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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文章具体分析了大湘西民族文化对大湘西旅游的影响,剖析了民族文化与大湘西旅游对接面临的困难,并提出了对策和措施。
关键词:民族文化 乡村旅游 大湘西 理性思考
中图分类号:F59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08)08-263-02
大湘西泛指湖南西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简称湘西州)、张家界、怀化市在内的少数民族地区。这里居住着土家族、苗族、侗族、瑶族、白族等众多少数民族,这些民族都各自保留和传承着自己本民族的传统文化,尤其是土家族、苗族、侗族、瑶族文化,不仅特点鲜明、种类繁多,而且底蕴深厚,神奇瑰丽,色彩斑斓,闻名全国,闪射着独特的民族文化之光。特点鲜明的大湘西民族文化,是大湘西乡村旅游的核心竞争力和永续发展动力。以民族文化为切入点发展旅游产业,实现民族文化与大湘西乡村旅游对接是一种必然趋势。
一、旅游产业与民族文化之间的关系
1.民族文化底蕴是一个地区旅游业永葆活力的关键所在。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是旅游的生命力所在。文化不仅是一种精神资源,也是一种物质资产,文化代表性决定着旅游的个性,文化的特色决定对游客的吸引力。以湘西州吉首德夯风景区为例,就是将民族文化融入旅游中,定位为把德夯打造成中国苗族风情第一寨,以民族文化事业来促进旅游发展,使旅游事业步入佳境,品牌越做越响,荣升为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游客对德夯感受最深的就是民族风情和民族文化,其中的婚俗文化、礼俗文化、酒俗文化、饮食文化、服饰文化、建筑文化、节日文化,让游客耳目一新,觉得不虚此行。
2.旅游与文化结合,才使旅游产品更具竞争力。旅游产品的竞争力最终体现的是文化的竞争,因此只有把旅游与文化结合起来,这种旅游产品才更具有生命力。这个规律对于民族文化资源的旅游开发,更是表现得极为突出和典型。例如湘西州龙山、永顺县的土家茅古斯、摆手舞、凤凰古城、德夯苗寨等,所反映的都是对民族文化充分理解和挖掘运用的典型。对于大湘西来说,民族文化资源能否成功开发,将直接决定着旅游市场竞争力。
3.发展旅游业的过程,也是不断挖掘、弘扬民族文化的过程。人类物质文化遗产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均积淀着人类文明的智慧和经验,担负着保持民族文化独特性和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的双重职责。它所蕴含的某个区域类、某个族群的独特的思维方式,并对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产生着关键影响,从某种意义上讲“民族文化是一个国度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中避免被同化消解的‘救生圈’”。人们对旅游的需求,就充分体现了人们对先进文化的一种追求,民族地区发展旅游业的过程也就是一个不断挖掘民族文化、弘扬优秀民族文化、传播先进民族文化的过程。
二、民族文化的品位要素
民族文化保护的终极目的,是要通过有生命力的文化来弘扬我们的民族精神、民族符号,并促进人类文明的进程。笔者认为,民族文化与旅游对接,取决于民族文化的品位,其品位要素应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相对独特。民族文化资源的旅游开发价值在于相对独特性。只有具备独特性的资源,才有可能开发出具有竞争力的旅游产品,而同类资源就会形成强烈差距,这就是与自然类旅游资源的主要区别,即民族文化资源雷同化问题反映比较明显。例如,吉首德夯村苗族风情形象树立以后,其他地方再开发苗族文化就会受到影响,这不仅存在于同一民族文化之间,也存在于不同民族的文化之间,只要有先发与后发的区别,对旅游者就有一个选择问题。
2.保存完好。民族文化资源的旅游开发价值,应是在生活、习俗、服饰、建筑等方面较好的保存民族文化的形态,没有受到较多冲击或破坏。它最好是古朴自然、原汁原味的,而不是中断了或停止传承的文化。否则,进行旅游开发的难度则会加大,如果古老的习俗有很多改变,代表性特征有较多丧失,这对民族文化开发无疑是一种釜底抽薪。
