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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新世纪,祖国和平统一因素在不断增长,台湾岛内的分裂倾向也在发展。“台独”分裂势力以“文化台独”作为根本理念,在政治、经济等方面加紧推行分裂祖国的政策,严重阻碍了祖国和平统一。
福建具有丰厚的文化资源,闽台文化源远流长的渊源关系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对台交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积极开展闽台文化双向交流还是沟通两岸情谊的重要手段。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发扬中华文化的团结力、凝聚力,揭露批判“文化台独”,反对分裂,反对“台独”;如何发挥人文优势,加强两岸的文化交流,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福建对台文化交流中存在的不足
缺乏科学的整体规划和强有力的组织协调,闽台文化资源优势未能得到充分发挥。福建在充分利用信仰文化方面只有莆田妈祖做得较好,但与全国性的对台交往中所造成的气势、效果和影响力相比,还有一定距离。
对台文化交流的广度、深度不够。主要表现在交流渠道不畅、形式不活、层次不高,存在“四多四少”的现象:台胞进来较多,我们赴台交流较少;民间信仰文化交流较多,其它文化形式交流较少;老一辈台胞交流较多,青少年一代交流较少;一般性的文化交流较多,高层次的学术研究和高层次的人才交流较少。
工作上存在短期行为,缺乏长期性、连续性。由于文化产业的特殊性,投入高、产出少,短期内难于体现效果和直接获取经济效益,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对文化资源的挖掘和利用投入不足。
宣传力度不够。不论是对台宣传还是对福建的宣传都还较为薄弱。如在一些对台交流窗口中,“导游”素质不高,对宣传福建文化资源和成果,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发挥闽台人文优势,拓展对台文化交流渠道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增强继承发扬中华文化的使命感。要充分认识闽台文化交流在对台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特殊作用,转变观念,加强领导、注重协调,努力形成组织领导网络和整体合力。要加强对台工作领导,积极开发利用对台文化资源,加强对台文化交流的策划、引导、协调,有计划、有组织地实施各种形式的文化交流工作。要树立长远意识,改变短期行为、急功近利的观念。要树立产业意识,改变小打小闹、零敲碎打的做法。要选准重点,突出经营理念,坚持不懈地做大做强。要强化创新意识,设立对台文化交流专项基金,确保各个项目建设的落实。要正确区分民间信仰与封建迷信、民俗文化与陈规陋习,处理好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等关系,努力做好对台文化交流的大文章。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利用一切宣传媒体,通过宣传中华传统文化,加速树立两岸文化融合的理念。要积极组织福建知名作家、艺术家围绕弘扬中华文化传统、反映海峡情深、呼唤祖国统一的主题开展创作活动。在加大对来闽台胞宣传力度的同时,要强化对台湾青少年的宣传工作。一是加强不同层次、不同专业、不同年龄的青少年的交流交往。可以建立学校之间定期交流机制,开辟丰富多彩的文艺交流活动。寒暑假期间组织邀请台湾学生来大陆观光、旅游,开展专题知识性活动文艺活动。二是有目的、有重点地组织夏令营。有关部门应根据青少年学生的特点,确定主题,组织有侧重点的夏令营。三是运用互联网,设立使用繁体字、台湾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对台专业网站,突出台的特色,展现闽台文化资源优势的魅力。可以走市场化的道路,积极支持各类企业利用网络经营文化产品。
三、要利用闽台“语缘”优势,加强方言研究。要组织研究队伍,加强横向联系,借助高校的科研力量和文献资料,集体营造方言语言环境,保护方言文化生态。要认真组织闽台地名、姓氏、宗亲研讨考辩,举办闽南文化、姓氏文化及客家文化闽台研讨会;积极挖掘福建对台文化交流资源,不断培植和发展闽台文化情结。通过组织学术研究机构,加强两岸交流互访,并将学术研究与现实服务有机结合起来。要侧重对闽台民俗与旅游、闽台民间信仰、戏曲书画艺术、谜语、方言、历史名人等课题进行全面系统地研讨,彰显福建文化对台湾的传承关系,增强台湾知识界对闽台历史文化关系的认同。要支持福建相关社团组织参加世界客属恳亲大会,鼓励他们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发挥闽台“血缘”和家族文化优势,开展对闽籍台湾政要的统战工作。
