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聘用合同的归属与聘用合同的法律性质是既相关又不能等同的问题。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合同当事人之间社会关系的性质和内容,以及合同所适用的法律规范的性质和内容.决定了合同的性质和内容。以此为出发点,公立高校教师聘用合同的法律性质是调整公立高校与教师之间人事关系的合同.就“归属”而言,其具有劳动合同和行政合同的双重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