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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低碳经济的外部性呈不可耗竭的多边性,既有正外部性,也有负外部性,可考虑明确碳排放权归属,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利用碳基金等金融手段将其外部性内部化,纠正市场失灵带来的不良影响,推动低碳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碳金融 低碳经济 外部性
世界经济近年来一直处于缓慢复苏的过程中,各国都在积极寻求可持续的经济发展之路,其中,以低能耗、低污染和低排放为代表的低碳经济已逐渐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但是在市场经济领域,总会由于机制本身的内在功能性缺陷而出现市场失灵,进而导致资源配置不合理,低碳经济也不例外。由于发展低碳经济中所涉及到的环境资本的特征以及其中消费者、生产者的行为特点,低碳经济的市场失灵突出表现为外部性。外部性包括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两种,前者指某经济行为个体的经济活动使其他人或社会获得好处,而受益者无须支出代价;后者是指某经济行为个体的经济活动使其他人或社会受到损害,而损害的主体却无须承担成本。低碳经济的外部性既有正外部性,也有负外部性。由于外部性的存在,造成低碳经济的发展不能达到最有效的生产状态,市场经济体制也不能很好地实现其优化资源配置的基本功能。目前我国在纠正低碳经济市场失灵时,主要采用政府主导的方法,但随着碳金融理论和现实的进一步发展,利用碳基金、碳排放权市场等金融手段将外部性内部化,必将成为一个更加现实且可行的重要方法。
一、低碳经济外部性的具体表现
1.基于公共物品特征的低碳经济外部性呈不可耗竭的多边性。发展低碳经济时所涉及到的产品往往和“环境、资源”联系在一起,其外部性属于多边的不可耗竭的外部性,这种外部性具有纯粹公共物品的特征,即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由于公共资源和环境的非竞争性,公众可能会过度地使用公共资源及清洁的环境;由于公共资源和环境的非排他性,资源的消费者会产生“搭便车”的动机和行为。自然资源经常被视作是自然界免费赋予人类的、具有非排他性的公共物品,其供给具有弱弹性特征,同时其产权又无法准确界定,因而自然资源消耗的附加价值经常被其他易计价的要素如资本和劳动的附加价值所掩盖,资源类产品的价格并不能准确反映其真实的需求和成本,市场通过价格机制配置资源的方式失灵。
2.低碳经济负外部性表现:消费者及企业排放温室效应气体,增加了社会成本。经济生活中消费者及企业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向空气中排放温室效应气体,降低了整个社会的福利,却无须为此支付成本,这就是典型的负外部性。英国的前世界银行首席经济学家Nicolas Stern 曾指出:“不断加剧的温室效应将会严重影响全球经济发展,其严重程度不亚于世界大战和经济大萧条。要求世界各国必须从国内生产总值中拨出1%,约合1840亿英镑对抗全球变暖,否则全球经济将付出比治理这一问题高5倍~20倍的代价。世界每排放1 吨二氧化碳,会造成至少85美元的破坏”。这就是温室气体排放所带来外部性的经济损失,构成了社会总成本的一部分,但却不构成各经济个体的私人成本。
3.低碳经济正外部性表现:低碳技术的溢出效应使得个人成本高于社会成本。低碳技术一直是推动全球低碳经济发展的“瓶颈”,其作为一种创新活动有着巨大的经济社会价值,但在创新之初,发展低碳技术的企业往往要自行承担所有的成本和风险,而一旦技术成功,却将不得不与其他市场主体共同分享创新成果。另外,在低碳经济创新的后期,即使企业获得了技术上的突破,将技术用于生产的成本风险仍然很大。建设初期的高成本会阻碍生产者发展低碳经济的积极性,造成企业发展低碳经济的动力不足,但毋庸置疑的是,整个社会却可以因企业的低碳技术获得降低污染、技术革新的收益,也即企业的私人收益远远低于社會收益。这时低碳经济的外部性就表现为一种正外部性。