四、加强示范窗口建设,扩大交流交往层面。要开展寻根谒祖、族谱文化、民间信仰交流活动,用乡情、亲情、友情争取台湾中南部民众支持和平统一大业。各示范窗口特别是旅游点、宾馆、饭店等接待台胞的窗口,要有意识地倡议“双语制”,既讲普通话,又讲闽南话,以消除台胞游客的心理距离。闽南地区幼儿园要增加方言歌谣、童谣教育,中小学适当补充闽南方言史内容,以保持闽南文化遗产。要出版发行系列福建历史文化书籍,进一步普及闽台区域文化知识,通过积极承办闽南方言国际研讨会年会,扩大福建在海峡两岸及国际方言学界的知名度。要利用新闻媒体,扩大福建方言应用面和知名度,广播台、电视台应开播方言节目。要树立大旅游、大市场、大产业的观念,深入挖掘、开发重要的景区、景点,提高品位,形成特色。要整合旅游景点,结合旅游业发展,连线成片,构建“对台文化走廊”。要抓好旅游景点环境的整治,规范经营行为,精心策划,开发各种系列的旅游纪念品,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要重视导游队伍建设。对外地游客来说,导游就是福建文化的“形象”,也是“代言人”和“传播器”。应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对台胞要以闽南话进行“解说”。
五、以姓氏文化、宗教信仰、庙宇文化为纽带,促进闽台交流。要结合各地的实际,通过开展族谱溯源,利用各姓氏宗亲会的优势,动员各乡亲组织修编族谱,以族谱促寻根,从而增进双向交流。可以充分利用各地的庙宇,重点打造庙宇文化品牌。要争取多渠道入岛交流,通过庙宇文化交流,起到认祖归宗的作用。同时,还可以利用我国各地传统的节日习俗(如中秋佳节等),开展恳亲交流活动,以达到相互了解,密切情谊的目的。
六、突出时代特色,以经营手段运作文化产业。要通过学术、艺术、科技、宗教、体育、出版、影视等文化交流合作,积极发挥文化资源整合与文化融合的效果,促进闽台经贸合作。一是以地方性文化展演交流为载体,增进彼此了解和认识。在展演交流中,要选派懂经济的领导、干部参与其中,为“文化交流”注入丰富的内涵,赋予特殊的使命,在文化交流的同时,开展宣传福建和经贸合作洽谈活动。二是应用经济手段指导和支持企业积极经营文化产业。除直接经营文化娱乐产品外,还可利用民俗文物展览形式入台。如农家具、服饰、茶具酒具、枕具灯具等以及古建筑,选择一些具有市场潜力的文化产品,在台开辟商贸网点。三是选择具有开发前景的文化专题项目投入市场吸引台资,同时相应制订并实施有关奖励办法,鼓励台胞为家乡捐献文物,或出资兴建文化设施,以及到闽投资办厂兴业。
福建具有丰厚的文化资源,闽台文化源远流长的渊源关系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对台交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积极开展闽台文化双向交流还是沟通两岸情谊的重要手段。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发扬中华文化的团结力、凝聚力,揭露批判“文化台独”,反对分裂,反对“台独”;如何发挥人文优势,加强两岸的文化交流,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福建对台文化交流中存在的不足
缺乏科学的整体规划和强有力的组织协调,闽台文化资源优势未能得到充分发挥。福建在充分利用信仰文化方面只有莆田妈祖做得较好,但与全国性的对台交往中所造成的气势、效果和影响力相比,还有一定距离。
对台文化交流的广度、深度不够。主要表现在交流渠道不畅、形式不活、层次不高,存在“四多四少”的现象:台胞进来较多,我们赴台交流较少;民间信仰文化交流较多,其它文化形式交流较少;老一辈台胞交流较多,青少年一代交流较少;一般性的文化交流较多,高层次的学术研究和高层次的人才交流较少。
工作上存在短期行为,缺乏长期性、连续性。由于文化产业的特殊性,投入高、产出少,短期内难于体现效果和直接获取经济效益,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对文化资源的挖掘和利用投入不足。
宣传力度不够。不论是对台宣传还是对福建的宣传都还较为薄弱。如在一些对台交流窗口中,“导游”素质不高,对宣传福建文化资源和成果,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发挥闽台人文优势,拓展对台文化交流渠道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增强继承发扬中华文化的使命感。要充分认识闽台文化交流在对台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特殊作用,转变观念,加强领导、注重协调,努力形成组织领导网络和整体合力。