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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来,我国政府陆续推行了一系列环境经济政策,期望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要求,运用税收、财政、保险、信贷、证券等手段,调节或影响市场主体行为,加强环境保护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在这些环境经济政策当中,“绿色证券”政策在今年有着很多积极的措施,截至9月12日,国家环保部共受理了73家上市公司的环保核查申请,其中20家未通过首次核查,这对于抑制污染行业上市融资,推动履行社会责任,具有积极的效果。
“绿色证券”作为一项具有现实意义的新政策,自然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作为民间环保组织的我们也在思考如何通过绿色证券政策推动企业的环境行为改善,推动环境信息公开。
基于此,从2008年8月份开始,自然之友等环保组织开始联合推动“绿色证券”政策,并在11月下旬举行了“绿色证券与公众参与”多边论坛,以下便是论坛上部分嘉宾的发言内容。
近两年来,我国政府陆续推行了一系列环境经济政策,期望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要求,运用税收、财政、保险、信贷、证券等手段,调节或影响市场主体行为,加强环境保护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在这些环境经济政策当中,“绿色证券”政策在今年有着很多积极的措施,截至9月12日,国家环保部共受理了73家上市公司的环保核查申请,其中20家未通过首次核查,这对于抑制污染行业上市融资,推动履行社会责任,具有积极的效果。
“绿色证券”作为一项具有现实意义的新政策,自然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作为民间环保组织的我们也在思考如何通过绿色证券政策推动企业的环境行为改善,推动环境信息公开。
基于此,从2008年8月份开始,自然之友等环保组织开始联合推动“绿色证券”政策,并在11月下旬举行了“绿色证券与公众参与”多边论坛,以下便是论坛上部分嘉宾的发言内容。
三驾马车拉动绿色证券的政策实施
蒋洪强(环保部环境规划院战略部环境预测室主任)
绿色证券政策的出台,实际上是在环境保护、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加强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从环保部角度来看,行政政策加强环境监管还存在一些缺陷。意识到这点,就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环境经济政策研究。
从2006年到2007年,环保部门对此事非常重视,由规划院承担国家环境经济政策研究工作。这项工作实际上包括了几大环境经济政策:第一,环境公共财政。第二,环境税收。第三,排污权交易。第四,生态补偿。第五,绿色资本市场。绿色资本市场里面包括了绿色信贷、绿色保险和绿色证券,最后涉及到绿色贸易的政策,还有体系框架。
绿色证券政策的体系可以比喻为三驾马车:一是上市公司上市前或者再融资的环保核查;第二项,上市过后环境信息披露的制度;第三,上市之后对于环境表现行为进行评估的制度。通过三驾马车拉动绿色证券的政策实施。
对于绿色证券,我们有以下期待:
第一,绿色应该去掉,应该是环保证券,在证券市场,大家不愿意看到绿色两个字。
第二,在绿色证券里面,信息披露制度,有助于公众了解一些必要的信息,维护广大公众投资利益的需要。
第三,进一步完善中国现有上市公司监管法规。我们从2001年开始出台上市公司环保核查的有关规定,一直到现在为止,出台大概有十项政策制度,包括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都提出过关于信息披露方面的内容。实际上绿色证券制度的实行,还有不完善的地方。实施效果也存在不理想之处,需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的政策制度。
通过公众参与约束企业及相关监管者
王明远(清华大学环境资源能源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环境保护中使公众参与的政治和法律的本质是什么?本质在我看来,就是说基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和法律的历史变迁,面对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双重失灵的时候,公民挺身而出,为了公共利益,包括环境公共利益,矫正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本质就是这样。从政治和法律本质来说,资本主义三权分立,使代议制民主的进一步发展。过去的代议制民主不允许公民或者公民组织直接参与政府行政管理的,是一种间接的管理国家的模式。但是到现在的社会,随着问题越来越复杂和多元化,传统的代议制民主不能有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不能有效地充分体现民意的时候,就需要对传统的代议制民主进行修正,引入所谓代议制民主为基础的参与式民主,使得我们这些公民和组织在过去只能通过议员制定规则,通过选举的政府执法来保护我们的利益模式,转变成以这个为基础,组织和个人可以依法直接参与政府的决策、规划、规则制定、执法,乃至于法律诉讼,这是本质。
