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 教学是一门艺术,这一论断早已得到公认,而以音乐这种艺术门类作为主要教学内容的音乐教学则更加应该是一门艺术。音乐教学艺术所再现的是以音乐技能知识、音乐及相关文化为主的教学内容,通过教师对教学内容进行概括和总结而加以塑造和演绎,形成课堂上的演讲形象,创造优化教学情景或氛围,实现教学内容的再现。
关键词: 音乐课堂 教学艺术 特征
音乐是一门时间的艺术,它是通过运用一定的技法,把音高、节奏、节拍、音色、音量等音乐材料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排列,进而形成的优美音乐形象。音乐课堂教学艺术就是建立在这种时间艺术的基础上的,同样具有时间上的继起性。作为音乐课堂教学艺术来讲,其形式是优质完美的音乐课,比如恰当的节奏把握、活跃和谐的课堂气氛等,而其形式背后的内容则是音乐教师的知识结构、能力素养及课堂教学经验等相关因素。
作为一种艺术,只有在主体和客体共同发挥作用的情况下才会产生优美的艺术品。音乐艺术亦是如此,所不同的是,音乐教师是这种艺术的主体因素,而作为其艺术行为对象的客体则由音乐教学内容、教师的演奏、演唱等音乐表现技能、教学环境以及具有主观能动性的学生等多种因素构成,因此,这种客体更为复杂,操作和驾驭起来也更有难度。
基于音乐艺术、音乐教学的特殊性,我们认为音乐课堂教学艺术应具备以下特征:
一、实践性
首先,教学过程是一个实践的过程,任何教学环节的开展都离不开教师和学生的实践活动,而当把教学活动上升到艺术的高度时,教学艺术实践性的特点就表现得更加突出。从音乐教学角度看,音乐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熟练运用各种音乐教学知识和技能,并且把这种知识和技能提高到一种艺术的高度,整个教学艺术过程都是和教学实践密不可分的。
其次,音乐本身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艺术,无论演唱、演奏、创作、表演都离不开音乐家的实践活动,离开了这种实践,音乐艺术也就失去了其学科特点。那么,音乐教学也就应该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艺术,这门艺术的执行者不再是歌唱家、演奏家、作曲家,而是音乐教师;艺术实践的场所由舞台变成教室;艺术家表现的内容由歌曲、乐曲变成以音乐知识与技能为主的音乐教学内容。
最后,精湛的教学艺术是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探索而取得的,教师课前的备课活动、课上的组织教学和课堂管理、板书与语言、讨论与提问等,都是教学实践的一部分,只有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才能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因此教学艺术是实践性非常鲜明的艺术,仅仅纸上谈兵是无法成为教学艺术的。
当然,我们强调教学艺术的实践性,但也不否认教学艺术理论学习的重要性,理论学习是课堂教学经验的必要补充。
二、创造性
首先,艺术的生命在于创造。艺术家只有不断地进行创造才能保持其艺术生命的活力,重复自己或别人等于结束了自己的艺术生命。同样,作为教学艺术来讲,教学艺术的生命力也在于创造,教师在教学中只有不断创新求异,才能长具艺术的魅力。
其次,教学工作具有高度复杂性,这决定了教学艺术的创造性。巴班斯基曾经说过:“教育劳动的一个典型特征就是它不允许有千篇一律的现象。”在教学实践当中,教师面对的是随时变化、千差万别的教育对象,无法用刻板如一的现成模式解决出现的所有问题。教学内容的处理、教学方案的设计等都需要教师灵活安排,不断创新。这就要求教师必须具有创造性思维,而创造性的人才必须依靠创造性的教学艺术来培养,现代社会要求现代人具有高度发展的创造能力,这种社会要求必然反映到教学当中。
再次,由于音乐学科的学科特点,其创造性的特性就显得尤为突出。音乐是一门以形象思维为主的艺术形式,形象思维的概括性、情感性、形象性的特点正好符合音乐的特性,所以音乐教育对于思维能力的培养特别是形象思维能力、创造思维能力的培养是非常有效的。在音乐课上,从教师到学生若都处在一种思维活跃的状态,那么,其创造力和想象力就都远远高于平时,音乐教师的教学艺术也就更容易不断产生新的亮点。