要加强对台工作领导,积极开发利用对台文化资源,加强对台文化交流的策划、引导、协调,有计划、有组织地实施各种形式的文化交流工作。要树立长远意识,改变短期行为、急功近利的观念。要树立产业意识,改变小打小闹、零敲碎打的做法。要选准重点,突出经营理念,坚持不懈地做大做强。要强化创新意识,设立对台文化交流专项基金,确保各个项目建设的落实。要正确区分民间信仰与封建迷信、民俗文化与陈规陋习,处理好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等关系,努力做好对台文化交流的大文章。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利用一切宣传媒体,通过宣传中华传统文化,加速树立两岸文化融合的理念。要积极组织福建知名作家、艺术家围绕弘扬中华文化传统、反映海峡情深、呼唤祖国统一的主题开展创作活动。在加大对来闽台胞宣传力度的同时,要强化对台湾青少年的宣传工作。一是加强不同层次、不同专业、不同年龄的青少年的交流交往。可以建立学校之间定期交流机制,开辟丰富多彩的文艺交流活动。寒暑假期间组织邀请台湾学生来大陆观光、旅游,开展专题知识性活动文艺活动。二是有目的、有重点地组织夏令营。有关部门应根据青少年学生的特点,确定主题,组织有侧重点的夏令营。三是运用互联网,设立使用繁体字、台湾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对台专业网站,突出台的特色,展现闽台文化资源优势的魅力。可以走市场化的道路,积极支持各类企业利用网络经营文化产品。
三、要利用闽台“语缘”优势,加强方言研究。要组织研究队伍,加强横向联系,借助高校的科研力量和文献资料,集体营造方言语言环境,保护方言文化生态。要认真组织闽台地名、姓氏、宗亲研讨考辩,举办闽南文化、姓氏文化及客家文化闽台研讨会;积极挖掘福建对台文化交流资源,不断培植和发展闽台文化情结。通过组织学术研究机构,加强两岸交流互访,并将学术研究与现实服务有机结合起来。要侧重对闽台民俗与旅游、闽台民间信仰、戏曲书画艺术、谜语、方言、历史名人等课题进行全面系统地研讨,彰显福建文化对台湾的传承关系,增强台湾知识界对闽台历史文化关系的认同。要支持福建相关社团组织参加世界客属恳亲大会,鼓励他们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发挥闽台“血缘”和家族文化优势,开展对闽籍台湾政要的统战工作。
四、加强示范窗口建设,扩大交流交往层面。要开展寻根谒祖、族谱文化、民间信仰交流活动,用乡情、亲情、友情争取台湾中南部民众支持和平统一大业。各示范窗口特别是旅游点、宾馆、饭店等接待台胞的窗口,要有意识地倡议“双语制”,既讲普通话,又讲闽南话,以消除台胞游客的心理距离。闽南地区幼儿园要增加方言歌谣、童谣教育,中小学适当补充闽南方言史内容,以保持闽南文化遗产。要出版发行系列福建历史文化书籍,进一步普及闽台区域文化知识,通过积极承办闽南方言国际研讨会年会,扩大福建在海峡两岸及国际方言学界的知名度。要利用新闻媒体,扩大福建方言应用面和知名度,广播台、电视台应开播方言节目。要树立大旅游、大市场、大产业的观念,深入挖掘、开发重要的景区、景点,提高品位,形成特色。要整合旅游景点,结合旅游业发展,连线成片,构建“对台文化走廊”。要抓好旅游景点环境的整治,规范经营行为,精心策划,开发各种系列的旅游纪念品,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要重视导游队伍建设。对外地游客来说,导游就是福建文化的“形象”,也是“代言人”和“传播器”。应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对台胞要以闽南话进行“解说”。
五、以姓氏文化、宗教信仰、庙宇文化为纽带,促进闽台交流。要结合各地的实际,通过开展族谱溯源,利用各姓氏宗亲会的优势,动员各乡亲组织修编族谱,以族谱促寻根,从而增进双向交流。可以充分利用各地的庙宇,重点打造庙宇文化品牌。要争取多渠道入岛交流,通过庙宇文化交流,起到认祖归宗的作用。同时,还可以利用我国各地传统的节日习俗(如中秋佳节等),开展恳亲交流活动,以达到相互了解,密切情谊的目的。
六、突出时代特色,以经营手段运作文化产业。要通过学术、艺术、科技、宗教、体育、出版、影视等文化交流合作,积极发挥文化资源整合与文化融合的效果,促进闽台经贸合作。一是以地方性文化展演交流为载体,增进彼此了解和认识。在展演交流中,要选派懂经济的领导、干部参与其中,为“文化交流”注入丰富的内涵,赋予特殊的使命,在文化交流的同时,开展宣传福建和经贸合作洽谈活动。二是应用经济手段指导和支持企业积极经营文化产业。除直接经营文化娱乐产品外,还可利用民俗文物展览形式入台。如农家具、服饰、茶具酒具、枕具灯具等以及古建筑,选择一些具有市场潜力的文化产品,在台开辟商贸网点。三是选择具有开发前景的文化专题项目投入市场吸引台资,同时相应制订并实施有关奖励办法,鼓励台胞为家乡捐献文物,或出资兴建文化设施,以及到闽投资办厂兴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