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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创建的中国第一个国家形态的工农民主专政的红色政权,在法制建设、民主政治建设、武装斗争、经济建设、文化教育、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了大量有益探索,创造了很多光辉实践,为解放后在全国范围内执掌政权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关键词]中央苏区;执政实践;启示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创建的中国第一个国家形态的工农民主专政的红色政权,是党治国安邦的伟大预演。这期间,党的执政实践取得了丰富的经验。毛泽东在1939年10月指出:“党开辟了人民政权的道路,因此也就学会了治国安民的艺术。所有这些,都是党的重大进步和重大成功”。胡锦涛在2001年10月指出“中华苏维埃政府的建立是我们党建立人民政权的探索和尝试,它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对各根据地、各部分红军的中枢指挥作用,扩大了党的影响,也为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的根据地建设,以及后来新中国政权建设,提供了丰富的历史经验,培养了大批领导骨干和组织、管理人才。”认真总结和汲取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时期中国共产党局部执政的实践和历史经验,对于党和国家事业继往开来,具有重要意义。
一、中国共产党在苏区局部执政的初步实践
苏维埃是英语SOVIET的音译,俄语是COBET,意思是会议或代表会议。最初它是俄国无产阶级创造的群众性政治组织,后来得到列宁的肯定与发扬,十月革命后成为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它是人民参与国家事务管理,行使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民主制度。由于中国共产党与共产国际、苏联的关系,中国共产党第一份党纲就明确表示承认苏维埃管理制度,党的“二大”后又进一步提出建立“苏维埃政权”的思想。国共合作破裂、国民革命受挫,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开始实行武装夺取政权、建立政权时,中共中央就决定把苏维埃政权作为中国革命的政权形式。
1931年11月7日至20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召开。大会宣布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选举毛泽东为临时中央政府主席。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后,立即采取一系列措施,建设政权和巩固政权。
(一)创建具有鲜明特色的苏维埃法律体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制定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人民民主宪法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并建立了以《宪法大纲》为主体的新型的革命法律体系,这个法律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宪法大纲》,该法共17条,论述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工农民主专政的性质等基本内容:土地立法,制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不仅宣布彻底废除一切封建土地剥削制度和高利贷债务,而且规定了土地所有权及分配土地和财产的原则和方法:婚姻立法,根据《宪法大纲》确立的“婚姻自由”的原则,在总结早期婚姻立法成绩的基础上,先后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妇女的社会地位有了明显的提高,充分体现了苏区社会解放的深度;刑事立法,制定和颁布了一些刑事法律法令,如《中央执行委员会训令第二十一号一关于镇压内部反革命问题》,《中央执行委员会训令第二十六号一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律体系的创立,为以后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乃至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新民主主义法律体系和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还建立和健全了一套较为系统的司法体系。
(二)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党和苏维埃政府积极发展民主政治,建立和健全民主政治制度。一是明确规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之最高政权为全国工农兵会议(苏维埃)的大会,在大会闭幕期间,全国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为全国最高政权机关,中央执行委员会下的组织人民委员会,处理日常政务,发布一切法令和议案。”工农兵代表大会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起着主导的、决定性的作用。二是建立和健全市乡代表会议制。为推动基层苏维埃政权的民主化,苏维埃政府在市乡普遍建立了市乡代表会议制。该制度的建立,使苏维埃与民众的关系更加密切,使一切苏维埃工作的执行有了雄厚的力量。三是建立和健全民主选举制度。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这一基本政治权利,吸引最广大选民参加选举,苏维埃政府颁布了有关选举的法律法规,对选举中的选民资格、选举单位、选举程序、选举经费、选民登记和候选人名单的公布等方面都作了非常详细的规定。四是建立民主监督机制。成立工农检查部,其主要职责是检查苏维埃政府颁布的各项法令的执行情况,督促各级机关积极开展工作,肃清一切官僚腐化贪污等现象;建立工农群众控告局,专门负责接受工农群众对苏维埃机关或国家经济机关工作人员的控告,并派人对其控告事项进行调查:开展舆论监督。苏区的《红色中华》、《斗争》等主要报刊开设专栏登载工农群众和各方面对党和政府人员的批评意见。
