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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我国对外商直接投资(FDI)的利用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FDI结构性失衡对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目标的偏离;二是引资过程的市场弱化对我国经济市场化改革方向的违背。在并存情况下,这两个问题是此消彼长的,即一个问题的解决又会加深另一个问题的程度,这就导出一个政策调整的“悖论”。文章认为,应当在三段式的协同治理机制下解决这一困境,并提出了具体的阶段设计和目标选择方案。
关键词:外商 直接投资 结构失衡 市场弱化 协同治理 机制
中图分类号:F830.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07)10-015-03
截至2005年底,我国FDI协议金额累计达10966.09亿美元,实际利用FDI达到5621.05亿美元,高居发展中国家第一位和世界第二位。但总体而言,我国FDI利用仍面临两个问题:一是FDI流入的地区结构、产业结构、技术结构和方式结构并不合理,这引发了一定程度的FDI“挤出效应”;二是以政策激励和限制为特征的FDI引进策略违背了经济市场化改革的要求,这推动了租的形成和国民财富流失。现实中,这两个问题的同时解决存在“悖论”,即结构调整需要政策的激勵和限制,这将加大市场化改革的难度;而市场化改革又会产生结构失衡的累积效应,从而增加结构调整的困难。因此,寻求相对合理的解决方案,对于进一步优化我国FDI的利用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问题综述
(一)FDI利用的结构性失衡问题
我国当前FDI利用的结构性失衡主要表现在产业结构、技术结构、方式结构以及地区结构四个方面:
1.FDI利用的产业结构失衡。理论上说,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是我国FDI引进的重点,因为前者是我国的薄弱产业,而后者符合产业结构的演进趋势;即便在工业内部,FDI的引进也应以重工业中的基础工业以及技术密集型中间产品项目为主,这样才能充分发挥FDI的资本积累和技术溢出效应。但实际情况正好相反,截止2005年,我国第二产业FDI的项目数和合同外资额分别占到了总数的65.74%和67.36%,优势明显;而农林牧渔业FDI利用总额仅占1.19%;第三产业中,FDI利用主要集中于房地产公用服务业,其比重高达46.39%,在该领域居于主导地位。另外,第二产业内,我国的FDI利用也主要集中于利润较高、回收期较短的纺织服装业、食品业、设备制造业等加工制造行业和化工行业,而基础工业及技术密集型中间产品项目的外资利用明显不足,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只占FDI利用总额的3.00%。实践中,FDI集中的加工制造业多为我国的结构性过剩行业,不仅无益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还会对国内投资产生挤出效应;而农业、基础工业和第三产业长期得不到充分的外资供应,也阻碍了其优化发展。
2.FDI利用的技术结构失衡。长期以来,我国的FDI引进一直呈现明显的“二元特征”,即跨国公司投资和港澳台中小企业投资同时并存。相对而言,后者通常进行的是简单房地产交易和劳动密集型生产,本身并没有多少技术含量,即使有管理技巧的溢出,但在这种情况下,将管理技巧的输入与资本进口相分离,转而采取股权投资的方式也是更好的选择。与此同时,我国对技术含量较高的FDI引进却相当有限,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我国FDI利用的技术结构失衡。技术失衡的另一个原因来自于FDI的产业结构失衡,正如前面分析,我国的FDI集中于相对过剩的加工制造性行业,这使得农业及其他基础性、技术密集型行业的技术要求得不到满足,限制了FDI的技术溢出效应。
