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锺书与余嘉锡的三次“撞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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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锺书先生博极群书,无所不窥,号为“通人”,但我最近发现,他除《四库全书总目》外,很少涉猎目录学,至少是不曾读过余嘉锡的书。钱先生是否与余氏相识,我不知道,研究钱学的人必有考证,我很乐意做读者。钱先生不读余书,我有两个证据:第一,他已刊行的著作中,没见征引;二,他有三次考证,都与余氏 “撞车”了。第一个证据,不见得作准,因为没征引不见得就不读,何况其多卷本的手稿还没有出全。而第二个证据相对就比较确凿了;两个加在一起,自然就更有力。至于其不读的缘故,我想,也许是因为轻视近人,也许是不喜“书皮学问”,反正钱先生是有脾气的人,他读还是不读都有自己的理由,用不着我费神瞎猜。
  第一次“撞车”,是钱先生借谢庄的《月赋》,论说文学作品中的“时间错乱”,而牵及古书中“假设之词”。谢庄在《月赋》开头说:“陈王初丧应、刘,端忧多暇。……抽毫进牍,以命仲宣,仲宣跪而称曰:‘……委照而吴业昌,沦精而汉道融。’”据史书记载,“曹植封陈王时,王粲早与应(玚)、刘(桢)同岁俱殁”了。钱先生认为,“词章凭空,异乎文献征信,未宜刻舟求剑”。其《管锥编》(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1296~1297页按云:
  
  顾炎武《日知录》卷一九论“古人为赋,多假设之词”,不可“掎摭史传以议”其后,举此赋及庾信《枯树赋》为例;……《孝经正义·御制序》邢疏引隋刘炫“述义”,略谓此书“假曾子之言,以为对物之体,乃非曾子实有问也。……此皆孔子须参问,非参须问孔子也。庄周之斥鷃笑鹏、罔两问影,屈原之渔父鼓枻、大卜拂龟,马卿之乌有、无是,扬雄之翰林、子墨,宁非师祖制作以为楷模者乎?”盖谓经有“假设之词”,而诸子、词赋师法焉,真六通四辟之论矣。唐刘知几《史通》外篇《杂说》下:“自战国以下,词人属文,皆伪立客主,假相酬答。至于屈原《离骚辞》称遇渔父于江渚,宋玉《高唐赋》云梦神女于阳台,……而司马迁、习凿齿之徒,皆采为逸事,编诸史籍,疑误后学,不其甚耶?必如是,则马卿游梁,枚乘讥其好色,曹植至洛,宓妃睹于岩畔,撰汉、魏史者,亦宜编为实录矣。”顾谓不宜敬责词赋之有背史实,刘谓不宜轻信词赋之可补史实,旨归一揆,直所从言之异路耳。《史通》同篇下一节痛斥嵇康无识,撰《高士传》,取材于《庄子》、《楚辞》,“夫以园吏之寓言、骚人之假说,而定为实录,斯已谬矣!”并谓《庄子》记言载事,犹词赋之假托,明通之见,上契刘炫。
  
  这一节所论极为精彩,也是研究钱学的人经常要引用到的。为免冗赘,我大胆做了些节略,但于理解文义,不致有太多的妨碍。钱先生于此节中,先引顾炎武的《日知录》,次及隋刘炫的“孝经述义”,又旁及刘知几的《史通·杂说》,上溯下沿,旁征博引,把这个问题作了透彻阐述,确实益人神智。只是,余嘉锡的《古书通例》中,于论“古书多造作故事”时,也有过类似的考论:
  