(三)把组织武装斗争作为苏维埃政权的首要任务。在井冈山时期,毛泽东就指出,边界的斗争,完全是军事的斗争,党和群众不得不一起军事化。怎样对付敌人,怎样作战,成为日常生活的中心问题。为此,毛泽东强调,苏维埃的第一个任务就是武装民众,组织坚强的铁的红军,组织地方部队与游击队,组织关于战争的给养与运输。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后,它面临国民党的反革命“围剿”、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扩张、苏维埃内部反革命分子的颠覆破坏,形势十分严峻。因此,中国共产党认为,苏维埃的根本任务,是集中一切力量去组织武装斗争,开展革命战争,用革命战争去打倒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肃清内部的反革命分子。毛泽东明确指出,“现在我们的一切工作,都应当为着革命战争的胜利”。要取得武装斗争的胜利,扩大红军队伍是一项基本的保证。苏维埃中央政府建立以后,加大了有计划有组织地动员根据地青年自愿加入红军。1933年秋第五次反“围剿”开始后,中央苏区开始实行由志愿兵役制向义务兵役制过渡,并进行了三次大规模、有计划的扩红运动。据统计。赣南苏区总人口约220万,其中青壮年人口仅50-60万人,但前后参加主力红军和地方红军的就达30余万。
(四)注重经济建设。经济建设是国家政权的物质基础。为巩固和发展中华苏维埃政权,在战争和革命条件下,党和苏维埃政府“进行一切可能的和必须的经济方面的建设”。毛泽东号召“在全体政府工作人员中,在广大工农群众中,造成一种热烈的经济建设的空气。”为指导苏区的经济建设,党和苏维埃政府在1931年11月第一次全国苏维埃大会以及1933年8月中央苏区南部17县经济建设大会上通过了《关于经济政策的决议》《关于苏维埃经济建设的决议》《苏维埃经济建设任务》等一系列有关经济 建设的决议,制定了一系列的经济政策:在农业生产方面,把发展农业生产作为苏维埃经济建设的首要任务。为发展农业生产,党和苏维埃政府推广和组织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发动妇女参加生产,兴修水利,开垦荒地,改良土壤,植树造林,进行农田基本建设,推广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发行推销建设公债,普遍设立谷仓、备荒仓、粮食调剂局,这些“兴农”措施使农业生产力得到了解放和发展。在发展工商业方面,党和苏维埃政府主要兴办和发展国营工商业、合作社商业,同时也鼓励和保护私营工商业的存在和发展。在对赤白区贸易方面,党和苏维埃政府鼓励对外贸易,反对贸易垄断。党在苏区的经济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在长达数年的反“围剿”斗争中,苏区军民打破了国民党军队的经济封锁,保证了中华苏维埃政权机构的正常运转,保障了红军的物资供应,并改善了人民生活。
(五)努力发展文化教育事业。大力发展苏维埃文化教育事业是中国共产党在苏区执政的重要工作目标与任务之一。毛泽东指出,为着革命战争的胜利,为着苏维埃政权的巩固和发展,为着动员民众一切力量加入伟大的革命斗争,为着创造革命的新时代,苏维埃必须实行文化教育的改革,解除反动统治阶级所加在工农群众精神上的桎梏,而创造新的工农的苏维埃文化。他强调,苏维埃文化教育的总方针在于以共产主义的精神来教育广大的劳苦民众,在于使文化教育为革命战争与阶级斗争服务,在于使教育与劳动群众联系起来,在于使广大中国民众都成为享受文明幸福的人。根据这个总方针和苏区的实际情况,他提出苏维埃文化建设的中心任务是“厉行全部的义务教育,是发展广泛的社会教育,是努力扫除文盲,是创造大批领导斗争的高级干部。”苏维埃实行“完全免费的普及教育”。苏维埃教育以初级小学教育为主体。苏维埃政府成立后,各苏区组建了苏维埃业余剧团,红色戏剧运动渐成规模。
(六)加强党的干部作风建设。党的干部作风建设,是依靠人民执政的关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十分重视对党员干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从根本上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和拒腐防变的能力。1932年3月2日,人民委员会发布《政府工作人员要加紧学习》的第6号命令,规定各级苏维埃政府工作人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政府制定的制度和法规,学习文化知识,尽快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文化程度。临时中央政府还开办了多期短训班,培训县、区、乡苏维埃干部,主要内容之一就是有针对性地对他们进行反腐倡廉的思想教育,敲响“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的警钟。苏区干部形成了良好的作风,其最突出、最具有中央苏区时代特色的,是苏区干部所坚持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艰苦奋斗和廉洁奉公精神。因为共产党和苏维埃政府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谋利益,苏区群众才那么真心实意地拥护革命,拥护苏维埃,踊跃参加红军,支援前线,保卫新生的苏维埃政权。正是由于党的执政是依靠人民的,党的革命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所以,它才能唤起了千百万群众,组成了真正的铜墙铁壁,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
二、党领导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实践的启示
党领导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实践对今天的启示意义是多方面的。择其要者,有以下几点:
(一)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是我们党的基本执政理念。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时期,党和苏维埃政府明确指出:“在两个政权尖锐对立的中国,苏维埃每一具体的施政,要立即取得广大民众的拥护”,“对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群众的生活问题,就一点也不能疏忽,一点也不能看轻。”今天全面执政、长期执政的情况下,更要紧紧抓住而不能偏离执政为民这个核心和本质,只有这样,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才有深厚的阶级基础和广泛的群众基础、社会基础,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才能获得永不枯竭的智慧和力量源泉。在夺取政权的日子里,我们党来自于人民,植根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们党代表人民执掌了整个国家政权,各级党组织和相当一部分党员手中都有一定的权力,必须将其具体化为执政为民的实践。
(二)全力推动科学发展。要坚持科学发展的执政理念。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时期虽然中心任务是动员广大群众参加革命战争,但是我们党仍然重视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建设和发展。在当前我们党全面执政条件下,在和平发展时期,我们党要承担起推动中国社会进步的历史责任,就必须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把发展作为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相统一,实现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彰显党的执政能力,才能扩大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三)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是治国理政的基本原则。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时期,我们党就努力按照这些原则努力探索。现在,更要强调执政要合乎规律性,通过民主的制度和程序来运用权力、管理国家,并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重要环节。关键的是要把执政放到现代民主政治的大背景中来考察、来实施,用科学的思想、科学的制度、科学的方法来配置和运用权力、治国理政。要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过程中,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同时运用法律规范社会行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四)保持优良作风。干部的作风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事业的成败。在中央苏区广泛流传的“苏区干部好作风”的山歌生动而形象地概括了苏维埃干部的优良作风。现在时代不同了,但好的传统不能丢。广大干部要树立和弘扬联系群众、发扬民主、艰苦奋斗、严以律已的作风。对群众有深爱之情,对学习有致用之道,对工作有守土之责,对难题有破解之策,对组织有感恩之心,对利益有淡泊之怀,对法制有敬畏之意,对修身有勤勉之志。增强责任意识、树立正确政绩观、利益观,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以良好的作风带领人民群众攻坚克难,不断取得科学发展的新成绩。
[关键词]中央苏区;执政实践;启示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创建的中国第一个国家形态的工农民主专政的红色政权,是党治国安邦的伟大预演。这期间,党的执政实践取得了丰富的经验。毛泽东在1939年10月指出:“党开辟了人民政权的道路,因此也就学会了治国安民的艺术。所有这些,都是党的重大进步和重大成功”。胡锦涛在2001年10月指出“中华苏维埃政府的建立是我们党建立人民政权的探索和尝试,它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对各根据地、各部分红军的中枢指挥作用,扩大了党的影响,也为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的根据地建设,以及后来新中国政权建设,提供了丰富的历史经验,培养了大批领导骨干和组织、管理人才。”认真总结和汲取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时期中国共产党局部执政的实践和历史经验,对于党和国家事业继往开来,具有重要意义。
一、中国共产党在苏区局部执政的初步实践
苏维埃是英语SOVIET的音译,俄语是COBET,意思是会议或代表会议。最初它是俄国无产阶级创造的群众性政治组织,后来得到列宁的肯定与发扬,十月革命后成为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它是人民参与国家事务管理,行使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民主制度。由于中国共产党与共产国际、苏联的关系,中国共产党第一份党纲就明确表示承认苏维埃管理制度,党的“二大”后又进一步提出建立“苏维埃政权”的思想。国共合作破裂、国民革命受挫,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开始实行武装夺取政权、建立政权时,中共中央就决定把苏维埃政权作为中国革命的政权形式。
1931年11月7日至20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召开。大会宣布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选举毛泽东为临时中央政府主席。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后,立即采取一系列措施,建设政权和巩固政权。