经济学理论认为,可以通过政府的行政干预及微观经济政策,纠正外部性带来的资源配置不合理现象,但这些也会遇到“政府失灵”这一难题。根据科斯等人的研究,我们还可以利用市场机制手段,将外部性内部化,以此来纠正这种市场失灵。在低碳经济的发展历程中,随着碳金融理论和现实的演进,利用碳基金、碳排放权市场等金融手段来纠正外部性,将变为一种更加常用,也更为好用的方法。
二 、通过碳排放权交易,纠正负外部性
在产生清洁发展机制之前,已有经济学家撰文分析了通过碳排放权交易纠正低碳经济外部性的理论基础。如Meade(1952)和Coase(1960)已经初步提出利用市场机制进行排放权交易来处理污染的外部性问题,认为通过排放权交易,可以降低交易成本并趋近竞争均衡。在此基础上,Bertram(1992)阐述了将可交易的排放权作为降低温室气体排放的全球性政策选择的可行性。笔者认为,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发挥了减排成本内部化功能,企业间交易(或政府拍卖)代表污染权利的权证,通过污染标准的控制和征收排污费都能起到控制污染,使得环境污染的外部性问题通过企业成本内部化来解决,避免了外部性所导致的市场失灵。大多数情况下,收费和排污权交易等市场机制可以实现效率的改进。
三、利用碳基金促进低碳技术的研究与开发
在低碳技术的研发领域,作为最重要的市场杠杆,碳金融可引导社会资金流入减排技术的创新领域,建立开发、利用低碳技术的平台,以经济利益激励企业尽力开发利用新兴能源、使用并创新节能减排新技术。碳金融还可以通过金融创新实现价值发现功能,鼓励企业大量实施碳捕捉和封存技术等高端技术,这样低碳经济的规模效应可得以显现,同时也可激励企业开展相应的技术创新。目前来看,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碳基金作为一种重要的碳金融创新,可以实现上述目标。
1.碳基金可利用自身资金支持和引导科研机构、低碳企业、大学进行低碳技术的研发和升级改造,加快低碳技术科技人才的开发和流动,加大建设低碳技术体系的力度,藉此形成新兴低碳技术的“溢出效应”,最终促进单个企业,甚至整个产业的低碳转型。
2.碳基金能根据不同企业的技术需求灵活运用其资金和技术实力。一方面,对于需要进行低碳转型的大企业,碳基金能有针对性地主动为企业进行节能减排咨询,提供整套节能减排技术的改造方案。另一方面,对于从事低碳技术开发的小企业,碳基金不仅能提供技术的研发信息,而且能主动为其有潜力的低碳技术进行投资,促进其技术尽早成熟并获取经济效益。
3.碳基金可通过收取低成本费用的贷款担保,帮助低碳企业及项目克服融资困难,同时也促进了低碳参与主体的多元化。碳基金的参与可解决低碳企业和项目面临的“抵押短板”,考虑到很多CDM 和JI项目需在后期完成碳减排额交付,碳基金还可以利用自身财力为这些项目提供“碳交付担保”,向投资方保证碳减排额的交付,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碳基金的积极参与,也可令商业银行及其员工增加对低碳经济及技术的关注,让尽可能多的社会主体参与到低碳经济中去,对于提高整个社会对低碳经济的关注度有积极作用。
4.碳基金还可积极参与开发碳额度项目,运用碳市场中的期货、期权等衍生工具为所投资的碳项目对冲风险。
我国低碳基金建设还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目前仅设立了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政府基金)和中国绿色碳基金(民间基金),满足应对气候变化的资金需求。对照国际碳基金的管理投资模式,这两个基金并不算真正意义上的碳基金。我国可以根据发达国家碳基金的运作模式,完善我国自身的碳基金体系,发挥其金融功能,以更好地应对气候变化。
参考文献:
[1]刘越 .基于“公地悲剧”视角审视低碳经济[J].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2010(05)
[2]唐跃军、黎德福 .环境资本、负外部性与碳金融创新[J]. 中国工业经济,2010(06).
