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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文汇报》报道,上海大学学生在沪地7所学校,对校园内不文明现象进行了问卷调查,在回收的1350张问卷中,评出校园“十大不文明”现象。其中有上课时随手丢弃纸片,在饭堂买饭时随意插队,熄灯后大声嬉笑喧哗等等。可喜的是,大学生们不只是列举出这些校园的不文明现象,并基本上都勇于承认自己的过失,且主动表示日后会注意举止,还一致倡议:和谐校园应从杜绝“随手之过”开始。
无疑,这一次问卷调查是很有意义的,也使人们看到新一代大学生们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校园是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他们的倡导也很有现实意义。我想,如果扩展开来,在我们构建和谐社会时,是不是全社会也应从杜绝“随手之过”开始呢!
什么是“随手之过”?顾名思义,它是一个人随意的一句话、一个动作,在瞬间引发的过失、过错,这样的现象不只是在校园,在现实生活中俯拾皆是,只是具体的表现不同罢了。例如:你在街头吃完西瓜,随手丢弃路边,致使一位过路人踩着滑倒,造成人身伤害纠纷;又如:你乘坐公共汽车由于拥挤,发生肢体接触,不冷静地出口不逊而引发“口舌”之仗;再如你驾驶小轿车在路口与自行车抢道互不相让造成剐蹭而大打出手……你看,这些小事起始都是出自无心,也是事前意想不到的偶发之举,但却引发人际关系中的纷争,虽然未必造成大的灾祸,却都给当事人带来不快,成为生活中不和谐的杂音。
让我们再引申一下,这些不起眼的小事如果只是一时一地的个人行为,往往不会造成太大的伤害,但如果在一定场合下许多人的“共性行为”,这些“随手之过”可就不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了。
国庆节黄金周期间有两件事一直为人们所深思。一件是黄金周前三天,北京天安门地区共清运出垃圾113.9吨,是平时的20倍,而天安门广场清理出的口香糖就多达60多万块,这些都是一人一口一手的不良行为积累起来的。再一件事是济南市五龙潭公园举办蝴蝶展 ,参展的有五彩缤纷的蝴蝶13000多只,除3000只自然死亡外,剩下的近万只蝴蝶被游客以好看好玩为由随手捉去,最终惨遭毒手!你看,这上述的两件“随手之过”够典型的吧!
“随手之过”大都缘于人的不检点,确实都是不起眼的小事。属于“小节”的范畴。如果只从个例上说,也无妨大局,对社会的和谐也不会造成多大的损害,但令人感到可怕的是,这“随手之过”太普遍了。就在上海大学的问卷调查中,几乎百分之百的被调查的大学生都承认自己曾有“随手之过”,这只是一个缩影。推而广之,我们其他人谁也难以幸免!
再者,人们对这些“随手之过”又大都持无所谓的态度,大有彼此彼此“随大流”的跟风趋势。这里举上一例:在图书馆门前,告示牌上明明写着“严禁停放自行车”。如果大家都照例遵守,谁也不会破例,但一旦有人将自行车停放,那就会一辆接着一辆,这种跟风效应,更助长了“随手之过”现象的蔓延,这也许是一些恶习积重难除的根源之一。
我们的社会是由你我他组成的“人”的群体,每个人都生活在社会之中,人与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社会以人为本的前提下,人应以社会为本。社会越是以人为本,人越是应以社会为本。人与人之间并不是互相独立的,而是一种互为依赖,共生共存的关系。虽然人是单方的,但和谐是双向的,构建和谐社会既是人人有责,又是人人共享。从这个意义上说,“随手之过”就不只是个人的一桩小事了。
在人的一生中,谁都会有“大意失荆州”发生“随手之过”的意外。这一方面要求我们“慎独”自律,尽量减少它的发生;另一方面一旦发生,彼此也应本着以和为贵,互谦互谅的原则,以宽容的态度去化解。
从古以来,“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一直被视为古训。一个人要在社会立身,一定要防微杜渐,摒弃 “随手之过”的恶习。要知道,往往有时正是一句随意的话,一个不经意的动作会改变你的一生,可见,世界无小事,生活无小节。
“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如同一切伟大事业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一样,构建和谐社会也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参与。我们每个人不只是一员构建和谐社会的拥护者,更是脚踏实地的践行者。
无疑,这一次问卷调查是很有意义的,也使人们看到新一代大学生们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校园是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他们的倡导也很有现实意义。我想,如果扩展开来,在我们构建和谐社会时,是不是全社会也应从杜绝“随手之过”开始呢!