3.充满魅力。民族文化资源的旅游开发价值在于充满魅力。相反,如果民族文化仅是生活的一种常态,而没有相应的艺术成就或魅力,就很难在旅游开发上有所挖掘和提炼。例如湘西州被列入国家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苗族鼓舞、土家族摆手舞,就在于能反映苗族和土家族文化特色及精神风貌,为此得到了传承和发展。吉首市和德夯村先后培育出了龙英堂、石顺民、龙菊兰、龙菊献、黄娟五代鼓王,中国鼓文化节理所当然在吉首市德夯村举行。
4.具有活力。民族文化资源的旅游开发价值在于具有活力。具有活力也才会为创新奠定基础,才会使民族文化勃发生机,才会在全社会得到确认、尊重和弘扬。如湘西州被列入国家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土家族织绵工艺,由于具有艺术的活力,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叶玉翠的侄孙女叶水云,不仅继承了姑婆的全套手艺,而且进行创新将其推向一个更高的艺术境界,凭作品、凭高超技艺,2006年获得全国第五届工艺美术大师光荣称号。
5.神秘感觉。民族文化资源的旅游开发价值在于具有神秘、神奇感。向往神秘,对未知的探索渴望,是人类最优秀的禀赋之一,进行旅游也就是人类对于神秘的求索天性,“神秘”是湘西旅游品牌的核心价值已成为共识,湘西旅游产品中的山水、民情、历史、文化,萃取其共同的特质,如需整合和统领概念,非“神秘”二字莫属,正因为能满足人们探索、体验的愿望,被国际旅游组织评为“中国最佳旅游去处”。
三、大湘西最大的资源在民族文化
1.大湘西民族文化品种门类繁多,品位极高。大湘西有着极其丰富,极具开发潜力和价值的民族文化资源,不仅是全人类不可多得的精神瑰宝,同时也是我们民族自身赖以生存的巨大资源,它不仅可以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而且可以不断再生,可以永续开发、持续发展。笔者认为,如发掘、保护、利用得好,大湘西不会再贫困,而且有可能因此而成为富裕之地。以湘西州为例,近年来经广大文艺工作者搜集、整理,在湘西州世代传承、特色鲜明的民族文化艺术形式就有几百个品种,这些品种门类繁多的艺术样式,不仅代表了湘西自治州各民族独有的风格及特点,而且具有极高品位和艺术价值。自2005年国家正式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工作”以来,湘西州土家族打溜子、土家族织锦工艺、土家族摆手舞、土家族毛古斯、苗族鼓舞、苗族银饰、辰河高腔等7项文化遗产列入了国家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2006年苗族古老话、苗族歌谣、苗族赶秋、苗戏、苗族武术、凤凰纸扎、文武茶灯、凤凰蓝印花布、湘西阳戏、土家咚咚奎、土家族过赶年、湘西苗族民歌、乾州春会、土家族山歌、酉水船工号子、踏虎凿花、湘西苗族服饰、土家舍巴日、湘西苗族椎牛祭等22项文化遗产被列入湖南省第一批保护名录,占全省74项保护名录的三分之一。如此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如果开发利用得当,必将给当地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活力,具有无穷的开发潜力与后劲。
2.大湘西民族文化有着巨大的开发价值和发展前景。湘西州凤凰县旅游可以说是一个文化与旅游对接的最成功范例,凤凰文化不是局限于地理位置区域性的地方文化,而是由一个开放的区域文化集成的文化集合体。具体来说内容可以归为三种:一是底蕴厚重的楚巫文化;二是人才辈出的名人文化;三是风情浓郁的民族民俗文化。凤凰县充分利用本县丰富的历史人文资源,科学定位,大力实施精品与名牌战略,高品位开发旅游资源,注重开发中资源保护,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于1999年4月获得批准;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于2001年4月获得国务院批准。在保护、开发、展示、挖掘、推介等管理措施推动下,民族文化的融入使古城风味更深、旅游品牌更响,旅游业已成为县城经济的支柱产业。2007年,该县全年接待游客430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7亿元,门票收入1.2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2.9%、57.1%、57.2%,高居全州首位。
