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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是个古老而又常新的犯罪类型.面对形形色色的诈骗犯罪,尤其是一些新型的诈骗犯罪,司法实践中往往被错误地定性为他罪,这不仅有违罪刑法定原则,也有悖刑罚的目的,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我国刑法理论对诈骗罪的构造研究的不足,为了有效地打击诈骗犯罪和澄清诈骗犯罪和相关犯罪的界限,很有必要对诈骗罪的构造进行深入地分析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