我们的环保组织,特别是自然之友、绿色和平等等,无论从促进制度建设,还是促进实践发展方面,可以说都是先锋,我相信在推动理论发展方面也有贡献。对于绿色证券制度,我希望促进法律自身的完善,促进法治精神的完善,使法律约束我们的公民、约束我们的企业、约束相关监管者,使得各方面权利义务关系者,得到一个充分的、清晰的、合理的法律界定。在有秩序规范性的制度模式之下,推动法律进展,推动环保事业才更有价值。
环境以人为本,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
李(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政策研究所执行所长)
首先,我们面对非常严峻的形势,环境是这样,生态是这样,中国社会转型也是这样。我们现在的改革在很多方面都需要改。怎么改?如果看环境方面的法律规定,我们可以说法律规定得很多了。现在主要是执法问题。但是我不这么认为。全国人大委员长说,我们的法律缺乏可操作性,各方面法律都是这样的。这是我们改革面对的体制性障碍,政府在环境相关问题上也一样。
法律有良法和恶法之分,我们的法律需要以人为本,需要保护人的基本权利。环境问题涉及到人的生命、健康的问题。我们怎么去看待?我们看不管上市也好,贷款也好,集资也好,在我们这里形成的问题往往是,有权部门批准了就合法,不批准就不合法。表面上看都合法,可造成水污染,造成癌症村,都死了人,我们能认为这是合法?我觉得涉及到最基本的理念问题。我们对科学有很多误解,甚至对科学达到一种迷信的地步。在很长时间以内相信人定胜天。实际上不只是我们国家的问题,包括资本主义初期的时候工业革命,在很长一个时期,也崇尚武力、崇尚财富的创造和经济的增长,与此同时形成了消费主义。而且我们现在面对很明显的利益分化。就中国而言,为什么我们强调公众参与?就因为不同人在同一个问题上,比如在涉及环境、资源、生态问题上,利益是不同的。我们看近几十年有一些很大的变化,尤其是20世纪末,联合国提出人类发展的概念,认为政治家、企业家,最大的成功之处恰恰在于普遍的改善了人的生存状况,使更多的人生活得更好。我们要注意到所面对的环境问题、生态问题是非常严重的,而且往往是不可逆转的。所以,在这里我们谈到这个问题的时候,要考虑三个方面:
第一,企业社会责任;第二,政府责任;第三,公民的权利。
在上个世纪,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就提出全球契约,提出企业社会责任,九项里面有三项是环境方面的。如何达到这一步?恰恰因为有公众参与,有消费者运动,强调企业社会责任。需要有公众的抵制,对于污染生态造出来的产品大家不去用。
再有,我们需要做一件事情,政府和民间都应该做,那就是促进制度的建设,促进法律的建设。如果我们在立法上,能够不时提出我们的意见。比如今天面对金东纸业,我们怎样做才能环环扣紧,使这个企业难以撒谎。我们要专业化,我们要形成网络,社会各界联手来做才能够做好。有时候,我们民间是容易乐观的。我个人还是比较悲观,下一步我觉得不可知,因此我觉得我们的路很长,我们面前要做的事很难,但是关系到我们的权利,关系到我们子孙后代的生存环境。正因为如此,需要大家,需要更多的人共同去努力。环境是以人为本中最根本、最重要的一点,不是全部,只是一个方面。离了这方面,人类今后怎样,真是很悲观的。
以环保信息披露为核心
廖钰燕(欧华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律师)
绿色证券是什么呢?从商业角度来说,其实就是用上市的法律来控制环保工作的完善,就是实施环保审核制度,还有环保信息披露制度为核心的计划。要维护广大股民还有社会的利益,最主要的就是从经济利益角度约束环境污染问题。
关于融资影响要具体分析。一个企业需要融资,要看投资方需要什么?第一个阶段,一个公司刚刚成立或者成立不久,所需要的融资,就是风险投资。为什么要投?最主要考量是利益,为了公司以后的发展;同时也会关心这个公司有没有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这对投资方来说比较重要。他们决定投资一个项目,如果不遵守这方面的法规的话,会带来一些风险,包括处罚等。
从商业上来看,如果有绿色证券的考虑,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呢?这要从两方面来看,作为投资方,这是好事,因为会减少投资的风险。另一方面也不完全是好事,因为从商业方面考虑,有时间和成本的问题,审核的这段时间企业会有很多变化。对很多公司来说,是一个很大的负担。另外,对小企业,如果保荐人对这些小企业没有办法符合IPO环保审核的话,那么就得被迫放弃。作为承销商,希望从小企业的IPO方案里找到一些通过环保审查的内容。