3.大湘西民族文化具有不可估量的社会价值。民族文化是现代社会多元文化的根系。所有的当代文化几乎都可找到自己传统文化的根系,每一个民族的当代文化都建立在自己的传统文化基础之上,而且我们的民族文化也不是孤立的狭隘的文化,而是融合了多民族甚至多国家文化而形成的文化样式;民族文化具有可供欣赏的审美价值。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除了它特定的历史意义外,主要因为它具有审美价值,它仍然能为我们带来源于民间与过去的一份珍贵稀有的审美快感;民族文化可以提升新生代人文内涵的教育价值。民族文化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地域属性,是培养多元文化人才的天然素材;民族文化具有人际和谐与文化认同之价值,是一个民族,一个地域人民的共同创造成果,这种文化氛围,影响着大众社会心态,具有无可替代的人际和谐与认同价值。
四、民族文化与大湘西乡村旅游对接面临的困难
笔者认为:大湘西乡村旅游是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新农村建设也有利乡村旅游更好地发展,而民族文化与大湘西乡村旅游对接,将是乡村旅游发展提速、品位提质的有效方式,但对接也存在一定困难。
1.乡村旅游的科学决策受封闭制约。大湘西民族文化资源的开发有许多成功之处,但也有不少败笔。就湘西州而言,涌现出了凤凰、德夯等成功的典型,说明在经济条件较差、基础设施落后的情况下,只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就能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这就说明了定位的准确,决策是否科学化,在一定意义上超过了资金的缺乏、基础设施的落后。决策不科学主要在于眼界的闭塞、思路的局限,直接影响了对资源的开发。
2.文化资源的品位提质受条件局限。一是大湘西虽处于中西部地缘结合处,但距中心客源城市较远,加大了旅游开发成本;二是文化资源品位与可开发条件不相称,基础设施和接待条件稍好一些的城镇,民族文化资源破坏较重,而民族特色较浓的地方,则基础设施又比较落后。以湘西州龙山县为例,龙山是土家族文化风俗保存完好的地域,3.7万枚秦简的出土,复活了秦王朝的历史,里耶由此被评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洗车河流域土家族原生态文化保存完好,但它距湘西州府——吉首200多公里,直接影响到了旅游规模和档次,也制约了旅游开发和乡村旅游的发展。
3.人文资源的深度开发受实力影响。在旅游开发中,自然景观类资源的开发相对文化类资源开发要容易,而文化类旅游资源的开发,不仅需要比较好的依托和表现形式,而且需要进行提炼、概括和浓缩,同时需要注意避免雷同化问题,这既需要较强的经济实力,同时也要有科学的策划思路。
4.民族文化遭到破坏或变异的现象不容忽视。在旅游开发,特别是乡村旅游开发中,由于缺乏保护意识和措施,加上利益驱动,不少原始文化空间和村落为暂时迎合游客或被改造、变异,原有的文化内涵大多处在濒危或消失状态;许多民族民间艺术表演和民间礼仪习俗、节庆等,由于盲目开发和复制而丧失了祖先传续的原始韵味和文化底蕴,长此以往,旅游活动自然会丧失原有的吸引力,同时会对游客产生文化认识上的误导和扭曲,从而使经济效益大打折扣。
五、民族文化与大湘西乡村旅游对接的途径
1.确定大湘西乡村旅游开发总体规划。大湘西乡村旅游总体规划,必须站在战略高度,采取战略性的措施扶植乡村旅游,在充分利用自然景观、文物古迹、民俗文化,特别是一些原生态气息浓厚的乡、镇的基础上,依托专门规划充分研究论证,紧密结合当地民族特色,制定一个区域性开发的总体规划,实现旅游项目布局的科学性和计划性。
