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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它逐渐超越了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传统四大媒介越来越多的影响着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后,也更加确定依法治网的必要性。然而当下互联网的法治化依然有很多的不足,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提出对策,促进互联网的健康发展。
關键词:互联网 法治化 对策
一、引言
互联网,主要是由一些使用公用语言而又互相通信的计算机相连接而成。它始于1969年的美国,作为一种载体,这种大众传媒比以往任何一种通讯媒体的速度都要快。人们也因此可以与远在千里之外的朋友们相互发送邮件、聊天、工作等。而互联网法则是用于调整因互联网应用而产生的各类社会关系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与各部门法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就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届四中全会也首次将“依法治国”作为主题,因此,互联网也不是法外之地,依法治国的前提必然要求依法治网。
二、加强互联网法治建设具有深远意义
1.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前提。就目前而言,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一网络大国,互联网深深地影响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网络也不再仅仅是一个虚拟性的空间,随着科技的进步,它逐渐与社会现实融合。但由于网络空间又具有隐秘性、匿名性等特点,这也让网络治理变得更加的棘手,从而依法治网也就变成了依法治国中较为薄弱的一环。因此,要想实现依法治国,就必须先抓好依法治网这个关键。
2.对实现“互联网+”战略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国内“互联网+”理念的提出,最早可以追溯到2012年11月易观国际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于扬在第五届移动互联网博览会提出的“互联网+”理念。2015年7月4日,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在举行“互联网+”的论坛上,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联合百度、阿里巴巴、腾讯共同发起倡议,成立“中国互联网+联盟”。随着互联网的深入发展以及向各行业的逐步渗透,网络安全也越发显得重要。目前我国黑客攻击、信息泄露、系统漏洞等网络安全事件频有发生,这一切都严重制约了“互联网+”的发展。所以,要保障“互联网+”的健康发展,在离不开一些经济和政治的支持,当然也要网络治理的法治化为其保驾护航。
三、互联网法治化的发展现状及进程
1.互联网领域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自互联网社会形成之初,我国就出台了一系列关于互联网治理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无形中也对网络环境的和谐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1994年以来,我国颁布了一系列与互联网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拉开了我国互联网领域立法的序幕。之后,《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以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这些法律条文的颁布,都足以体现我国的网络立法初步成形。
2.互联网立法不断得到完善。2011年制定出台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微博客管理工作的意见》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微博客的发展:2012年,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此决定为保护互联网用户的合法权益打下坚实的基础。2014年颁布的《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推动了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的健康发展。2015年10月10日,颁布的“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也更加有利于规范互联网行为,建立良好的互联网秩序。
四、互联网法治建设依然存在问题
1.网民的法治意识还不够健全。一些非法网民利用互联网去传播迷信以及反科学的信息,引起社会的动荡和不安;甚至在网上散布一些反动言论,攻击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不利于国家的团结和民族的昌盛。一些网民不能够做到健康文明上网,人肉搜索、网络诽谤等网络暴力事件时有发生。有些网民在经受网络诈骗后,一部分人宁愿选择忍气吞声,也不愿运用法律武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甚至有些网民采取以暴制暴的方式,为自己讨回“公道”。以上网民的种种表现都表明我国网民的法治意识依然有所欠缺,提升网民的法治意识很具有必要性。
2.互联网领域的犯罪现状依然较为严峻。简言之,网络犯罪就是针对和利用网络这一通讯工具所进行的犯罪,其危害到网络及其信息的安全与秩序。近年来,一些非法公民利用互联网来对未成年人传播淫秽、色情、暴力的电影、电子书,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不良影响。同时,青少年的自我防范意识也比较弱,极其容易受到不法分子的欺骗。
