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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的实践视角,通过对福清市“非遗”现状的阐述,剖析其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非遗”保护传承;存在问题;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G1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3-949X(2013)—07-0083-01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及成效
福清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市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自2003年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全面启动以来,该市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名录和代表性传承人遴选、保护机构建设、专项资金投入等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抓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抓关键,构建有效的组织领导机制,推动“非遗”工作落实到位。市委、市政府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摆上重要工作的议事日程,突出做好“三抓”,从机制上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开展。一是抓组织保障。成立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组,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任组长,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统一指导协调全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对重点“非遗”工作进行分解立项,深入点上检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动态,督促各项任务的落实。二是抓业务保障。建立专家组,聘请专家对“非遗”工作进行业务咨询、项目论证和人员培训、研究指导,每年都组织专家对有价值线索的“非遗”项目进行深度挖掘,为推进项目升级提供有力佐证。三是抓经费保障。市里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拨付专项经费15万元,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普查调研、珍贵实物资料的征集、队伍培训及重点项目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交流展示等。
二是抓基础,着力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构建“非遗”保护框架。2005年起,该市开始对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全面普查,并着手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建设。在普查基础上,该市认真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申报工作。截止目前,已公布两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33项,编辑出版了《福清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集萃(画册)》,全市和新厝镇分别被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艺术(闽剧)之乡”和“中国民间艺术(侔鼓)之乡”。
三是抓主题,着力开展“非遗”文化展示活动,营造“非遗”工作良好氛围。一是开展“文化遗产日”专题宣传活动,每年6月9日在市区重要位置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图片等展示活动,运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摄影图片展和传承活动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增强市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意识。二是以“闹元宵·看民俗”民俗文化节等大型活动和一些传统节日为载体,深入挖掘非遗内涵,将非遗活化,让非遗更好地走近市民,让市民更好认识“非遗”,弘扬了优秀民间民俗文化,营造了浓厚文化氛围。到目前为止,已举办四届民俗文化节活动,并多次组队参加福州市举办的海峡两岸民俗文化节,展示福清“非遗”文化内涵和风采。三是依托文化艺术节平台,举办了全市首届文化遗产陈列展,非物质文化遗产首次集中亮相,向社会各界充分展现了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色和价值。四是组织开展“民俗文化进校园”系列活动,在市实验小学举办六一儿童节·民俗文化专场演出,在市滨江小学成立闽剧兴趣班,在玉屏中心小学设立宗鹤拳传习所等活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四是抓重点,着力推进特色项目建设,提升“非遗”保护传承水平。开展“一镇一品牌、一村一项目”活动,要求各镇街、村(社区)深入挖掘文化资源,培育形成自己的特色项目,目前已初步形成以三山片区为代表的板凳龙项目、以新厝片区为代表的侔鼓项目、以镜洋片区为代表的宗鹤拳项目等。组建民乐团,深入收集抢救整理福清民间失传的乐曲,加强民间乐曲传帮带工作,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去年已收集整理濒临失传的《拍八仙》、《闹台》、《早傍堂》等民间传统音乐,并制成光盘予以收藏保护。强化区域文化特色,组织开展《文化福清·非遗传承》等系列文化丛书创作活动。举办闽剧展演月活动,举办闽剧“每周一戏”,组织闽剧折子戏比赛,成立市闽剧艺术研究会,从剧目、舞台、艺术培训、产业培育等方面加强对闽剧扶持和推动,提升福清作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闽剧)之乡品牌。建设南少林文化展示馆,共分五个板块进行宣传展示。突出“梦圆两岸”主题,与台湾联合举办三届石竹山梦文化节,形成海峡两岸共同推进梦文化交流态势,树立了梦文化品牌。举办三届海峡两岸(福清)宗鹤拳武术文化以及首届融台青少年文化交流大会、海西儒学大讲堂,加强了对台文化交流。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这些年来,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对文化强市的总体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在实际工作中仍然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保护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目前保护工作尚处于探索阶段,还未形成科学有效的保护机制,对列入名录体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实施措施不够有力,加上经费投入不足,保护传承工作受到很大限制;有的地方未能正确处理保护、利用与发展的关系,非物质文化遗产珍贵实物资料流失现象还未从根本上得到有效制止。
