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在我国,卷烟制假售假曾一度猖獗到令人瞠目结舌,触目惊心的地步。近年来,由于全国联合开展高压、持续的卷烟打假专项行动,我国的卷烟制售假势头才得到一定有效的遏制。但由于假冒卷烟暴利的引诱等因素,我国的制售假活动仍然很猖獗,制售假分子由原来的广东潮汕、饶平和福建的云霄、诏安等重灾区,向其它地区扩散、转移,有的不法分子甚至直接转移到销区就地组织制售假烟活动,假烟制假、运输、销售日趋呈现信息化、网络化的特点,隐蔽性也日益增强。在这样的新形势下,完善县级局的卷烟打假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提高县级局的卷烟打假工作成效显得格外迫切,本篇论文通过查阅文献资料,结合县级局卷烟打假的现状问题,分析原因并且提出解决问题的合理对策。
关键词:县级局;卷烟打假;综合治理;
一、县级局卷烟打假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部门自身存在诸多问题
1.制售假烟不法分子拥有保护伞的庇护
我国多年的卷烟打假实践充分证明,制售假烟违法犯罪活动与腐败问题有千丝万缕的关联,在很多制售假烟违法活动猖獗且长期得不到有效遏制的地区,必然有保护伞的庇护,在县级局地区也毫不例外。当然,这些保护伞有基层执法人员,也有社会黑恶势力,甚至有具有相当权威的公职人员,制售假保护伞也是卷烟打假的重要阻力之一。然而目前我们对于保护伞的打击方式方法问题还缺乏研究,这也阻碍了一线执法人员的卷烟打假工作,制约了县级局卷烟打假工作进一步取得实效。
2.专卖执法人员的思想认识有待提高
在县级局一线执法人员里,有一部分人不能端正自身的思想态度,出现思想麻痹的现象,在日常的市场检查中,他们只是一味的敷衍了事,没有对市场进行摸底、跟踪。而熟不知,思想态度是决定成败的根本原因。纵观县级局日常查获的案件,假烟量少,案值小,被定性为刑事责任的更是少之又少,质量普遍不高,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售假者更加嚣张、猖狂。
3.专卖执法人员的素质有待加强
一方面,专卖执法人员的业务技能有待提高。常言道:“打铁还需自身硬”,卷烟真假鉴别能力是专卖人员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业务技能之一,其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执法人员办案的震慑力。而当前县级局绝大多数的一线执法人员在业务技能方面都只是半桶水的功夫,在制售假烟分子手段和技术不断翻新的形势下,他们可谓是力不从心。另一方面,专卖执法人员的身体素质有待增强。俗话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与制售假烟不法分子斗争,拼的不仅是智力,还有体力。一部分专卖执法人员由于长期缺乏体育锻炼、年龄增长等原因,体质日益衰弱,“东亚病夫”似的身体素质又怎能与不法分子相抗衡呢!
4.专卖执法人员的执法方式、方法陈旧
如今,制售假不法分子的抗法经验越来越丰富,他们往往选择在夜间或者周末进行违法活动。而目前,在县级局的执法行动中仍旧是机械地“日出而作,日落而归”,偶尔采取几次反常突击检查,虽然小有成效,但就长久而言,这种成效就仅仅只是“冰山一角”了。此外,现今的不法分子制售假的手段也越来越信息化、科技化,他们可以逐不出户轻松完成交易,而我们的执法普遍还是采用传统的人工作业,相比之下就显得相当滞后了。
(二)外部因素制约卷烟打假工作的顺利开展
1.制售假不法分子“游击式”的违法特点加大监管难度
有人曾用“有贩毒的利润,没有贩毒的风险”形象形容制售假利润和风险的成本比例,由此可见制售假冒卷烟有着极其巨大的利润空间,正是这诱人的暴利驱使不法分子铤而走险,以身试法,乐此不疲地和执法人员打起了“游击战”,这无形给增强了卷烟打假的监管难度。
2.部分牌号卷烟供不应求致使假烟趁虚而入
当前,我国正积极履行国际社会号召的控烟义务,随着国家宏观计划调控、品牌策略、品牌整合等一系列措施的实施,部分卷烟,如石狮(软富建)出现了较严重的供不应求情况。这种卷烟市场的空缺在很大程度上也给假烟创造了新的销售渠道,让假烟有可趁之机。
3.无证户成为假烟寄生的重要场所
随着各县级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的不断完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办理条件日益严苛。对于一部分不符合办证条件的经营者而言,与其从其他卷烟零售户中购进真品卷烟获取低额的利润,他们选择铤而走险经营具有暴利的假烟,无证户成为销售假烟的“重灾区”。而我国现行《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这意味着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对无证户的监管上由于权限的问题,有着很大的监管阻力。目前,虽然建立了烟草、工商、公安联合行动机制,但是烟草专卖执法部门仍属于及其被动的一方。
