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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整个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是无法避免的,有了工程变更就必然有工程费用的变化,而工程费用的变化一般是工程量、工程单价或者工程计费项目发生了变化,或者三者同时发生了变化。因此,若工程变更控制不好,必然会加大工程的费用投入,当这种投入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引起索赔或工程价格的变动,使工程费用超支,工程投资变化较大,超出预算,严重时其工程变更直接影响到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的成败。为此,本文对土建项目工程变更费用的造价控制进行了相关的探讨,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关键词:土建项目;工程变更费用;造价控制
引 言:由于建筑产品的复杂性以及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对任何一个建设项目而言,工程变更是不可避免的。工程变更对项目的影响极具破坏性,这种影响直接反映了工程变更管理在工程项目实践中的重要性,我们应该积极有效的管理工程变更。因此,只有工程变更价款得到了合理的确定,工程的总造价才能得到有效地控制。
1 工程变更概述
由于现在的工程建设周期长,涉及到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复杂,受自然条件和客观因素的影响大,导致项目的实际情况与项目招标时的情况相比会发生一些变化,这些变化被称为工程变更。工程变更分为其他变更和设计变更两大类。其他变更是指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的变更,需由双方协商解决;设计变更是指设计部门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根据以上定义,设计变更仅包括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或其它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2 土建项目工程变更单价的确定方法
2.1 按合同单价支付
对合同文件工程量清单表中列出子项目,尽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变更,但该项目涉及的款项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同时在该项目下变更实施的工程量没有超过原工程量的25%,变更又未涉及技术标准的变化;所以,费用按合同相应单价乘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如某公司总体搬迁办公楼建设工程项目,原设计为人工挖孔桩,总计182根,按原清单说明桩长为8m~10m。因受实际地质条件变化(基岩面比原预计高)的影响,其中在建筑物西北角共18根桩,挖深3m~4m,即达到设计持力层。如按清单规定的桩长(8m~10m)施工,技术上不需要,且造成浪费,施工单位建议桩基深度,按两个条件控制:①保证桩身入岩深度不小于1.5m;②桩净长不小于6.0m(技术需要)。经与业主方协商,考虑到我方的修改方案技术上可行,既能加快工程进度,又能节省投资,业主方同意了我方的工程变更要求;因变更部分的人工挖孔桩数量未超过总数量的25%,因此变更部分的单价按原清单单价执行。
2.2 按暂定单价支付
对发生变更后,没有合适的合同单价套用,且难以在短时间内确定新单价的新增项目、附加项目、提高技术标准的项目和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可以重新报价的其它项目,为了不影响工程的正常施工,监理工程师可以确定一个暂定单价进行费用支付。如施工单位(乙方)与某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某建筑的地基强夯处理工程,包括开挖土方、填方、点夯、满夯等。由于工程量无法准确确定,按照施工合同规定,先依照施工图预算方式计价,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施工合同规定的内容及技术要求施工,工程量由造价工程师根据实际施工完成情况负责计量。
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当进行到施工图所规定的处理范围边缘时,出现局部软弱土层,为了使夯击质量得到保证,势必将夯击范围适当扩大,若按此方案施工,则扩大范围内的施工工程量,在向工程师提出计量付款时,必然遭到拒绝,因为该部分的工程量超出了施工图的要求,也就超出了工程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不属于造价工程师计量的范围。由于该小区其他栋号及配套设施工程完成较快,业主急需交付使用,工期较紧,乙方在分析具体情况后,向业主提出建议:将局部软弱土层进行换土施工。由于该建议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合情合理,业主接受了该项建议。为了不影响施工工期,业主以文字形式发出了变更内容明确的工程变更指令并在变更实施前由监理工程师代表甲、乙双方确定了该地基强夯工程的临时结算价款。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完成后,甲、乙双方按施工实际情况,对该临时结算价款进行了相应调整,达成一致,避免了乙方其它形式的索赔,形成了合法的工程变更,施工方也获得了相应的变更费用。
2.3 按新单价支付
按新单价支付的项目一般有如下三种情况;①变更后新增和附加的工作在原合同中没有相对应的单价套用;②合同内项目由于基础条件的变化和技术要求的变化,使原单价不适用;③特殊条款“工程量报价表中的其他任何项目的单价和价格不得做任何变更,除非此类项目单独计算其价值超过了合同的2%,以及该项目实际施工的工程量比报价表中所列工程量超过或减少了25%”的项目。新单价的确定一般是在发生变更后,由施工单位报价、监理工程师审查评估、业主确认的方式进行。