什么是“随手之过”?顾名思义,它是一个人随意的一句话、一个动作,在瞬间引发的过失、过错,这样的现象不只是在校园,在现实生活中俯拾皆是,只是具体的表现不同罢了。例如:你在街头吃完西瓜,随手丢弃路边,致使一位过路人踩着滑倒,造成人身伤害纠纷;又如:你乘坐公共汽车由于拥挤,发生肢体接触,不冷静地出口不逊而引发“口舌”之仗;再如你驾驶小轿车在路口与自行车抢道互不相让造成剐蹭而大打出手……你看,这些小事起始都是出自无心,也是事前意想不到的偶发之举,但却引发人际关系中的纷争,虽然未必造成大的灾祸,却都给当事人带来不快,成为生活中不和谐的杂音。
让我们再引申一下,这些不起眼的小事如果只是一时一地的个人行为,往往不会造成太大的伤害,但如果在一定场合下许多人的“共性行为”,这些“随手之过”可就不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了。
国庆节黄金周期间有两件事一直为人们所深思。一件是黄金周前三天,北京天安门地区共清运出垃圾113.9吨,是平时的20倍,而天安门广场清理出的口香糖就多达60多万块,这些都是一人一口一手的不良行为积累起来的。再一件事是济南市五龙潭公园举办蝴蝶展 ,参展的有五彩缤纷的蝴蝶13000多只,除3000只自然死亡外,剩下的近万只蝴蝶被游客以好看好玩为由随手捉去,最终惨遭毒手!你看,这上述的两件“随手之过”够典型的吧!
“随手之过”大都缘于人的不检点,确实都是不起眼的小事。属于“小节”的范畴。如果只从个例上说,也无妨大局,对社会的和谐也不会造成多大的损害,但令人感到可怕的是,这“随手之过”太普遍了。就在上海大学的问卷调查中,几乎百分之百的被调查的大学生都承认自己曾有“随手之过”,这只是一个缩影。推而广之,我们其他人谁也难以幸免!
再者,人们对这些“随手之过”又大都持无所谓的态度,大有彼此彼此“随大流”的跟风趋势。这里举上一例:在图书馆门前,告示牌上明明写着“严禁停放自行车”。如果大家都照例遵守,谁也不会破例,但一旦有人将自行车停放,那就会一辆接着一辆,这种跟风效应,更助长了“随手之过”现象的蔓延,这也许是一些恶习积重难除的根源之一。
我们的社会是由你我他组成的“人”的群体,每个人都生活在社会之中,人与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社会以人为本的前提下,人应以社会为本。社会越是以人为本,人越是应以社会为本。人与人之间并不是互相独立的,而是一种互为依赖,共生共存的关系。虽然人是单方的,但和谐是双向的,构建和谐社会既是人人有责,又是人人共享。从这个意义上说,“随手之过”就不只是个人的一桩小事了。
在人的一生中,谁都会有“大意失荆州”发生“随手之过”的意外。这一方面要求我们“慎独”自律,尽量减少它的发生;另一方面一旦发生,彼此也应本着以和为贵,互谦互谅的原则,以宽容的态度去化解。
从古以来,“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一直被视为古训。一个人要在社会立身,一定要防微杜渐,摒弃 “随手之过”的恶习。要知道,往往有时正是一句随意的话,一个不经意的动作会改变你的一生,可见,世界无小事,生活无小节。
“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如同一切伟大事业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一样,构建和谐社会也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参与。我们每个人不只是一员构建和谐社会的拥护者,更是脚踏实地的践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