二是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目前,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队伍主要以文化馆和博物馆业务干部为主、镇街综合文化站专干和村级文化协管员为辅,参与“非遗”保护的队伍数量不多,知识储备不足。民间保护力量虽然经过引导发生了很大作用,但在一定程度上还没有形成整体效应。
三是资源挖掘工作需要进一步深化。“非遗”资源掌握的线索尽管较多,但在内涵挖掘和提升上不够,部分民间艺术由于缺乏传人、缺乏人气,存在“断层”现象。部分“非遗”项目在收集整理过程中也因为资料不足,存在不到位现象。已整理和保护的项目,尚缺乏常态化的展示平台。
四是保护传承的氛围还要进一步鼓浓。各级各层面对“非遗”保护和传承的历史意义认识不足,工作开展不平衡,区域之间存在一定差异,还没有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非遗”保护和传承的良好氛围。
三、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对策与思考
一要完善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库。继续深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巩固非遗普查成果,认真做好普查成果整理、分析研究,建立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和项目库,有重点、有计划、有项目地推进“非遗”保护工作。公布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积极推进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进入国家级、省级序列。
二要构建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平台。以实施《“十二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为契机,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保护与发展文化产业相结合,建设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和展示平台,使之成为全市文化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为主要结合西部旅游区建设,构建南少林文化展示平台;结合利桥古街建设,构建福清民俗文化展示平台;结合海口古镇建设,构建地方传统风情文化展示平台;结合石竹山景区改造提升,构建梦文化习俗展示平台;依托民间职业剧团资源,构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闽剧)之乡的亮丽风采;依托每年一届的民俗文化节活动,拉伸“非遗”保护和传承的产业链条,构建全市“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集中展示的窗口。
三要培育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加强“非遗”传承人保护,建立“非遗”传承人才资料库,积极推荐申报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完善传承人才培养机制,鼓励引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及民间艺术骨干开展传帮带活动,特别是要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普及活动,实施文化遗产解读工程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行动,培养新一代传人。引导和推动民间技艺走向旅游市场,努力将文化资源优势转换为经济优势,进一步扩大“非遗”影响力。
关键词:“非遗”保护传承;存在问题;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G1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3-949X(2013)—07-0083-01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及成效
福清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市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自2003年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全面启动以来,该市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名录和代表性传承人遴选、保护机构建设、专项资金投入等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抓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抓关键,构建有效的组织领导机制,推动“非遗”工作落实到位。市委、市政府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摆上重要工作的议事日程,突出做好“三抓”,从机制上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开展。一是抓组织保障。成立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组,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任组长,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统一指导协调全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对重点“非遗”工作进行分解立项,深入点上检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动态,督促各项任务的落实。二是抓业务保障。建立专家组,聘请专家对“非遗”工作进行业务咨询、项目论证和人员培训、研究指导,每年都组织专家对有价值线索的“非遗”项目进行深度挖掘,为推进项目升级提供有力佐证。三是抓经费保障。市里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拨付专项经费15万元,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普查调研、珍贵实物资料的征集、队伍培训及重点项目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交流展示等。
二是抓基础,着力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构建“非遗”保护框架。2005年起,该市开始对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全面普查,并着手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建设。在普查基础上,该市认真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申报工作。截止目前,已公布两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33项,编辑出版了《福清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集萃(画册)》,全市和新厝镇分别被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艺术(闽剧)之乡”和“中国民间艺术(侔鼓)之乡”。