3.利用的方式结构失衡。1990-2005年间我国三种主要的FDI利用方式:合资经营、合作经营、独资经营的变化趋势。由图中可看出,改革初期,中外合资经营占据了主导地位,之后外商独资经营的数额迅速上升;1998年开始,外商独资经营开始超过合资经营并占据主导地位。
根据英国学者邓宁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跨国独资企业倾向于以内部技术转让替代外部技术贸易,从而维持自身的技术优势。因此外商独资经营比例的上升实际上限制了其技术溢出效应的发挥;另外,外商独资企业的增加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威胁我国的产业安全,给民族企业的发展带来阻碍。从这一角度看,我国FDI利用的方式结构同样存在失衡现象。
4.FDI利用的地区结构失衡。我国FDI利用的地区性失衡最为明显。长期以来,我国外资引进高度集中于东部沿海;而内地,尤其是西部地区的FDI利用极为有限,这在客观上拉大了我国地区经济发展的差距。以2005年为例,我国东部地区11个省、市(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东、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海南)的外资项目数、合同外资额和实际利用外资额三项指标分别占到了全国的87.36%、87.74%、88.78%;而同期西部地区12个省、市、自治区(包括陕西、甘肃、宁夏、内蒙古、青海、西藏、新疆、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西)的相应指标仅为4.11%、3.81%、3.22%。西部大开发条件下,外资利用的地区性失衡无疑会对我国地区经济的协调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FDI引进过程中的市场弱化问题
在外资利用结构性失衡的同时,我国FDI引进过程的市场弱化现象同样严重。长期以来,我国对FDI的引进主要通过非市场化的政策激励和限制手段实现:一方面,为促进外商直接投资增长,政府制定了大量以超国民待遇为特征的FDI激励政策;另一方面,为实现对国内产业和市场的保护,又对外资企业进行了一定程度的限制。
根据OECD经济学家CharlesP.Oman(1998)的研究,激励导向的FDI引进策略不仅会造成大量公共财政资源(主要是税收)流失,扭曲市场价格和资源配置,还会引发政策处置的随意性和权力腐败的产生;而哈佛商学院的黄亚生教授(1999)更指出,外资企业的政策利益将极大激发国内企业通过合资改组获取政策租金的动机,从而产生大量不合理的外资需求。在经济市场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外资“超国民待遇”的存在不仅带来了巨额政策租金,还引发了大量的寻租行为,1999年,外商投资企业平均所得税负担为13%,而内资企业接近30%,如此巨大的差距使得国内资本倾向于利用“迂回投资”和外商利用高估投资额等手段来获取超额利益。据世界银行保守估计,仅在1992年,中国双程FDI占FDI流入量的比重就达到了25%;另一方面,在优惠政策保护下外资企业抢占市场、排挤国内企业的行为也带来了较大的“挤出效应”。
对FDI的政策限制同样存在问题,一方面政府对部分产业和市场的保护会造成不同步开放和不平等竞争,从而引发经济的不均衡发展;另一方面,在地方政府控制巨大经济资源和地方保护主义盛行的情况下,对FDI的政策限制将导致地方间的“负和博弈”,从而使限制处于事实无效的境地。国际上,以规制为特征的第二代外资政策早已备受争议,在限制FDI会引发众多负面效果的情况下,各国都倾向于逐渐废除对FDI的限制政策(冼国明等,2002)。
