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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标要求将课堂还给学生,让宝贵的45分钟变成学生自己发现、发挥、发展的舞台。但是,这是否就意味着教师要隐藏自我,甚至一言不发呢?当前,普遍认为一节符合新课标要求的语文课应当是这样的:当教师提出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后,学生踊跃发言,角度各有侧重,课堂气氛火爆。教师对学生的答案无一例外地采取褒奖的态度,似乎这样就是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了。学生在经历了多次这样的训练后可能会错误地认为,上课发言可以不着边际、不加思索,不用为自己的言语负责。长此以往,导致学生是非观念淡漠、思维混乱、组织条理性差,语言缺乏逻辑。
新课改中日益引发人们思考的一个问题就是:提倡学生的主体参与是否就是要淡化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的作用。我认为,一节课中全都是教师一人讲解固然不好,但也决不能理解为教师说得越少越好。实践证明,教师的主导作用不可或缺,学生不能脱离教师这根拐杖。学生由于阅历简单、知识面狭窄、理解片面、缺乏生活经验,对很多事物常常缺少深入研究,分析问题往往不够全面客观。教师应在关键之处给予学生恰到好处的指导和点拨,使学生有明确的方向和正确的判断标准。
在语文学习的过程中,教师的地位和作用仍然是必要的而且是重要的。如果一节课没有教师的讲解,完全是学生的自我感悟体会,跟学生自学没有区别,学生受到自身水平的限制,致使认知仍停留在原有的层次上。这一点在文言文教学中表现得最为显著:文言文中的重点实词和虚词、古今异义词、通假字、词类活用、特殊句式等,教师如不加以讲解,学生往往难以把握到位。阅读教学的主要目标是让学生阅读文本时理解作者的思想感情和写作目的,这就要求教师对学生的阅读过程及身心发展规律有基本的把握,积极创设机会和条件,用自己的人生体验给予学生间接经验,帮助学生了解和把握文本,促进学生的自主学习。
教师不要越权代替学生思考、代替学生做出解释,要让学生充分与教材交流。教材是语文知识的载体。教师不能把自己对教材的认识强加给学生,同时要承认学生对教材理解的差异性。教师要当好学生与教材之间的桥梁,提起学生对教材的兴趣,减轻学生阅读时的心理压力,提高学生的感悟力,要让学生感到阅读教材是一种享受,而不是沉重的负担。如在学习《社戏》时,教师可以询问学生:“在阅读原文的过程中,你感觉到那夜的豆究竟好不好吃,那夜的戏究竟好不好看?”这就引发学生仔细阅读原文的兴趣并积极发表自己的见解,从而顺理成章地引出对文章结尾的理解:既然豆不见得那么好吃,戏也不如想象中的好看,“我”为什么却说“再没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这就将学生引到对文章主题思想的理解上。
语文课程标准中说:“阅读教学是学生、教师、文本之间对话的过程”,“阅读是学生个性化行为”,“不应以教师的分析来代替学生的阅读实践”。这就是说,在阅读教学中,尽管教师的思想深度、文化水准、人生经验、审美水平要高于学生,但绝对不能取代学生在阅读中的主体地位,教师应以一种对话者的身份出现,师生共同解读文本。如学习《安塞腰鼓》一文时,读到“多水的江南是易碎的玻璃,在那儿,打不得这样的腰鼓”。文本的解释是,江南的流水已经消散了生命的“元气”,已经没有承载这样原始生命力量的厚土了。江南是水乡之地,讲究的是灵气,不能承受这种深厚、雄壮力量的宣泄。然而,班中有些老家在南方的学生却认为,这句话有点厚北薄南。若真如此,为何南方经济发展异常迅速,黄土高原却仍处于落后的局面,原始的力量喷发到哪了?这实际上就是教师作为对话者,展开了与文本、学生之间的对话。