3.互联网具有开放性的特征。互联网未出现之前,公众都是被动地接受信息,对信息的选择以及主动去获取信息的意愿都比较低。但是自互联网出现之后,各个阶层、各个利益集团开始使用其为自身谋利益。而中国也正处于发展和变革的阶段,社会矛盾日益增多,社会问题也愈演愈烈。如果此时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的开放性特征去传播一些“负能量”,很容易就会影响国家安全。
4.立法多为管制性,对民众权利保障方面体现较少。现阶段我国的立法大都从方便政府管理出发,侧重于对网民的行为进行限制,很少能真正做到从网民的切身利益出发,因此往往这些法律条款也很容易就受到网民的抵制。
五、推进网络法治化的路径
1.强化普法宣传,提升网民的法治意识。一是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网民懂法、守法、用法。要加大网络法治的宣传力度,学习相关的网络法律制度。二是要加强公民的思想道德建设。无论是在现实世界,还是网络空间,法律和道德,只有把二者结合起来,才能相得益彰。要引导网民自觉遵守法律,从心底认同法律,从而维护法律。所以说,推进网络法治化建设,法律和道德二者缺一不可。
2.推动全球的共同治理,加强国际间的交流合作。要想取得互联网的和平、开放和发展,就必须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众所周知,互联网的国际性比较强,所以只有共同治理才能够达到信息共享的目的。一方面要协调国际和国内标准,推动建立和完善互联网法,通过法律的形式去遏制互联网领域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威胁。另一方面,要积极参与国际间的打击网络犯罪、情报共享、网咯反恐等方面规则的制定,创造有利于我国互联网发展的国际网络环境,从而提升我国的国际影响力。
3.强化政府的责任意识。政府不应该仅仅是管理者,更应该为网民谋福利,代表最广大网民的根本利益。各部门在制定法律的过程中,更多的应该考虑其可行性,按照科学的原则进行立法,不应让法律仅仅成为政府管理的工具,成为广大网民依法上网的绊脚石。同时,政府也应保证相应的财政投入,改变城乡间、区域间的发展不均衡的状况,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4.加大监管力度,依法管网。近年来,互联网迅速发展,国家应加快对相应法律法规的制定,搭建基本的法律架构,建立相应地法律体系,去适应互联网发展的需要。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公民更愿意通过互联网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这不仅仅越来越体现民主性,也为公民和政府之间搭起了沟通的桥梁,所以更应该通过立法推动互联网的健康发展。最后,加强对互联网的监管,建立相应地责任追究机制,对网络管理造成不利影响的企业和个人进行追责。
参考文献:
[1]王晓云.关于网络空间法治化建设的几点思考[J].陕西行政学院学报,2015,(8).
[2]廖宇雄.论互联网的法治建设与健康发展[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8).
[3]韩丽.网络空间法治化建设研究[J].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5).
[4]苗国厚,谢霄男.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路径依法办网、上网、管网[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15(9).
[5]纪红心.互联网法治化的机制探析[J].济南职业学院学报,2015(5).
關键词:互联网 法治化 对策
一、引言
互联网,主要是由一些使用公用语言而又互相通信的计算机相连接而成。它始于1969年的美国,作为一种载体,这种大众传媒比以往任何一种通讯媒体的速度都要快。人们也因此可以与远在千里之外的朋友们相互发送邮件、聊天、工作等。而互联网法则是用于调整因互联网应用而产生的各类社会关系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与各部门法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就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届四中全会也首次将“依法治国”作为主题,因此,互联网也不是法外之地,依法治国的前提必然要求依法治网。
二、加强互联网法治建设具有深远意义
1.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前提。就目前而言,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一网络大国,互联网深深地影响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网络也不再仅仅是一个虚拟性的空间,随着科技的进步,它逐渐与社会现实融合。但由于网络空间又具有隐秘性、匿名性等特点,这也让网络治理变得更加的棘手,从而依法治网也就变成了依法治国中较为薄弱的一环。因此,要想实现依法治国,就必须先抓好依法治网这个关键。
2.对实现“互联网+”战略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国内“互联网+”理念的提出,最早可以追溯到2012年11月易观国际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于扬在第五届移动互联网博览会提出的“互联网+”理念。2015年7月4日,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在举行“互联网+”的论坛上,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联合百度、阿里巴巴、腾讯共同发起倡议,成立“中国互联网+联盟”。随着互联网的深入发展以及向各行业的逐步渗透,网络安全也越发显得重要。目前我国黑客攻击、信息泄露、系统漏洞等网络安全事件频有发生,这一切都严重制约了“互联网+”的发展。所以,要保障“互联网+”的健康发展,在离不开一些经济和政治的支持,当然也要网络治理的法治化为其保驾护航。
三、互联网法治化的发展现状及进程