4.现有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不法分子有空可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有规定:货值金额达到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销售金额定罪起点数额标准的三倍以上的,或者销售金额未达到五万元,但与未销售货值金额合计达到十五万元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不法分子往往保持违法物品的货值金额低于刑事责任的额度,而行政处罚的罚款额度对于谋取假烟暴利的不法分子而言可谓不痛不痒。
二、切实健全、落实打假工作责任制
1.提高打假工作责任制的执行力
要进一步完善县、乡、镇、村各级的《卷烟打假工作责任书》机制,切实贯彻落实县级局卷烟打假工作责任制,明确分工、细化职责、提高执行力,防止出现互相推诿的现象,切实做到卷烟打假思想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执行到位,力争取得县级局卷烟打假新成效。
2.加强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力度
加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能,对和打假工作唱反调的领导干部要依照党政纪律严肃处理,对充当制售假保护伞的公职人员追究到底,给予严厉的责任处分。对于拥有保护伞的制售假者,给予严厉的法律制裁,冲破裙带关系,从而杀一儆百。 (一)完善烟草、工商以及公、检、法的联席会议制度
各县级局要坚持和创新卷烟打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做好做实《会议纪要》,充分发挥《会议纪要》的作用,确保联席会议的质量和效果。加强专卖人员同公安部门的沟通与学习,将公安部门丰富的侦查和审理案件的经验运用到卷烟打假的工作当中来。加强与工商部门的协作和配合,加强对辖区无证户的监管,适时对其进行取缔,把假烟的寄生场所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全面提升专卖执法人员的素质
1.提高专卖人员的思想认识
作为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在当前国内外控烟政策已经提上国事议程的形势下卷烟打假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县级局可开展关于《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卷烟制售假形势以及打击情况”、“我国控烟政策”的学习会,以此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认识,让他们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卷烟打假。
2.加强专卖人员的综合素质陪训
各县级局应当完善专卖人员的卷烟真假鉴别培训机制,定期开展卷烟真假辨别培训,及时对新上市卷烟品牌的各项防伪技术作透彻的了解,增强一线人员自身的法律知识修养,此外,还应当号召专卖人员在业务时间强身健体,为打假时刻准备一副硬身骨。通过这些实在而又容易实行的措施,切实提高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为卷烟打假提供强有力的人员“武器”。
3.适时改变执法方式、适度改善执法硬件设备
各县级局要在人力、物力允许的条件下,一方面加强运用反常手段对制售假分子进行打击,如可以有计划、经常性地开展夜间、周末的打假行动,与不法分子进行心理博弈,乱其阵脚。另一方面适度改善执法硬件设备,如运用GPS等追踪不法分子的踪迹,提高执法的效率。
(三)形成以地方各级政府为主导的打假主力军
1.卷烟打假是政府职责所在
烟草行业的共同价值观是“两个至上”,即: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做好县级局的卷烟打假工作,从管理层面上说是为了提升县级局的基础管理水平,为实现卷烟上水平提供重要保障,从国家层面上说是为了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而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说是为了维护消费者的权利,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因此,做好卷烟打假工作,最大的受益方是国家、是人民,政府部门理应作为卷烟打假的主力军。
2.只有政府才能调动各方执法力量
多年的卷烟打假时间证明,只有以政府为主导,才能充分调动工商、公安、检察、法院等相关执法部门的力量,从省、市、县、乡、镇、乃至村,逐层逐级形成合力,为卷烟打假编织一副强有力的法网。县级局要以各级政府为主导,积极主动与政府进行沟通、交流,商讨完善卷烟打假的战术、策略,让卷烟打假这把火越烧越旺。
(四)加强卷烟打假的宣传力度
1.加强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宣传