2.立足神秘湘西定位,集中开发连接优质区。大湘西乡村旅游优质区域的选择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条件,既要克服以城市为中心,又要考虑交通区位条件;既要考虑资源的优良,又要注意开发的难度;既要考虑民族文化是否厚重、民俗风情是否浓郁,也要考虑与自然景观、其他优势资源是否能有效对接。以湘西州为例,民族文化与乡村旅游对接的集中开发可以湘西州公布的第一批35个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为中心,实现乡村旅游的综合带动。
3.打造特色增强吸引力。一是丰富表现形式。通过走出去学习、请进来帮助策划等方法,以乡土文化为核心,在农耕文化、乡村民俗文化、民族风情文化上做文章,使乡村旅游千村千面,一村一品,形成自己的特点;二是做好结合文章。特别是在与自然风光类产品结合在一起时,要注重民族文化的开发深度,不能使其单成为观光类产品的一种补充;三是挖掘民族文化内涵。以湘西州为例,要十分注重突出湘西神秘特色,提高表现品位,增强吸引力;四是引导乡村旅游提质升档。全面推行质量评定标准,引导乡村旅游向规模化、规范化、特色化方向发展。
4.大湘西区域联动平台搭建。民族文化与大湘西乡村旅游对接,吸引广大旅游者,同样需要营销策划、产品推介、需要区域联动发展,搭建起乡村旅游发展的政府推动平台,产品互动平台,信息共享平台,形象共塑平台。发挥政府部门的政策导向职能,引导旅游者对乡村旅游的消费偏好,弥补乡村旅游发展相对薄弱的经济基础;通过区域间乡村旅游产品的联合开发,旅游线路的搭配组合,能够更大地满足旅游者的消费需求;利用数字大湘西,为旅游者提供最全面的乡村旅游信息;通过整合不同区域的乡村旅游资源,使其乡土气息、民族文化气息更浓,更突出湘西农村的天然、纯朴、绿色、清新的环境氛围。让游客对这一地域有一种神秘的向往,对湘西的“绿色”、“山水”产生神秘的向往,对湘西的民族文化倾情向往。
参考文献:
1.滕朝辉.对发展凤凰文化旅游产业的思考[J].湘西工作,2007(4)
2.杜红春.湘西州旅游业科学发展的战略思考[J].湘西工作,2007(1)
3.向兴仁.建设“五个湘西”调研文集[M].中共湘西州委办公室,2007(12)
4.张河清.对构建“大湘西”旅游圈的初步设想[J].经济地理,2004(4)
5.黄晓军.凤凰文化旅游业务促县域经济发展提速[N].团结报,2008.3.18
(作者单位: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吉首 416000)(责编:吕尚)
关键词:民族文化 乡村旅游 大湘西 理性思考
中图分类号:F59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08)08-263-02
大湘西泛指湖南西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简称湘西州)、张家界、怀化市在内的少数民族地区。这里居住着土家族、苗族、侗族、瑶族、白族等众多少数民族,这些民族都各自保留和传承着自己本民族的传统文化,尤其是土家族、苗族、侗族、瑶族文化,不仅特点鲜明、种类繁多,而且底蕴深厚,神奇瑰丽,色彩斑斓,闻名全国,闪射着独特的民族文化之光。特点鲜明的大湘西民族文化,是大湘西乡村旅游的核心竞争力和永续发展动力。以民族文化为切入点发展旅游产业,实现民族文化与大湘西乡村旅游对接是一种必然趋势。
一、旅游产业与民族文化之间的关系
1.民族文化底蕴是一个地区旅游业永葆活力的关键所在。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是旅游的生命力所在。文化不仅是一种精神资源,也是一种物质资产,文化代表性决定着旅游的个性,文化的特色决定对游客的吸引力。以湘西州吉首德夯风景区为例,就是将民族文化融入旅游中,定位为把德夯打造成中国苗族风情第一寨,以民族文化事业来促进旅游发展,使旅游事业步入佳境,品牌越做越响,荣升为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游客对德夯感受最深的就是民族风情和民族文化,其中的婚俗文化、礼俗文化、酒俗文化、饮食文化、服饰文化、建筑文化、节日文化,让游客耳目一新,觉得不虚此行。
2.旅游与文化结合,才使旅游产品更具竞争力。旅游产品的竞争力最终体现的是文化的竞争,因此只有把旅游与文化结合起来,这种旅游产品才更具有生命力。这个规律对于民族文化资源的旅游开发,更是表现得极为突出和典型。例如湘西州龙山、永顺县的土家茅古斯、摆手舞、凤凰古城、德夯苗寨等,所反映的都是对民族文化充分理解和挖掘运用的典型。对于大湘西来说,民族文化资源能否成功开发,将直接决定着旅游市场竞争力。