[3]王扬雷、王曼莹 .我国碳金融交易市场发展展望[J]..经济纵横,2015(09).
关键词:碳金融 低碳经济 外部性
世界经济近年来一直处于缓慢复苏的过程中,各国都在积极寻求可持续的经济发展之路,其中,以低能耗、低污染和低排放为代表的低碳经济已逐渐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但是在市场经济领域,总会由于机制本身的内在功能性缺陷而出现市场失灵,进而导致资源配置不合理,低碳经济也不例外。由于发展低碳经济中所涉及到的环境资本的特征以及其中消费者、生产者的行为特点,低碳经济的市场失灵突出表现为外部性。外部性包括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两种,前者指某经济行为个体的经济活动使其他人或社会获得好处,而受益者无须支出代价;后者是指某经济行为个体的经济活动使其他人或社会受到损害,而损害的主体却无须承担成本。低碳经济的外部性既有正外部性,也有负外部性。由于外部性的存在,造成低碳经济的发展不能达到最有效的生产状态,市场经济体制也不能很好地实现其优化资源配置的基本功能。目前我国在纠正低碳经济市场失灵时,主要采用政府主导的方法,但随着碳金融理论和现实的进一步发展,利用碳基金、碳排放权市场等金融手段将外部性内部化,必将成为一个更加现实且可行的重要方法。
一、低碳经济外部性的具体表现
1.基于公共物品特征的低碳经济外部性呈不可耗竭的多边性。发展低碳经济时所涉及到的产品往往和“环境、资源”联系在一起,其外部性属于多边的不可耗竭的外部性,这种外部性具有纯粹公共物品的特征,即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由于公共资源和环境的非竞争性,公众可能会过度地使用公共资源及清洁的环境;由于公共资源和环境的非排他性,资源的消费者会产生“搭便车”的动机和行为。自然资源经常被视作是自然界免费赋予人类的、具有非排他性的公共物品,其供给具有弱弹性特征,同时其产权又无法准确界定,因而自然资源消耗的附加价值经常被其他易计价的要素如资本和劳动的附加价值所掩盖,资源类产品的价格并不能准确反映其真实的需求和成本,市场通过价格机制配置资源的方式失灵。
2.低碳经济负外部性表现:消费者及企业排放温室效应气体,增加了社会成本。经济生活中消费者及企业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向空气中排放温室效应气体,降低了整个社会的福利,却无须为此支付成本,这就是典型的负外部性。英国的前世界银行首席经济学家Nicolas Stern 曾指出:“不断加剧的温室效应将会严重影响全球经济发展,其严重程度不亚于世界大战和经济大萧条。要求世界各国必须从国内生产总值中拨出1%,约合1840亿英镑对抗全球变暖,否则全球经济将付出比治理这一问题高5倍~20倍的代价。世界每排放1 吨二氧化碳,会造成至少85美元的破坏”。这就是温室气体排放所带来外部性的经济损失,构成了社会总成本的一部分,但却不构成各经济个体的私人成本。
3.低碳经济正外部性表现:低碳技术的溢出效应使得个人成本高于社会成本。低碳技术一直是推动全球低碳经济发展的“瓶颈”,其作为一种创新活动有着巨大的经济社会价值,但在创新之初,发展低碳技术的企业往往要自行承担所有的成本和风险,而一旦技术成功,却将不得不与其他市场主体共同分享创新成果。另外,在低碳经济创新的后期,即使企业获得了技术上的突破,将技术用于生产的成本风险仍然很大。建设初期的高成本会阻碍生产者发展低碳经济的积极性,造成企业发展低碳经济的动力不足,但毋庸置疑的是,整个社会却可以因企业的低碳技术获得降低污染、技术革新的收益,也即企业的私人收益远远低于社會收益。这时低碳经济的外部性就表现为一种正外部性。
经济学理论认为,可以通过政府的行政干预及微观经济政策,纠正外部性带来的资源配置不合理现象,但这些也会遇到“政府失灵”这一难题。根据科斯等人的研究,我们还可以利用市场机制手段,将外部性内部化,以此来纠正这种市场失灵。在低碳经济的发展历程中,随着碳金融理论和现实的演进,利用碳基金、碳排放权市场等金融手段来纠正外部性,将变为一种更加常用,也更为好用的方法。
