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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人离开出生地几十年,甚而到外国生活了大半世,也会将他原来居住过的城市称为故乡。分开几十年、大半世之后又回来了,也称之为返乡、回乡。想家或盼望回家的欲望,也可以算是乡情。不过,我总是觉得那样的情往往浅些,淡些,浮些。只有农村式的、田园式的乡情才更浓重也更深刻。浓得像酒,重得像金,深得像禅。
对这些,我都品尝过,触摸过,感悟过,因为我生在农村,尽管事后我远离农村几十年。也许正因为当年我使用的是儿童式的眼睛,儿童式的视角,儿童式的视野,才珍存了有关乡情的美学原稿和哲学原稿。
我儿童时代的天和地,以及那时的春、夏、秋、冬,才像世界的真品、原品、精品。例如:
冬尽春来,我最爱的是带有寒意的早春。因为寒凛,连天上的云和地上的沙都因为凝重而落在地上,递而由大雪变成残雪。残雪的一大部分遗在田野上,一小部分缀在农院四周的篱笆上,积成洁净而晶莹的冰屑。天无云,地无沙,天地都清纯得近于老子、庄子笔下的“无”。无风,无沙,无尘,无垢,很像大自然的一篇哲学原稿。那时,天地间净到什么程度呢?举例说吧:仰起头来,我能用儿童式的眼睛看清高天之鸟的羽毛颜色和翎子数量。回过头来眺望田野时,我能看清十里外的炊烟。由于空气的洁净和清澈,连天上太阳的七色光谱也格外艳丽。
春天真的来了,标志之一就是田垄上有了犁地的耕牛,而耕牛在小歇时便可啃吃向阳坡上的嫩草。渐渐地,农院中有了正在绽蕾的杏花和桃花,田野上有了越来越多的无名野花,很美也很香。但野花是无名的,只顾耕耘而很少抬头的农民绝不会理睬野花的名目和美丽,也分不出任何心思去嗅一嗅野花的芬芳。也许正因为许多事物是无名的,也很少有人去理会它的形态和气息,那样的美才是真美,那样的香才是真香。
盛春的景象无疑最美,不仅有色而且有声。这里说的“声”,包括物之声更包括人之声。物之声如草与木的嫩枝嫩叶被微风吹拂时的低语,蜂与鸟在花丛中、枝叶里的吟唱。人之声既包括农妇用纺车作乐器弹奏出的动听曲调,也包括村塾中、小学校里那些小书生们的童声朗读。无论物声和人声,只因为天然,只因为质朴,毫无任何伪造感和虚假感,就尤其美。
夏天来了,天气越来越热。而农民对天气的炎热虽然也骂几句,但内心深处是喜欢的。因为高温是庄稼生长的要素之一。水量大,辅以日光足、气温高,对庄稼的展叶、伸茎、延蔓、开花、作果都大有益。农民忘记了热,喜欢热,还时时高兴地唱起了歌。那样的歌我听到过,虽然唱的歌无腔无调,但我总觉得那是世上最美的歌之一。天太热了,农民满脸、通身是汗,最高的享乐之一便是赤身跳进小溪中来个“狗刨”式的乱游,意在洗净身体。溪水太清了!若是你有兴致,俯下身去完全可以看清鱼的鳞片和水草的藤蔓。水中有鱼必然有一种鱼腥气味,但那样的鱼腥气味使人感到很适应,很亲切,甚而很喜欢。原因首先在于水净,鱼和水也就腥而不臊,不腐,不臭。
我偶尔回乡时,只要在田地上掠一片草叶、摘一株野花放在嘴里嚼一嚼,放在鼻下嗅一嗅,顿时就能忆起太多太多有关村趣的往事,也体味出了更有深意的乡情。