绿色证券对中国来说,是一个好事。中国跟别的国家不同,别的国家法律比较成熟,在这方面的配合得非常好。中国现在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还没有做到位,需要法律来规范。
“绿色证券”作为一项具有现实意义的新政策,自然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作为民间环保组织的我们也在思考如何通过绿色证券政策推动企业的环境行为改善,推动环境信息公开。
基于此,从2008年8月份开始,自然之友等环保组织开始联合推动“绿色证券”政策,并在11月下旬举行了“绿色证券与公众参与”多边论坛,以下便是论坛上部分嘉宾的发言内容。
近两年来,我国政府陆续推行了一系列环境经济政策,期望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要求,运用税收、财政、保险、信贷、证券等手段,调节或影响市场主体行为,加强环境保护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在这些环境经济政策当中,“绿色证券”政策在今年有着很多积极的措施,截至9月12日,国家环保部共受理了73家上市公司的环保核查申请,其中20家未通过首次核查,这对于抑制污染行业上市融资,推动履行社会责任,具有积极的效果。
“绿色证券”作为一项具有现实意义的新政策,自然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作为民间环保组织的我们也在思考如何通过绿色证券政策推动企业的环境行为改善,推动环境信息公开。
基于此,从2008年8月份开始,自然之友等环保组织开始联合推动“绿色证券”政策,并在11月下旬举行了“绿色证券与公众参与”多边论坛,以下便是论坛上部分嘉宾的发言内容。
三驾马车拉动绿色证券的政策实施
蒋洪强(环保部环境规划院战略部环境预测室主任)
绿色证券政策的出台,实际上是在环境保护、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加强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从环保部角度来看,行政政策加强环境监管还存在一些缺陷。意识到这点,就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环境经济政策研究。
从2006年到2007年,环保部门对此事非常重视,由规划院承担国家环境经济政策研究工作。这项工作实际上包括了几大环境经济政策:第一,环境公共财政。第二,环境税收。第三,排污权交易。第四,生态补偿。第五,绿色资本市场。绿色资本市场里面包括了绿色信贷、绿色保险和绿色证券,最后涉及到绿色贸易的政策,还有体系框架。
绿色证券政策的体系可以比喻为三驾马车:一是上市公司上市前或者再融资的环保核查;第二项,上市过后环境信息披露的制度;第三,上市之后对于环境表现行为进行评估的制度。通过三驾马车拉动绿色证券的政策实施。
对于绿色证券,我们有以下期待:
第一,绿色应该去掉,应该是环保证券,在证券市场,大家不愿意看到绿色两个字。
第二,在绿色证券里面,信息披露制度,有助于公众了解一些必要的信息,维护广大公众投资利益的需要。
第三,进一步完善中国现有上市公司监管法规。我们从2001年开始出台上市公司环保核查的有关规定,一直到现在为止,出台大概有十项政策制度,包括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都提出过关于信息披露方面的内容。实际上绿色证券制度的实行,还有不完善的地方。实施效果也存在不理想之处,需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的政策制度。
通过公众参与约束企业及相关监管者
王明远(清华大学环境资源能源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环境保护中使公众参与的政治和法律的本质是什么?本质在我看来,就是说基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和法律的历史变迁,面对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双重失灵的时候,公民挺身而出,为了公共利益,包括环境公共利益,矫正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本质就是这样。从政治和法律本质来说,资本主义三权分立,使代议制民主的进一步发展。过去的代议制民主不允许公民或者公民组织直接参与政府行政管理的,是一种间接的管理国家的模式。但是到现在的社会,随着问题越来越复杂和多元化,传统的代议制民主不能有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不能有效地充分体现民意的时候,就需要对传统的代议制民主进行修正,引入所谓代议制民主为基础的参与式民主,使得我们这些公民和组织在过去只能通过议员制定规则,通过选举的政府执法来保护我们的利益模式,转变成以这个为基础,组织和个人可以依法直接参与政府的决策、规划、规则制定、执法,乃至于法律诉讼,这是本质。
