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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终于明白,这世上有许多人、许多事都无法强求,只有发自内心的芬芳,才经得起岁月的冲泡。
一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有首诗好像是这么写的吧,反复读这首诗的时候我22岁,脑门光滑、目光平和,终日听着《小情歌》。我记得那天师大毕业生代表致辞的情景,所有上台的人都忙着表示对母校的谢意,只有吴琛安静地坐在角落里,我走过时他叫住我:同学,你把它传给倒数第三排穿绿色短袖衬衣的女孩好吗。
因为这样我知道收纸条的女生叫玫宝,很亦舒的一个名字,我心想。但我点点头,说,好。我习惯扮演不属于我的角色,然后觉得快乐。记得自幼便听妈妈教育—好女孩说话不必多,要不孤傲、不张扬、面带微笑,作为来自福鼎翠郊的林家女儿,这样的家训,够我受用终身。但是这一次,我看到女孩喜上眉梢的神情,听到她大声很好听地念着:玫宝吾爱,今晚8点我们相识3周年,等你在老地方,不见不散。我心里顿时有什么东西被击中裂了开来,隐隐破碎。
二
2008年,我是目光清澈的女生,坐在外语系走廊上,看天空鸽群掠过。有人走来递给我一杯可乐,我回头看到吴琛的眼睛,他和我一样寂寞。我们舒展身体躺在草坪上,看最后一抹霞光从头顶落下去。
在这年奔波找工作之余,我回了一趟家,吴琛也回到了距我不远的城市。我回家是为了帮家里采摘茶叶,那些美丽鲜嫩的叶片啊,稍稍迟疑便会老去,所以采茶季节里所有的男女老少,都要快马加鞭地工作:摘芽、萎凋、烘焙、筛拣、复火、装箱……每一步,都让人充满期待。说实话,我们翠郊这个地方,自古因茶风鼎盛被称为茶洋哩,我们几乎家家户户都种茶,也因此这里的女孩,如茶般眉目雅致、性格清淡,有时候又很矜持。
吴琛来做客的那天,我正在茶场忙碌。清晨后雾气稍散,漫山遍野的葱绿里,突然传来一声清脆的雀啾。我抬起头,只见似笑非笑的吴琛吹完了口哨站在面前:“林乐,你可藏得太深了,害我这一通好找,赶紧请喝茶!”
可以想见,吴琛在我家受到了最高规格的接待,别说喝茶,连我妈御制的肉片汤,他都喝了三碗。附近的姑娘们闻风来到门口,大声地唱起来:“三月采茶百花开,苏秦求官应回来。堂上爹娘不理睬,妻子不肯下楼来……”唉,这些八卦的女伴,又找到新话题了。
我一边看着吴琛吃喝的样子,一边不知不觉吃下了许多糖芋条,直到他伸出一只手来拍我:“不许再吃甜食,吃多了会胖。”
“胖死拉倒。”我继续咀嚼。
“胖了你就配不上我了。”玫宝要出国,他闹失恋,而我作为替补登场。尽管是模拟演习,我额上的青春痘也不治而愈。那时候外语系的女生,流行人手一册打着手电筒,躲在熄灯后的被窝里看《小时代》,常常有低低抽鼻子的声音,忧伤就像流行性感冒,潮水般浸染着2008年的校园。南风在窗外吹送,又到了劳燕分飞的季节。
三
在一个知了声声的夏日,玫宝走了。
她去了英国剑桥。那个湖畔矗立桃金娘树的古老学院,曾有属于徐志摩和林徽因的人间四月天。那一班飞机即将起程时,我说吴琛你送送她吧,他不出声,只是若有所思,忽然就抬头很欢快的样子,林乐你喜欢什么礼物,下个月5号就是你生日了。那一刻我望着他无辜的大眼睛,心里深深难过,一个人只有太在乎的时候,才会不愿意面对真相。但我没有揭穿事实,只是笑着扑上去打他的头,笨蛋,你记错了啦,不是5号,是7号。
回寝室后,我吃光了床下所有的糖芋条,妈妈在给我打包行李时,语重心长地告诉我:“对一个人好,要好到适可而止。你要懂得,做人这一辈子,就像品一壶茶,再怎么滋味鲜爽,也会喝到淡无。”说这句话的时候,做了一辈子茶的妈妈,在灯光下低弯着腰,像一片被揉皱的茶叶。是啊,我对吴琛的感情,就像一壶泡开正酽的茶,而他,却闻不到这芬芳。这做替身的日子仿佛没有尽头,压得我整个的青春都黯然失色。
