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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是江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首批7个试点县(市)之一,2003年8月开始实施。据审计调查,截至2006年5月31日,全县参合农民已达56.64万人,参合率为90.1%,累计筹集基金6 855.5万元,累计补助25.63万人次、补助金额4 244.14万元,获得一次性住院补助万元以上322人,达到1.5万元封顶线83人,有效缓解了部分农民因病致贫、因贫弃医问题,取得了政府得民心、卫生得发展、农民得实惠的初步成效,也充分体现了合作医疗制度在推进新农村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分析和观察他们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发挥舆论作用,确保政策宣传到位。为使合作医疗政策深入人心,该县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做到舆论先行。一是坚持定期宣传。定期编印合医《简报》、《简讯》,并在县、乡、村三级设立参合农民补助“公示栏”,做到每月公示。二是实行动态宣传。在县电视台开辟专栏,对合作医疗工作进行动态报道;采用“公告”、“致农民朋友一封信”和“农民须知”等形式,及时将合作医疗新政策告知广大农民;同时,县、乡均出动了宣传车进行巡回宣传。三是推行典型宣传。通过新闻媒体,进行专题采访,让受益农民现身说法,影响、带动周边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四是利用载体宣传。利用送电影下乡时机播放合作医疗幻灯片,宣传合作医疗政策;印制合作医疗宣传年画,并把合作医疗的政策规定和好处编写成“顺口溜”,发放到每户农民手中。五是把握时机宣传。在农民住院报告时、出院报支时、上户核查时,工作人员积极主动向农民进行宣传,从而使广大农民对合作医疗政策有了进一步了解和认识,大大提高了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
二、强化基础建设,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健全经办机构。该县于2005年5月在原卫生局农医办的基础上成立了县农医局,作为县卫生局内相对独立的副科级机构,配备了正、副局长3人,定编15人,具体承担全县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和审核等职责。各乡镇在政府内设立农医办,并按要求配备了2至3名专职工作人员,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有序运行。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及各类人员职责,主要有《南昌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南昌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南昌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检查目录》、《南昌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办法》、《南昌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报支管理补充办法》、《南昌县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报支处理办法》等,对不严格掌握标准,出现差错事故、弄虚作假、套取或骗取合作医疗基金的,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追回被骗基金、取消审查资格、建议调离工作岗位、直至行政处分。同时,对参合农民报支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如实行住院报告制、调查核实制等,去年共核查136人次,查实不予报支16人,避免基金损失40 374元,追回资金7 870元。三是抓好人员培训。近年来,该县采取全员性与针对性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法,对农医工作人员、乡村医生、村级财务人员进行了全方位的培训,先后培训520余人次,使人员素质得到大幅度提高。同时,针对农医工作人员提出了“热情服务是我们的本分,公正服务是我们的天职,周到服务是我们的境界”的要求,以提升队伍形象。四是建立微机网络。率先在全省建立了合作医疗微机管理系统,实现了省、县、乡三级联网管理和微机报支打单、电脑管理个人档案,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实行医疗救助,确保贫困农户参合。为确保贫困农民参合,该县采取了多种救助模式:一是民政救助。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实行农村医疗救助的办法》,先后从民政渠道资助农村五保户、特困户1.08万人参加合作医疗,总金额达10.8万元;同时对他们在住院享有合作医疗报支基础上进行第二次民政补助,共补助184人,补助资金达21万元。此外,对医药费用一般农户6万元以上、贫困农户3万元以上的,年终实行民政医疗再救助,共救助235人,救助资金达32.94万元。二是乡村扶助。对困难群众和困难老党员,从乡财政、村集体经济中拿出部分资金帮助他们解决参合资金。如南新乡从乡财政拨付2 600元,帮助40年以上党龄的老党员和困难党员参加合作医疗。三是干部帮助。结合“心连心、送温暖”活动,采取“一对一”方式结对帮扶,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捐款捐物共55.2万元帮助参合困难的农户。四是政策惠助。实行“二免二减”优惠政策,凡参加合作医疗的特困户、五保户、军烈属、残疾人、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户女孩,在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就诊时可凭证免挂号费和注射费;所有参合农户在定点医院住院时的床位费和护理费减免20%。2005年5月份以来,参合农民共获减免5 000余人次,减免金额10万余元。
四、完善监管机制,确保基金安全运行。一是实行“封闭式”运行。即在乡村覆盖面广的县信用联社设立全县合作医疗基金财政专户,在乡镇财政所设立过渡专用账户。农民自缴资金由各村委会收取后,直接存入乡镇财政所的过渡账户,再由乡镇财政所转入县财政专户。同样,各级财政安排的配套资金也直接拨入县财政专户,实行统一管理。乡镇农医办设立基金支出账户,接收并代付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补助资金。通过专户储存、管用分离、封闭运行,保证了基金的专款专用。二是实行“临界线”监控。即按乡镇参合人数筹集的基金总额,扣除10%风险金后除以12个月,作为乡镇平均每月可报支的资金临界控制线,对审核不严报支超过临界线的,超出部分由乡镇财政支付。对个别乡镇因合理报支超出部分,实行全县统一调配,统一平衡。同时,县农医局通过网络报支系统,随时掌握乡镇基金的使用状况,有效地防止了基金沉淀和透支现象的发生,做到了保障适度、略有结余。三是实行“双印鉴”制度。即县直报中心和乡镇农医办向县农医局申请拨付资金时,须提交农民医药费用报销明细表,县农医局审核后提出用款计划,交县财政局再审核,然后县农医局和县财政局同时在拨付转账支票上加盖两个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县信用联社见到两枚印章才能付款,从而保证了基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南昌县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工作扎实而有效,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去年9月13日国务院副总理吴仪率国家有关部委领导视察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卫生工作时,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我们相信并有理由证明,南昌县的新农合工作,一定会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事业中,结出更加丰硕的成果。