我们的环保组织,特别是自然之友、绿色和平等等,无论从促进制度建设,还是促进实践发展方面,可以说都是先锋,我相信在推动理论发展方面也有贡献。对于绿色证券制度,我希望促进法律自身的完善,促进法治精神的完善,使法律约束我们的公民、约束我们的企业、约束相关监管者,使得各方面权利义务关系者,得到一个充分的、清晰的、合理的法律界定。在有秩序规范性的制度模式之下,推动法律进展,推动环保事业才更有价值。
环境以人为本,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
李(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政策研究所执行所长)
首先,我们面对非常严峻的形势,环境是这样,生态是这样,中国社会转型也是这样。我们现在的改革在很多方面都需要改。怎么改?如果看环境方面的法律规定,我们可以说法律规定得很多了。现在主要是执法问题。但是我不这么认为。全国人大委员长说,我们的法律缺乏可操作性,各方面法律都是这样的。这是我们改革面对的体制性障碍,政府在环境相关问题上也一样。
法律有良法和恶法之分,我们的法律需要以人为本,需要保护人的基本权利。环境问题涉及到人的生命、健康的问题。我们怎么去看待?我们看不管上市也好,贷款也好,集资也好,在我们这里形成的问题往往是,有权部门批准了就合法,不批准就不合法。表面上看都合法,可造成水污染,造成癌症村,都死了人,我们能认为这是合法?我觉得涉及到最基本的理念问题。我们对科学有很多误解,甚至对科学达到一种迷信的地步。在很长时间以内相信人定胜天。实际上不只是我们国家的问题,包括资本主义初期的时候工业革命,在很长一个时期,也崇尚武力、崇尚财富的创造和经济的增长,与此同时形成了消费主义。而且我们现在面对很明显的利益分化。就中国而言,为什么我们强调公众参与?就因为不同人在同一个问题上,比如在涉及环境、资源、生态问题上,利益是不同的。我们看近几十年有一些很大的变化,尤其是20世纪末,联合国提出人类发展的概念,认为政治家、企业家,最大的成功之处恰恰在于普遍的改善了人的生存状况,使更多的人生活得更好。我们要注意到所面对的环境问题、生态问题是非常严重的,而且往往是不可逆转的。所以,在这里我们谈到这个问题的时候,要考虑三个方面:
第一,企业社会责任;第二,政府责任;第三,公民的权利。
在上个世纪,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就提出全球契约,提出企业社会责任,九项里面有三项是环境方面的。如何达到这一步?恰恰因为有公众参与,有消费者运动,强调企业社会责任。需要有公众的抵制,对于污染生态造出来的产品大家不去用。
再有,我们需要做一件事情,政府和民间都应该做,那就是促进制度的建设,促进法律的建设。如果我们在立法上,能够不时提出我们的意见。比如今天面对金东纸业,我们怎样做才能环环扣紧,使这个企业难以撒谎。我们要专业化,我们要形成网络,社会各界联手来做才能够做好。有时候,我们民间是容易乐观的。我个人还是比较悲观,下一步我觉得不可知,因此我觉得我们的路很长,我们面前要做的事很难,但是关系到我们的权利,关系到我们子孙后代的生存环境。正因为如此,需要大家,需要更多的人共同去努力。环境是以人为本中最根本、最重要的一点,不是全部,只是一个方面。离了这方面,人类今后怎样,真是很悲观的。
以环保信息披露为核心
廖钰燕(欧华律师事务所驻北京代表处律师)
绿色证券是什么呢?从商业角度来说,其实就是用上市的法律来控制环保工作的完善,就是实施环保审核制度,还有环保信息披露制度为核心的计划。要维护广大股民还有社会的利益,最主要的就是从经济利益角度约束环境污染问题。
关于融资影响要具体分析。一个企业需要融资,要看投资方需要什么?第一个阶段,一个公司刚刚成立或者成立不久,所需要的融资,就是风险投资。为什么要投?最主要考量是利益,为了公司以后的发展;同时也会关心这个公司有没有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这对投资方来说比较重要。他们决定投资一个项目,如果不遵守这方面的法规的话,会带来一些风险,包括处罚等。
从商业上来看,如果有绿色证券的考虑,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呢?这要从两方面来看,作为投资方,这是好事,因为会减少投资的风险。另一方面也不完全是好事,因为从商业方面考虑,有时间和成本的问题,审核的这段时间企业会有很多变化。对很多公司来说,是一个很大的负担。另外,对小企业,如果保荐人对这些小企业没有办法符合IPO环保审核的话,那么就得被迫放弃。作为承销商,希望从小企业的IPO方案里找到一些通过环保审查的内容。
绿色证券对中国来说,是一个好事。中国跟别的国家不同,别的国家法律比较成熟,在这方面的配合得非常好。中国现在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还没有做到位,需要法律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