四
秋天的时候,我决定留校,吴琛则找到份程序员的工作。那虚拟奇幻的世界,能使游戏中的生命一次次再度复活,他心里有莫大的成就感。我曾想问,如果感情也如此循环,你愿不愿意呢。不过我最终默然,只是在他连夜写程序写到上火时,给他泡各种各样的茶:白毫银针、白牡丹、贡眉、寿眉……我们福鼎的白茶,无论哪种都消热降火、消暑解毒,是极清凉的恩物,所以他这个可乐动物,如今也无茶不欢了。那时我的身体被包裹在吴琛洁白宽大的衬衫里,头发渐渐长到可以及肩的程度。他走过来,用星一样的眼睛看着我,谢谢你,林乐,你让我有家的感觉。我手指轻轻戳了戳他饱满的额头,永远别说谢这个字。
天气渐渐冷下来时,我们在这城市有了个属于自己的小窝,15平方米的小房间,可是有朝南的很理想的阳台,如果没有前面那个讨厌的商场,就可以看见公园了。我们为墙面刷颜色的问题反复争论,我想要仙境森林的翠绿,他想要海底世界的深蓝,我们戴着报纸糊的帽子赌气僵持了好久,最后抛硬币决定胜负。正面向上是我赢,反之则代表他胜利。其实我伸手去接时,已经看清落下来那面是花朵,可我把它按在桌上前悄悄翻了个身,神不知鬼不觉。我移开手心,他顿时欢呼,耶!是国徽。他兴奋地说林乐你看,连上帝都站在我这一边,所以你以后都要听我的话,我们要攒钱买自己的房子。
我常常这样,不愿意坦白自己做的一些事,可是看上去很开朗地耸耸肩,那你以后要承包刷杯子啊,我全力负责喝茶。吴琛睡去后,我还盯着杯中他喝剩的茶想,其实生命总是在等待,但不知前方等待的,究竟是幸福还是不幸。
五
吴琛公司要举行化装酒会,那天是阳历新年。我好不容易才穿进那条纯白色绉纱公主裙,拼命往里吸气让他抽紧腰带,感觉自己像放大版的郝思嘉。吴琛笑着刮我鼻子说你以后可得少吃甜食,不然猪八戒都背不动你。我尖叫着扑上去,不小心碰掉了隐形眼镜,吴琛下楼拦了计程车先走。
我一路不停看表赶到了酒会现场。许多陌生眼光惊讶地一起扫视向我,我头发散乱着,腰带被撑开了,脚上的鞋也不见了一只。我挤过人群远远向吴琛所在的大厅中央走去,蓦地,我的脚步被顿住无法迈动了,我的视线被凝住无法移开了,我看见有个女人先我一步,姿态婉约地走到他面前,缓缓地伸出手臂,那背影是如此熟悉。听见脚步声玫宝回头,神情笃定地上下打量我,吴琛,她是谁。我满怀希望地等待他回答,但吴琛的话却像一盆冰水把我从头淋到脚:她、她是外语系的小师妹。这一刻吴琛的表情我今生今世都忘不了,那是痛苦、是挣扎、是喜悦、是曾经破灭却瞬间被点燃的希望,那样的复杂与彷徨,我的心被一阵阵揪扯痛到无以复加。突然间我什么都明白了,自始至终,我都是个可怜的傀儡。
寒风中我掉头狂奔而去,不顾吴琛从背后追上来说:林乐你等等玫宝她刚回来。
六
我走了。离开时带走了吴琛的一双旧皮鞋。
这个南方城市破天荒地下了一场雪。我来到中心公园,在白茫茫雪地上吃力地用两只大小不一的皮鞋行走。我把脚印用力地踩进雪里,看看,摇摇头,觉得不够深,又折返去跳着脚把它来回压实。我用自己的左膀抱着自己的右臂,看着雪地上一大一小两行鞋印呵呵地笑。我仿佛看到吴琛一直就在我身边,仿佛看到了他曾经温暖的眼神。黑暗中午夜12点的钟声在远处敲响,我在微笑中慢慢地流下眼泪,轻轻对自己说,分手快乐。那一刻我相信自己真的感到了快乐。
七
冬天最冷的时候我去了北方。在那里我很快就找到了新工作,有了新的同事和新生活。在一条充满茶香的街道上,我用流利的英文,给外国客人解说中国茶的故事。曾有人对我的迁徙感到好奇,我微笑着告诉他一个故事,从前有个像丑小鸭一样的女孩,14岁时有一次上讲台朗诵,因为略微的先天性口吃受到了嘲笑,手足无措时一个男孩走到她身边,大声对台下说你们不要这样。这个女孩喜欢上了这个勇敢的男孩,为此在数年后放弃了第一志愿,选择上了他所在大学的外语系。她不再自卑,口吃奇迹般不治而愈。他已不认得她,忘了当初那个匆匆而过的插班生,但他们却终于有机会在一起,度过了生命中最美好的一段时光。也许有人觉得女孩傻,那他一定不曾品过这样一种茶:它的毫心与嫩芽连枝,而形似花朵;冲泡杯中时,绿叶托着嫩芽,宛如蓓蕾初开。这是我家乡的白牡丹茶,喝一口便留下青春般的滋味:清甜、纯正、淡雅而悠长。