近年来我到过很多的中外渔场,也频频嗅到过鱼腥,但大都没有什么欣赏之感,甚而想远离,原因在于水的污染。但夏日回乡时只要在数里外嗅到家乡小溪的水草气味,鱼腥气味,就巴不得快速奔了过去,结结实实地大口大口去吸上一阵。
炎夏之美是热色调、高声调的美,既有大红大绿的盛装,又是高鸣高唱的节日。遍地的辣椒,番茄,枝叶是翠绿的,果实却是鲜红的。高粱玉米的枝叶也是翠绿的,而它将要结出或已经结出的果实,头上佩戴的穗子或缨子却是红艳艳的。连各种豆类的藤蔓,覆在长长的田垄上很像一条条绿龙。而它们叶下的各种蝶形之花,颜色各异,又极像绿龙身上的多彩鳞片。
秋天,是我心中最美的季节,尤其是晚秋。那时,田野上的农作物都收割尽了。秋耕后的田野,新土上满目都是酱红色的犁纹。太阳一出,泥土中蒸发出了白纱般的水气,嗅到的气味也有另一种特殊的芬芳。林中的树叶由老绿变成金黄,慢慢落回到树的根部。时间一久,底层的枯叶开始由腐烂转化为发酵,渐渐散发出一种近似醇酒的味道。小溪中的水草气息,鱼腥气息,田野上腐叶发酵的气息,新翻泥土的气息,再加上村中的新粮气息,和炊烟中由柴草燃烧升腾出的特殊气息,最后融汇成一种只能以此命名的“乡土气息”。
秋天的至高品格是肃重,包括肃杀。因为它是对红春绿夏最终能否结出真切果实的一种审定,一种取舍,一种筛选,一种宣判。我爱春夏,尤其爱秋。
初冬的圣物是霜,隆冬的圣物是雪。这是因为:霜是用白纸写给多种害虫害鸟的警告,致使以吸食树髓为本领的夏蝉之类及其肆虐式的高唱,也只好无可奈何地转变为呻吟、哀乞;雪是用白絮为一切过冬作物制作出的温暖棉被,又很像慈爱的母亲为孩子提供的精美襁褓。
对于大自然和人世间来说,雪的平等博爱精神都是第一流的。无论是豪门巨宅还是贫民草舍,一经用雪覆盖起来,都像是童话世界中的美丽建筑。无论是借用脂粉修饰美容的各式贵妇,还是在寒冷中冻红双颊的贫家少女,后者的美感也不逊色于前者。即使在男人群体中搞选美大赛,真实无伪地得了冠军的也不是用厚厚的高档皮衣掩饰本身羸弱的虚假“美男子”,而是在风雪中依然前行的真正勇士。
儿时,我和几个小伙伴比赛,比赛的项目之一就是在雪天里、雪地上赤身光腚地摔跤。若干年后我到城市滑冰场上享受滑冰之乐,但那种乐趣的怀念价值,始终没有抵得上当年我们儿时伙伴在农村雪地上的赤体摔跤。
冬是一切季节最后的结晶体。它之所以用洁白或用高寒来洗净、来考验万物和人的生存权,并判定其有无继续生存和能否生存得更美更好的前途,冬在主旨上还是仁爱的,善意的。因为它最大的心愿毕竟是希望万物和人通过必要的考核,来实现自然世界和人类世界的优质化!
乡情,尤其是浓厚的乡土之情,是我一切回忆中最生动的回忆。包括我久居城市、当了教授、偶赴外国的时候,我梦中常常回忆的首先是农村式的、田园式的乡情,包括乡趣,乡风,乡俗。
挚爱无色无嗅的天,无沙无尘的地,无污无垢的物,无奢无伪的人,并力求回归到这样的“无”(即老子、庄子所注释的“本真”),这就是真正懂得了“禅”。老子说的“万物莫与朴素争美”,此外如佛家说的“放下即自在”,都是至高之禅。
西方大哲学家黑格尔说“世界的哲学故乡在中国”。我们中国人,就更应该保护好我们的乡情。
回乡吧,文学!
回乡吧,美学!
回乡吧,哲学!
回乡吧,科学!
