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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创新能力目前较为一致的看法是,根据一定的目的和任务,运用一切已知信息,开动能动思维活动产生出某种新颖、独特、有社会或个人价值的智力产品。音乐学科是学校教育中十分重要的一个方面,它不仅与学校的其他课程在很多方面具有一致性,更具有自己的鲜明特性。
在音乐教育教学中进行创新精神的创造能力的培养是我们音乐教育工作者最首要的目的和任务。作为一名音乐教育工作者,深知自己肩上的责任重大,在此也愿为音乐教育乃至整个教育的发展奉献自己的微薄之力。
一、 培养创新精神的必要性
就社会发展的本质而言,它是人的主体的发展,是人的客观外在世界和主观内心世界的创造性的发展,这种创造性是人类生生不息、永往直前的本质所在。创新能力不仅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赖于生存和进步的条件,也是衡量一个民族和国家是否富有生机和活力与持续发展的标志。江泽民同志说:“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
从教育角度而言,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认为,主体性创造发展是教育的最高和最终目的。只有人的主体意识得到唤醒和培养,人才能以积极的态度,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的力量,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推动社会整体的发展,教育者必须站在人的发展的高度,去实施一种开放的、多元的、富于创意的教育模式,有目的和有针对性地组织教育活动,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为能够积极主动进行认识与创造的社会主体。
作为教师我们给学生一方自由的空间,发展他们创造性的想象力,是当今创新教育的需要,所谓自由就是尽量减少对学生的行为和思维的无谓限制,给他们自由表现的机会。有的音乐教师对学生的坐姿要求特别严格,手要怎么放,脚又不许怎么放等等,试想当学生一直在担心自己因坐得不好而挨批评的时候,怎么会对音乐产生共鸣呢?
二、培养创新精神的可能性
艺术都是人类在社会实践中提炼和创造出来的产物,而音乐则是一切艺术中最自由的艺术,它采用的物质材料是在时间过程中展开的转瞬即逝的声音,它的表现既不受造型艺术那种具有形象的限制,也不受语文文字中概念的约束,所以这种自由的艺术为人们提供的创造空间最为广阔。具体论之,音乐教学中利用音乐的这种艺术特征,对学生主体创造能力的培养的可能性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
1、音乐是声音的艺术。声音的声波做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物理能量,它能对人体的生理结构产生物理和化学的作用。也就是说,声音材料的直观性、主动性、穿透性,使得它“可以借任何外力而直接作用于人的心灵(李斯特)。而人的听觉器官,从进化论角度看,在构造与特征上相適应于外界声音的存在并受其影响,当它受到外界声音的物质刺激时,必然要产生各种鲜活的、经过不断汇合和交织的主观感受。把二者统一起来看,音乐的有选择、有组织声音的存在和人的耳朵对这种声音的反映是一种必然的互动关系。
2、在现代音乐美学的理论中,人们都接受这么一种看法,即认为音乐的运动与人的心理活动具有某种异质同构的关系。在这方面,美国的心理学家和美学家鲁道夫科恩海姆认为在物理世界、生理活动和心理活动三种力的结构中,人在进行音乐的各种活动的时候,除了物理能量与生理反应的对应关系之外,与日俱增为本质的是一种充满活力的生命运动形式的自主把握和独特理解,就是音乐形象。
3、音乐艺术满足人类的诸多价值是辩证统一于音乐特殊性之中,和谐于音乐实体之中。一方面,“它是给人以享受”的结合艺术,即感性方面的享受,另一方面,“正是音乐的感性美包含有某深刻的合乎理性的伦理因素”。在音乐教学实践中,我们也要通过感性——形式的方面和理性一——内容的方面,来进行创新精神的培养。
4、在音乐的创造中,音响结构的物质材料在自然音响中并无原生状态。音乐赖于发展、创造的物质材料经其他艺术材料已有较多的主体实践性、创造性。由音乐的各种表现要素构成的音响动态结构,是体现着创作者创造力和独创性的有序结构。
5、创造不是一种主观判断式的猜测,也不是有了一定知识和技能之后无目的、无方向、甚至是反社会、反人类的创造(电脑黑客的所作所为也是一种创造,但这种创造是偏离正常轨道的反人类的创造),它必须建立人对真善美的真诚的、本质的追求基础之上。音乐能力创造力的培养寻找目的的和把握方向。
古今中外的许多哲人都看到了音乐与天地宇宙、人类精神追求的内在本质的联系。所以,人通过音乐审美的各种实践活动,主体的审美心理结构的构建可以逐步完善,形成真善美的心理定式和价值取向。这样就可以使人自觉地按照美好的理想去审视自己的心灵和行为。在先进的审美理想的引导下,以人类的本质追求为法则,来塑造自己和改造外在世界。在这种必理和价值取向影响下培养起来的创造力,其创造性更为符合人的社会本质和美好本性,更能使创造的对象与结果与自然环境、社会结构、人际本身共同协调在一起。
无论是客观物质世界还是内心主观世界,强调创造与美的联系,除了上述通过审美教育在各方面开发人的创造才能意义之外,还特别表现在当社会的科技技术加速地发展,对人的素质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时,必然要学会运用“美的规律 ”(当然包括音乐美的规律)才能使人类社会实现的不仅是一个“真”的“善”的,而且也是一个“美”的目标。
