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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城市住宅小区人防车位本是为居民提供便利,切实解决当前居民停车难等问题,但是由于开发商或是物业小区还有其他方面的一些问题,使得居民在使用人防车位时矛盾纷争不断。结合现实情况来看,对于人防车位能否买卖,产权归属等系列问题虽有一定的法律或规定可依照,但始终没有解决实际问题,基于此,本文结合当前城市住宅小区人防车位相关内容对其产权问题作简要概述。
关键词:城市住宅小区;人防车位;产权问题
当前居民经济水平提升,为了方便出行购买车辆已成为常态,为了充分满足居民的实际停车需求,人防车位应运而生,其根据地下人防工程改造而来,所以也就面临着产权归属问题。依照现实来说,人防车位虽属于小区配置但是人防工程所有权属于国家,人防车位可用于出租但不能进行出售,居民仅拥有使用权,所以为了解决产权纠纷等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规定,保障各方权益都不受损害,也让人防车位继续发挥作用,为居民提供停车便利。
1、城市住宅小区人防车位产权问题的法律解读
在城市住宅小区,都会规划一定数量的车位来满足居民的实际停车需求,针对于人防车位来说,其根据地下人防工程改造而来,虽有改造建设的相关法律依据,但是关于权利归属并不明确。结合当前地方性相关的政策法规来看,对于人防车位的认定标准具有一定的差异性,而学术界在人防车位权属问题上也有着不同的观点,关于人防车位产权纠纷主要集中在小区业主与房地产开发商或是物业三者之间,人防车位权属缺少明确意识是三方主要的矛盾点。
结合现实情况来看在城市住宅小区的实际建设过程中,城市规划法以及人民防空法等法律规定在小区建设当中需要建设人防工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层层审批合格后,在非战时期人防工程可以适当进行改造成为人防车位,但仍然保留人防工程的性质,如果国家需要就要停止使用,及时归还。但是在人防车位的改造建设与使用当中,久而久之就产生了一些现实性问题,其涉及国家利益以及公共利益等各个方面, 所以导致权属问题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其牵扯面甚广,也就引发了系列纠纷[1]。
2、关于人防车位交易合同的效力认定
人防车位买卖合同效力认定,拥有权属的一方可以对人防车位进行相应处分,可以用于使用和租赁,但是禁止进行售卖,其租赁合同也有时间限定,超过时限就会认定为无效合同。但是各个地方法院对于人防车位产权归属问题的看法不同,所以在涉及到开发商是否具有人防车位转让合同权限等问题时看法不一致,在缺少明确的法律规定下,其判决结果自然会出现一定的差异性。
結合合同法相关规定来看,无效合同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所以合同双方有一方存在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权利和义务,也不能视作违约情况,但是合同法当中也有规定,对于合同缔约过程当中存在过错的一方,应该返还订立合同时所支付的款项,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各专家学者在针对合同效力这一问题上有着不同见解,法律明文规定,在实际解读过程当中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所以在执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差异,针对人防车位产权问题来说,对于相关法律以及规定的不同解读,也就导致双方据理力争,一直没有找到有效的解决方案。
3、城市住宅小区人防车位产权问题的参考建议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人防车位产权归属
针对城市住宅人防车位来说,其产权问题一直都是矛盾双方纠结的关键点,各地方对于人防车位权属问题的看法不同,对于政策解读就会存在一定差异性,所以不仅解决不了纷争问题,也会给法院判决带来较大难度,基于此,就应该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人防车位产权归属。针对其归属问题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影响因素,不能直接判定为归于国家还是归于小区业主所有,在以往的经验当中,要对存在法律漏洞的地方进行及时补充或是修缮,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基础上结合各地实际发展情况以及城区住宅小区居民实际需求来针对性的制定法规政策[2]。