二、两难困境:FDI结构调整和市场化改革间的悖论
根据以上分析,结构性失衡和市场弱化构成了我国当前FDI利用中的两个主要问题。理论上说,这两个问题应当在关联和市场定位为特征的第三代外资政策的框架下予以解决,即通过强化FDI项目与当地企业间的关联推行结构调整,从而解决结构性失衡问题;通过FDI引进与当地市场的结合实现引资过程的市场化,从而改变市场弱化现象。但在我国现阶段,这两项改革的同时推进存在着较大冲突:
(一)FDI结构调整要求政策的激励和限制,而这将阻碍市场化改革的进程
首先,在现有地区经济发展差距的前提下,要推进西部开发、改善区域间FDI的结构失衡,必须借助于政策的激励和扶持;其次,考虑到FDI本身的赢利性动机,要调整FDI的产业结构就必须由政府提供相应的引导政策和配套措施;再次,FDI对本身技术优势的偏好又要求政府通过相应的政策激励和限制推动合资、合营企业的发展,以实现FDI方式结构的优化;最后,改善现有的FDI技术结构,相对减少投机性和低技术含量的外商投资也需要政府出台相应的限制措施。以上的结构调整措施实际上都构成了对我国FDI市场化改革方向的违背,因此会给市场弱化问题的解决带来不利影响。
(二)外资引进的市场化改革要求取消政策的激励和限制,而这又会制约结构调整的实现
外资引进的市场化改革意味着必须逐步消除原有的政策激励和限制,而在既有FDI存在结构性失衡的情况下,由于集聚效应和投资环境的影响,这只会让既定的结构性特征得到进一步强化,从而阻碍必须借助于政策激励和限制才能实现的结构调整任务的完成,形成一个市场化改革的“悖论”。
鉴于FDI结构调整和市场化改革间的相互冲突,直接的FDI政策调整将面临一个“两难”困境,即要么背弃市场化改革的方向,推进FDI的结构调整;要么偏离结构调整的目标,实现FDI引进的市场化。如何实现两项改革的有机统一将是值得探讨的重大课题。
三、协同治理机制:基于模型的解释
FDI结构调整和市场化改革间不仅存在矛盾性,也同样存在统一性:FDI结构调整可以为市场化改革的推进营造有利条件,而市场化改革又可以解决部分由市场竞争不完全所带来的结构性失衡问题(如市场分割和地区保护主义所带来的结构性失衡)。因此,两项改革间悖论的解决必须借助于协同治理机制,即分阶段、分重点的实现两项改革的综合推进。
协同治理框架的根本问题在于如何确定相应的阶段选择标准,本文尝试用数学推导解决这一问题。
假设结构调整力度为X,市场化改革力度为Y。而我国FDI利用的结构合理度用f(X,Y)表示,FDI引进的市场化程度用g(X,Y)表示。
因为一国FDI利用的结构合理度和市场化程度存在一定的上下限,因此可以在值域为[0,1]的范围内接受f(X,Y)和g(X,Y)。当值为0时,表示FDI结构完全不合理或完全不考虑市场要求;值为1时,表示FDI引进的结构完全合理或完全靠市场实现。
(1)对f(X,Y)而言
因为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可以相应提高结构合理度,故有:
在结构失衡状况下,由于推进市场化改革不利于结构的调整,故有:
而集聚效应和结构刚性的存在又使得市场化进程中的结构失衡呈加速扩大趋势,故有:
(2)对而言
因为市场化改革的推进会改善相应的市场化程度,故有:
而结构调整必须借助于政策激励和限制推行,故对市场化进程会产生不利影响,有:
同样因为集聚效应的存在,随着结构的不断改善,政府的结构调整政策对市场化进程的负面影响将趋于降低,故有:
(3)因为东道国引进外资主要是追求国民福利的增加,所以可假设和本身都具有一定的价值判断。
因为过度的市场化将导致市场失灵,而过度的结构调整又将引发政府失灵,因此:
表明随着力度的加强,结构调整对于结构合理度的改善是递减的,而市场化改革对于市场化程度的改善同样存在作用递减现象。
由于对东道国而言,结构调整的作用是直接的,而市场化的作用是间接的,故可以假设:
即结构调整时结构合理度提高的递减速度慢于市场化程度恶化的递减速度,而市场化改革时市场改善的递减速度慢于结构失衡的递增速度。
再用A表示结构调整的收益,B表示市场化改革的收益。同时假设市场改善的平均收益等于结构合理化的平均收益,则有:
A=f(X,Y)+g(X,Y)
其均衡条件为
因为在初始条件下,结构合理度和市场化程度的政策弹性并不相同(如果相同,则已处于均衡状态,无须政策调整),故要分两种情况讨论这个问题:
(1)初始条件下,结构合理度的政策弹性更高;
这时如选择先进行结构调整,则因为
其初始收益A大于0,当然这并未达到均衡条件,由公式⑤⑥,可知g(X,Y)X以递减的速度递减,故-g(X,Y)X以递减的速度递增;而由公式①和⑦,f(X,Y)X同样以递减的速度遞增,但由公式⑩,-g(X,Y)X的递减速度更快,因此这时达到均衡的持续时间很长,由积分可知,所获的政策收益也较多。
如选择先进行市场改善,因为
其初始收益B小于0,当然这时也未达到均衡条件,由公式②③,知f(X,Y)Y以递增的速度递减,故-f(X,Y)Y以递增的速度递增;而由公式④和⑧,g(X,Y)Y以递减的速度递增,由公式⑨,-f(X,Y)Y的递增速度更快,因此这时将陷入一个恶性循环,难以实现均衡,直至f(X,Y)=0,即结构完全不合理。
(2)初始条件下,市场化程度的政策弹性越高;
这时如选择先进行结构调整,则因为:
初始收益小于0,但这时并未达到均衡状态,由公式⑤和⑥,-g(X,Y)X以递减的速度递增,由公式①和⑦,f(X,Y)X以递减的速度递增,但公式⑩表明,f(X,Y)X递增的速度相对较快,故这时实现均衡的周期相对较短,所受政策损失也较小。
如选择先进行市场改善,则因为
初始收益大于0,但这时并未达到均衡状态,由公式②③,-f(X,Y)Y以递增的速度递增;又由公式④和⑧,g(X,Y)Y以递减的速度递增,而公式⑨表明,-f(X,Y)Y的递增速度更快,因此这时将很快达到均衡状态,受益周期相对较短,政策收益也较少。
四、具体的阶段设计和目标选择方案
根据以上数学推导,如初始条件下FDI的结构弹性更高,则推行结构调整政策能获得更多的收益,而推行市场改善政策则可能陷入一个恶性循环;如初始条件下FDI市场改善的政策弹性越高,则推行结构调整将带来短期的利益损失,而提高市场化程度只能
带来短期的政策收益。
由此,按照趋利避害、稳步推进的基本原则,我国FDI利用效果的优化应首先以结构调整为重点,然后推进市场化改革,最后进行综合治理,即实行三段式的协同治理机制:第一阶段:以FDI结构调整为重点。根据以上分析,在FDI结构弹性更高的情况下,进行结构调整将带来长期的政策收益,即使市场化程度的政策弹性更高,因FDI市场化程度降低所引发的福利损失也只是短期的,因此相对于市场化改革所可能面临的恶性循环(结构弹性更高时)和短期收益(市场弹性更高时),选择先进行结构调整显然收益更大,风险也更小。这一阶段结构调整的具体对策是通过新的地区倾斜政策促进FDI向西部地区的流动、通过新的产业倾斜和技术倾斜政策优化FDI的产业布局和技术含量、通过一定的政策激励推动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及合作开发项目的发展。第二阶段:按边际效用递减规律,随着FDI的结构调整,结构合理度的政策弹性将降低,而市场化程度的政策弹性将提高,继续推行结构调整政策将面临总体的利益损失,因此必须转而强调市场的改善,重点是取消对外资的政策激励和限制,逐步实现国民待遇。正如前面的分析,这时政策周期较短,所以结构合理度下降有限,而FDI引进的市场化程度上升较快,故有利于我国FDI利用效果的进一步优化。第三阶段:在FDI结构合理度和市场化程度都有所提高的前提下,可以全面推行第三代外资利用策略,即将结构调整和市场化改革结合起来,同时注重FDI项目与国内企业的关联以及与本国市场需求间的契合,最终实现对我国FDI利用结构及市场化引资的综合控制,使我国的FDI工作进入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1.冼国明,葛顺奇.跨国公司FDI与东道国外资政策演变【J】.南开经济研究,2002(1)
2.王志鹏.吸引外资应注重从“量”到“质”的转变【J】.中国软科学,2002(9)