各县级局可开展以“xx万店无假烟”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印制《烟草专卖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致广大零售客户的一封信》等法律法规宣传材料,以此增强宣传效果,让消费者深入了解制售假烟的危害,让法律观念深入消费者的心,进而使得制售假者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2.加大打假工作成效的宣传报道
要及时的报道卷烟打假的新成果,让消费者了解相关执法部门对“卷烟打假”的决心和信心,与此同时也要做好举报人信息的保密工作,确保举报人的人身安全,让举报人无后顾之忧。
3.加强举报奖励的宣传力度
县级局应当在宣传法律的同时加强打假奖励的宣传,在不透支打假经费的前提下适当提高举报奖励,将奖励政策和标准广而告之,要相信“重奖之下必有勇夫”。相信通过以上的宣传,一定能增加举报信息,为打假提供更多的线索。
三、对县级局卷烟打假综合治理工作的现状及建议的总结
当前,从外部环境上说,烟草行业的发展面临着“烟草控制、完善体制、构建和谐、国际竞争”四大前所未有的挑战。从行业市场看,假烟仍旧严重扰乱着我国的卷烟市场秩序,卷烟制售假分子呈现由重灾区逐渐向销区转移且手段日益狡诈等新形势,面对这一新趋势,县级局的打假形势日益严峻,打假担子更加沉重。然而目前,县级局的打假工作存在着诸多的问题,由此,切实完善县级局的卷烟打假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刻不容缓。卷烟打假是一场持久战、攻坚战,要打好这场战,县级局应攻坚克难、全力出击。首先,要坚持管外先管内,从人力、物力上全面提高专卖执法资源的质量,建设内部廉洁执法队伍;其次,县级局应该积极主动地与政府部门做好统一战线工作,通过政府调动工商及公、检、法等各方执法力量,切实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形成卷烟打假的强大合力;最后,要做好卷烟打假宣传工作,密切联系消费者,让广大消费者加入到卷烟打假的行动中来。2013年全国烟草行业工作会议上确定了全行业工作的新定位,即:“保证国家财政收入、支持老少边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烟农和零售客户收入增长、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这“四个责任”,我相信,县级局通过不懈完善卷烟打假的综合治理机制,一定能够做好卷烟打假工作,净化卷烟市场,为切实实现行业新定位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张辉.《保持高压态势、深入卷烟打假》.《中国经济导刊》、2004、第24期.
【2】欧阳洪亮.《闽粤假烟调查》.《政府法制》、2009、第6期.
【3】张成浩.《卷烟打假、硝烟弥漫的“战场”》.《法制与消费》、2012.
【4】陈奕熙:《饶平地区卷烟制假严重的成因和对策》,西南政法大学,2010.
【5】邢文静:《对我国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研究》,上海社会科学院,2011.
关键词:县级局;卷烟打假;综合治理;
一、县级局卷烟打假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部门自身存在诸多问题
1.制售假烟不法分子拥有保护伞的庇护
我国多年的卷烟打假实践充分证明,制售假烟违法犯罪活动与腐败问题有千丝万缕的关联,在很多制售假烟违法活动猖獗且长期得不到有效遏制的地区,必然有保护伞的庇护,在县级局地区也毫不例外。当然,这些保护伞有基层执法人员,也有社会黑恶势力,甚至有具有相当权威的公职人员,制售假保护伞也是卷烟打假的重要阻力之一。然而目前我们对于保护伞的打击方式方法问题还缺乏研究,这也阻碍了一线执法人员的卷烟打假工作,制约了县级局卷烟打假工作进一步取得实效。
2.专卖执法人员的思想认识有待提高
在县级局一线执法人员里,有一部分人不能端正自身的思想态度,出现思想麻痹的现象,在日常的市场检查中,他们只是一味的敷衍了事,没有对市场进行摸底、跟踪。而熟不知,思想态度是决定成败的根本原因。纵观县级局日常查获的案件,假烟量少,案值小,被定性为刑事责任的更是少之又少,质量普遍不高,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售假者更加嚣张、猖狂。
3.专卖执法人员的素质有待加强
一方面,专卖执法人员的业务技能有待提高。常言道:“打铁还需自身硬”,卷烟真假鉴别能力是专卖人员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业务技能之一,其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执法人员办案的震慑力。而当前县级局绝大多数的一线执法人员在业务技能方面都只是半桶水的功夫,在制售假烟分子手段和技术不断翻新的形势下,他们可谓是力不从心。另一方面,专卖执法人员的身体素质有待增强。俗话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与制售假烟不法分子斗争,拼的不仅是智力,还有体力。一部分专卖执法人员由于长期缺乏体育锻炼、年龄增长等原因,体质日益衰弱,“东亚病夫”似的身体素质又怎能与不法分子相抗衡呢!
