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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要想促使社会实现高效的发展,我党就应当体现出引导性作用,发挥自身的职能优势,企业的运作过程中,容易出现思想上的偏颇,因此,应当强化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力度,明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规定》中的内容,以此为基础,确保企业的运作更为稳健,基于此,笔者针对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探究,以下为详述。
关键词: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问题;思考
党中央和国务院为了更好的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力度,制定了党风廉政责任制度,其中对党政领导班子以及领导干部的职责所在予以明确,力求高效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工作任务,通过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为企业运作和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促使企业的运作更具科学性和长远化的特征。
一、对于企业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问题分析
(一)责任制内容较为空虚
一些企业内部的领导干部未能对国务院所颁布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内容予以全方面的认知,未对责任制中的内容进行总结和掌握,在实际的企业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过程中,仅仅趋于形式,无法体现其实际价值。具体表现有:无法符合签订责任值的相关要求,同时所签订的责任书也严重脱离企业的运作实际情况,出现“重形式、轻内容”的情况,比如,在文件传达以及责任书签订过程中的声势较为浩大,但是却无法从根本上落实有关制度要求,责任追究时一笔带过、不了了之,这就会使责任制的内容仅仅停留在表面上。
(二)责任考核力度极其薄弱
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过程中,容易出现考核以下两方面的问题,其一为考核方式缺乏合理性,其二为考核标准不具备规划化。考核时间短、无法对具体情况予以掌握,对最终的考核结果不重视。而后极易出现奖罚不分明的情况,虽说组织基于责任制的建设情况,已经给予了一定的考核奖励,但是,前后仍旧存在着诸多的阻碍性问题,存在问题分析不严谨、考核力度不足以及诱因研究不够的情况,也未能和企业领导人员的奖惩和任用相挂钩,无形中就削弱了责任考核作用。
(三)责任考核追究较为松散
在对责任制度进行考核的过程中,虽说难以对具体情况全方面的掌握,但是,实际的考核过程更加注重形式化,比如,在对领导的责任予以追究的过程中,容易受到诸多因素的干扰,将党风廉政责任追究力度一定程度的弱化,出现“轻责任追究”的情况,或是出现组织代理进行责任承担的现象,最终削弱了应有的惩戒力度。
二、实施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义
其一,企業的运作和发展过程中,将党风廉政责任制度落实的根本目就是要对我国的国有经济予以壮大,使反腐倡廉工作可以落实到实践中,尤其是国有企业在此过程中,作为社会经济的主体,也作为国家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国有企业的运作中,如果出现腐败问题,将会给国有企业的资产出入形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最终很可能会造成资产流失,甚至会因此而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作秩序形成威胁。
其二,企业的运作和发展中,将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到实处,这是遵循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表现,也是国有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坚实保障,科学发展观的融入可以使企业的发展更为科学,更能顺应时代的发展潮流,间接的提高企业的实际生产力,最终对有损于企业运作和发展的要素予以规避。
三、强化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力度的方式分析
(一)加强作风建设
在实施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过程中,应对责任制中的工作重点予以明确,在此过程中,需要强化企业领导人员的作风培养力度,促使每一级别的领导人员都应当完成作风的转变,从自我做起,促使企业可以实现改革和长远化的发展,同时应当明确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坚持围绕着“七个不准”中的内容,强化教育和培训力度,提高主要领导人员的党性素养,从党对自身的要求层面,约束自己的工作行为和生活作风,做到不浮躁、扎实工作,确保企业的发展更为稳健。
(二)加强廉洁意识
在此过程中,还应当从教育环节做好把控工作,将强化工作人员廉洁意识作为着力点,结合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应当从多个角度、多个形式进行分析,提高教育工作的说服力和亲和力等,将宣传工作、监察工作和组织工作部门的职能优势,构建反腐倡廉的工作格局,重点关注与普法教育、遵守规章教育、荣辱观教育等实现有机的结合,做到分层次、突出主体,积极创新,促使教育工作体现出多元化的特征。