(一)创建具有鲜明特色的苏维埃法律体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制定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人民民主宪法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并建立了以《宪法大纲》为主体的新型的革命法律体系,这个法律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宪法大纲》,该法共17条,论述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工农民主专政的性质等基本内容:土地立法,制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不仅宣布彻底废除一切封建土地剥削制度和高利贷债务,而且规定了土地所有权及分配土地和财产的原则和方法:婚姻立法,根据《宪法大纲》确立的“婚姻自由”的原则,在总结早期婚姻立法成绩的基础上,先后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妇女的社会地位有了明显的提高,充分体现了苏区社会解放的深度;刑事立法,制定和颁布了一些刑事法律法令,如《中央执行委员会训令第二十一号一关于镇压内部反革命问题》,《中央执行委员会训令第二十六号一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律体系的创立,为以后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乃至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新民主主义法律体系和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还建立和健全了一套较为系统的司法体系。
(二)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党和苏维埃政府积极发展民主政治,建立和健全民主政治制度。一是明确规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之最高政权为全国工农兵会议(苏维埃)的大会,在大会闭幕期间,全国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为全国最高政权机关,中央执行委员会下的组织人民委员会,处理日常政务,发布一切法令和议案。”工农兵代表大会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起着主导的、决定性的作用。二是建立和健全市乡代表会议制。为推动基层苏维埃政权的民主化,苏维埃政府在市乡普遍建立了市乡代表会议制。该制度的建立,使苏维埃与民众的关系更加密切,使一切苏维埃工作的执行有了雄厚的力量。三是建立和健全民主选举制度。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这一基本政治权利,吸引最广大选民参加选举,苏维埃政府颁布了有关选举的法律法规,对选举中的选民资格、选举单位、选举程序、选举经费、选民登记和候选人名单的公布等方面都作了非常详细的规定。四是建立民主监督机制。成立工农检查部,其主要职责是检查苏维埃政府颁布的各项法令的执行情况,督促各级机关积极开展工作,肃清一切官僚腐化贪污等现象;建立工农群众控告局,专门负责接受工农群众对苏维埃机关或国家经济机关工作人员的控告,并派人对其控告事项进行调查:开展舆论监督。苏区的《红色中华》、《斗争》等主要报刊开设专栏登载工农群众和各方面对党和政府人员的批评意见。
(三)把组织武装斗争作为苏维埃政权的首要任务。在井冈山时期,毛泽东就指出,边界的斗争,完全是军事的斗争,党和群众不得不一起军事化。怎样对付敌人,怎样作战,成为日常生活的中心问题。为此,毛泽东强调,苏维埃的第一个任务就是武装民众,组织坚强的铁的红军,组织地方部队与游击队,组织关于战争的给养与运输。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后,它面临国民党的反革命“围剿”、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扩张、苏维埃内部反革命分子的颠覆破坏,形势十分严峻。因此,中国共产党认为,苏维埃的根本任务,是集中一切力量去组织武装斗争,开展革命战争,用革命战争去打倒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肃清内部的反革命分子。毛泽东明确指出,“现在我们的一切工作,都应当为着革命战争的胜利”。要取得武装斗争的胜利,扩大红军队伍是一项基本的保证。苏维埃中央政府建立以后,加大了有计划有组织地动员根据地青年自愿加入红军。1933年秋第五次反“围剿”开始后,中央苏区开始实行由志愿兵役制向义务兵役制过渡,并进行了三次大规模、有计划的扩红运动。据统计。赣南苏区总人口约220万,其中青壮年人口仅50-60万人,但前后参加主力红军和地方红军的就达30余万。
(四)注重经济建设。经济建设是国家政权的物质基础。为巩固和发展中华苏维埃政权,在战争和革命条件下,党和苏维埃政府“进行一切可能的和必须的经济方面的建设”。毛泽东号召“在全体政府工作人员中,在广大工农群众中,造成一种热烈的经济建设的空气。”为指导苏区的经济建设,党和苏维埃政府在1931年11月第一次全国苏维埃大会以及1933年8月中央苏区南部17县经济建设大会上通过了《关于经济政策的决议》《关于苏维埃经济建设的决议》《苏维埃经济建设任务》等一系列有关经济 建设的决议,制定了一系列的经济政策:在农业生产方面,把发展农业生产作为苏维埃经济建设的首要任务。为发展农业生产,党和苏维埃政府推广和组织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发动妇女参加生产,兴修水利,开垦荒地,改良土壤,植树造林,进行农田基本建设,推广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发行推销建设公债,普遍设立谷仓、备荒仓、粮食调剂局,这些“兴农”措施使农业生产力得到了解放和发展。在发展工商业方面,党和苏维埃政府主要兴办和发展国营工商业、合作社商业,同时也鼓励和保护私营工商业的存在和发展。在对赤白区贸易方面,党和苏维埃政府鼓励对外贸易,反对贸易垄断。党在苏区的经济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在长达数年的反“围剿”斗争中,苏区军民打破了国民党军队的经济封锁,保证了中华苏维埃政权机构的正常运转,保障了红军的物资供应,并改善了人民生活。
(五)努力发展文化教育事业。大力发展苏维埃文化教育事业是中国共产党在苏区执政的重要工作目标与任务之一。毛泽东指出,为着革命战争的胜利,为着苏维埃政权的巩固和发展,为着动员民众一切力量加入伟大的革命斗争,为着创造革命的新时代,苏维埃必须实行文化教育的改革,解除反动统治阶级所加在工农群众精神上的桎梏,而创造新的工农的苏维埃文化。他强调,苏维埃文化教育的总方针在于以共产主义的精神来教育广大的劳苦民众,在于使文化教育为革命战争与阶级斗争服务,在于使教育与劳动群众联系起来,在于使广大中国民众都成为享受文明幸福的人。根据这个总方针和苏区的实际情况,他提出苏维埃文化建设的中心任务是“厉行全部的义务教育,是发展广泛的社会教育,是努力扫除文盲,是创造大批领导斗争的高级干部。”苏维埃实行“完全免费的普及教育”。苏维埃教育以初级小学教育为主体。苏维埃政府成立后,各苏区组建了苏维埃业余剧团,红色戏剧运动渐成规模。