2.4 特殊情况下按实际费用支付
有些变更涉及面大,施工工期短,而该项目又是处在关键线路上,监理工程师无法确立合适的单价,施工单位也不愿意承担变更后的费用风险,这样的变更业主就要承担主要风险。在计算变更费用时,一般是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来支付。监理工程师在确定实际费用时,首先要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同时应该考虑施工单位的合理补偿和兼顾业主的利益。实际费用的确定一般是按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台班使用费,在此基础上取一定的现场管理費和总部管理费。例如,某住宅楼建安工程,采用人工挖孔灌注桩,桩端持力层为强风化板岩,土质好时可采用红砖护壁,一般采用砼护壁,桩护壁的砼强度等级为C20,桩长约为10 m。施工合同基础开挖土方按Ⅲ类土计算,在实际施工中6#楼遇有较厚岩石,需爆破或人工配合风镐破除,施工单位要求变更。监理人员办理工程变更时应充分考虑:①按照合理的施工工艺技术,破除岩应采用爆破还是人工,因为两者的单价大相径庭;②破除的岩石中松软石、次坚石、普坚石、特坚石各占多大比例以及具体工程数量是多少?③基础施工遇岩石,技术上一般不必开挖至原设计基底标高,事实上施工也鲜有开挖至原设计标高的,是否应相应核减没有施工的原设计土方和基础比如浆砌片石的工程数量?综合以上因素,监理工程师确定了人工配合风镐破除岩石,并对开挖深度进行相应调整,经与业主和施工方协商,达成了按基础开挖实际工程量结算价款。
3 工程变更后的造价控制
造价工程师在进行设计变更的审核工作时必须依据工程变更内容认真核查工程量清单和估算工程变更价格,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比较,检查每个子项单价、数量和金额的变化情况,按照承包合同中工程变更价格的条款确定变更价格,计算该项工程变更对总投资额的影响。预防施工单位先变更后报价,因为如果等到工程变更付诸实施再去核实计量,现场已面目全非,事后核量不准确。只有规范工程变更操作,实行事前把关,主动监控,工程变更的投资才能得到有效控制。工作中除按照标书或合同中的有关规定审核后作为结算的依据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3.1 由于施工不当,或施工错误造成的,此变更费用不予处理,由施工单位自负,若对工期、质量、投资效益造成影响的,还应进行反索赔。
3.2 由设计部门的错误或缺陷造成的变更费用,以及采取的补救措施,如返修、加固、拆除所发生的费用,由监理单位协助业主与设计部门协商是否索赔。
3.3 由于监理部门责任造成损失的,应扣减监理费用。
3.4 设计变更应视作原施工图纸的一部分内容,所发生的费用计算应保持一致,并根据合同条款按国家有关政策进行费用调整。
3.5 属变更削减的内容,也应按上述程序办理工程造价削减。
4 结束语
总之,工程变更是投资变化的主要根源,变更对投资的影响是复杂和多方面的,只有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造价咨询单位各参与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本分,才能将工程变更控制在工程概算范围内,从而使工程投资能得到根本性的控制,达到提高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目的。
参考文献:
[1] 段淑芳.工程变更的成因及其审计刍议[J].泰洲职业技术学院,2004.
[2] 刘玉宝.建设单位在施工阶段应如何有效控制工程变更[J].西部探矿工程,2004.
关键词:土建项目;工程变更费用;造价控制
引 言:由于建筑产品的复杂性以及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对任何一个建设项目而言,工程变更是不可避免的。工程变更对项目的影响极具破坏性,这种影响直接反映了工程变更管理在工程项目实践中的重要性,我们应该积极有效的管理工程变更。因此,只有工程变更价款得到了合理的确定,工程的总造价才能得到有效地控制。
1 工程变更概述
由于现在的工程建设周期长,涉及到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复杂,受自然条件和客观因素的影响大,导致项目的实际情况与项目招标时的情况相比会发生一些变化,这些变化被称为工程变更。工程变更分为其他变更和设计变更两大类。其他变更是指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的变更,需由双方协商解决;设计变更是指设计部门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根据以上定义,设计变更仅包括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或其它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2 土建项目工程变更单价的确定方法
2.1 按合同单价支付
对合同文件工程量清单表中列出子项目,尽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变更,但该项目涉及的款项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同时在该项目下变更实施的工程量没有超过原工程量的25%,变更又未涉及技术标准的变化;所以,费用按合同相应单价乘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如某公司总体搬迁办公楼建设工程项目,原设计为人工挖孔桩,总计182根,按原清单说明桩长为8m~10m。因受实际地质条件变化(基岩面比原预计高)的影响,其中在建筑物西北角共18根桩,挖深3m~4m,即达到设计持力层。如按清单规定的桩长(8m~10m)施工,技术上不需要,且造成浪费,施工单位建议桩基深度,按两个条件控制:①保证桩身入岩深度不小于1.5m;②桩净长不小于6.0m(技术需要)。经与业主方协商,考虑到我方的修改方案技术上可行,既能加快工程进度,又能节省投资,业主方同意了我方的工程变更要求;因变更部分的人工挖孔桩数量未超过总数量的25%,因此变更部分的单价按原清单单价执行。
2.2 按暂定单价支付
