理解和思维的基础. ”的确,“比较”能力是人类的一个最富贵的宝藏. 由于数学是一门概括性、逻辑性、抽象性都很强的学科,因此想要让学生深刻理解数学知识、牢固掌握、灵活运用,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培养学生的比较能力,在比较中去发现它们的共同特征与不同特点,在比较中去揭示事物发展规律.
如在教学“得数是6”的加法时,出示一幅上边有5个梨,下边有1个梨的图,要求学生看图说出题意后,再让学生根据题意写出一道加法算式:5 + 1 = 6. 接着再把这个图上下颠倒一下,变成上边有1个梨,下边有5个梨的图,再让学生根据题意写出一道算式:1 + 5 = 6. 然后引导学生观察、比较这两道算式的相同点与不同点. 学生通过观察、比较,就会得出“加号前后两个数的位置调换后,得数不变”这一结论,此时应趁热打铁,再出示一幅上边有4个糖,下边有2个糖的图,让学生根据图意写出相应的算式. 使学生初步感知出“加号前后两个数的位置调换后,得数不变”这一规律. 为让学生对这一规律深信不疑,再出示上边有3个糖,下边有2个糖的图,进行验证这一规律. 当学生深层次地掌握这个规律后,就为学习20以内的加法打下了基础. 当然,还可以运用这个规律来提高连加法的计算速度,如3 + 6 + 7 = ,6 + 9 + 4 =,等等,先将得数等于十的两个数进行相加,再将另一个数进行相加,这样计算的速度就快多了,更重要的是这样训练为以后学习加法交换律作了重要铺垫.
二、通过“观察”启发学生找到规律
观察是人们按照事物本身存在的规律,对事物或现象进行查看,以研究和确定它们的性质,从而获得一种经验或规律. 在数学教学的过程中,恰当地运用观察来分析材料、发现事物规律、探求解题方法与途径,这对于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提高思维分析能力有很大帮助.
在教学完10以内数的认识后,为了让学生熟练地掌握分10以内的加减法,首先要让学生熟练地识记10以内数的“分和成”:8可以分成2和6,8可以分成4和4……;10可以分成1和9,10可以分成2和8……;通过这些“分成”让学生有序地写出“得数”是10或以内的减法算式. 以得数是10为例,可以写成10 + 0,9 + 1,8 + 2……学生通过观察分析,就会发现,按数的顺序来写,既快又方便. 再如写10减几的算式,可以写成10 - 0,10 - 1,10 - 2……这样的算式. 当这些算式写在黑板上时,让学生进行观察,他们就会发现,写() + ( ) = 10算式时,在总数不变的情况下,如果前面的括号里的数少1,后面括号里的数就会多1;而写10减几的算式时,总数不变,如果减去的数每增加1,结果就会少1.
三、通过“推理”引导学生掌握规律
推理是数学学习一个重要手段,它是由一个或几个已知的判断,来推导出一个未知的结论的思维过程,推理过程是在逻辑的基础上,通过思维达到对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认识与把握,当然小学生要掌握推理,必须建立在具体可感的材料基础上.
如在“10减几”的综合练习课中,让学生在进行() + 7 = 10,10 - () = 3,() - 3 = 7这个练习时,先可以让学生根据已经掌握的知识说出10可以分成3和7,10可以分成7和3,或者说3和7是10分来的,再根据和与加数的关系,被减数与减数、差之间的关系,让学生找寻其中的联系,即“分成 ”与“算式”的有机联系点. 学生根据这些联系就能很快推理出(3) + 7 = 10,10 - (7) = 3,(10) - 3 = 7这些练习的结果. 这种推理方法,也可以运算到连加、连减中去. 如() + 4 + 3 =10,可以想10 - 4 - 3 = 3,括号里填3;() - 5 - 3 = 2,可以想2 + 5 + 3 = 10,括号里填10. 这样进行反复的练习,就会进一步加强总数和部分数之间的思维训练,进一步加深学生对推理的运用与训练,为以后学习求加法和减法中的未知数作了思维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