二 、通过碳排放权交易,纠正负外部性
在产生清洁发展机制之前,已有经济学家撰文分析了通过碳排放权交易纠正低碳经济外部性的理论基础。如Meade(1952)和Coase(1960)已经初步提出利用市场机制进行排放权交易来处理污染的外部性问题,认为通过排放权交易,可以降低交易成本并趋近竞争均衡。在此基础上,Bertram(1992)阐述了将可交易的排放权作为降低温室气体排放的全球性政策选择的可行性。笔者认为,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发挥了减排成本内部化功能,企业间交易(或政府拍卖)代表污染权利的权证,通过污染标准的控制和征收排污费都能起到控制污染,使得环境污染的外部性问题通过企业成本内部化来解决,避免了外部性所导致的市场失灵。大多数情况下,收费和排污权交易等市场机制可以实现效率的改进。
三、利用碳基金促进低碳技术的研究与开发
在低碳技术的研发领域,作为最重要的市场杠杆,碳金融可引导社会资金流入减排技术的创新领域,建立开发、利用低碳技术的平台,以经济利益激励企业尽力开发利用新兴能源、使用并创新节能减排新技术。碳金融还可以通过金融创新实现价值发现功能,鼓励企业大量实施碳捕捉和封存技术等高端技术,这样低碳经济的规模效应可得以显现,同时也可激励企业开展相应的技术创新。目前来看,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碳基金作为一种重要的碳金融创新,可以实现上述目标。
1.碳基金可利用自身资金支持和引导科研机构、低碳企业、大学进行低碳技术的研发和升级改造,加快低碳技术科技人才的开发和流动,加大建设低碳技术体系的力度,藉此形成新兴低碳技术的“溢出效应”,最终促进单个企业,甚至整个产业的低碳转型。
2.碳基金能根据不同企业的技术需求灵活运用其资金和技术实力。一方面,对于需要进行低碳转型的大企业,碳基金能有针对性地主动为企业进行节能减排咨询,提供整套节能减排技术的改造方案。另一方面,对于从事低碳技术开发的小企业,碳基金不仅能提供技术的研发信息,而且能主动为其有潜力的低碳技术进行投资,促进其技术尽早成熟并获取经济效益。
3.碳基金可通过收取低成本费用的贷款担保,帮助低碳企业及项目克服融资困难,同时也促进了低碳参与主体的多元化。碳基金的参与可解决低碳企业和项目面临的“抵押短板”,考虑到很多CDM 和JI项目需在后期完成碳减排额交付,碳基金还可以利用自身财力为这些项目提供“碳交付担保”,向投资方保证碳减排额的交付,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碳基金的积极参与,也可令商业银行及其员工增加对低碳经济及技术的关注,让尽可能多的社会主体参与到低碳经济中去,对于提高整个社会对低碳经济的关注度有积极作用。
4.碳基金还可积极参与开发碳额度项目,运用碳市场中的期货、期权等衍生工具为所投资的碳项目对冲风险。
我国低碳基金建设还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目前仅设立了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政府基金)和中国绿色碳基金(民间基金),满足应对气候变化的资金需求。对照国际碳基金的管理投资模式,这两个基金并不算真正意义上的碳基金。我国可以根据发达国家碳基金的运作模式,完善我国自身的碳基金体系,发挥其金融功能,以更好地应对气候变化。
参考文献:
[1]刘越 .基于“公地悲剧”视角审视低碳经济[J].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2010(05)
[2]唐跃军、黎德福 .环境资本、负外部性与碳金融创新[J]. 中国工业经济,2010(06).
[3]王扬雷、王曼莹 .我国碳金融交易市场发展展望[J]..经济纵横,201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