什么是科学的回乡?首先是指在进行物质生产时,尽量少生产甚而禁止生产多余而无用、无用也无益、无益而有害的冗赘之物,包括废物、奢物、伪物、毒物!从这个意思上说,科学同样应当多一点回乡意识。
对这些,我都品尝过,触摸过,感悟过,因为我生在农村,尽管事后我远离农村几十年。也许正因为当年我使用的是儿童式的眼睛,儿童式的视角,儿童式的视野,才珍存了有关乡情的美学原稿和哲学原稿。
我儿童时代的天和地,以及那时的春、夏、秋、冬,才像世界的真品、原品、精品。例如:
冬尽春来,我最爱的是带有寒意的早春。因为寒凛,连天上的云和地上的沙都因为凝重而落在地上,递而由大雪变成残雪。残雪的一大部分遗在田野上,一小部分缀在农院四周的篱笆上,积成洁净而晶莹的冰屑。天无云,地无沙,天地都清纯得近于老子、庄子笔下的“无”。无风,无沙,无尘,无垢,很像大自然的一篇哲学原稿。那时,天地间净到什么程度呢?举例说吧:仰起头来,我能用儿童式的眼睛看清高天之鸟的羽毛颜色和翎子数量。回过头来眺望田野时,我能看清十里外的炊烟。由于空气的洁净和清澈,连天上太阳的七色光谱也格外艳丽。
春天真的来了,标志之一就是田垄上有了犁地的耕牛,而耕牛在小歇时便可啃吃向阳坡上的嫩草。渐渐地,农院中有了正在绽蕾的杏花和桃花,田野上有了越来越多的无名野花,很美也很香。但野花是无名的,只顾耕耘而很少抬头的农民绝不会理睬野花的名目和美丽,也分不出任何心思去嗅一嗅野花的芬芳。也许正因为许多事物是无名的,也很少有人去理会它的形态和气息,那样的美才是真美,那样的香才是真香。
盛春的景象无疑最美,不仅有色而且有声。这里说的“声”,包括物之声更包括人之声。物之声如草与木的嫩枝嫩叶被微风吹拂时的低语,蜂与鸟在花丛中、枝叶里的吟唱。人之声既包括农妇用纺车作乐器弹奏出的动听曲调,也包括村塾中、小学校里那些小书生们的童声朗读。无论物声和人声,只因为天然,只因为质朴,毫无任何伪造感和虚假感,就尤其美。
夏天来了,天气越来越热。而农民对天气的炎热虽然也骂几句,但内心深处是喜欢的。因为高温是庄稼生长的要素之一。水量大,辅以日光足、气温高,对庄稼的展叶、伸茎、延蔓、开花、作果都大有益。农民忘记了热,喜欢热,还时时高兴地唱起了歌。那样的歌我听到过,虽然唱的歌无腔无调,但我总觉得那是世上最美的歌之一。天太热了,农民满脸、通身是汗,最高的享乐之一便是赤身跳进小溪中来个“狗刨”式的乱游,意在洗净身体。溪水太清了!若是你有兴致,俯下身去完全可以看清鱼的鳞片和水草的藤蔓。水中有鱼必然有一种鱼腥气味,但那样的鱼腥气味使人感到很适应,很亲切,甚而很喜欢。原因首先在于水净,鱼和水也就腥而不臊,不腐,不臭。
我偶尔回乡时,只要在田地上掠一片草叶、摘一株野花放在嘴里嚼一嚼,放在鼻下嗅一嗅,顿时就能忆起太多太多有关村趣的往事,也体味出了更有深意的乡情。
近年来我到过很多的中外渔场,也频频嗅到过鱼腥,但大都没有什么欣赏之感,甚而想远离,原因在于水的污染。但夏日回乡时只要在数里外嗅到家乡小溪的水草气味,鱼腥气味,就巴不得快速奔了过去,结结实实地大口大口去吸上一阵。