1.互联网领域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自互联网社会形成之初,我国就出台了一系列关于互联网治理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无形中也对网络环境的和谐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1994年以来,我国颁布了一系列与互联网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拉开了我国互联网领域立法的序幕。之后,《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管理办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以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这些法律条文的颁布,都足以体现我国的网络立法初步成形。
2.互联网立法不断得到完善。2011年制定出台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微博客管理工作的意见》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微博客的发展:2012年,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此决定为保护互联网用户的合法权益打下坚实的基础。2014年颁布的《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推动了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的健康发展。2015年10月10日,颁布的“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也更加有利于规范互联网行为,建立良好的互联网秩序。
四、互联网法治建设依然存在问题
1.网民的法治意识还不够健全。一些非法网民利用互联网去传播迷信以及反科学的信息,引起社会的动荡和不安;甚至在网上散布一些反动言论,攻击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不利于国家的团结和民族的昌盛。一些网民不能够做到健康文明上网,人肉搜索、网络诽谤等网络暴力事件时有发生。有些网民在经受网络诈骗后,一部分人宁愿选择忍气吞声,也不愿运用法律武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甚至有些网民采取以暴制暴的方式,为自己讨回“公道”。以上网民的种种表现都表明我国网民的法治意识依然有所欠缺,提升网民的法治意识很具有必要性。
2.互联网领域的犯罪现状依然较为严峻。简言之,网络犯罪就是针对和利用网络这一通讯工具所进行的犯罪,其危害到网络及其信息的安全与秩序。近年来,一些非法公民利用互联网来对未成年人传播淫秽、色情、暴力的电影、电子书,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不良影响。同时,青少年的自我防范意识也比较弱,极其容易受到不法分子的欺骗。
3.互联网具有开放性的特征。互联网未出现之前,公众都是被动地接受信息,对信息的选择以及主动去获取信息的意愿都比较低。但是自互联网出现之后,各个阶层、各个利益集团开始使用其为自身谋利益。而中国也正处于发展和变革的阶段,社会矛盾日益增多,社会问题也愈演愈烈。如果此时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的开放性特征去传播一些“负能量”,很容易就会影响国家安全。
4.立法多为管制性,对民众权利保障方面体现较少。现阶段我国的立法大都从方便政府管理出发,侧重于对网民的行为进行限制,很少能真正做到从网民的切身利益出发,因此往往这些法律条款也很容易就受到网民的抵制。
五、推进网络法治化的路径
1.强化普法宣传,提升网民的法治意识。一是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网民懂法、守法、用法。要加大网络法治的宣传力度,学习相关的网络法律制度。二是要加强公民的思想道德建设。无论是在现实世界,还是网络空间,法律和道德,只有把二者结合起来,才能相得益彰。要引导网民自觉遵守法律,从心底认同法律,从而维护法律。所以说,推进网络法治化建设,法律和道德二者缺一不可。
2.推动全球的共同治理,加强国际间的交流合作。要想取得互联网的和平、开放和发展,就必须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众所周知,互联网的国际性比较强,所以只有共同治理才能够达到信息共享的目的。一方面要协调国际和国内标准,推动建立和完善互联网法,通过法律的形式去遏制互联网领域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威胁。另一方面,要积极参与国际间的打击网络犯罪、情报共享、网咯反恐等方面规则的制定,创造有利于我国互联网发展的国际网络环境,从而提升我国的国际影响力。
3.强化政府的责任意识。政府不应该仅仅是管理者,更应该为网民谋福利,代表最广大网民的根本利益。各部门在制定法律的过程中,更多的应该考虑其可行性,按照科学的原则进行立法,不应让法律仅仅成为政府管理的工具,成为广大网民依法上网的绊脚石。同时,政府也应保证相应的财政投入,改变城乡间、区域间的发展不均衡的状况,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4.加大监管力度,依法管网。近年来,互联网迅速发展,国家应加快对相应法律法规的制定,搭建基本的法律架构,建立相应地法律体系,去适应互联网发展的需要。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公民更愿意通过互联网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这不仅仅越来越体现民主性,也为公民和政府之间搭起了沟通的桥梁,所以更应该通过立法推动互联网的健康发展。最后,加强对互联网的监管,建立相应地责任追究机制,对网络管理造成不利影响的企业和个人进行追责。
参考文献:
[1]王晓云.关于网络空间法治化建设的几点思考[J].陕西行政学院学报,2015,(8).
[2]廖宇雄.论互联网的法治建设与健康发展[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8).
[3]韩丽.网络空间法治化建设研究[J].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5).
[4]苗国厚,谢霄男.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路径依法办网、上网、管网[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15(9).
[5]纪红心.互联网法治化的机制探析[J].济南职业学院学报,2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