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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目前,在我国发布的经济指标排名中,化工行业与其他行业相比,仍占据着我国工业的前列,但较之其对环境的污染情况,使得化工行业的内部控制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将不仅仅局限于财务方面的内部控制,包括非财务方面的内部控制。因此,提高化工行业内部控制信息披露透明度变得刻不容缓。但在年度报告中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信息极为有限,对其内部控制的建设将对提高其信息披露的完整性、有效性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具有可持续性发展的现实意义。企业对外主动并且详细的披露内部控制信息,一方面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债权人对企业的信心,另一方面有利于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
关键词:化工行业 内部控制 信息披露
一、我国化工行业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现状
1.内部控制形式披露多样化。通过我国化工行业发布的董事会报告、公司治理机构年报可以发现,我国目前并没有对年度报告中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格式有所要求,造成了化工行业在披露内部控制信息过程中的随意性。对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多种多样,有些化工企业在公司年度报告里的管理层部分披露,有些则是披露在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里,有些则以专门的内部控制报告披露。虽然我国上海交易所和深圳交易所共同出台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度指引》,但是实践起来差强人意,大多数化工企业只是在年度报告对内部控制的现状做简单的披露,虽有些企业会发布专门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但是格式多种多样,无法帮助信息使用者真正了解企业的内部控制现状,也无法帮助化工企业之间进行横向比较。
2.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机制不完善。虽然我国在2010年发布了《企业内控配套指引》,要求各大企业必须从内部控制的风险、内部控制的设计方法、自评报告、整顿机制和重大缺陷这五大方面进行更为详实的披露,但是执行起来,存在非常严重的形式主义的问题。对于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核报告,注册会计师一般都会声明免责条款,使得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得以减少。对于董事会报告方面,对内部控制的信息披露往往是披露企业目前已经取得的成果,对于内部控制信息上的披露也只是定性分析,并没有进行定量分析,信息披露不够完善。对于我国大多数化工企业的监事会,设置形同虚设,无法保证内部控制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3.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详细程度不一。我国虽然出台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但是对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方式、范围、程序还有频率并没有统一规定,造成了许多化工企业在披露内部控制的信息上具有很大的主观性。大多数化工企业避重就轻的披露内部控制的相关信息,尤其是倾向于披露企业在内部控制上取得的成绩,忽略企业在内部控制上出现的主要问题,伪装好自己在外部的美好形象。对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的企业,出现的披露程度更是具有较大的差异。
二、我国化工行业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现状原因分析
1.缺乏详细的规定。虽然我国在2008年出台了《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在2010年出台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但是我国的相关监管部门并没有出具详细的指示,包括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格式和内容上的具体要求,因此大部分化工企业在披露的过程中选择避重就轻,披露一些对其有利的信息,对一些关于环境污染等不利的信息不加以披露,披露的信息过于形式化。
2.法律的監管力度不够。对于化工企业来说,董事会的职责就是建立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而监事会的职责就监督企业内部控制的实施和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计事务所派来公司审计的注册会计师的职责就是审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但是,我国目前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董事会、监事会、注册会计师进行评价和披露的标准。因此导致了企业对内部控制的信息披露不够重视,主观随意性强。由于法律的监管力度不够,企业过于形式化的披露内部控制信息,追究起问题来,三方相互推卸责任。
3.外部信息使用者的需求不够。我国化工行业的外部信息使用者基本上都是企业的债权人和投资人,一般,企业的大股东都对公司有绝对的控制权,能够直接掌握企业的内部真实信息,而作为外部的一些个人投资者,受到数据的分析能力和理解能力多方面的限制,往往会直接忽视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对内部控制信息的需求量不大。虽然由于雾霾的出现,我国越来越多的外部信息使用者开始关注化工企业的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但是与关注企业的经营情况相比,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需求仍是不够。