(三)对权力运行进行规范
制度建设的过程中,应当将权利的规范作为着力点,强化制度的约束力度,结合形势的运作变化,构建一个制度配套的体系,构建配置科学、相互制约、结构完整的长效机制,将廉洁要求渗透到各个规章制度之中,对领导人员的行为予以规范。
(四)强化监督制衡力
在建筑制约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作为着力点,强化监督力度,首先应当强化企业领导人员对于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及时发现问题,而后妥善处理问题,构建一个系统化的监督机制。其次应当增强企业内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监督力度,完善企业的运作流程,健全内控机制。最后,应当强化党内的监督机制,对《党章》之中的内容予以了解和掌握,强化内部财务、纪检监督以及审计部门的监督力度,企业内部的纪检监督部门人员,应体现出自身的职责所在,针对影响极其严重的事件,应积极配合,体现出责任追究的约束性。
(五)严肃党纪政纪
强化党纪政纪的监督力度,提升惩治的威慑力,对企业领导人员的权利进行制约,针对大案和要案,应当做到主动出击,从多个途径来完成案件的调查和分析,强化审计部门和财务部门的协作能力和的配合力度,形成巨大的合力。
(六)落实奖惩制度
党风廉政政策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取得了较佳的成效,与此同时,还应当给他们以一定的鼓励,运用奖惩制度,凸显责任制的实际作用,在此过程中,需要结合责任主体的大小亦或是问题的严重程度等,制定最为适宜的追究方案。 比如,基于一些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可借助廉政谈话或是自律通知书的方式,命令当事人对问题进行说明,用来警戒自身、端正自身的态度。
再如,针对组织处理方面的问题,对于未能積极履行自身职责的领导,或是导致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出现严重问题的应给以辞退处分。
最后,基于部分责任人未能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要求的,引发重大经济损失、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当事人,则应当参照《责任制规定》以及《纪律处分条例》中的内容,确定最终的纪律处分方案。
四、处理好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系分析
(一)“部分”与“整体”
实施企业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建设过程中,应当从监督、教育和制度层面做好把控,将这些环节之间的关联性予以把控,确保惩处、教育以及制度等环节的内在联系更为紧密,而后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始终贯穿于企业的运作和发展全过程中,逐步完成相互促进,力求做到制度管用、惩处有力、教育有效以及监督到位的效果。
(二)“惩治”与“预防”
当企业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过程中,应当本着综合治理、重点预防、标本兼治的原则,不仅要使治标措施具备合理性,同时还需对治本内容进行深化,不可仅仅对其中的某一项工作或是环节予以重视,这样才能逐步做到惩治有力、监督制衡有力以及制度监督有力等等,将腐败现象扼杀在襁褓之中。
(三)“当前”与“长远”
企业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过程中,是一项紧迫而长期的任务,所以,要立足于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还要具备长远化的战略思维,对以往的经验予以总结,找寻其中的不足之处,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内容进行细化,构建一套防腐工作的长效机制。
五、结语
综上所述,当前的反腐倡廉已经在各个社会中予以渗透,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可以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企业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应当重视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一套极为系统化的防腐倡廉体系,极大的推动企业的发展,而后更具长远化的特征,可以与时代的发展相一致,笔者基于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希望给有关人士以一定的借鉴和启迪。
参考文献:
[1]张惠明.念好“三字经”切实贯彻落实好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J].苏盐科技,2012,12(3):31-32,35.
[2]周德莲.企业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探索与思考[J].企业文化(中旬刊),2016,23(1):31,33.
[3]刘明好.加强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保障与促进企业中心工作的根本[J].甘肃理论学刊,2014,24(4):57-62.
[4]董团伟.浅析新时期供电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创新[J].建材与装饰,2013,18(19):191-192.