炎夏之美是热色调、高声调的美,既有大红大绿的盛装,又是高鸣高唱的节日。遍地的辣椒,番茄,枝叶是翠绿的,果实却是鲜红的。高粱玉米的枝叶也是翠绿的,而它将要结出或已经结出的果实,头上佩戴的穗子或缨子却是红艳艳的。连各种豆类的藤蔓,覆在长长的田垄上很像一条条绿龙。而它们叶下的各种蝶形之花,颜色各异,又极像绿龙身上的多彩鳞片。
秋天,是我心中最美的季节,尤其是晚秋。那时,田野上的农作物都收割尽了。秋耕后的田野,新土上满目都是酱红色的犁纹。太阳一出,泥土中蒸发出了白纱般的水气,嗅到的气味也有另一种特殊的芬芳。林中的树叶由老绿变成金黄,慢慢落回到树的根部。时间一久,底层的枯叶开始由腐烂转化为发酵,渐渐散发出一种近似醇酒的味道。小溪中的水草气息,鱼腥气息,田野上腐叶发酵的气息,新翻泥土的气息,再加上村中的新粮气息,和炊烟中由柴草燃烧升腾出的特殊气息,最后融汇成一种只能以此命名的“乡土气息”。
秋天的至高品格是肃重,包括肃杀。因为它是对红春绿夏最终能否结出真切果实的一种审定,一种取舍,一种筛选,一种宣判。我爱春夏,尤其爱秋。
初冬的圣物是霜,隆冬的圣物是雪。这是因为:霜是用白纸写给多种害虫害鸟的警告,致使以吸食树髓为本领的夏蝉之类及其肆虐式的高唱,也只好无可奈何地转变为呻吟、哀乞;雪是用白絮为一切过冬作物制作出的温暖棉被,又很像慈爱的母亲为孩子提供的精美襁褓。
对于大自然和人世间来说,雪的平等博爱精神都是第一流的。无论是豪门巨宅还是贫民草舍,一经用雪覆盖起来,都像是童话世界中的美丽建筑。无论是借用脂粉修饰美容的各式贵妇,还是在寒冷中冻红双颊的贫家少女,后者的美感也不逊色于前者。即使在男人群体中搞选美大赛,真实无伪地得了冠军的也不是用厚厚的高档皮衣掩饰本身羸弱的虚假“美男子”,而是在风雪中依然前行的真正勇士。
儿时,我和几个小伙伴比赛,比赛的项目之一就是在雪天里、雪地上赤身光腚地摔跤。若干年后我到城市滑冰场上享受滑冰之乐,但那种乐趣的怀念价值,始终没有抵得上当年我们儿时伙伴在农村雪地上的赤体摔跤。
冬是一切季节最后的结晶体。它之所以用洁白或用高寒来洗净、来考验万物和人的生存权,并判定其有无继续生存和能否生存得更美更好的前途,冬在主旨上还是仁爱的,善意的。因为它最大的心愿毕竟是希望万物和人通过必要的考核,来实现自然世界和人类世界的优质化!
乡情,尤其是浓厚的乡土之情,是我一切回忆中最生动的回忆。包括我久居城市、当了教授、偶赴外国的时候,我梦中常常回忆的首先是农村式的、田园式的乡情,包括乡趣,乡风,乡俗。
挚爱无色无嗅的天,无沙无尘的地,无污无垢的物,无奢无伪的人,并力求回归到这样的“无”(即老子、庄子所注释的“本真”),这就是真正懂得了“禅”。老子说的“万物莫与朴素争美”,此外如佛家说的“放下即自在”,都是至高之禅。
西方大哲学家黑格尔说“世界的哲学故乡在中国”。我们中国人,就更应该保护好我们的乡情。
回乡吧,文学!
回乡吧,美学!
回乡吧,哲学!
回乡吧,科学!
什么是科学的回乡?首先是指在进行物质生产时,尽量少生产甚而禁止生产多余而无用、无用也无益、无益而有害的冗赘之物,包括废物、奢物、伪物、毒物!从这个意思上说,科学同样应当多一点回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