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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10日,北京警方通报,导演王全安因涉嫌卖淫嫖娼,被北京警方当场抓获并拘留审查,这件事在网络上引起了热议,不少人对“婚姻安全”产生忧虑。几天之后,武汉一律师事务所竟推出《夫妻忠诚协议》模板,试图以这种细化的条文给没有安全感的人一个参考。
在当下,夫妻之间签订“忠诚协议”的不在少数,而且情况也不尽相同。据报道,北上广是目前中国离婚率最高的三个城市,婚外情泛滥是离婚率居高的主因之一。随着婚姻法的修改,“夫妻应当互相忠诚”被写入婚姻法,夫妻间的忠诚义务被纳入法律调整的轨道,但还是有许多人不放心,婚后要求对方签订“忠诚协议”。
会适得其反的“忠诚协议”
网上有这么一个典型事例:从事IT行业的肖先生因工作需要来到成都,他的妻子刘女士也跟着辞了工作选择跟随丈夫。肖先生每月给刘丽2000元零花钱。想到自己全靠男方,刘女士很恐慌,让肖先生签“忠诚协议”。
这份“忠诚协议”包含十多项条款:“女方和男方的母亲发生冲突,男方没有合理劝解,男方就算违反协议,净身出户”、“男方先提出离婚,就必须净身出户”、“男方离婚,必须要给女方找份工作。如果是企业,就要月收入上万,如果不是企业,就必须是公务员”等。
肖先生苦不堪言,每天战战兢兢,感觉只要表情不对都可能要净身出户。小两口只要一吵架,刘女士就拿个录音笔,问肖先生是不是想离。想到先开口就要净身出户,肖先生都不敢说话。但后来,忍无可忍的肖先生还是提出了离婚,婚后买的房子和现有存款都可以给刘女士。虽然律师积极调解,但两人最终还是离了婚。
通过这个事例,我们不难看出,忠诚协议虽然看似能够保障签订人自在婚后的一些利益,但对于被要求签订的一方来说,就像一个枷锁,时刻都在束缚着自己。而且,一旦签订了这样的协议,双方在婚后的生活似乎都绕不开这个协议,一方盯着另一方,物极必反,本希望靠协议来维护婚姻,有时却会毁了婚姻。
财产分割是重点
今年一篇新闻称,南昌市民丁女士发现丈夫有出轨的迹象,为了挽回婚姻,也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她打算和丈夫签订一份“忠诚协议”。如果婚姻中有一方出轨,那么违约方将一次性付给对方精神损害赔偿金100万元。
夫妻忠诚协议,要求签署协议的大部分是女方,在制定协议时,对于如何惩罚不忠诚方,大多是约定赔偿损失、分割财产或只归忠诚方等。一旦婚姻破裂,双方离婚时,财产分割也依旧是双方的聚焦点。其实,不管是靠协议离婚与否,财产分割都是离婚时最大的焦点。既然离婚时财产分割是最大的焦点,那何不在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上采取措施。
因为夫妻间的“忠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应一直存在争议,即使要求违法的一方支付规定的赔偿额度,有些法院也不会认可。鉴于此,一些律师建议女方可以通过签订夫妻财产约定、设立不可撤销家族信托、人寿保险、家庭财富提前传承给子女、资产代持、不动产产权按比例共有、保险信托这七种方式保护好自己和孩子的家庭财产权益。
协议之上还有法律
对于“忠诚协议”的有效性认定,不同的地方法院,有不同的认定裁判标准。有的地方持支持态度,但前提是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同时,协议的条款虽然有某些法院支持,但并非全国都这样认定。像前面提到的事例一样,男方先提出离婚就净身出户,这样的条例就“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关于婚姻自由的条款。女方在婚姻中容易感到恐慌,为了保护自己,就让男方签订“忠诚协议”,其实,只要确立了婚姻关系,就已经受到了法律保护。签订“忠诚协议”就像是在法律保护之外再附加一个承诺,这样的承诺基本就只是一个象征。
夫妻感情一旦破裂,要求离婚,离婚协议中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多个方面的问题,财产分割其实就已经牵扯到多层法律关系,这些法律问题都是签订忠诚条款需要遵守的前提。想要靠一纸协议去简单化这些法律关系,恐怕没那么简单。
有位名人曾这样评价婚姻:“即便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婚姻,一生过程当中,也有二百次想要离婚的念头,和五十次想要掐死对方的想法”。婚姻本就没那么简单,爱与信任的维护才能让情感更为牢固、长久,相互结合就已是对彼此莫大的信任。如果不和,还可以诉诸于法律,以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想要借这一纸协议来绑架夫妻间的忠诚,恐怕只会适得其反。