[5]高原.新形势下国企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探讨[J].东方企业文化,2015,15(21):315.
[6]张婉丽.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不断强化企业党风廉政建设[J].赤子,2012,18(11):8.
关键词: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问题;思考
党中央和国务院为了更好的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力度,制定了党风廉政责任制度,其中对党政领导班子以及领导干部的职责所在予以明确,力求高效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工作任务,通过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为企业运作和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促使企业的运作更具科学性和长远化的特征。
一、对于企业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问题分析
(一)责任制内容较为空虚
一些企业内部的领导干部未能对国务院所颁布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内容予以全方面的认知,未对责任制中的内容进行总结和掌握,在实际的企业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过程中,仅仅趋于形式,无法体现其实际价值。具体表现有:无法符合签订责任值的相关要求,同时所签订的责任书也严重脱离企业的运作实际情况,出现“重形式、轻内容”的情况,比如,在文件传达以及责任书签订过程中的声势较为浩大,但是却无法从根本上落实有关制度要求,责任追究时一笔带过、不了了之,这就会使责任制的内容仅仅停留在表面上。
(二)责任考核力度极其薄弱
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过程中,容易出现考核以下两方面的问题,其一为考核方式缺乏合理性,其二为考核标准不具备规划化。考核时间短、无法对具体情况予以掌握,对最终的考核结果不重视。而后极易出现奖罚不分明的情况,虽说组织基于责任制的建设情况,已经给予了一定的考核奖励,但是,前后仍旧存在着诸多的阻碍性问题,存在问题分析不严谨、考核力度不足以及诱因研究不够的情况,也未能和企业领导人员的奖惩和任用相挂钩,无形中就削弱了责任考核作用。
(三)责任考核追究较为松散
在对责任制度进行考核的过程中,虽说难以对具体情况全方面的掌握,但是,实际的考核过程更加注重形式化,比如,在对领导的责任予以追究的过程中,容易受到诸多因素的干扰,将党风廉政责任追究力度一定程度的弱化,出现“轻责任追究”的情况,或是出现组织代理进行责任承担的现象,最终削弱了应有的惩戒力度。
二、实施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义
其一,企業的运作和发展过程中,将党风廉政责任制度落实的根本目就是要对我国的国有经济予以壮大,使反腐倡廉工作可以落实到实践中,尤其是国有企业在此过程中,作为社会经济的主体,也作为国家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国有企业的运作中,如果出现腐败问题,将会给国有企业的资产出入形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最终很可能会造成资产流失,甚至会因此而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作秩序形成威胁。
其二,企业的运作和发展中,将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到实处,这是遵循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表现,也是国有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坚实保障,科学发展观的融入可以使企业的发展更为科学,更能顺应时代的发展潮流,间接的提高企业的实际生产力,最终对有损于企业运作和发展的要素予以规避。
三、强化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力度的方式分析
(一)加强作风建设
在实施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过程中,应对责任制中的工作重点予以明确,在此过程中,需要强化企业领导人员的作风培养力度,促使每一级别的领导人员都应当完成作风的转变,从自我做起,促使企业可以实现改革和长远化的发展,同时应当明确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坚持围绕着“七个不准”中的内容,强化教育和培训力度,提高主要领导人员的党性素养,从党对自身的要求层面,约束自己的工作行为和生活作风,做到不浮躁、扎实工作,确保企业的发展更为稳健。
(二)加强廉洁意识
在此过程中,还应当从教育环节做好把控工作,将强化工作人员廉洁意识作为着力点,结合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应当从多个角度、多个形式进行分析,提高教育工作的说服力和亲和力等,将宣传工作、监察工作和组织工作部门的职能优势,构建反腐倡廉的工作格局,重点关注与普法教育、遵守规章教育、荣辱观教育等实现有机的结合,做到分层次、突出主体,积极创新,促使教育工作体现出多元化的特征。
(三)对权力运行进行规范
制度建设的过程中,应当将权利的规范作为着力点,强化制度的约束力度,结合形势的运作变化,构建一个制度配套的体系,构建配置科学、相互制约、结构完整的长效机制,将廉洁要求渗透到各个规章制度之中,对领导人员的行为予以规范。
(四)强化监督制衡力