在处理实际矛盾纠纷当中,要综合考虑双方的利益,不能各执一词激化矛盾点,要抓住当前利益冲突的关键点,针对性的制定优化方案,相关司法机关应该进行民意调查收集以往的处理记录以及法院判决依据等。综合考虑各方利益,在完善的法律法规基础上明确产权归属,对于其使用权或是收益权等要做出明确判定,以此解决当前的实际纠纷。
除此之外,城市住宅小区人防车位产权纠纷的源头是居民迫切的停车需求,所以从侧面来看,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城市规划,为城市居民提供更多的车位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够减缓双方矛盾。针对人防车位相关法律来说,也应该随着时代发展而不断创新其相关法律条文,立法机关应该结合当前现实情况,对法律当中不合理的地方进行及时修订,以此为后续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
(2)统一人防车位合同交易标准
城市住宅小区人防车位产权问题不明确直接影响其交易合同的认定标准,结合现行法律来看,人防车位是人防工程改造而来,其买卖交易自然不被国家允许,小区业主与开发商所签订的合同,在一定程度上说签订的是人防车位的转让权,并不是所有权。但是在合同签订之初,由于人员不专业或者小区业主也没有明确的认知,导致这一问题没有及时进行说明,小区业主认为自己签订合同交付款项自然拥有了人防车位的所有权,但实际上并非如此,这就引发了双方的关于人防车位的产权纠纷。
所以面对这种情况就需要在完善的法律体系下,统一人防车位合同交易标准,对于其中的产权归属要明确说明,合同双方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权利与义务,不得擅自更改或是存在有意欺瞒等情况。在合同签订中,合同制定方应该无条件进行条款解读,如果另一方提出质疑或是仍有其他有效性需求,需要附加协议进行合同补充说明,以此在统一的合同交易标准下,明确合同双方权责,保护双方合法权益。
结论:综上所述,城市住宅小区人防车位产权问题一直都是现实性尚未解决的问题,所以在实际工作当中,应该综合考虑各方利益,抓住问题关键点来切实保障小区业主与开发商的合法权益。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规定,统一人防车位合同交易标准,相关司法和立法机关应该结合当前现实情况来为法律完善提供一定的依据,切实解决人防车位产权归属问题。
参考文献
[1]徐琼,王钦,周丰.地下车位权属问题刍论[J].长江丛刊,2018(21):113—114.
[2]徐生钰,张竞妍.城市住宅小区人防车位的产权问题分析[J].地下空间与工程学报,2019,15(01):23—24.
关键词:城市住宅小区;人防车位;产权问题
当前居民经济水平提升,为了方便出行购买车辆已成为常态,为了充分满足居民的实际停车需求,人防车位应运而生,其根据地下人防工程改造而来,所以也就面临着产权归属问题。依照现实来说,人防车位虽属于小区配置但是人防工程所有权属于国家,人防车位可用于出租但不能进行出售,居民仅拥有使用权,所以为了解决产权纠纷等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规定,保障各方权益都不受损害,也让人防车位继续发挥作用,为居民提供停车便利。
1、城市住宅小区人防车位产权问题的法律解读
在城市住宅小区,都会规划一定数量的车位来满足居民的实际停车需求,针对于人防车位来说,其根据地下人防工程改造而来,虽有改造建设的相关法律依据,但是关于权利归属并不明确。结合当前地方性相关的政策法规来看,对于人防车位的认定标准具有一定的差异性,而学术界在人防车位权属问题上也有着不同的观点,关于人防车位产权纠纷主要集中在小区业主与房地产开发商或是物业三者之间,人防车位权属缺少明确意识是三方主要的矛盾点。
结合现实情况来看在城市住宅小区的实际建设过程中,城市规划法以及人民防空法等法律规定在小区建设当中需要建设人防工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层层审批合格后,在非战时期人防工程可以适当进行改造成为人防车位,但仍然保留人防工程的性质,如果国家需要就要停止使用,及时归还。但是在人防车位的改造建设与使用当中,久而久之就产生了一些现实性问题,其涉及国家利益以及公共利益等各个方面, 所以导致权属问题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其牵扯面甚广,也就引发了系列纠纷[1]。
2、关于人防车位交易合同的效力认定
人防车位买卖合同效力认定,拥有权属的一方可以对人防车位进行相应处分,可以用于使用和租赁,但是禁止进行售卖,其租赁合同也有时间限定,超过时限就会认定为无效合同。但是各个地方法院对于人防车位产权归属问题的看法不同,所以在涉及到开发商是否具有人防车位转让合同权限等问题时看法不一致,在缺少明确的法律规定下,其判决结果自然会出现一定的差异性。