3.发展旅游业的过程,也是不断挖掘、弘扬民族文化的过程。人类物质文化遗产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均积淀着人类文明的智慧和经验,担负着保持民族文化独特性和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的双重职责。它所蕴含的某个区域类、某个族群的独特的思维方式,并对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产生着关键影响,从某种意义上讲“民族文化是一个国度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中避免被同化消解的‘救生圈’”。人们对旅游的需求,就充分体现了人们对先进文化的一种追求,民族地区发展旅游业的过程也就是一个不断挖掘民族文化、弘扬优秀民族文化、传播先进民族文化的过程。
二、民族文化的品位要素
民族文化保护的终极目的,是要通过有生命力的文化来弘扬我们的民族精神、民族符号,并促进人类文明的进程。笔者认为,民族文化与旅游对接,取决于民族文化的品位,其品位要素应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相对独特。民族文化资源的旅游开发价值在于相对独特性。只有具备独特性的资源,才有可能开发出具有竞争力的旅游产品,而同类资源就会形成强烈差距,这就是与自然类旅游资源的主要区别,即民族文化资源雷同化问题反映比较明显。例如,吉首德夯村苗族风情形象树立以后,其他地方再开发苗族文化就会受到影响,这不仅存在于同一民族文化之间,也存在于不同民族的文化之间,只要有先发与后发的区别,对旅游者就有一个选择问题。
2.保存完好。民族文化资源的旅游开发价值,应是在生活、习俗、服饰、建筑等方面较好的保存民族文化的形态,没有受到较多冲击或破坏。它最好是古朴自然、原汁原味的,而不是中断了或停止传承的文化。否则,进行旅游开发的难度则会加大,如果古老的习俗有很多改变,代表性特征有较多丧失,这对民族文化开发无疑是一种釜底抽薪。
3.充满魅力。民族文化资源的旅游开发价值在于充满魅力。相反,如果民族文化仅是生活的一种常态,而没有相应的艺术成就或魅力,就很难在旅游开发上有所挖掘和提炼。例如湘西州被列入国家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苗族鼓舞、土家族摆手舞,就在于能反映苗族和土家族文化特色及精神风貌,为此得到了传承和发展。吉首市和德夯村先后培育出了龙英堂、石顺民、龙菊兰、龙菊献、黄娟五代鼓王,中国鼓文化节理所当然在吉首市德夯村举行。
4.具有活力。民族文化资源的旅游开发价值在于具有活力。具有活力也才会为创新奠定基础,才会使民族文化勃发生机,才会在全社会得到确认、尊重和弘扬。如湘西州被列入国家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土家族织绵工艺,由于具有艺术的活力,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叶玉翠的侄孙女叶水云,不仅继承了姑婆的全套手艺,而且进行创新将其推向一个更高的艺术境界,凭作品、凭高超技艺,2006年获得全国第五届工艺美术大师光荣称号。
5.神秘感觉。民族文化资源的旅游开发价值在于具有神秘、神奇感。向往神秘,对未知的探索渴望,是人类最优秀的禀赋之一,进行旅游也就是人类对于神秘的求索天性,“神秘”是湘西旅游品牌的核心价值已成为共识,湘西旅游产品中的山水、民情、历史、文化,萃取其共同的特质,如需整合和统领概念,非“神秘”二字莫属,正因为能满足人们探索、体验的愿望,被国际旅游组织评为“中国最佳旅游去处”。
三、大湘西最大的资源在民族文化