三、对我国化工行业内部控制建设的相关建议
1.优化股权结构。在我国的上市公司中,一股独大的现象普遍存在,对化工行业来说,也是如此,一股独大造成了很多小股东丧失了话语权,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权利也被相应的弱化。优化化工行业的股权结构,不仅可以降低第一大股东对企业的控制权,而且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让更多的股东拥有话语权,监事会能更好的监督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实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化工企业的公司治理情况,提高企业的内部控制环境。通过优化股权结构,能够降低第一大股东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操作上的可能性,因此改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质量。
2.内部监管机构加强对内部控制的监管。内部监管机构应该加强内部控制的监管。化工企业应当建立内部审计机构,比如说内部审计委员会,并且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在内部审计委员会运作的过程中,不应该受到其他任何部门的影响,另外,还要提高内部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聘请专业的人员,才能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机构的作用,从而提高内部审计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实现有效的内部控制,提高内部控制的质量。
3.加强外部对企业的监管。外部监管部门应当不断加强对化工行业内部控制的监管力度。在制定专门针对内部控制现状的法律法规的同时,制定出一系列的惩罚标准,位内部控制的实施提供法律保障。一旦化工企业发生相关违规,会考虑到外部监管部门的法律制度和惩罚标准,如果发生违规的成本大于收益,化工企业也会选择放弃违规行为,从而提高了内部控制下信息披露的质量。会计事务所作为中介机构,应当做好对企业的监管。在审计化工企业的过程中,大多是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重视程度不够,审核时间较短,积累的相关经验不够丰富,因此,对于会计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来说,要提高其执业水平和执业操守,并提高其审计的独立性。作为会计实务所应该做到,独立于上市公司之外,并提出更为真实可靠的内部控制评价的审核报告。
四、结语
我国的化工行业与其他行业相比,具有一定的行业特殊性,作为一个高投入类型高污染的行业,对其内部控制的建设将对提高其信息披露的完整性、有效性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具有可持续性发展的现实意义。企业对外主动并且详细的披露内部控制信息,一方面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债权人对企业的信心,另一方面有利于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
参考文献:
[1] 董静然,丁沛文. 基于行业特征的内部控制指数体系的构建[J]. 金融经济,2015,(1):122-124.
[2] 徐丽芬. 加强化工企业内部控制,实现化工行业新发展[J]. 投资理财,2015,(12):56-57.
作者简介:张林,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就职于建滔(常州)化工有限公司。
关键词:化工行业 内部控制 信息披露
一、我国化工行业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现状
1.内部控制形式披露多样化。通过我国化工行业发布的董事会报告、公司治理机构年报可以发现,我国目前并没有对年度报告中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格式有所要求,造成了化工行业在披露内部控制信息过程中的随意性。对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多种多样,有些化工企业在公司年度报告里的管理层部分披露,有些则是披露在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里,有些则以专门的内部控制报告披露。虽然我国上海交易所和深圳交易所共同出台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度指引》,但是实践起来差强人意,大多数化工企业只是在年度报告对内部控制的现状做简单的披露,虽有些企业会发布专门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但是格式多种多样,无法帮助信息使用者真正了解企业的内部控制现状,也无法帮助化工企业之间进行横向比较。
2.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机制不完善。虽然我国在2010年发布了《企业内控配套指引》,要求各大企业必须从内部控制的风险、内部控制的设计方法、自评报告、整顿机制和重大缺陷这五大方面进行更为详实的披露,但是执行起来,存在非常严重的形式主义的问题。对于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核报告,注册会计师一般都会声明免责条款,使得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得以减少。对于董事会报告方面,对内部控制的信息披露往往是披露企业目前已经取得的成果,对于内部控制信息上的披露也只是定性分析,并没有进行定量分析,信息披露不够完善。对于我国大多数化工企业的监事会,设置形同虚设,无法保证内部控制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3.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详细程度不一。我国虽然出台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但是对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方式、范围、程序还有频率并没有统一规定,造成了许多化工企业在披露内部控制的信息上具有很大的主观性。大多数化工企业避重就轻的披露内部控制的相关信息,尤其是倾向于披露企业在内部控制上取得的成绩,忽略企业在内部控制上出现的主要问题,伪装好自己在外部的美好形象。对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的企业,出现的披露程度更是具有较大的差异。