3.曾凡银,何枫.外商在我国直接投资的新趋势分析【J】.财贸经济,2002(5)
4.杨帆.中国引进外商直接投资的意义和风险【J】.经济评论,2000(2)
5.何金旗.对我国利用FDI政策的审视与重新调整【J】.当代财经,2003(01)
6.戚成芝.“政府租金导向政策”研究【D】.2004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北京 100084)
(责编:贾伟)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关键词:外商 直接投资 结构失衡 市场弱化 协同治理 机制
中图分类号:F830.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07)10-015-03
截至2005年底,我国FDI协议金额累计达10966.09亿美元,实际利用FDI达到5621.05亿美元,高居发展中国家第一位和世界第二位。但总体而言,我国FDI利用仍面临两个问题:一是FDI流入的地区结构、产业结构、技术结构和方式结构并不合理,这引发了一定程度的FDI“挤出效应”;二是以政策激励和限制为特征的FDI引进策略违背了经济市场化改革的要求,这推动了租的形成和国民财富流失。现实中,这两个问题的同时解决存在“悖论”,即结构调整需要政策的激勵和限制,这将加大市场化改革的难度;而市场化改革又会产生结构失衡的累积效应,从而增加结构调整的困难。因此,寻求相对合理的解决方案,对于进一步优化我国FDI的利用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问题综述
(一)FDI利用的结构性失衡问题
我国当前FDI利用的结构性失衡主要表现在产业结构、技术结构、方式结构以及地区结构四个方面:
1.FDI利用的产业结构失衡。理论上说,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是我国FDI引进的重点,因为前者是我国的薄弱产业,而后者符合产业结构的演进趋势;即便在工业内部,FDI的引进也应以重工业中的基础工业以及技术密集型中间产品项目为主,这样才能充分发挥FDI的资本积累和技术溢出效应。但实际情况正好相反,截止2005年,我国第二产业FDI的项目数和合同外资额分别占到了总数的65.74%和67.36%,优势明显;而农林牧渔业FDI利用总额仅占1.19%;第三产业中,FDI利用主要集中于房地产公用服务业,其比重高达46.39%,在该领域居于主导地位。另外,第二产业内,我国的FDI利用也主要集中于利润较高、回收期较短的纺织服装业、食品业、设备制造业等加工制造行业和化工行业,而基础工业及技术密集型中间产品项目的外资利用明显不足,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只占FDI利用总额的3.00%。实践中,FDI集中的加工制造业多为我国的结构性过剩行业,不仅无益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还会对国内投资产生挤出效应;而农业、基础工业和第三产业长期得不到充分的外资供应,也阻碍了其优化发展。
2.FDI利用的技术结构失衡。长期以来,我国的FDI引进一直呈现明显的“二元特征”,即跨国公司投资和港澳台中小企业投资同时并存。相对而言,后者通常进行的是简单房地产交易和劳动密集型生产,本身并没有多少技术含量,即使有管理技巧的溢出,但在这种情况下,将管理技巧的输入与资本进口相分离,转而采取股权投资的方式也是更好的选择。与此同时,我国对技术含量较高的FDI引进却相当有限,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我国FDI利用的技术结构失衡。技术失衡的另一个原因来自于FDI的产业结构失衡,正如前面分析,我国的FDI集中于相对过剩的加工制造性行业,这使得农业及其他基础性、技术密集型行业的技术要求得不到满足,限制了FDI的技术溢出效应。