三是抓主题,着力开展“非遗”文化展示活动,营造“非遗”工作良好氛围。一是开展“文化遗产日”专题宣传活动,每年6月9日在市区重要位置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图片等展示活动,运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摄影图片展和传承活动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增强市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意识。二是以“闹元宵·看民俗”民俗文化节等大型活动和一些传统节日为载体,深入挖掘非遗内涵,将非遗活化,让非遗更好地走近市民,让市民更好认识“非遗”,弘扬了优秀民间民俗文化,营造了浓厚文化氛围。到目前为止,已举办四届民俗文化节活动,并多次组队参加福州市举办的海峡两岸民俗文化节,展示福清“非遗”文化内涵和风采。三是依托文化艺术节平台,举办了全市首届文化遗产陈列展,非物质文化遗产首次集中亮相,向社会各界充分展现了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色和价值。四是组织开展“民俗文化进校园”系列活动,在市实验小学举办六一儿童节·民俗文化专场演出,在市滨江小学成立闽剧兴趣班,在玉屏中心小学设立宗鹤拳传习所等活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四是抓重点,着力推进特色项目建设,提升“非遗”保护传承水平。开展“一镇一品牌、一村一项目”活动,要求各镇街、村(社区)深入挖掘文化资源,培育形成自己的特色项目,目前已初步形成以三山片区为代表的板凳龙项目、以新厝片区为代表的侔鼓项目、以镜洋片区为代表的宗鹤拳项目等。组建民乐团,深入收集抢救整理福清民间失传的乐曲,加强民间乐曲传帮带工作,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去年已收集整理濒临失传的《拍八仙》、《闹台》、《早傍堂》等民间传统音乐,并制成光盘予以收藏保护。强化区域文化特色,组织开展《文化福清·非遗传承》等系列文化丛书创作活动。举办闽剧展演月活动,举办闽剧“每周一戏”,组织闽剧折子戏比赛,成立市闽剧艺术研究会,从剧目、舞台、艺术培训、产业培育等方面加强对闽剧扶持和推动,提升福清作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闽剧)之乡品牌。建设南少林文化展示馆,共分五个板块进行宣传展示。突出“梦圆两岸”主题,与台湾联合举办三届石竹山梦文化节,形成海峡两岸共同推进梦文化交流态势,树立了梦文化品牌。举办三届海峡两岸(福清)宗鹤拳武术文化以及首届融台青少年文化交流大会、海西儒学大讲堂,加强了对台文化交流。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这些年来,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对文化强市的总体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在实际工作中仍然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保护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目前保护工作尚处于探索阶段,还未形成科学有效的保护机制,对列入名录体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实施措施不够有力,加上经费投入不足,保护传承工作受到很大限制;有的地方未能正确处理保护、利用与发展的关系,非物质文化遗产珍贵实物资料流失现象还未从根本上得到有效制止。
二是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目前,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队伍主要以文化馆和博物馆业务干部为主、镇街综合文化站专干和村级文化协管员为辅,参与“非遗”保护的队伍数量不多,知识储备不足。民间保护力量虽然经过引导发生了很大作用,但在一定程度上还没有形成整体效应。
三是资源挖掘工作需要进一步深化。“非遗”资源掌握的线索尽管较多,但在内涵挖掘和提升上不够,部分民间艺术由于缺乏传人、缺乏人气,存在“断层”现象。部分“非遗”项目在收集整理过程中也因为资料不足,存在不到位现象。已整理和保护的项目,尚缺乏常态化的展示平台。
四是保护传承的氛围还要进一步鼓浓。各级各层面对“非遗”保护和传承的历史意义认识不足,工作开展不平衡,区域之间存在一定差异,还没有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非遗”保护和传承的良好氛围。
三、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对策与思考
一要完善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库。继续深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巩固非遗普查成果,认真做好普查成果整理、分析研究,建立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和项目库,有重点、有计划、有项目地推进“非遗”保护工作。公布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积极推进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进入国家级、省级序列。
二要构建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平台。以实施《“十二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为契机,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保护与发展文化产业相结合,建设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和展示平台,使之成为全市文化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为主要结合西部旅游区建设,构建南少林文化展示平台;结合利桥古街建设,构建福清民俗文化展示平台;结合海口古镇建设,构建地方传统风情文化展示平台;结合石竹山景区改造提升,构建梦文化习俗展示平台;依托民间职业剧团资源,构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闽剧)之乡的亮丽风采;依托每年一届的民俗文化节活动,拉伸“非遗”保护和传承的产业链条,构建全市“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集中展示的窗口。
三要培育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加强“非遗”传承人保护,建立“非遗”传承人才资料库,积极推荐申报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完善传承人才培养机制,鼓励引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及民间艺术骨干开展传帮带活动,特别是要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普及活动,实施文化遗产解读工程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行动,培养新一代传人。引导和推动民间技艺走向旅游市场,努力将文化资源优势转换为经济优势,进一步扩大“非遗”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