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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中国古代有“雪夜闭门读禁书”一说。大雪封门,寂静无声,在油灯下品读一本禁书也算是一种境界。不过现代人没有这种闲情雅致了,禁书和非禁书看起来已没什么差别。
所以,听听“禁歌”说不定比读禁书更有趣味,有时候说不定会有一种品尝禁果的快感。
我第一次听到真正意义上的“禁歌”是在1990年,当时中国图书进出口总公司处理音像制品,在一个拼盘里我听到了一首由一对法国男女歌手演唱的《我爱你……我也不爱你》。当这首歌前奏响起来,才想起曾在80年代中期一些比较流行的“恋人浪漫曲”系列中听到过,因为这首歌旋律实在是太优美了。当时听并没有觉得有什么异样,唯一的反应就是“外国人什么都敢唱”。5年后,我才知道这首充满性暗示、呻吟和喘息之声的歌曲在1969年出版之后被英、美电台全面禁播。
后来才知道,在西方许多国家,唱片出版有着极为严格的审查制度,因为有这样的制度,就会有被封杀的歌曲,所以听到的机会也就多一些。美国对唱片出版审查制度始于50年代摇滚乐出现时,出于对国内种族歧视和对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恐惧,美国人将摇滚乐、种族问题和共产主义联系在一起。你很难想像出当时的情景,芝加哥一家电台播放摇滚乐,竟收到1.5万封抗议信。当白人从黑人那里学会了节奏与布鲁斯之后也好不到哪里,白人唱黑人歌曲面临的第一件事就是改歌词,要把一些敏感或出格词句改得比较安全一些,有关机构常常臆断那些导致年轻人不安、躁动的摇滚乐是赤色分子所为。
60年代是流行音乐非常活跃的一个时期,对歌曲审查也达到了空前高度。“滚石”乐队的《我无法得到满足》显然成了禁中之禁,一些歌手在现场表演时往往都会被通知更改歌词。“滚石”演唱的《让我们共度良宵》被改成《让我们共度时光》。但也有一些人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大门”乐队在现场表演时被告知如果他们演唱《点燃我的火焰》这首歌时必须把其中的一句“姑娘我们兴奋至极”改掉,否则就不许演唱,吉姆·莫里森同意了,但他在演唱时还是把这句唱了出来。鲍勃·迪伦也遇到过类似情况,傲慢的迪伦干脆就拒绝表演。
对某些词句过于敏感使很多歌曲成了牺牲品。60年代“毒品文化”盛行,有一个词常常被提起,这就是“high”,凡是出现“high”一词的歌曲都被赋予了无穷想像力。
“飞鸟”乐队有一首歌叫《8英里高》,歌词里有一句“从8英里高处感觉坠落,你会发现奇妙无穷”,这句语焉不详的歌词被认为是描写吸毒感受而被禁播,当然这时没有人理会乐队的解释——这是描写坐飞机的感受。中规中矩的乡村歌手约翰·丹佛也不能幸免,谁让他写了一首《高高的洛基山》而不是《平平的大草原》呢。
60年代审查制度最大冤案非“路易·路易事件”莫属了。1963年,美国波特兰市一支名叫“金斯曼”的乐队演唱了一首名叫《路易·路易》的歌。这首歌由一个名叫理查德·贝里的人写于1955年,并在1957年被一支演唱组录制成唱片。但这首改自水手歌谣的唱片在出版后几乎无人知晓,而来自偏僻西北部的“金斯曼”翻唱这首歌后同样没多少人注意。致使这首歌成为美国音乐历史传奇的原因是乐队歌手杰克·埃利。他在唱片录制前一天晚上损坏了声带,所以第二天录音时把这首歌唱得含混不清。当这首歌渐渐在中学生中间流传时,人们开始用自己的想像来理解这首歌词了,于是谣言的传播像滚雪球一样膨胀,说歌词根本不是水手歌谣,而是一首淫秽歌曲,并且,只有用45转的速度播放才能听出他们这张33转唱片的歌词。根据当时的逻辑,“如果不能说清歌词的含义,那么里面一定隐藏着什么东西”。这首歌引起了联邦调查局局长埃德加·胡佛的注意,他立刻纠集了一些专家,花了2年半的时间和不知多少纳税人的钱整天听这首歌,最后一无所获,这是胡佛干过愚蠢的事中最愚蠢的一件。因为有了这段传奇,《路易·路易》在后来被翻唱了1000多次,理查德·贝里为此收到了200万美元的版税。“路易·路易事件”是对当时神经过敏的美国当局最有力的讽刺。