(六)加强党的干部作风建设。党的干部作风建设,是依靠人民执政的关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十分重视对党员干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从根本上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和拒腐防变的能力。1932年3月2日,人民委员会发布《政府工作人员要加紧学习》的第6号命令,规定各级苏维埃政府工作人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政府制定的制度和法规,学习文化知识,尽快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文化程度。临时中央政府还开办了多期短训班,培训县、区、乡苏维埃干部,主要内容之一就是有针对性地对他们进行反腐倡廉的思想教育,敲响“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的警钟。苏区干部形成了良好的作风,其最突出、最具有中央苏区时代特色的,是苏区干部所坚持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艰苦奋斗和廉洁奉公精神。因为共产党和苏维埃政府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谋利益,苏区群众才那么真心实意地拥护革命,拥护苏维埃,踊跃参加红军,支援前线,保卫新生的苏维埃政权。正是由于党的执政是依靠人民的,党的革命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所以,它才能唤起了千百万群众,组成了真正的铜墙铁壁,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
二、党领导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实践的启示
党领导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实践对今天的启示意义是多方面的。择其要者,有以下几点:
(一)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是我们党的基本执政理念。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时期,党和苏维埃政府明确指出:“在两个政权尖锐对立的中国,苏维埃每一具体的施政,要立即取得广大民众的拥护”,“对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群众的生活问题,就一点也不能疏忽,一点也不能看轻。”今天全面执政、长期执政的情况下,更要紧紧抓住而不能偏离执政为民这个核心和本质,只有这样,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才有深厚的阶级基础和广泛的群众基础、社会基础,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才能获得永不枯竭的智慧和力量源泉。在夺取政权的日子里,我们党来自于人民,植根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们党代表人民执掌了整个国家政权,各级党组织和相当一部分党员手中都有一定的权力,必须将其具体化为执政为民的实践。
(二)全力推动科学发展。要坚持科学发展的执政理念。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时期虽然中心任务是动员广大群众参加革命战争,但是我们党仍然重视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建设和发展。在当前我们党全面执政条件下,在和平发展时期,我们党要承担起推动中国社会进步的历史责任,就必须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把发展作为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相统一,实现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彰显党的执政能力,才能扩大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三)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是治国理政的基本原则。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时期,我们党就努力按照这些原则努力探索。现在,更要强调执政要合乎规律性,通过民主的制度和程序来运用权力、管理国家,并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重要环节。关键的是要把执政放到现代民主政治的大背景中来考察、来实施,用科学的思想、科学的制度、科学的方法来配置和运用权力、治国理政。要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过程中,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同时运用法律规范社会行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四)保持优良作风。干部的作风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事业的成败。在中央苏区广泛流传的“苏区干部好作风”的山歌生动而形象地概括了苏维埃干部的优良作风。现在时代不同了,但好的传统不能丢。广大干部要树立和弘扬联系群众、发扬民主、艰苦奋斗、严以律已的作风。对群众有深爱之情,对学习有致用之道,对工作有守土之责,对难题有破解之策,对组织有感恩之心,对利益有淡泊之怀,对法制有敬畏之意,对修身有勤勉之志。增强责任意识、树立正确政绩观、利益观,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以良好的作风带领人民群众攻坚克难,不断取得科学发展的新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