  诸子著书,词人作赋,义有奥衍,辞有往复,则设为故事以证其义,假为问答以尽其辞,不必实有其人,亦不必真有此问也。《孝经序正义》引刘炫《述义》曰:“炫谓孔子自作《孝经》,本非曾参请业而对也。……此皆孔子须参问,非参须问孔子也。庄周之斥鷃笑鹏,罔两问影,屈原之渔父鼓枻,大卜拂龟,马卿之乌有、无是,扬雄之翰林、子墨,宁非师祖制作,以为楷模者乎?”俞樾《古书疑义举例》引入卷三《寓名例》中云:“刘氏此论,最为通达,然非博览周、秦古书,通于圣贤著述之体,未有不河汉斯言者。”余谓刘氏谓《孝经》为孔子自作,殊无以见其必然。然其言实妙达文章之理,宜俞氏之倾服也。(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258页)
  
  应该略作说明:隋代的刘炫,“当时称数百年来,博学通儒,无能出其右”(叶适《习学记言》卷三十七),但他好批评,喜攻错,所以在经学史上,也每遭人诟病,声名并不顶好。钱先生称赞刘炫,说是“六通四辟之论”,自有拔萃选优意。不过,据上文所引,这显然落在了俞樾后面(“刘氏此论,最为通达”),算不得“发潜德之幽光”。而余氏后文又说:
  
  后人著述中,亦有可与刘氏之言相为发明者,今并详征以资互证。《史通·杂说篇》曰:“自战国以下,词人属文,皆伪立主客,假相酬答:至于屈原《离骚辞》,称遇渔父于江渚;宋玉《高唐赋》,云梦神女于阳台。夫言并文章,句结音韵,以兹叙事,足验凭虚。而司马迁、习凿齿之徒,皆采为逸事,编诸史籍,疑误后学,不其甚耶?”又曰:“嵇康撰《高士传》,取《庄子》、《楚辞》二渔父事,合成一篇。夫以园吏之寓言,骚人之假说,而定为实录,斯已谬矣;况此二渔父者,较年则前后别时,论地则南北殊壤,而辄并之为一,岂非惑哉?”……顾炎武《日知录》卷十九云:“古人为赋,多假设之辞,序述往事,以为点缀,不必一一符同也,子虚、亡是公、乌有先生之文,已肇相如矣;后之作者,实祖此意。谢庄《月赋》:‘陈王初丧应、刘,端忧多暇。’又曰:‘抽毫进牍,以命仲宣。’按王粲以建安二十一年从征吴,二十二年春道病卒,徐、陈、应、刘一时俱逝,亦是岁也。至明帝太和六年,植封陈王,岂可掎摭史传,以议此赋之不合哉。”(同上书,第259~260页)
  
  同钱先生一样,余氏也举及《史通·杂说》,并引到顾炎武的《日知录》,次第不必全同,而宗旨是无差的;钱先生的这一番议论,不谓之“闭门造车、出门合辙”,是说不过去的了。钱先生“横扫六合”的月眼,竟滑过眼皮底下,“不见舆薪”,也该算小小的“纰漏”吧;所幸的是,一般的目录学家不肯读钱先生的书,否则,岂不要为之齿冷?
  而第二次“撞车”,比起第一次来,就更加难堪些。因为,前面的那一个,钱先生的主意,还并非在考证,而是要借考证阐发义理,与余氏之所说,“貌同而心异”,显有区别;而后面的这个,就同为纯粹的考证,难乎为之作“左右袒”了。《管锥编》第1454~1455页,有一节考论刘峻《自序》,说:
  