需要注意的是,强调教学艺术的创造性并不是否认教师的教学活动中有一般的和不变的规律存在。教师应当利用这些教学规律帮助自己进行教学创新,并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灵活运用。
三、审美性
首先,任何艺术都具有审美意义,教学艺术也不例外。教师娴熟地运用综合教学技能技巧,按照美的规律进行有创造性的教学实践活动,就必然具有审美性的特点。
其次,音乐本身就具有很强的审美性,因此,以音乐为教学内容的音乐教学艺术作为教学艺术大家庭中最具有浪漫气质的成员,其审美性的特征是非常鲜明的。
好的音乐教学之所以能够以其特有的魅力给人带来美的感受,是因为音乐教师有意识地按照美的规律和原则进行教学,其课堂教学本身就是审美的对象。当我们在听一位优秀教师上音乐课时,会感到这简直就是一种享受,从课的导入到课的结束,从他的仪表、语言、表情神态、姿势动作到技能技巧的展示和运用,课堂上每一个因素仿佛都会给我们带来美的享受,学生也很自然地就融入到和諧的课堂环境中,达到最佳的学习效果。
需要注意的是,教学艺术的审美性还必须与教育性紧密结合,因为教学艺术的审美性仅仅是充分发挥其教育本性的有效手段,是为教育性服务的,而不能为了审美而审美,只有当教学活动既有审美性又能发挥出巨大的教育性时,才能称为真正的教学艺术。
四、情感性
音乐是一门充满情感的艺术,作为以音乐为教学内容的音乐课堂教学也是一个充满着情感的过程,从本质上讲,音乐课堂教学艺术是一门具有情感性的艺术。在音乐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了解和把握其情感性的特征,做到“以情感人,以美育人”,使学生在音乐情感勃发的同时,享受美感,陶冶情操,塑造完美人格。
把握音乐教学艺术的情感性特征,关键在于教学的实施者——音乐教师。音乐教师必须首先做到热爱音乐,热爱音乐教育,热爱学生,并且对于音乐有较为深刻的理解,这样才能从自身对于音乐的情感体验出发,引导学生对音乐作品深入理解,进而引发学生丰富的情感。一堂成功的音乐课,教师应该通过情感化的教学设计和教学方法,积极寻找每一个学生在音乐活动中真实的情感。这种情感的“升华”即提升人的精神境界,使自然情感变成一种高级的美的情感,使自身的情感不仅得到宣泄,还得到进一步的净化,从而最终可以站在更高的起点、更新的认识上观照社会和人生。
综上所述,音乐教师应该充分考虑音乐学科的学科特殊性与课堂教学的一般规律,紧紧把握音乐课堂教学的实践性、创造性、审美性、情感性的艺术特征,充分认识到优秀的音乐课堂教学应该是充满实践活动、创造活动,并饱含审美性与情感性的课堂教学,从而在音乐教学实践中加以最优化的应用。
关键词: 音乐课堂 教学艺术 特征
音乐是一门时间的艺术,它是通过运用一定的技法,把音高、节奏、节拍、音色、音量等音乐材料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排列,进而形成的优美音乐形象。音乐课堂教学艺术就是建立在这种时间艺术的基础上的,同样具有时间上的继起性。作为音乐课堂教学艺术来讲,其形式是优质完美的音乐课,比如恰当的节奏把握、活跃和谐的课堂气氛等,而其形式背后的内容则是音乐教师的知识结构、能力素养及课堂教学经验等相关因素。
作为一种艺术,只有在主体和客体共同发挥作用的情况下才会产生优美的艺术品。音乐艺术亦是如此,所不同的是,音乐教师是这种艺术的主体因素,而作为其艺术行为对象的客体则由音乐教学内容、教师的演奏、演唱等音乐表现技能、教学环境以及具有主观能动性的学生等多种因素构成,因此,这种客体更为复杂,操作和驾驭起来也更有难度。
基于音乐艺术、音乐教学的特殊性,我们认为音乐课堂教学艺术应具备以下特征:
一、实践性
首先,教学过程是一个实践的过程,任何教学环节的开展都离不开教师和学生的实践活动,而当把教学活动上升到艺术的高度时,教学艺术实践性的特点就表现得更加突出。从音乐教学角度看,音乐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熟练运用各种音乐教学知识和技能,并且把这种知识和技能提高到一种艺术的高度,整个教学艺术过程都是和教学实践密不可分的。
其次,音乐本身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艺术,无论演唱、演奏、创作、表演都离不开音乐家的实践活动,离开了这种实践,音乐艺术也就失去了其学科特点。那么,音乐教学也就应该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艺术,这门艺术的执行者不再是歌唱家、演奏家、作曲家,而是音乐教师;艺术实践的场所由舞台变成教室;艺术家表现的内容由歌曲、乐曲变成以音乐知识与技能为主的音乐教学内容。