在建筑制约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作为着力点,强化监督力度,首先应当强化企业领导人员对于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及时发现问题,而后妥善处理问题,构建一个系统化的监督机制。其次应当增强企业内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监督力度,完善企业的运作流程,健全内控机制。最后,应当强化党内的监督机制,对《党章》之中的内容予以了解和掌握,强化内部财务、纪检监督以及审计部门的监督力度,企业内部的纪检监督部门人员,应体现出自身的职责所在,针对影响极其严重的事件,应积极配合,体现出责任追究的约束性。
(五)严肃党纪政纪
强化党纪政纪的监督力度,提升惩治的威慑力,对企业领导人员的权利进行制约,针对大案和要案,应当做到主动出击,从多个途径来完成案件的调查和分析,强化审计部门和财务部门的协作能力和的配合力度,形成巨大的合力。
(六)落实奖惩制度
党风廉政政策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取得了较佳的成效,与此同时,还应当给他们以一定的鼓励,运用奖惩制度,凸显责任制的实际作用,在此过程中,需要结合责任主体的大小亦或是问题的严重程度等,制定最为适宜的追究方案。 比如,基于一些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可借助廉政谈话或是自律通知书的方式,命令当事人对问题进行说明,用来警戒自身、端正自身的态度。
再如,针对组织处理方面的问题,对于未能積极履行自身职责的领导,或是导致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出现严重问题的应给以辞退处分。
最后,基于部分责任人未能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要求的,引发重大经济损失、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当事人,则应当参照《责任制规定》以及《纪律处分条例》中的内容,确定最终的纪律处分方案。
四、处理好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系分析
(一)“部分”与“整体”
实施企业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建设过程中,应当从监督、教育和制度层面做好把控,将这些环节之间的关联性予以把控,确保惩处、教育以及制度等环节的内在联系更为紧密,而后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始终贯穿于企业的运作和发展全过程中,逐步完成相互促进,力求做到制度管用、惩处有力、教育有效以及监督到位的效果。
(二)“惩治”与“预防”
当企业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过程中,应当本着综合治理、重点预防、标本兼治的原则,不仅要使治标措施具备合理性,同时还需对治本内容进行深化,不可仅仅对其中的某一项工作或是环节予以重视,这样才能逐步做到惩治有力、监督制衡有力以及制度监督有力等等,将腐败现象扼杀在襁褓之中。
(三)“当前”与“长远”
企业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过程中,是一项紧迫而长期的任务,所以,要立足于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还要具备长远化的战略思维,对以往的经验予以总结,找寻其中的不足之处,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内容进行细化,构建一套防腐工作的长效机制。
五、结语
综上所述,当前的反腐倡廉已经在各个社会中予以渗透,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可以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企业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应当重视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一套极为系统化的防腐倡廉体系,极大的推动企业的发展,而后更具长远化的特征,可以与时代的发展相一致,笔者基于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希望给有关人士以一定的借鉴和启迪。
参考文献:
[1]张惠明.念好“三字经”切实贯彻落实好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J].苏盐科技,2012,12(3):31-32,35.
[2]周德莲.企业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探索与思考[J].企业文化(中旬刊),2016,23(1):31,33.
[3]刘明好.加强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保障与促进企业中心工作的根本[J].甘肃理论学刊,2014,24(4):57-62.
[4]董团伟.浅析新时期供电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创新[J].建材与装饰,2013,18(19):191-192.
[5]高原.新形势下国企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探讨[J].东方企业文化,2015,15(21):315.
[6]张婉丽.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不断强化企业党风廉政建设[J].赤子,2012,18(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