3.利用的方式结构失衡。1990-2005年间我国三种主要的FDI利用方式:合资经营、合作经营、独资经营的变化趋势。由图中可看出,改革初期,中外合资经营占据了主导地位,之后外商独资经营的数额迅速上升;1998年开始,外商独资经营开始超过合资经营并占据主导地位。
根据英国学者邓宁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跨国独资企业倾向于以内部技术转让替代外部技术贸易,从而维持自身的技术优势。因此外商独资经营比例的上升实际上限制了其技术溢出效应的发挥;另外,外商独资企业的增加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威胁我国的产业安全,给民族企业的发展带来阻碍。从这一角度看,我国FDI利用的方式结构同样存在失衡现象。
4.FDI利用的地区结构失衡。我国FDI利用的地区性失衡最为明显。长期以来,我国外资引进高度集中于东部沿海;而内地,尤其是西部地区的FDI利用极为有限,这在客观上拉大了我国地区经济发展的差距。以2005年为例,我国东部地区11个省、市(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东、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海南)的外资项目数、合同外资额和实际利用外资额三项指标分别占到了全国的87.36%、87.74%、88.78%;而同期西部地区12个省、市、自治区(包括陕西、甘肃、宁夏、内蒙古、青海、西藏、新疆、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西)的相应指标仅为4.11%、3.81%、3.22%。西部大开发条件下,外资利用的地区性失衡无疑会对我国地区经济的协调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FDI引进过程中的市场弱化问题
在外资利用结构性失衡的同时,我国FDI引进过程的市场弱化现象同样严重。长期以来,我国对FDI的引进主要通过非市场化的政策激励和限制手段实现:一方面,为促进外商直接投资增长,政府制定了大量以超国民待遇为特征的FDI激励政策;另一方面,为实现对国内产业和市场的保护,又对外资企业进行了一定程度的限制。
根据OECD经济学家CharlesP.Oman(1998)的研究,激励导向的FDI引进策略不仅会造成大量公共财政资源(主要是税收)流失,扭曲市场价格和资源配置,还会引发政策处置的随意性和权力腐败的产生;而哈佛商学院的黄亚生教授(1999)更指出,外资企业的政策利益将极大激发国内企业通过合资改组获取政策租金的动机,从而产生大量不合理的外资需求。在经济市场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外资“超国民待遇”的存在不仅带来了巨额政策租金,还引发了大量的寻租行为,1999年,外商投资企业平均所得税负担为13%,而内资企业接近30%,如此巨大的差距使得国内资本倾向于利用“迂回投资”和外商利用高估投资额等手段来获取超额利益。据世界银行保守估计,仅在1992年,中国双程FDI占FDI流入量的比重就达到了25%;另一方面,在优惠政策保护下外资企业抢占市场、排挤国内企业的行为也带来了较大的“挤出效应”。
对FDI的政策限制同样存在问题,一方面政府对部分产业和市场的保护会造成不同步开放和不平等竞争,从而引发经济的不均衡发展;另一方面,在地方政府控制巨大经济资源和地方保护主义盛行的情况下,对FDI的政策限制将导致地方间的“负和博弈”,从而使限制处于事实无效的境地。国际上,以规制为特征的第二代外资政策早已备受争议,在限制FDI会引发众多负面效果的情况下,各国都倾向于逐渐废除对FDI的限制政策(冼国明等,2002)。
二、两难困境:FDI结构调整和市场化改革间的悖论