最后,精湛的教学艺术是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探索而取得的,教师课前的备课活动、课上的组织教学和课堂管理、板书与语言、讨论与提问等,都是教学实践的一部分,只有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才能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因此教学艺术是实践性非常鲜明的艺术,仅仅纸上谈兵是无法成为教学艺术的。
当然,我们强调教学艺术的实践性,但也不否认教学艺术理论学习的重要性,理论学习是课堂教学经验的必要补充。
二、创造性
首先,艺术的生命在于创造。艺术家只有不断地进行创造才能保持其艺术生命的活力,重复自己或别人等于结束了自己的艺术生命。同样,作为教学艺术来讲,教学艺术的生命力也在于创造,教师在教学中只有不断创新求异,才能长具艺术的魅力。
其次,教学工作具有高度复杂性,这决定了教学艺术的创造性。巴班斯基曾经说过:“教育劳动的一个典型特征就是它不允许有千篇一律的现象。”在教学实践当中,教师面对的是随时变化、千差万别的教育对象,无法用刻板如一的现成模式解决出现的所有问题。教学内容的处理、教学方案的设计等都需要教师灵活安排,不断创新。这就要求教师必须具有创造性思维,而创造性的人才必须依靠创造性的教学艺术来培养,现代社会要求现代人具有高度发展的创造能力,这种社会要求必然反映到教学当中。
再次,由于音乐学科的学科特点,其创造性的特性就显得尤为突出。音乐是一门以形象思维为主的艺术形式,形象思维的概括性、情感性、形象性的特点正好符合音乐的特性,所以音乐教育对于思维能力的培养特别是形象思维能力、创造思维能力的培养是非常有效的。在音乐课上,从教师到学生若都处在一种思维活跃的状态,那么,其创造力和想象力就都远远高于平时,音乐教师的教学艺术也就更容易不断产生新的亮点。
需要注意的是,强调教学艺术的创造性并不是否认教师的教学活动中有一般的和不变的规律存在。教师应当利用这些教学规律帮助自己进行教学创新,并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灵活运用。
三、审美性
首先,任何艺术都具有审美意义,教学艺术也不例外。教师娴熟地运用综合教学技能技巧,按照美的规律进行有创造性的教学实践活动,就必然具有审美性的特点。
其次,音乐本身就具有很强的审美性,因此,以音乐为教学内容的音乐教学艺术作为教学艺术大家庭中最具有浪漫气质的成员,其审美性的特征是非常鲜明的。
好的音乐教学之所以能够以其特有的魅力给人带来美的感受,是因为音乐教师有意识地按照美的规律和原则进行教学,其课堂教学本身就是审美的对象。当我们在听一位优秀教师上音乐课时,会感到这简直就是一种享受,从课的导入到课的结束,从他的仪表、语言、表情神态、姿势动作到技能技巧的展示和运用,课堂上每一个因素仿佛都会给我们带来美的享受,学生也很自然地就融入到和諧的课堂环境中,达到最佳的学习效果。
需要注意的是,教学艺术的审美性还必须与教育性紧密结合,因为教学艺术的审美性仅仅是充分发挥其教育本性的有效手段,是为教育性服务的,而不能为了审美而审美,只有当教学活动既有审美性又能发挥出巨大的教育性时,才能称为真正的教学艺术。
四、情感性
音乐是一门充满情感的艺术,作为以音乐为教学内容的音乐课堂教学也是一个充满着情感的过程,从本质上讲,音乐课堂教学艺术是一门具有情感性的艺术。在音乐教学过程中,教师应该了解和把握其情感性的特征,做到“以情感人,以美育人”,使学生在音乐情感勃发的同时,享受美感,陶冶情操,塑造完美人格。
把握音乐教学艺术的情感性特征,关键在于教学的实施者——音乐教师。音乐教师必须首先做到热爱音乐,热爱音乐教育,热爱学生,并且对于音乐有较为深刻的理解,这样才能从自身对于音乐的情感体验出发,引导学生对音乐作品深入理解,进而引发学生丰富的情感。一堂成功的音乐课,教师应该通过情感化的教学设计和教学方法,积极寻找每一个学生在音乐活动中真实的情感。这种情感的“升华”即提升人的精神境界,使自然情感变成一种高级的美的情感,使自身的情感不仅得到宣泄,还得到进一步的净化,从而最终可以站在更高的起点、更新的认识上观照社会和人生。
综上所述,音乐教师应该充分考虑音乐学科的学科特殊性与课堂教学的一般规律,紧紧把握音乐课堂教学的实践性、创造性、审美性、情感性的艺术特征,充分认识到优秀的音乐课堂教学应该是充满实践活动、创造活动,并饱含审美性与情感性的课堂教学,从而在音乐教学实践中加以最优化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