在音乐教育教学中进行创新精神的创造能力的培养是我们音乐教育工作者最首要的目的和任务。作为一名音乐教育工作者,深知自己肩上的责任重大,在此也愿为音乐教育乃至整个教育的发展奉献自己的微薄之力。
一、 培养创新精神的必要性
就社会发展的本质而言,它是人的主体的发展,是人的客观外在世界和主观内心世界的创造性的发展,这种创造性是人类生生不息、永往直前的本质所在。创新能力不仅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赖于生存和进步的条件,也是衡量一个民族和国家是否富有生机和活力与持续发展的标志。江泽民同志说:“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
从教育角度而言,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认为,主体性创造发展是教育的最高和最终目的。只有人的主体意识得到唤醒和培养,人才能以积极的态度,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的力量,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推动社会整体的发展,教育者必须站在人的发展的高度,去实施一种开放的、多元的、富于创意的教育模式,有目的和有针对性地组织教育活动,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为能够积极主动进行认识与创造的社会主体。
作为教师我们给学生一方自由的空间,发展他们创造性的想象力,是当今创新教育的需要,所谓自由就是尽量减少对学生的行为和思维的无谓限制,给他们自由表现的机会。有的音乐教师对学生的坐姿要求特别严格,手要怎么放,脚又不许怎么放等等,试想当学生一直在担心自己因坐得不好而挨批评的时候,怎么会对音乐产生共鸣呢?
二、培养创新精神的可能性
艺术都是人类在社会实践中提炼和创造出来的产物,而音乐则是一切艺术中最自由的艺术,它采用的物质材料是在时间过程中展开的转瞬即逝的声音,它的表现既不受造型艺术那种具有形象的限制,也不受语文文字中概念的约束,所以这种自由的艺术为人们提供的创造空间最为广阔。具体论之,音乐教学中利用音乐的这种艺术特征,对学生主体创造能力的培养的可能性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
1、音乐是声音的艺术。声音的声波做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物理能量,它能对人体的生理结构产生物理和化学的作用。也就是说,声音材料的直观性、主动性、穿透性,使得它“可以借任何外力而直接作用于人的心灵(李斯特)。而人的听觉器官,从进化论角度看,在构造与特征上相適应于外界声音的存在并受其影响,当它受到外界声音的物质刺激时,必然要产生各种鲜活的、经过不断汇合和交织的主观感受。把二者统一起来看,音乐的有选择、有组织声音的存在和人的耳朵对这种声音的反映是一种必然的互动关系。
2、在现代音乐美学的理论中,人们都接受这么一种看法,即认为音乐的运动与人的心理活动具有某种异质同构的关系。在这方面,美国的心理学家和美学家鲁道夫科恩海姆认为在物理世界、生理活动和心理活动三种力的结构中,人在进行音乐的各种活动的时候,除了物理能量与生理反应的对应关系之外,与日俱增为本质的是一种充满活力的生命运动形式的自主把握和独特理解,就是音乐形象。
3、音乐艺术满足人类的诸多价值是辩证统一于音乐特殊性之中,和谐于音乐实体之中。一方面,“它是给人以享受”的结合艺术,即感性方面的享受,另一方面,“正是音乐的感性美包含有某深刻的合乎理性的伦理因素”。在音乐教学实践中,我们也要通过感性——形式的方面和理性一——内容的方面,来进行创新精神的培养。
4、在音乐的创造中,音响结构的物质材料在自然音响中并无原生状态。音乐赖于发展、创造的物质材料经其他艺术材料已有较多的主体实践性、创造性。由音乐的各种表现要素构成的音响动态结构,是体现着创作者创造力和独创性的有序结构。
5、创造不是一种主观判断式的猜测,也不是有了一定知识和技能之后无目的、无方向、甚至是反社会、反人类的创造(电脑黑客的所作所为也是一种创造,但这种创造是偏离正常轨道的反人类的创造),它必须建立人对真善美的真诚的、本质的追求基础之上。音乐能力创造力的培养寻找目的的和把握方向。
古今中外的许多哲人都看到了音乐与天地宇宙、人类精神追求的内在本质的联系。所以,人通过音乐审美的各种实践活动,主体的审美心理结构的构建可以逐步完善,形成真善美的心理定式和价值取向。这样就可以使人自觉地按照美好的理想去审视自己的心灵和行为。在先进的审美理想的引导下,以人类的本质追求为法则,来塑造自己和改造外在世界。在这种必理和价值取向影响下培养起来的创造力,其创造性更为符合人的社会本质和美好本性,更能使创造的对象与结果与自然环境、社会结构、人际本身共同协调在一起。
无论是客观物质世界还是内心主观世界,强调创造与美的联系,除了上述通过审美教育在各方面开发人的创造才能意义之外,还特别表现在当社会的科技技术加速地发展,对人的素质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时,必然要学会运用“美的规律 ”(当然包括音乐美的规律)才能使人类社会实现的不仅是一个“真”的“善”的,而且也是一个“美”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