对发生变更后,没有合适的合同单价套用,且难以在短时间内确定新单价的新增项目、附加项目、提高技术标准的项目和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可以重新报价的其它项目,为了不影响工程的正常施工,监理工程师可以确定一个暂定单价进行费用支付。如施工单位(乙方)与某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某建筑的地基强夯处理工程,包括开挖土方、填方、点夯、满夯等。由于工程量无法准确确定,按照施工合同规定,先依照施工图预算方式计价,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施工合同规定的内容及技术要求施工,工程量由造价工程师根据实际施工完成情况负责计量。
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当进行到施工图所规定的处理范围边缘时,出现局部软弱土层,为了使夯击质量得到保证,势必将夯击范围适当扩大,若按此方案施工,则扩大范围内的施工工程量,在向工程师提出计量付款时,必然遭到拒绝,因为该部分的工程量超出了施工图的要求,也就超出了工程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不属于造价工程师计量的范围。由于该小区其他栋号及配套设施工程完成较快,业主急需交付使用,工期较紧,乙方在分析具体情况后,向业主提出建议:将局部软弱土层进行换土施工。由于该建议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合情合理,业主接受了该项建议。为了不影响施工工期,业主以文字形式发出了变更内容明确的工程变更指令并在变更实施前由监理工程师代表甲、乙双方确定了该地基强夯工程的临时结算价款。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完成后,甲、乙双方按施工实际情况,对该临时结算价款进行了相应调整,达成一致,避免了乙方其它形式的索赔,形成了合法的工程变更,施工方也获得了相应的变更费用。
2.3 按新单价支付
按新单价支付的项目一般有如下三种情况;①变更后新增和附加的工作在原合同中没有相对应的单价套用;②合同内项目由于基础条件的变化和技术要求的变化,使原单价不适用;③特殊条款“工程量报价表中的其他任何项目的单价和价格不得做任何变更,除非此类项目单独计算其价值超过了合同的2%,以及该项目实际施工的工程量比报价表中所列工程量超过或减少了25%”的项目。新单价的确定一般是在发生变更后,由施工单位报价、监理工程师审查评估、业主确认的方式进行。
2.4 特殊情况下按实际费用支付
有些变更涉及面大,施工工期短,而该项目又是处在关键线路上,监理工程师无法确立合适的单价,施工单位也不愿意承担变更后的费用风险,这样的变更业主就要承担主要风险。在计算变更费用时,一般是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来支付。监理工程师在确定实际费用时,首先要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同时应该考虑施工单位的合理补偿和兼顾业主的利益。实际费用的确定一般是按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台班使用费,在此基础上取一定的现场管理費和总部管理费。例如,某住宅楼建安工程,采用人工挖孔灌注桩,桩端持力层为强风化板岩,土质好时可采用红砖护壁,一般采用砼护壁,桩护壁的砼强度等级为C20,桩长约为10 m。施工合同基础开挖土方按Ⅲ类土计算,在实际施工中6#楼遇有较厚岩石,需爆破或人工配合风镐破除,施工单位要求变更。监理人员办理工程变更时应充分考虑:①按照合理的施工工艺技术,破除岩应采用爆破还是人工,因为两者的单价大相径庭;②破除的岩石中松软石、次坚石、普坚石、特坚石各占多大比例以及具体工程数量是多少?③基础施工遇岩石,技术上一般不必开挖至原设计基底标高,事实上施工也鲜有开挖至原设计标高的,是否应相应核减没有施工的原设计土方和基础比如浆砌片石的工程数量?综合以上因素,监理工程师确定了人工配合风镐破除岩石,并对开挖深度进行相应调整,经与业主和施工方协商,达成了按基础开挖实际工程量结算价款。
3 工程变更后的造价控制
造价工程师在进行设计变更的审核工作时必须依据工程变更内容认真核查工程量清单和估算工程变更价格,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比较,检查每个子项单价、数量和金额的变化情况,按照承包合同中工程变更价格的条款确定变更价格,计算该项工程变更对总投资额的影响。预防施工单位先变更后报价,因为如果等到工程变更付诸实施再去核实计量,现场已面目全非,事后核量不准确。只有规范工程变更操作,实行事前把关,主动监控,工程变更的投资才能得到有效控制。工作中除按照标书或合同中的有关规定审核后作为结算的依据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3.1 由于施工不当,或施工错误造成的,此变更费用不予处理,由施工单位自负,若对工期、质量、投资效益造成影响的,还应进行反索赔。
3.2 由设计部门的错误或缺陷造成的变更费用,以及采取的补救措施,如返修、加固、拆除所发生的费用,由监理单位协助业主与设计部门协商是否索赔。
3.3 由于监理部门责任造成损失的,应扣减监理费用。
3.4 设计变更应视作原施工图纸的一部分内容,所发生的费用计算应保持一致,并根据合同条款按国家有关政策进行费用调整。
3.5 属变更削减的内容,也应按上述程序办理工程造价削减。
4 结束语
总之,工程变更是投资变化的主要根源,变更对投资的影响是复杂和多方面的,只有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造价咨询单位各参与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本分,才能将工程变更控制在工程概算范围内,从而使工程投资能得到根本性的控制,达到提高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目的。
参考文献:
[1] 段淑芳.工程变更的成因及其审计刍议[J].泰洲职业技术学院,2004.
[2] 刘玉宝.建设单位在施工阶段应如何有效控制工程变更[J].西部探矿工程,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