英国没有完善的歌曲审查制度,所以歌曲被禁播或禁止出售往往都是马后炮,因此英国人从来不为听不到禁歌而担心,自然也少了美国人“品尝禁果之后的快感”。所以像“性手枪”这样对女王大不敬的歌曲《神佑我王》也能在伊丽莎白女王登基25周年纪念日时在全国发行。在当时看来,“性手枪”和他们的经纪人是一群不折不扣的混蛋,他们第一支单曲就是《英国无政府主义》,向君主立宪发出挑战,自然,这首歌被电台禁播。这首歌引发的荒诞在于它转瞬之间就冲上了排行榜冠军之位,而此时的英国正洋溢在一片节日气氛之中——女王登基25周年,英国广播公司不得不在排行榜节目中将这首歌拿掉。
美国“宪法”保护公民言论自由,但同时也要保护商人利益和未成年人成长,所以在法律界定上就比较复杂。1992年,华盛顿州曾有议员提出一个“色情音乐议案”,对有色情内容的歌曲要在唱片明显位置标明“只限成人”字样,但州法院否决了这个议案,因为它明显违背“宪法”。于是问题就出来了,谁来保护未成年人?一些民间组织应运而生,比如1985年成立的“父母音乐资源中心”、“妇女反色情作品组织”等。这类组织直接向唱片工业协会发难。最有名的就是“父母音乐资源中心”曾开出一个“15大淫艺人”名单,来抵制不良作品。但唱片工业协会只是在有问题的唱片封套上印上“父母忠告,歌词露骨”之类的警语走走形式,有时候这种警告反倒成了广告。如今差不多有点问题的唱片都贴上这个标签,人们也见怪不怪了。
在MTV时代,音乐录像又成了传播不良内容的窗口。据好事者统计,现在音乐录像中出现最多的镜头是女性的臀部、胸部和大腿,一些恐怖、暴力、性暗示的场面也层出不穷,视觉轰炸轮番登场。禁播是对付这些录像的唯一办法,仅麦当娜就有3首歌曲的音乐录像分别因挑逗耶稣、色情和暴力被MTV禁播。
有些唱片遭到审查并非歌词有问题,而仅仅是一张图片或是封面的设计原因,这种审查往往是来自零售商的压力,比如布鲁斯·斯普林斯廷的唱片《生在美国》,因有人谣传封面是他对着星条旗撒尿而遭到抵制;“简的嗜好”乐队的唱片《祭祀的习惯》封面因露出女人的乳房而被审查机构勒令重新设计。令人叫绝的是,他们重新设计的封面什么图案也没有,只引用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内容。
今天你很容易就能听到一首“禁歌”,在没有人提醒的时候,你不会觉得有什么稀奇,但是当你得知它曾经遭到审查或被禁播或是被迫更改内容时,你会马上另眼相待,这种好奇心驱使让你好像发现了什么珍品,其实像《路易·路易》这样的经典“禁歌”实在不多。
(摘自重庆出版社《答案从未在风中飘过》 作者:王小峰)
所以,听听“禁歌”说不定比读禁书更有趣味,有时候说不定会有一种品尝禁果的快感。
我第一次听到真正意义上的“禁歌”是在1990年,当时中国图书进出口总公司处理音像制品,在一个拼盘里我听到了一首由一对法国男女歌手演唱的《我爱你……我也不爱你》。当这首歌前奏响起来,才想起曾在80年代中期一些比较流行的“恋人浪漫曲”系列中听到过,因为这首歌旋律实在是太优美了。当时听并没有觉得有什么异样,唯一的反应就是“外国人什么都敢唱”。5年后,我才知道这首充满性暗示、呻吟和喘息之声的歌曲在1969年出版之后被英、美电台全面禁播。
后来才知道,在西方许多国家,唱片出版有着极为严格的审查制度,因为有这样的制度,就会有被封杀的歌曲,所以听到的机会也就多一些。美国对唱片出版审查制度始于50年代摇滚乐出现时,出于对国内种族歧视和对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恐惧,美国人将摇滚乐、种族问题和共产主义联系在一起。你很难想像出当时的情景,芝加哥一家电台播放摇滚乐,竟收到1.5万封抗议信。当白人从黑人那里学会了节奏与布鲁斯之后也好不到哪里,白人唱黑人歌曲面临的第一件事就是改歌词,要把一些敏感或出格词句改得比较安全一些,有关机构常常臆断那些导致年轻人不安、躁动的摇滚乐是赤色分子所为。
60年代是流行音乐非常活跃的一个时期,对歌曲审查也达到了空前高度。“滚石”乐队的《我无法得到满足》显然成了禁中之禁,一些歌手在现场表演时往往都会被通知更改歌词。“滚石”演唱的《让我们共度良宵》被改成《让我们共度时光》。但也有一些人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大门”乐队在现场表演时被告知如果他们演唱《点燃我的火焰》这首歌时必须把其中的一句“姑娘我们兴奋至极”改掉,否则就不许演唱,吉姆·莫里森同意了,但他在演唱时还是把这句唱了出来。鲍勃·迪伦也遇到过类似情况,傲慢的迪伦干脆就拒绝表演。