1.大湘西民族文化品种门类繁多,品位极高。大湘西有着极其丰富,极具开发潜力和价值的民族文化资源,不仅是全人类不可多得的精神瑰宝,同时也是我们民族自身赖以生存的巨大资源,它不仅可以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而且可以不断再生,可以永续开发、持续发展。笔者认为,如发掘、保护、利用得好,大湘西不会再贫困,而且有可能因此而成为富裕之地。以湘西州为例,近年来经广大文艺工作者搜集、整理,在湘西州世代传承、特色鲜明的民族文化艺术形式就有几百个品种,这些品种门类繁多的艺术样式,不仅代表了湘西自治州各民族独有的风格及特点,而且具有极高品位和艺术价值。自2005年国家正式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工作”以来,湘西州土家族打溜子、土家族织锦工艺、土家族摆手舞、土家族毛古斯、苗族鼓舞、苗族银饰、辰河高腔等7项文化遗产列入了国家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2006年苗族古老话、苗族歌谣、苗族赶秋、苗戏、苗族武术、凤凰纸扎、文武茶灯、凤凰蓝印花布、湘西阳戏、土家咚咚奎、土家族过赶年、湘西苗族民歌、乾州春会、土家族山歌、酉水船工号子、踏虎凿花、湘西苗族服饰、土家舍巴日、湘西苗族椎牛祭等22项文化遗产被列入湖南省第一批保护名录,占全省74项保护名录的三分之一。如此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如果开发利用得当,必将给当地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活力,具有无穷的开发潜力与后劲。
2.大湘西民族文化有着巨大的开发价值和发展前景。湘西州凤凰县旅游可以说是一个文化与旅游对接的最成功范例,凤凰文化不是局限于地理位置区域性的地方文化,而是由一个开放的区域文化集成的文化集合体。具体来说内容可以归为三种:一是底蕴厚重的楚巫文化;二是人才辈出的名人文化;三是风情浓郁的民族民俗文化。凤凰县充分利用本县丰富的历史人文资源,科学定位,大力实施精品与名牌战略,高品位开发旅游资源,注重开发中资源保护,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于1999年4月获得批准;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于2001年4月获得国务院批准。在保护、开发、展示、挖掘、推介等管理措施推动下,民族文化的融入使古城风味更深、旅游品牌更响,旅游业已成为县城经济的支柱产业。2007年,该县全年接待游客430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7亿元,门票收入1.2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2.9%、57.1%、57.2%,高居全州首位。
3.大湘西民族文化具有不可估量的社会价值。民族文化是现代社会多元文化的根系。所有的当代文化几乎都可找到自己传统文化的根系,每一个民族的当代文化都建立在自己的传统文化基础之上,而且我们的民族文化也不是孤立的狭隘的文化,而是融合了多民族甚至多国家文化而形成的文化样式;民族文化具有可供欣赏的审美价值。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除了它特定的历史意义外,主要因为它具有审美价值,它仍然能为我们带来源于民间与过去的一份珍贵稀有的审美快感;民族文化可以提升新生代人文内涵的教育价值。民族文化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地域属性,是培养多元文化人才的天然素材;民族文化具有人际和谐与文化认同之价值,是一个民族,一个地域人民的共同创造成果,这种文化氛围,影响着大众社会心态,具有无可替代的人际和谐与认同价值。
四、民族文化与大湘西乡村旅游对接面临的困难
笔者认为:大湘西乡村旅游是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新农村建设也有利乡村旅游更好地发展,而民族文化与大湘西乡村旅游对接,将是乡村旅游发展提速、品位提质的有效方式,但对接也存在一定困难。
1.乡村旅游的科学决策受封闭制约。大湘西民族文化资源的开发有许多成功之处,但也有不少败笔。就湘西州而言,涌现出了凤凰、德夯等成功的典型,说明在经济条件较差、基础设施落后的情况下,只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就能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这就说明了定位的准确,决策是否科学化,在一定意义上超过了资金的缺乏、基础设施的落后。决策不科学主要在于眼界的闭塞、思路的局限,直接影响了对资源的开发。