4.专卖执法人员的执法方式、方法陈旧
如今,制售假不法分子的抗法经验越来越丰富,他们往往选择在夜间或者周末进行违法活动。而目前,在县级局的执法行动中仍旧是机械地“日出而作,日落而归”,偶尔采取几次反常突击检查,虽然小有成效,但就长久而言,这种成效就仅仅只是“冰山一角”了。此外,现今的不法分子制售假的手段也越来越信息化、科技化,他们可以逐不出户轻松完成交易,而我们的执法普遍还是采用传统的人工作业,相比之下就显得相当滞后了。
(二)外部因素制约卷烟打假工作的顺利开展
1.制售假不法分子“游击式”的违法特点加大监管难度
有人曾用“有贩毒的利润,没有贩毒的风险”形象形容制售假利润和风险的成本比例,由此可见制售假冒卷烟有着极其巨大的利润空间,正是这诱人的暴利驱使不法分子铤而走险,以身试法,乐此不疲地和执法人员打起了“游击战”,这无形给增强了卷烟打假的监管难度。
2.部分牌号卷烟供不应求致使假烟趁虚而入
当前,我国正积极履行国际社会号召的控烟义务,随着国家宏观计划调控、品牌策略、品牌整合等一系列措施的实施,部分卷烟,如石狮(软富建)出现了较严重的供不应求情况。这种卷烟市场的空缺在很大程度上也给假烟创造了新的销售渠道,让假烟有可趁之机。
3.无证户成为假烟寄生的重要场所
随着各县级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的不断完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办理条件日益严苛。对于一部分不符合办证条件的经营者而言,与其从其他卷烟零售户中购进真品卷烟获取低额的利润,他们选择铤而走险经营具有暴利的假烟,无证户成为销售假烟的“重灾区”。而我国现行《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这意味着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对无证户的监管上由于权限的问题,有着很大的监管阻力。目前,虽然建立了烟草、工商、公安联合行动机制,但是烟草专卖执法部门仍属于及其被动的一方。
4.现有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不法分子有空可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有规定:货值金额达到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销售金额定罪起点数额标准的三倍以上的,或者销售金额未达到五万元,但与未销售货值金额合计达到十五万元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不法分子往往保持违法物品的货值金额低于刑事责任的额度,而行政处罚的罚款额度对于谋取假烟暴利的不法分子而言可谓不痛不痒。
二、切实健全、落实打假工作责任制
1.提高打假工作责任制的执行力
要进一步完善县、乡、镇、村各级的《卷烟打假工作责任书》机制,切实贯彻落实县级局卷烟打假工作责任制,明确分工、细化职责、提高执行力,防止出现互相推诿的现象,切实做到卷烟打假思想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执行到位,力争取得县级局卷烟打假新成效。
2.加强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力度
加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能,对和打假工作唱反调的领导干部要依照党政纪律严肃处理,对充当制售假保护伞的公职人员追究到底,给予严厉的责任处分。对于拥有保护伞的制售假者,给予严厉的法律制裁,冲破裙带关系,从而杀一儆百。 (一)完善烟草、工商以及公、检、法的联席会议制度
各县级局要坚持和创新卷烟打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做好做实《会议纪要》,充分发挥《会议纪要》的作用,确保联席会议的质量和效果。加强专卖人员同公安部门的沟通与学习,将公安部门丰富的侦查和审理案件的经验运用到卷烟打假的工作当中来。加强与工商部门的协作和配合,加强对辖区无证户的监管,适时对其进行取缔,把假烟的寄生场所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全面提升专卖执法人员的素质
1.提高专卖人员的思想认识
作为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在当前国内外控烟政策已经提上国事议程的形势下卷烟打假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县级局可开展关于《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卷烟制售假形势以及打击情况”、“我国控烟政策”的学习会,以此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认识,让他们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卷烟打假。
2.加强专卖人员的综合素质陪训