二、我国化工行业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现状原因分析
1.缺乏详细的规定。虽然我国在2008年出台了《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在2010年出台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但是我国的相关监管部门并没有出具详细的指示,包括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格式和内容上的具体要求,因此大部分化工企业在披露的过程中选择避重就轻,披露一些对其有利的信息,对一些关于环境污染等不利的信息不加以披露,披露的信息过于形式化。
2.法律的監管力度不够。对于化工企业来说,董事会的职责就是建立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而监事会的职责就监督企业内部控制的实施和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计事务所派来公司审计的注册会计师的职责就是审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但是,我国目前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董事会、监事会、注册会计师进行评价和披露的标准。因此导致了企业对内部控制的信息披露不够重视,主观随意性强。由于法律的监管力度不够,企业过于形式化的披露内部控制信息,追究起问题来,三方相互推卸责任。
3.外部信息使用者的需求不够。我国化工行业的外部信息使用者基本上都是企业的债权人和投资人,一般,企业的大股东都对公司有绝对的控制权,能够直接掌握企业的内部真实信息,而作为外部的一些个人投资者,受到数据的分析能力和理解能力多方面的限制,往往会直接忽视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对内部控制信息的需求量不大。虽然由于雾霾的出现,我国越来越多的外部信息使用者开始关注化工企业的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但是与关注企业的经营情况相比,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需求仍是不够。
三、对我国化工行业内部控制建设的相关建议
1.优化股权结构。在我国的上市公司中,一股独大的现象普遍存在,对化工行业来说,也是如此,一股独大造成了很多小股东丧失了话语权,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权利也被相应的弱化。优化化工行业的股权结构,不仅可以降低第一大股东对企业的控制权,而且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让更多的股东拥有话语权,监事会能更好的监督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实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化工企业的公司治理情况,提高企业的内部控制环境。通过优化股权结构,能够降低第一大股东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操作上的可能性,因此改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质量。
2.内部监管机构加强对内部控制的监管。内部监管机构应该加强内部控制的监管。化工企业应当建立内部审计机构,比如说内部审计委员会,并且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在内部审计委员会运作的过程中,不应该受到其他任何部门的影响,另外,还要提高内部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聘请专业的人员,才能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机构的作用,从而提高内部审计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实现有效的内部控制,提高内部控制的质量。
3.加强外部对企业的监管。外部监管部门应当不断加强对化工行业内部控制的监管力度。在制定专门针对内部控制现状的法律法规的同时,制定出一系列的惩罚标准,位内部控制的实施提供法律保障。一旦化工企业发生相关违规,会考虑到外部监管部门的法律制度和惩罚标准,如果发生违规的成本大于收益,化工企业也会选择放弃违规行为,从而提高了内部控制下信息披露的质量。会计事务所作为中介机构,应当做好对企业的监管。在审计化工企业的过程中,大多是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重视程度不够,审核时间较短,积累的相关经验不够丰富,因此,对于会计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来说,要提高其执业水平和执业操守,并提高其审计的独立性。作为会计实务所应该做到,独立于上市公司之外,并提出更为真实可靠的内部控制评价的审核报告。
四、结语
我国的化工行业与其他行业相比,具有一定的行业特殊性,作为一个高投入类型高污染的行业,对其内部控制的建设将对提高其信息披露的完整性、有效性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具有可持续性发展的现实意义。企业对外主动并且详细的披露内部控制信息,一方面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债权人对企业的信心,另一方面有利于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
参考文献:
[1] 董静然,丁沛文. 基于行业特征的内部控制指数体系的构建[J]. 金融经济,2015,(1):122-124.
[2] 徐丽芬. 加强化工企业内部控制,实现化工行业新发展[J]. 投资理财,2015,(12):56-57.
作者简介:张林,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就职于建滔(常州)化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