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追逃难的原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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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过程中,经常出现犯罪嫌疑人畏罪潜逃的情况,使侦查工作陷入无法继续开展困境。检察机关不得不投入大量精力抓捕这些嫌疑人,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抓逃工作的成功率并不高。有些嫌疑人一直不能抓获,追逃难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反贪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 追逃难的原因
  1.在逃犯的主体为特殊主体
  贪污贿赂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与普通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相比,多数具有较高的智商,在出逃前一般都经过精心的准备、周密的计划。同时,潜逃的犯罪嫌疑人多数为中青年,具有一定的社会阅历、专业知识和法律常识,比一般的刑事犯罪分子高明,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使其在潜逃中更加懂得隐蔽自己的身份,躲避检察机关的追捕。此外,出逃的贪污贿赂犯罪分子大多数是携带赃款潜逃的,而且有充分的思想准备,由于潜逃资金充裕,其经济方面便无后顾之忧,可以和追逃人员打持久战,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有时在一个地方呆不上一个星期,大大的增加了追逃难度。
  2.警力不足,追逃工作所需资金不足。
  追逃工作是一项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的工作。犯罪分子在潜逃过程中,往往逃离到远离犯罪地的地区藏匿起来,甚至辗转多个城市,常常是“狡兔三窟”,我们在追逃过程中,由于路程遥远,掌握的逃犯信息不及时,资金投入无疑要很大。现在检察机关主要依靠地方财政拨款,机关运转经费比较紧张,缺少了经费,一些追逃工作就无法顺利开展。
  3.科技发展日新月异,侦查设备落后。
  追逃工作中一项重要的侦查手段是对犯罪分子的通信、通讯进行监控,从中寻找线索以追捕犯罪分子。随着科技日新月异的发展,许多新的联系方式出现了,而我们的侦查方法、设备没有随之更新,导致了对现在新兴的联系方式无法监控或者监控无效。例如,电脑网络的发展使追逃工作面临了新的挑战。通过网络联系的方式很多,如网络可视电话、QQ、聊天室、电子邮件等,他们不会用自己真实的资料上网登记,电子邮件的联系方式更加具备隐秘性,难以区分发邮件者的真正身份。在网络的虚拟世界中,反侦查的手段更加多样,犯罪分子可以利用国家间的多次链接以躲避监控,就算我们监控到其在网络上,对其IP地址进行追踪也是一项极其烦琐的工作加上我们目前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的侦查人员稀缺,相应的硬件设备落后,网络监控目前在反贪污贿赂侦查工作中还是处于初步阶段,使犯罪分子可以肆无忌惮的进行联系。
  随着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反侦查手段不断的出现,而我们检察机关的侦查设备、方法比较落后,后勤保障跟不上,没有随着社会的发展及时的进行更新,已经不适应目前高科技犯罪的发展趋势。
  4.与相关部门配合不够密切,追逃制度有待完善。
  追逃工作往往是一个需要各地区各部门相互配合的工作,需要共同编织一张打击潜逃分子的网络才能切实保证追逃工作取得实效。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往往各自为侦,配合不够密切。公安机关总是认为反贪污贿赂的追逃工作是检察机关自己的事情,不愿提供全力的协助。检察机关由于缺乏像公安、国安机关的线人、监控设备、充足的警力,信息情报获取比较困难,抓捕难度大,缺少了相关协助,追逃工作更加难以开展。
  另一方面,各地区之间的联系不够紧密,配合程度不够高。现在公安机关的网上追逃机制及配套的硬件设施已经比较的完备了,实现了在逃犯的信息共享。而目前检察机关还没有建立、完善自己的内部专网,各个地区的在逃犯信息还没有共享。倘若发现了贪污贿赂犯罪分子的踪迹,会由于信息传递不灵敏而失去抓捕良机。
  5.社会参与抓捕逃犯的积极性不高