2.文化资源的品位提质受条件局限。一是大湘西虽处于中西部地缘结合处,但距中心客源城市较远,加大了旅游开发成本;二是文化资源品位与可开发条件不相称,基础设施和接待条件稍好一些的城镇,民族文化资源破坏较重,而民族特色较浓的地方,则基础设施又比较落后。以湘西州龙山县为例,龙山是土家族文化风俗保存完好的地域,3.7万枚秦简的出土,复活了秦王朝的历史,里耶由此被评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洗车河流域土家族原生态文化保存完好,但它距湘西州府——吉首200多公里,直接影响到了旅游规模和档次,也制约了旅游开发和乡村旅游的发展。
3.人文资源的深度开发受实力影响。在旅游开发中,自然景观类资源的开发相对文化类资源开发要容易,而文化类旅游资源的开发,不仅需要比较好的依托和表现形式,而且需要进行提炼、概括和浓缩,同时需要注意避免雷同化问题,这既需要较强的经济实力,同时也要有科学的策划思路。
4.民族文化遭到破坏或变异的现象不容忽视。在旅游开发,特别是乡村旅游开发中,由于缺乏保护意识和措施,加上利益驱动,不少原始文化空间和村落为暂时迎合游客或被改造、变异,原有的文化内涵大多处在濒危或消失状态;许多民族民间艺术表演和民间礼仪习俗、节庆等,由于盲目开发和复制而丧失了祖先传续的原始韵味和文化底蕴,长此以往,旅游活动自然会丧失原有的吸引力,同时会对游客产生文化认识上的误导和扭曲,从而使经济效益大打折扣。
五、民族文化与大湘西乡村旅游对接的途径
1.确定大湘西乡村旅游开发总体规划。大湘西乡村旅游总体规划,必须站在战略高度,采取战略性的措施扶植乡村旅游,在充分利用自然景观、文物古迹、民俗文化,特别是一些原生态气息浓厚的乡、镇的基础上,依托专门规划充分研究论证,紧密结合当地民族特色,制定一个区域性开发的总体规划,实现旅游项目布局的科学性和计划性。
2.立足神秘湘西定位,集中开发连接优质区。大湘西乡村旅游优质区域的选择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条件,既要克服以城市为中心,又要考虑交通区位条件;既要考虑资源的优良,又要注意开发的难度;既要考虑民族文化是否厚重、民俗风情是否浓郁,也要考虑与自然景观、其他优势资源是否能有效对接。以湘西州为例,民族文化与乡村旅游对接的集中开发可以湘西州公布的第一批35个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为中心,实现乡村旅游的综合带动。
3.打造特色增强吸引力。一是丰富表现形式。通过走出去学习、请进来帮助策划等方法,以乡土文化为核心,在农耕文化、乡村民俗文化、民族风情文化上做文章,使乡村旅游千村千面,一村一品,形成自己的特点;二是做好结合文章。特别是在与自然风光类产品结合在一起时,要注重民族文化的开发深度,不能使其单成为观光类产品的一种补充;三是挖掘民族文化内涵。以湘西州为例,要十分注重突出湘西神秘特色,提高表现品位,增强吸引力;四是引导乡村旅游提质升档。全面推行质量评定标准,引导乡村旅游向规模化、规范化、特色化方向发展。
4.大湘西区域联动平台搭建。民族文化与大湘西乡村旅游对接,吸引广大旅游者,同样需要营销策划、产品推介、需要区域联动发展,搭建起乡村旅游发展的政府推动平台,产品互动平台,信息共享平台,形象共塑平台。发挥政府部门的政策导向职能,引导旅游者对乡村旅游的消费偏好,弥补乡村旅游发展相对薄弱的经济基础;通过区域间乡村旅游产品的联合开发,旅游线路的搭配组合,能够更大地满足旅游者的消费需求;利用数字大湘西,为旅游者提供最全面的乡村旅游信息;通过整合不同区域的乡村旅游资源,使其乡土气息、民族文化气息更浓,更突出湘西农村的天然、纯朴、绿色、清新的环境氛围。让游客对这一地域有一种神秘的向往,对湘西的“绿色”、“山水”产生神秘的向往,对湘西的民族文化倾情向往。
参考文献:
1.滕朝辉.对发展凤凰文化旅游产业的思考[J].湘西工作,2007(4)
2.杜红春.湘西州旅游业科学发展的战略思考[J].湘西工作,2007(1)
3.向兴仁.建设“五个湘西”调研文集[M].中共湘西州委办公室,2007(12)
4.张河清.对构建“大湘西”旅游圈的初步设想[J].经济地理,2004(4)
5.黄晓军.凤凰文化旅游业务促县域经济发展提速[N].团结报,2008.3.18
(作者单位: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吉首 416000)(责编:吕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