教师不应该是单纯的课堂教学活动的组织者,他也应参与到学生的活动中去,不是利用教师的威望和权力来强迫学生接受什么正确观点,而是通过平等的交流让学生心悦诚服,在学生辨不清方向时给他们适当的点拨。
新课程标准的出台、新教材的使用,掀起了语文教育改革的又一新浪潮。在这股浪潮中,语文教师应重新诠释自己的角色,在改革的浪潮中乘风破浪、与时俱进。
新课改中日益引发人们思考的一个问题就是:提倡学生的主体参与是否就是要淡化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的作用。我认为,一节课中全都是教师一人讲解固然不好,但也决不能理解为教师说得越少越好。实践证明,教师的主导作用不可或缺,学生不能脱离教师这根拐杖。学生由于阅历简单、知识面狭窄、理解片面、缺乏生活经验,对很多事物常常缺少深入研究,分析问题往往不够全面客观。教师应在关键之处给予学生恰到好处的指导和点拨,使学生有明确的方向和正确的判断标准。
在语文学习的过程中,教师的地位和作用仍然是必要的而且是重要的。如果一节课没有教师的讲解,完全是学生的自我感悟体会,跟学生自学没有区别,学生受到自身水平的限制,致使认知仍停留在原有的层次上。这一点在文言文教学中表现得最为显著:文言文中的重点实词和虚词、古今异义词、通假字、词类活用、特殊句式等,教师如不加以讲解,学生往往难以把握到位。阅读教学的主要目标是让学生阅读文本时理解作者的思想感情和写作目的,这就要求教师对学生的阅读过程及身心发展规律有基本的把握,积极创设机会和条件,用自己的人生体验给予学生间接经验,帮助学生了解和把握文本,促进学生的自主学习。
教师不要越权代替学生思考、代替学生做出解释,要让学生充分与教材交流。教材是语文知识的载体。教师不能把自己对教材的认识强加给学生,同时要承认学生对教材理解的差异性。教师要当好学生与教材之间的桥梁,提起学生对教材的兴趣,减轻学生阅读时的心理压力,提高学生的感悟力,要让学生感到阅读教材是一种享受,而不是沉重的负担。如在学习《社戏》时,教师可以询问学生:“在阅读原文的过程中,你感觉到那夜的豆究竟好不好吃,那夜的戏究竟好不好看?”这就引发学生仔细阅读原文的兴趣并积极发表自己的见解,从而顺理成章地引出对文章结尾的理解:既然豆不见得那么好吃,戏也不如想象中的好看,“我”为什么却说“再没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这就将学生引到对文章主题思想的理解上。
语文课程标准中说:“阅读教学是学生、教师、文本之间对话的过程”,“阅读是学生个性化行为”,“不应以教师的分析来代替学生的阅读实践”。这就是说,在阅读教学中,尽管教师的思想深度、文化水准、人生经验、审美水平要高于学生,但绝对不能取代学生在阅读中的主体地位,教师应以一种对话者的身份出现,师生共同解读文本。如学习《安塞腰鼓》一文时,读到“多水的江南是易碎的玻璃,在那儿,打不得这样的腰鼓”。文本的解释是,江南的流水已经消散了生命的“元气”,已经没有承载这样原始生命力量的厚土了。江南是水乡之地,讲究的是灵气,不能承受这种深厚、雄壮力量的宣泄。然而,班中有些老家在南方的学生却认为,这句话有点厚北薄南。若真如此,为何南方经济发展异常迅速,黄土高原却仍处于落后的局面,原始的力量喷发到哪了?这实际上就是教师作为对话者,展开了与文本、学生之间的对话。
教师不应该是单纯的课堂教学活动的组织者,他也应参与到学生的活动中去,不是利用教师的威望和权力来强迫学生接受什么正确观点,而是通过平等的交流让学生心悦诚服,在学生辨不清方向时给他们适当的点拨。
新课程标准的出台、新教材的使用,掀起了语文教育改革的又一新浪潮。在这股浪潮中,语文教师应重新诠释自己的角色,在改革的浪潮中乘风破浪、与时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