  目前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薄弱,对犯罪分子的参与打击积极性不高,许多人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怕祸及自己和家人的人身、财产的安全,极少关注侦查部门追逃的犯罪分子,帮助抓捕犯罪分子。有的公民还在犯罪分子经济、物质利益的引诱或胁迫下,为犯罪分子提供庇护。而犯罪分子的亲朋好友,鉴于和犯罪分子之是的密切关系,往往不愿规劝其投案自首,不配合侦查部门的调查追逃工作,甚至阻饶我们的调查工作。在犯罪分子的潜逃过程中,他们要接触到旅馆、交通、银行等公共服务行业,但是只有极少地区的公共服务行业和侦查部门建立了协助追逃的机制,有些地区的旅馆、招待所不用身份证登记住宿或者一张身份证登记住宿许多人,大多数行业还是采取消极的自我保护态度,不愿参与到打击犯罪的行列中来。
  二、解决追逃难问题的对策
  克服追逃难存在的困难,探寻更加有成效的追逃方式、方法,实现追逃工作向更纵深、更广阔的方向发展,是检察人员共同面临的一项重要的课题。笔者认为主要应采取以下对策:
  1.加大追逃资金的投入,坚持科技强检
  经费紧缺是制约追逃工作开展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只有先解决这个问题才能使追逃工作得到保障。反贪污贿赂工作具有深远的法律和社会效应,对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具有较强的保障作用。有了专项资金,我们就可以合理分配追逃费用和引进先进监控设备。随着反侦查手段的多样化和科技化,提高侦查科技含量以适应犯罪形势是必要的。引入先进的设备技术适用于追逃工作可以大大节省相关的追逃费用,提高追逃的效率。现在我们检察系统的上网工程还没有切实的普及,网络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完善网络后,可以利用电脑网络范围广、容量大、传输速度快的特点,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优势,进行收发邮件、发布电子公告信息、信息共享互补,提高收集、发布追逃信息的能力,有利于及时发现逃犯的行踪,抓住缉捕的良机。
  2.提高侦查人员的综合素质
  为适应社会科技的发展,全面提升侦查人员的素质是大势所趋。目前我们对高科技知识了解比较的缺乏,运用高科技进行侦察的意识淡薄,具备相关高科技专业知识的从业人员较少。为解决这种现状,有计划的对侦查人员进行培训以充实侦查知识,通过不断的学习掌握先进的侦查技术。组织侦查人员间的经验交流,使优秀的工作办法、工作经验得以推广应用,使追逃工作更有效率的开展。
  3.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参与打击在逃犯的积极性
  通过开展法制宣传,让人们意识到贪污贿赂在逃犯对国家和社会的危害性,深入发动群众,多策并举,提高民众的法律意识。建立奖惩机制,对积极检举揭发犯罪嫌疑人藏匿地点或扭送在逃犯罪嫌疑人的公民,给予重奖,并对举报者的信息保密,提供相应的人身保护措施;对明知是在逃犯而给予庇护的公民,应给予相应的法律惩罚,使社会公众广泛的参与到追逃工作中来,形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社会局面。
  另一方面,同交通、银行、旅馆、通讯、通信等公共服务行业建立联合追逃机制,建设在逃人员信息库,打造在逃犯信息传递网络,通过网络、文件等形式传递在逃犯的信息,将我们的联系方式发布在网上,让服务行业的人员知悉在逃犯的基本情况,发现情况后立即同检察机关联络。采取措施增强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参与打击在逃犯的责任心。
  4.增强各个地区、部门的联系,改进追逃方法
  形成全国一盘棋的思想,为侦查部门的追逃工作提供全方位的协助,密切协作,充分发挥整体作战的优势,共同搞好追逃工作。各个地区、部门应该建立良好的协调机制,迅速灵敏的解决在配合追逃中出现的问题,同时组织各个地区之间就优秀追逃经验的学习交流,促进业务水平的共同提高和情感交流。
  5.做好预防工作
  事事“防范于未然”,只要做好预防工作,那么犯罪分子便难以逃离我们检察机关的掌控。
  首先,在办案中,采取准确快速的侦查手段。在前期工作中避免打草惊蛇,在取得前期犯罪证据的时候,不动声色的迅速出击,出其不意的“瓮中抓鳖”。其次,建立安全办案的意识,在侦查、审讯工作中,严加看管,避免因疏忽大意而使犯罪分子逃脱。再次,对于取保候审的嫌疑人应该密切关注其动向,避免其出逃躲避法律制裁。
  总之,解决追逃难的问题、探索如何更有效的开展追逃工作是我们检察工作面临的一项迫切任务。解决追逃难的问题是一个整体性的工作,不单单是我们检察机关或某个部门的事情,它需要的是全国各个地区、各个部门同心协力的积极参与。只有建立起密切协助配合的综合网络,才能切实打击在逃犯,实现追逃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作者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天津市 河西区 30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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