在当下,夫妻之间签订“忠诚协议”的不在少数,而且情况也不尽相同。据报道,北上广是目前中国离婚率最高的三个城市,婚外情泛滥是离婚率居高的主因之一。随着婚姻法的修改,“夫妻应当互相忠诚”被写入婚姻法,夫妻间的忠诚义务被纳入法律调整的轨道,但还是有许多人不放心,婚后要求对方签订“忠诚协议”。
会适得其反的“忠诚协议”
网上有这么一个典型事例:从事IT行业的肖先生因工作需要来到成都,他的妻子刘女士也跟着辞了工作选择跟随丈夫。肖先生每月给刘丽2000元零花钱。想到自己全靠男方,刘女士很恐慌,让肖先生签“忠诚协议”。
这份“忠诚协议”包含十多项条款:“女方和男方的母亲发生冲突,男方没有合理劝解,男方就算违反协议,净身出户”、“男方先提出离婚,就必须净身出户”、“男方离婚,必须要给女方找份工作。如果是企业,就要月收入上万,如果不是企业,就必须是公务员”等。
肖先生苦不堪言,每天战战兢兢,感觉只要表情不对都可能要净身出户。小两口只要一吵架,刘女士就拿个录音笔,问肖先生是不是想离。想到先开口就要净身出户,肖先生都不敢说话。但后来,忍无可忍的肖先生还是提出了离婚,婚后买的房子和现有存款都可以给刘女士。虽然律师积极调解,但两人最终还是离了婚。
通过这个事例,我们不难看出,忠诚协议虽然看似能够保障签订人自在婚后的一些利益,但对于被要求签订的一方来说,就像一个枷锁,时刻都在束缚着自己。而且,一旦签订了这样的协议,双方在婚后的生活似乎都绕不开这个协议,一方盯着另一方,物极必反,本希望靠协议来维护婚姻,有时却会毁了婚姻。
财产分割是重点
今年一篇新闻称,南昌市民丁女士发现丈夫有出轨的迹象,为了挽回婚姻,也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她打算和丈夫签订一份“忠诚协议”。如果婚姻中有一方出轨,那么违约方将一次性付给对方精神损害赔偿金100万元。
夫妻忠诚协议,要求签署协议的大部分是女方,在制定协议时,对于如何惩罚不忠诚方,大多是约定赔偿损失、分割财产或只归忠诚方等。一旦婚姻破裂,双方离婚时,财产分割也依旧是双方的聚焦点。其实,不管是靠协议离婚与否,财产分割都是离婚时最大的焦点。既然离婚时财产分割是最大的焦点,那何不在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上采取措施。
因为夫妻间的“忠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应一直存在争议,即使要求违法的一方支付规定的赔偿额度,有些法院也不会认可。鉴于此,一些律师建议女方可以通过签订夫妻财产约定、设立不可撤销家族信托、人寿保险、家庭财富提前传承给子女、资产代持、不动产产权按比例共有、保险信托这七种方式保护好自己和孩子的家庭财产权益。
协议之上还有法律
对于“忠诚协议”的有效性认定,不同的地方法院,有不同的认定裁判标准。有的地方持支持态度,但前提是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同时,协议的条款虽然有某些法院支持,但并非全国都这样认定。像前面提到的事例一样,男方先提出离婚就净身出户,这样的条例就“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关于婚姻自由的条款。女方在婚姻中容易感到恐慌,为了保护自己,就让男方签订“忠诚协议”,其实,只要确立了婚姻关系,就已经受到了法律保护。签订“忠诚协议”就像是在法律保护之外再附加一个承诺,这样的承诺基本就只是一个象征。
夫妻感情一旦破裂,要求离婚,离婚协议中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多个方面的问题,财产分割其实就已经牵扯到多层法律关系,这些法律问题都是签订忠诚条款需要遵守的前提。想要靠一纸协议去简单化这些法律关系,恐怕没那么简单。
有位名人曾这样评价婚姻:“即便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婚姻,一生过程当中,也有二百次想要离婚的念头,和五十次想要掐死对方的想法”。婚姻本就没那么简单,爱与信任的维护才能让情感更为牢固、长久,相互结合就已是对彼此莫大的信任。如果不和,还可以诉诸于法律,以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想要借这一纸协议来绑架夫妻间的忠诚,恐怕只会适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