根据以上分析,结构性失衡和市场弱化构成了我国当前FDI利用中的两个主要问题。理论上说,这两个问题应当在关联和市场定位为特征的第三代外资政策的框架下予以解决,即通过强化FDI项目与当地企业间的关联推行结构调整,从而解决结构性失衡问题;通过FDI引进与当地市场的结合实现引资过程的市场化,从而改变市场弱化现象。但在我国现阶段,这两项改革的同时推进存在着较大冲突:
(一)FDI结构调整要求政策的激励和限制,而这将阻碍市场化改革的进程
首先,在现有地区经济发展差距的前提下,要推进西部开发、改善区域间FDI的结构失衡,必须借助于政策的激励和扶持;其次,考虑到FDI本身的赢利性动机,要调整FDI的产业结构就必须由政府提供相应的引导政策和配套措施;再次,FDI对本身技术优势的偏好又要求政府通过相应的政策激励和限制推动合资、合营企业的发展,以实现FDI方式结构的优化;最后,改善现有的FDI技术结构,相对减少投机性和低技术含量的外商投资也需要政府出台相应的限制措施。以上的结构调整措施实际上都构成了对我国FDI市场化改革方向的违背,因此会给市场弱化问题的解决带来不利影响。
(二)外资引进的市场化改革要求取消政策的激励和限制,而这又会制约结构调整的实现
外资引进的市场化改革意味着必须逐步消除原有的政策激励和限制,而在既有FDI存在结构性失衡的情况下,由于集聚效应和投资环境的影响,这只会让既定的结构性特征得到进一步强化,从而阻碍必须借助于政策激励和限制才能实现的结构调整任务的完成,形成一个市场化改革的“悖论”。
鉴于FDI结构调整和市场化改革间的相互冲突,直接的FDI政策调整将面临一个“两难”困境,即要么背弃市场化改革的方向,推进FDI的结构调整;要么偏离结构调整的目标,实现FDI引进的市场化。如何实现两项改革的有机统一将是值得探讨的重大课题。
三、协同治理机制:基于模型的解释
FDI结构调整和市场化改革间不仅存在矛盾性,也同样存在统一性:FDI结构调整可以为市场化改革的推进营造有利条件,而市场化改革又可以解决部分由市场竞争不完全所带来的结构性失衡问题(如市场分割和地区保护主义所带来的结构性失衡)。因此,两项改革间悖论的解决必须借助于协同治理机制,即分阶段、分重点的实现两项改革的综合推进。
协同治理框架的根本问题在于如何确定相应的阶段选择标准,本文尝试用数学推导解决这一问题。
假设结构调整力度为X,市场化改革力度为Y。而我国FDI利用的结构合理度用f(X,Y)表示,FDI引进的市场化程度用g(X,Y)表示。
因为一国FDI利用的结构合理度和市场化程度存在一定的上下限,因此可以在值域为[0,1]的范围内接受f(X,Y)和g(X,Y)。当值为0时,表示FDI结构完全不合理或完全不考虑市场要求;值为1时,表示FDI引进的结构完全合理或完全靠市场实现。
(1)对f(X,Y)而言
因为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可以相应提高结构合理度,故有:
在结构失衡状况下,由于推进市场化改革不利于结构的调整,故有:
而集聚效应和结构刚性的存在又使得市场化进程中的结构失衡呈加速扩大趋势,故有:
(2)对而言
因为市场化改革的推进会改善相应的市场化程度,故有:
而结构调整必须借助于政策激励和限制推行,故对市场化进程会产生不利影响,有:
同样因为集聚效应的存在,随着结构的不断改善,政府的结构调整政策对市场化进程的负面影响将趋于降低,故有:
(3)因为东道国引进外资主要是追求国民福利的增加,所以可假设和本身都具有一定的价值判断。
因为过度的市场化将导致市场失灵,而过度的结构调整又将引发政府失灵,因此:
表明随着力度的加强,结构调整对于结构合理度的改善是递减的,而市场化改革对于市场化程度的改善同样存在作用递减现象。
由于对东道国而言,结构调整的作用是直接的,而市场化的作用是间接的,故可以假设:
即结构调整时结构合理度提高的递减速度慢于市场化程度恶化的递减速度,而市场化改革时市场改善的递减速度慢于结构失衡的递增速度。
再用A表示结构调整的收益,B表示市场化改革的收益。同时假设市场改善的平均收益等于结构合理化的平均收益,则有:
A=f(X,Y)+g(X,Y)
其均衡条件为
因为在初始条件下,结构合理度和市场化程度的政策弹性并不相同(如果相同,则已处于均衡状态,无须政策调整),故要分两种情况讨论这个问题:
(1)初始条件下,结构合理度的政策弹性更高;
这时如选择先进行结构调整,则因为
其初始收益A大于0,当然这并未达到均衡条件,由公式⑤⑥,可知g(X,Y)X以递减的速度递减,故-g(X,Y)X以递减的速度递增;而由公式①和⑦,f(X,Y)X同样以递减的速度遞增,但由公式⑩,-g(X,Y)X的递减速度更快,因此这时达到均衡的持续时间很长,由积分可知,所获的政策收益也较多。
如选择先进行市场改善,因为
其初始收益B小于0,当然这时也未达到均衡条件,由公式②③,知f(X,Y)Y以递增的速度递减,故-f(X,Y)Y以递增的速度递增;而由公式④和⑧,g(X,Y)Y以递减的速度递增,由公式⑨,-f(X,Y)Y的递增速度更快,因此这时将陷入一个恶性循环,难以实现均衡,直至f(X,Y)=0,即结构完全不合理。
(2)初始条件下,市场化程度的政策弹性越高;
这时如选择先进行结构调整,则因为:
初始收益小于0,但这时并未达到均衡状态,由公式⑤和⑥,-g(X,Y)X以递减的速度递增,由公式①和⑦,f(X,Y)X以递减的速度递增,但公式⑩表明,f(X,Y)X递增的速度相对较快,故这时实现均衡的周期相对较短,所受政策损失也较小。
如选择先进行市场改善,则因为
初始收益大于0,但这时并未达到均衡状态,由公式②③,-f(X,Y)Y以递增的速度递增;又由公式④和⑧,g(X,Y)Y以递减的速度递增,而公式⑨表明,-f(X,Y)Y的递增速度更快,因此这时将很快达到均衡状态,受益周期相对较短,政策收益也较少。
四、具体的阶段设计和目标选择方案
根据以上数学推导,如初始条件下FDI的结构弹性更高,则推行结构调整政策能获得更多的收益,而推行市场改善政策则可能陷入一个恶性循环;如初始条件下FDI市场改善的政策弹性越高,则推行结构调整将带来短期的利益损失,而提高市场化程度只能
带来短期的政策收益。
由此,按照趋利避害、稳步推进的基本原则,我国FDI利用效果的优化应首先以结构调整为重点,然后推进市场化改革,最后进行综合治理,即实行三段式的协同治理机制:第一阶段:以FDI结构调整为重点。根据以上分析,在FDI结构弹性更高的情况下,进行结构调整将带来长期的政策收益,即使市场化程度的政策弹性更高,因FDI市场化程度降低所引发的福利损失也只是短期的,因此相对于市场化改革所可能面临的恶性循环(结构弹性更高时)和短期收益(市场弹性更高时),选择先进行结构调整显然收益更大,风险也更小。这一阶段结构调整的具体对策是通过新的地区倾斜政策促进FDI向西部地区的流动、通过新的产业倾斜和技术倾斜政策优化FDI的产业布局和技术含量、通过一定的政策激励推动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及合作开发项目的发展。第二阶段:按边际效用递减规律,随着FDI的结构调整,结构合理度的政策弹性将降低,而市场化程度的政策弹性将提高,继续推行结构调整政策将面临总体的利益损失,因此必须转而强调市场的改善,重点是取消对外资的政策激励和限制,逐步实现国民待遇。正如前面的分析,这时政策周期较短,所以结构合理度下降有限,而FDI引进的市场化程度上升较快,故有利于我国FDI利用效果的进一步优化。第三阶段:在FDI结构合理度和市场化程度都有所提高的前提下,可以全面推行第三代外资利用策略,即将结构调整和市场化改革结合起来,同时注重FDI项目与国内企业的关联以及与本国市场需求间的契合,最终实现对我国FDI利用结构及市场化引资的综合控制,使我国的FDI工作进入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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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北京 100084)
(责编: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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