結合合同法相关规定来看,无效合同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所以合同双方有一方存在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权利和义务,也不能视作违约情况,但是合同法当中也有规定,对于合同缔约过程当中存在过错的一方,应该返还订立合同时所支付的款项,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各专家学者在针对合同效力这一问题上有着不同见解,法律明文规定,在实际解读过程当中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所以在执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差异,针对人防车位产权问题来说,对于相关法律以及规定的不同解读,也就导致双方据理力争,一直没有找到有效的解决方案。
3、城市住宅小区人防车位产权问题的参考建议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人防车位产权归属
针对城市住宅人防车位来说,其产权问题一直都是矛盾双方纠结的关键点,各地方对于人防车位权属问题的看法不同,对于政策解读就会存在一定差异性,所以不仅解决不了纷争问题,也会给法院判决带来较大难度,基于此,就应该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人防车位产权归属。针对其归属问题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影响因素,不能直接判定为归于国家还是归于小区业主所有,在以往的经验当中,要对存在法律漏洞的地方进行及时补充或是修缮,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基础上结合各地实际发展情况以及城区住宅小区居民实际需求来针对性的制定法规政策[2]。
在处理实际矛盾纠纷当中,要综合考虑双方的利益,不能各执一词激化矛盾点,要抓住当前利益冲突的关键点,针对性的制定优化方案,相关司法机关应该进行民意调查收集以往的处理记录以及法院判决依据等。综合考虑各方利益,在完善的法律法规基础上明确产权归属,对于其使用权或是收益权等要做出明确判定,以此解决当前的实际纠纷。
除此之外,城市住宅小区人防车位产权纠纷的源头是居民迫切的停车需求,所以从侧面来看,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城市规划,为城市居民提供更多的车位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够减缓双方矛盾。针对人防车位相关法律来说,也应该随着时代发展而不断创新其相关法律条文,立法机关应该结合当前现实情况,对法律当中不合理的地方进行及时修订,以此为后续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
(2)统一人防车位合同交易标准
城市住宅小区人防车位产权问题不明确直接影响其交易合同的认定标准,结合现行法律来看,人防车位是人防工程改造而来,其买卖交易自然不被国家允许,小区业主与开发商所签订的合同,在一定程度上说签订的是人防车位的转让权,并不是所有权。但是在合同签订之初,由于人员不专业或者小区业主也没有明确的认知,导致这一问题没有及时进行说明,小区业主认为自己签订合同交付款项自然拥有了人防车位的所有权,但实际上并非如此,这就引发了双方的关于人防车位的产权纠纷。
所以面对这种情况就需要在完善的法律体系下,统一人防车位合同交易标准,对于其中的产权归属要明确说明,合同双方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权利与义务,不得擅自更改或是存在有意欺瞒等情况。在合同签订中,合同制定方应该无条件进行条款解读,如果另一方提出质疑或是仍有其他有效性需求,需要附加协议进行合同补充说明,以此在统一的合同交易标准下,明确合同双方权责,保护双方合法权益。
结论:综上所述,城市住宅小区人防车位产权问题一直都是现实性尚未解决的问题,所以在实际工作当中,应该综合考虑各方利益,抓住问题关键点来切实保障小区业主与开发商的合法权益。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规定,统一人防车位合同交易标准,相关司法和立法机关应该结合当前现实情况来为法律完善提供一定的依据,切实解决人防车位产权归属问题。
参考文献
[1]徐琼,王钦,周丰.地下车位权属问题刍论[J].长江丛刊,2018(21):113—114.
[2]徐生钰,张竞妍.城市住宅小区人防车位的产权问题分析[J].地下空间与工程学报,2019,15(01):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