  按《梁书·文学传》:“(峻)又尝为《自序》,其略曰:‘余自比’”云云,明言所录非全文。《南史》本传末亦录《自序》,全同《梁书》,而传首言其“少年鲁钝”,曰:“故其《自序》云:‘黉中济济皆升堂,亦有愚者解衣裳’”,严氏已辑;愈见全文必详于今存者多许。余观《文选》峻《重答刘秣陵沼书》李善注:“刘峻《自序》曰:‘峻字孝标,平原人也。生于秣陵县,期月归故乡,遇桑梓颠覆,身充仆圉’”;此等语亦显出《自序》,可补严辑。善注以下尚有数句,词气不同。刘知几《史通》内篇《自叙》上溯承学之年,下止著书之岁,终之曰:“昔梁征士刘孝标作叙传,其自比于敬通者有三;而予窃不自揆,亦窃比于扬子云者有四”;益见《梁书》所录,亦即峻《自序》之末节,概观平生,发为深喟,略如史传末之有论、赞或碑志末之有铭词;至若峻《自序》载事述遇处,当已酌采入本传中而不一一标识来历矣。《史通》内篇《核才》又云:“孝标持论析理,诚为绝伦,而《自序》一篇,过为烦碎”;倘峻原作仅如《梁书》所录,寥寥才二百许字,牢骚多而事迹少,岂得目以“烦碎”?且既病其“烦碎”矣,又何以尤而效之乎?汪中《述学·补遗》有《自序》一首,师《梁书》录峻此篇一节,文笔之妙,青胜于蓝,而误一斑为全豹,亦缘未究司马相如、马融下至刘氏同时江淹《自序》格制也。
  
  刘峻字孝标,也是一个博学的人,当时号为“书淫”(晋皇甫谧亦号“书淫”,先于孝标),因为注了《世说新语》,所以至今还有名。他的《自序》一文,见于《梁书》、《南史》本传,而不见载于《文选》,但由于有汪中的拟作,所以也是传诵的名篇。钱先生的这个考证,是指汪中的误谬的,也极为精彩,真可谓“发前人未发之覆”,——假如没有余嘉锡。因为,在余氏的《读已见书斋随笔》中,早有一条考证说:
  
  刘孝标《自序》云:“余尝自比冯敬通,而有同之者三,异之者四。”汪中《述学》有《自序》一篇,自比孝标,李慈铭《越缦堂骈文》亦有一篇,复自比汪中,皆以“三同四异”为词,不更叙平生事迹。然考《梁书》、《南史》刘峻本传,先引其《自序》云:“黉中济济皆升堂,亦有愚者解衣裳。”《文选》卷四十三《重答刘秣陵书》下,李善注引刘峻自序曰:“峻字孝标,平原人也。生于秣陵县,期月归故乡。八岁遇桑梓颠覆,身充仆圉,齐永明四年二月逃还京师,后为崔豫州刑狱参军。梁天监中,诏峻东掌石渠阁,以病乞骸骨,后隐东阳金华山。”是则孝标自序全如列传,其体盖本之司马迁、扬雄,故《史通·忤时篇》曰:“刘峻作传,自述长于论才。”(今《自序》中无此语。)《梁书》本传实即采其《自序》之文,特不能如《汉书》司马迁、扬雄传之例,叙明为峻之《自序》云尔,而但录其一节,标为《自序》,遂使人忽焉不察。然本传于自比冯敬通句上固有“峻又尝为《自序》,其略曰云云”,略之为言,明其非全篇也。《史通·核才篇》曰:“孝标持论谭理,诚为绝伦,而《自叙》一篇过于烦碎。”若仅“三同四异”,简亦甚矣,何烦碎之有乎?容甫、爱伯不加深考,以为峻之《自序》文尽于此,并其传前所引两句亦熟视无睹,遂纷然列举同异,以为《自序》。不知自汉魏以来,凡为《自序》者未尝有此体也。摹拟古人文中之一节,首尾不具,号称名笔可乎?(《余嘉锡论学杂著》下册,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676页)
  
  撇开文字不说,比较两家所考,钱先生没有胜过之处,而余氏之论因为先作,所以可判为“胜出”。用钱先生自己的话,这一次,又是“发明了雨伞”。不过,余文也略有微眚:一,“黉中”两句,仅见于《南史》,《梁书》本传中是没有的,余氏未能亲检;二,余氏所引的《重答刘秣陵沼书》,题中落一“沼”字,沼为秣陵令,是人名,如非遗落,便是草率删去;三,余氏知李慈铭拟过汪《序》,却不知黄侃也有拟作(黄氏《自序》,见《黄季刚诗文抄》),假如吹毛索瘢,其仅提越缦,就可说“所见不广”。至如文章的批评,则一向是钱先生的擅长,“文笔之妙、青胜于蓝”之评,余氏是见不到、也说不出的,他的“号称名笔可乎”之问,可以休矣。
  第三次“撞车”,是关于罗虬《比红儿诗》的。罗虬是晚唐人,与同宗罗隐、罗邺齐名,时号“三罗”。据宋计有功《唐诗纪事》卷六十九载,罗虬为鄜州从事时,因为“争风吃醋”,而“手刃红儿”,后来又后悔,便做了一百首《比红儿诗》,“以追其冤”。钱先生的《日札》第八条(《钱锺书手稿集》第6~7页)尝略考此事,认为《纪事》所载不足信,说:
  