(作者单位:南昌县审计局)
一、发挥舆论作用,确保政策宣传到位。为使合作医疗政策深入人心,该县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做到舆论先行。一是坚持定期宣传。定期编印合医《简报》、《简讯》,并在县、乡、村三级设立参合农民补助“公示栏”,做到每月公示。二是实行动态宣传。在县电视台开辟专栏,对合作医疗工作进行动态报道;采用“公告”、“致农民朋友一封信”和“农民须知”等形式,及时将合作医疗新政策告知广大农民;同时,县、乡均出动了宣传车进行巡回宣传。三是推行典型宣传。通过新闻媒体,进行专题采访,让受益农民现身说法,影响、带动周边农民参加合作医疗。四是利用载体宣传。利用送电影下乡时机播放合作医疗幻灯片,宣传合作医疗政策;印制合作医疗宣传年画,并把合作医疗的政策规定和好处编写成“顺口溜”,发放到每户农民手中。五是把握时机宣传。在农民住院报告时、出院报支时、上户核查时,工作人员积极主动向农民进行宣传,从而使广大农民对合作医疗政策有了进一步了解和认识,大大提高了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
二、强化基础建设,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健全经办机构。该县于2005年5月在原卫生局农医办的基础上成立了县农医局,作为县卫生局内相对独立的副科级机构,配备了正、副局长3人,定编15人,具体承担全县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和审核等职责。各乡镇在政府内设立农医办,并按要求配备了2至3名专职工作人员,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有序运行。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及各类人员职责,主要有《南昌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南昌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南昌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检查目录》、《南昌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办法》、《南昌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报支管理补充办法》、《南昌县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报支处理办法》等,对不严格掌握标准,出现差错事故、弄虚作假、套取或骗取合作医疗基金的,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追回被骗基金、取消审查资格、建议调离工作岗位、直至行政处分。同时,对参合农民报支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如实行住院报告制、调查核实制等,去年共核查136人次,查实不予报支16人,避免基金损失40 374元,追回资金7 870元。三是抓好人员培训。近年来,该县采取全员性与针对性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法,对农医工作人员、乡村医生、村级财务人员进行了全方位的培训,先后培训520余人次,使人员素质得到大幅度提高。同时,针对农医工作人员提出了“热情服务是我们的本分,公正服务是我们的天职,周到服务是我们的境界”的要求,以提升队伍形象。四是建立微机网络。率先在全省建立了合作医疗微机管理系统,实现了省、县、乡三级联网管理和微机报支打单、电脑管理个人档案,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实行医疗救助,确保贫困农户参合。为确保贫困农民参合,该县采取了多种救助模式:一是民政救助。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实行农村医疗救助的办法》,先后从民政渠道资助农村五保户、特困户1.08万人参加合作医疗,总金额达10.8万元;同时对他们在住院享有合作医疗报支基础上进行第二次民政补助,共补助184人,补助资金达21万元。此外,对医药费用一般农户6万元以上、贫困农户3万元以上的,年终实行民政医疗再救助,共救助235人,救助资金达32.94万元。二是乡村扶助。对困难群众和困难老党员,从乡财政、村集体经济中拿出部分资金帮助他们解决参合资金。如南新乡从乡财政拨付2 600元,帮助40年以上党龄的老党员和困难党员参加合作医疗。三是干部帮助。结合“心连心、送温暖”活动,采取“一对一”方式结对帮扶,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捐款捐物共55.2万元帮助参合困难的农户。四是政策惠助。实行“二免二减”优惠政策,凡参加合作医疗的特困户、五保户、军烈属、残疾人、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户女孩,在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就诊时可凭证免挂号费和注射费;所有参合农户在定点医院住院时的床位费和护理费减免20%。2005年5月份以来,参合农民共获减免5 000余人次,减免金额10万余元。
四、完善监管机制,确保基金安全运行。一是实行“封闭式”运行。即在乡村覆盖面广的县信用联社设立全县合作医疗基金财政专户,在乡镇财政所设立过渡专用账户。农民自缴资金由各村委会收取后,直接存入乡镇财政所的过渡账户,再由乡镇财政所转入县财政专户。同样,各级财政安排的配套资金也直接拨入县财政专户,实行统一管理。乡镇农医办设立基金支出账户,接收并代付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补助资金。通过专户储存、管用分离、封闭运行,保证了基金的专款专用。二是实行“临界线”监控。即按乡镇参合人数筹集的基金总额,扣除10%风险金后除以12个月,作为乡镇平均每月可报支的资金临界控制线,对审核不严报支超过临界线的,超出部分由乡镇财政支付。对个别乡镇因合理报支超出部分,实行全县统一调配,统一平衡。同时,县农医局通过网络报支系统,随时掌握乡镇基金的使用状况,有效地防止了基金沉淀和透支现象的发生,做到了保障适度、略有结余。三是实行“双印鉴”制度。即县直报中心和乡镇农医办向县农医局申请拨付资金时,须提交农民医药费用报销明细表,县农医局审核后提出用款计划,交县财政局再审核,然后县农医局和县财政局同时在拨付转账支票上加盖两个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县信用联社见到两枚印章才能付款,从而保证了基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南昌县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工作扎实而有效,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去年9月13日国务院副总理吴仪率国家有关部委领导视察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卫生工作时,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我们相信并有理由证明,南昌县的新农合工作,一定会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事业中,结出更加丰硕的成果。
(作者单位:南昌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