各县级局应当完善专卖人员的卷烟真假鉴别培训机制,定期开展卷烟真假辨别培训,及时对新上市卷烟品牌的各项防伪技术作透彻的了解,增强一线人员自身的法律知识修养,此外,还应当号召专卖人员在业务时间强身健体,为打假时刻准备一副硬身骨。通过这些实在而又容易实行的措施,切实提高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为卷烟打假提供强有力的人员“武器”。
3.适时改变执法方式、适度改善执法硬件设备
各县级局要在人力、物力允许的条件下,一方面加强运用反常手段对制售假分子进行打击,如可以有计划、经常性地开展夜间、周末的打假行动,与不法分子进行心理博弈,乱其阵脚。另一方面适度改善执法硬件设备,如运用GPS等追踪不法分子的踪迹,提高执法的效率。
(三)形成以地方各级政府为主导的打假主力军
1.卷烟打假是政府职责所在
烟草行业的共同价值观是“两个至上”,即: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做好县级局的卷烟打假工作,从管理层面上说是为了提升县级局的基础管理水平,为实现卷烟上水平提供重要保障,从国家层面上说是为了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而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说是为了维护消费者的权利,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因此,做好卷烟打假工作,最大的受益方是国家、是人民,政府部门理应作为卷烟打假的主力军。
2.只有政府才能调动各方执法力量
多年的卷烟打假时间证明,只有以政府为主导,才能充分调动工商、公安、检察、法院等相关执法部门的力量,从省、市、县、乡、镇、乃至村,逐层逐级形成合力,为卷烟打假编织一副强有力的法网。县级局要以各级政府为主导,积极主动与政府进行沟通、交流,商讨完善卷烟打假的战术、策略,让卷烟打假这把火越烧越旺。
(四)加强卷烟打假的宣传力度
1.加强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宣传
各县级局可开展以“xx万店无假烟”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印制《烟草专卖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致广大零售客户的一封信》等法律法规宣传材料,以此增强宣传效果,让消费者深入了解制售假烟的危害,让法律观念深入消费者的心,进而使得制售假者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2.加大打假工作成效的宣传报道
要及时的报道卷烟打假的新成果,让消费者了解相关执法部门对“卷烟打假”的决心和信心,与此同时也要做好举报人信息的保密工作,确保举报人的人身安全,让举报人无后顾之忧。
3.加强举报奖励的宣传力度
县级局应当在宣传法律的同时加强打假奖励的宣传,在不透支打假经费的前提下适当提高举报奖励,将奖励政策和标准广而告之,要相信“重奖之下必有勇夫”。相信通过以上的宣传,一定能增加举报信息,为打假提供更多的线索。
三、对县级局卷烟打假综合治理工作的现状及建议的总结
当前,从外部环境上说,烟草行业的发展面临着“烟草控制、完善体制、构建和谐、国际竞争”四大前所未有的挑战。从行业市场看,假烟仍旧严重扰乱着我国的卷烟市场秩序,卷烟制售假分子呈现由重灾区逐渐向销区转移且手段日益狡诈等新形势,面对这一新趋势,县级局的打假形势日益严峻,打假担子更加沉重。然而目前,县级局的打假工作存在着诸多的问题,由此,切实完善县级局的卷烟打假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刻不容缓。卷烟打假是一场持久战、攻坚战,要打好这场战,县级局应攻坚克难、全力出击。首先,要坚持管外先管内,从人力、物力上全面提高专卖执法资源的质量,建设内部廉洁执法队伍;其次,县级局应该积极主动地与政府部门做好统一战线工作,通过政府调动工商及公、检、法等各方执法力量,切实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形成卷烟打假的强大合力;最后,要做好卷烟打假宣传工作,密切联系消费者,让广大消费者加入到卷烟打假的行动中来。2013年全国烟草行业工作会议上确定了全行业工作的新定位,即:“保证国家财政收入、支持老少边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烟农和零售客户收入增长、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这“四个责任”,我相信,县级局通过不懈完善卷烟打假的综合治理机制,一定能够做好卷烟打假工作,净化卷烟市场,为切实实现行业新定位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张辉.《保持高压态势、深入卷烟打假》.《中国经济导刊》、2004、第24期.
【2】欧阳洪亮.《闽粤假烟调查》.《政府法制》、2009、第6期.
【3】张成浩.《卷烟打假、硝烟弥漫的“战场”》.《法制与消费》、2012.
【4】陈奕熙:《饶平地区卷烟制假严重的成因和对策》,西南政法大学,2010.
【5】邢文静:《对我国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研究》,上海社会科学院,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