  罗虬《比红儿诗》俚鄙重叠,真恶诗也。……按虬自序,仅云“余知红者,乃择古之美色,灼然于史传三数十辈,优劣于章句间云”。诗中亦反复侔揣红之色艺,了无悔恨语,至云:“任伊孙武心如铁,不办军前杀此人。”又云:“若教粗及红儿貌,争敢楼前斩爱姬。”则手刃之说,断出附会。惟末首“花落尘中玉堕泥,香魂应上窈娘堤。欲知此恨无穷处,长倩城乌夜夜啼”,为哀逝之什,足徵诗成于红儿死后耳。
  
  而余嘉锡《读已见书斋随笔续》中,也有“罗虬比红儿诗”一条,视钱先生之所考,更为详确:
  
  虬既杀其人,又为之作诗,人虽狂暴,似不至此。考其事盖出于王定保《唐摭言》卷十二云:“罗虬广明庚子乱后,从鄜州李孝恭。籍中有红儿者,善肉声,常为贰车(节度副使也)属意。虬请红儿歌而赠之缯彩,恭以副车所贮(当作伫),不令受所贶。虬怒,拂衣而起,诘旦手刃。绝句百篇号《比红诗》,大行于时。”虽与《纪事》略同,然无追思红儿而作诗之说。案:明天顺本《绀珠集》卷四引《摭言》云:“罗虬避乱,往鄜州依李孝恭。有官妓红儿者善歌,虬为绝句诗百篇令歌之,号《红儿诗》,以百物比拟红儿而作也,行于时。”夫虬既杀红儿矣,安能复令之歌。疑是虬诗在前,红死在后也。(《余嘉锡论学杂著》下册,第692~693页)
  
  又引及明王世贞的《宛委余编》,并断以己说:
  
  《宛委余编》卷八云:“罗虬《比红儿》,不过市井间烟花语耳。然《唐诗纪事》谓虬手刃此妓而作诗追悼之,恐误。盖诗语有‘任伊孙武心如铁,不办军前杀此人’,又‘若教粗及红儿貌,争敢楼前斩爱姬’也。恐红儿自以它故死,不由手刃。”王氏此言,取证本诗,凿然有理,可见《摭言》、《纪事》之说皆非也。然其诗第一百首云:“花落尘中玉堕泥,香魂应上窈娘堤。欲知自恨无穷恨,长倩城乌夜夜啼。”实有追思之意,疑此一首为死后所改也。(同前引)
  
  《宛委余编》是一部笔记,共十九卷,收入《弇州四部稿》。钱先生夙喜子部杂家,年轻时又早通读了《四部稿》,《余编》自不会不经眼(参见《管锥编》第1405页)。而考论此事,竟不引只字,所言却又与之暗合,这也是很奇怪的。不过,人脑不比芯片,要受遗忘律的制约,钱先生也不能例外;并且,这一节的考证,钱先生也意不在辨伪,而是要论“晚唐习气”,批评周寿昌、平步青等人的“少见多怪”,其不引及《余编》,似可以“从轻发落”。顺便一提,今人号为详博的《唐才子传校笺》,也有关于《比红儿诗》的考证(见第四册第131~136页、第五册第459页),其于余书熟视无睹,于罗诗序略无所辨,视小说为信史,比起钱先生的一时“挂漏”,就真不能够原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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