对某些词句过于敏感使很多歌曲成了牺牲品。60年代“毒品文化”盛行,有一个词常常被提起,这就是“high”,凡是出现“high”一词的歌曲都被赋予了无穷想像力。
“飞鸟”乐队有一首歌叫《8英里高》,歌词里有一句“从8英里高处感觉坠落,你会发现奇妙无穷”,这句语焉不详的歌词被认为是描写吸毒感受而被禁播,当然这时没有人理会乐队的解释——这是描写坐飞机的感受。中规中矩的乡村歌手约翰·丹佛也不能幸免,谁让他写了一首《高高的洛基山》而不是《平平的大草原》呢。
60年代审查制度最大冤案非“路易·路易事件”莫属了。1963年,美国波特兰市一支名叫“金斯曼”的乐队演唱了一首名叫《路易·路易》的歌。这首歌由一个名叫理查德·贝里的人写于1955年,并在1957年被一支演唱组录制成唱片。但这首改自水手歌谣的唱片在出版后几乎无人知晓,而来自偏僻西北部的“金斯曼”翻唱这首歌后同样没多少人注意。致使这首歌成为美国音乐历史传奇的原因是乐队歌手杰克·埃利。他在唱片录制前一天晚上损坏了声带,所以第二天录音时把这首歌唱得含混不清。当这首歌渐渐在中学生中间流传时,人们开始用自己的想像来理解这首歌词了,于是谣言的传播像滚雪球一样膨胀,说歌词根本不是水手歌谣,而是一首淫秽歌曲,并且,只有用45转的速度播放才能听出他们这张33转唱片的歌词。根据当时的逻辑,“如果不能说清歌词的含义,那么里面一定隐藏着什么东西”。这首歌引起了联邦调查局局长埃德加·胡佛的注意,他立刻纠集了一些专家,花了2年半的时间和不知多少纳税人的钱整天听这首歌,最后一无所获,这是胡佛干过愚蠢的事中最愚蠢的一件。因为有了这段传奇,《路易·路易》在后来被翻唱了1000多次,理查德·贝里为此收到了200万美元的版税。“路易·路易事件”是对当时神经过敏的美国当局最有力的讽刺。
英国没有完善的歌曲审查制度,所以歌曲被禁播或禁止出售往往都是马后炮,因此英国人从来不为听不到禁歌而担心,自然也少了美国人“品尝禁果之后的快感”。所以像“性手枪”这样对女王大不敬的歌曲《神佑我王》也能在伊丽莎白女王登基25周年纪念日时在全国发行。在当时看来,“性手枪”和他们的经纪人是一群不折不扣的混蛋,他们第一支单曲就是《英国无政府主义》,向君主立宪发出挑战,自然,这首歌被电台禁播。这首歌引发的荒诞在于它转瞬之间就冲上了排行榜冠军之位,而此时的英国正洋溢在一片节日气氛之中——女王登基25周年,英国广播公司不得不在排行榜节目中将这首歌拿掉。
美国“宪法”保护公民言论自由,但同时也要保护商人利益和未成年人成长,所以在法律界定上就比较复杂。1992年,华盛顿州曾有议员提出一个“色情音乐议案”,对有色情内容的歌曲要在唱片明显位置标明“只限成人”字样,但州法院否决了这个议案,因为它明显违背“宪法”。于是问题就出来了,谁来保护未成年人?一些民间组织应运而生,比如1985年成立的“父母音乐资源中心”、“妇女反色情作品组织”等。这类组织直接向唱片工业协会发难。最有名的就是“父母音乐资源中心”曾开出一个“15大淫艺人”名单,来抵制不良作品。但唱片工业协会只是在有问题的唱片封套上印上“父母忠告,歌词露骨”之类的警语走走形式,有时候这种警告反倒成了广告。如今差不多有点问题的唱片都贴上这个标签,人们也见怪不怪了。
在MTV时代,音乐录像又成了传播不良内容的窗口。据好事者统计,现在音乐录像中出现最多的镜头是女性的臀部、胸部和大腿,一些恐怖、暴力、性暗示的场面也层出不穷,视觉轰炸轮番登场。禁播是对付这些录像的唯一办法,仅麦当娜就有3首歌曲的音乐录像分别因挑逗耶稣、色情和暴力被MTV禁播。
有些唱片遭到审查并非歌词有问题,而仅仅是一张图片或是封面的设计原因,这种审查往往是来自零售商的压力,比如布鲁斯·斯普林斯廷的唱片《生在美国》,因有人谣传封面是他对着星条旗撒尿而遭到抵制;“简的嗜好”乐队的唱片《祭祀的习惯》封面因露出女人的乳房而被审查机构勒令重新设计。令人叫绝的是,他们重新设计的封面什么图案也没有,只引用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内容。
今天你很容易就能听到一首“禁歌”,在没有人提醒的时候,你不会觉得有什么稀奇,但是当你得知它曾经遭到审查或被禁播或是被迫更改内容时,你会马上另眼相待,这种好奇心驱使让你好像发现了什么珍品,其实像《路易·路易》这样的经典“禁歌”实在不多。
(摘自重庆出版社《答案从未在风中飘过》 作者:王小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