我停了原来的手机号,申请了新的邮箱,几年里辗转听到过来自南方有关吴琛的消息,我知道他和玫宝复合过,最后又分开了。人与人之间的缘分多么奇怪,它总是这样,无法预知结局。我又想起很久以前曾默念的一首诗: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
我想我应该感谢吴琛,这个从我十字头年龄便一直爱慕的男孩,感谢上天安排我在最美丽的时节遇上他,感谢他结束了我长达8年的暗恋,更感谢他的成全,终于让我完成了生命中最丰富的一次蜕变。我也终于明白,这世上有许多人、许多事都无法强求,只有发自内心的芬芳,才经得起岁月的冲泡。
一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有首诗好像是这么写的吧,反复读这首诗的时候我22岁,脑门光滑、目光平和,终日听着《小情歌》。我记得那天师大毕业生代表致辞的情景,所有上台的人都忙着表示对母校的谢意,只有吴琛安静地坐在角落里,我走过时他叫住我:同学,你把它传给倒数第三排穿绿色短袖衬衣的女孩好吗。
因为这样我知道收纸条的女生叫玫宝,很亦舒的一个名字,我心想。但我点点头,说,好。我习惯扮演不属于我的角色,然后觉得快乐。记得自幼便听妈妈教育—好女孩说话不必多,要不孤傲、不张扬、面带微笑,作为来自福鼎翠郊的林家女儿,这样的家训,够我受用终身。但是这一次,我看到女孩喜上眉梢的神情,听到她大声很好听地念着:玫宝吾爱,今晚8点我们相识3周年,等你在老地方,不见不散。我心里顿时有什么东西被击中裂了开来,隐隐破碎。
二
2008年,我是目光清澈的女生,坐在外语系走廊上,看天空鸽群掠过。有人走来递给我一杯可乐,我回头看到吴琛的眼睛,他和我一样寂寞。我们舒展身体躺在草坪上,看最后一抹霞光从头顶落下去。
在这年奔波找工作之余,我回了一趟家,吴琛也回到了距我不远的城市。我回家是为了帮家里采摘茶叶,那些美丽鲜嫩的叶片啊,稍稍迟疑便会老去,所以采茶季节里所有的男女老少,都要快马加鞭地工作:摘芽、萎凋、烘焙、筛拣、复火、装箱……每一步,都让人充满期待。说实话,我们翠郊这个地方,自古因茶风鼎盛被称为茶洋哩,我们几乎家家户户都种茶,也因此这里的女孩,如茶般眉目雅致、性格清淡,有时候又很矜持。
吴琛来做客的那天,我正在茶场忙碌。清晨后雾气稍散,漫山遍野的葱绿里,突然传来一声清脆的雀啾。我抬起头,只见似笑非笑的吴琛吹完了口哨站在面前:“林乐,你可藏得太深了,害我这一通好找,赶紧请喝茶!”
可以想见,吴琛在我家受到了最高规格的接待,别说喝茶,连我妈御制的肉片汤,他都喝了三碗。附近的姑娘们闻风来到门口,大声地唱起来:“三月采茶百花开,苏秦求官应回来。堂上爹娘不理睬,妻子不肯下楼来……”唉,这些八卦的女伴,又找到新话题了。
我一边看着吴琛吃喝的样子,一边不知不觉吃下了许多糖芋条,直到他伸出一只手来拍我:“不许再吃甜食,吃多了会胖。”
“胖死拉倒。”我继续咀嚼。
“胖了你就配不上我了。”玫宝要出国,他闹失恋,而我作为替补登场。尽管是模拟演习,我额上的青春痘也不治而愈。那时候外语系的女生,流行人手一册打着手电筒,躲在熄灯后的被窝里看《小时代》,常常有低低抽鼻子的声音,忧伤就像流行性感冒,潮水般浸染着2008年的校园。南风在窗外吹送,又到了劳燕分飞的季节。
三
在一个知了声声的夏日,玫宝走了。
她去了英国剑桥。那个湖畔矗立桃金娘树的古老学院,曾有属于徐志摩和林徽因的人间四月天。那一班飞机即将起程时,我说吴琛你送送她吧,他不出声,只是若有所思,忽然就抬头很欢快的样子,林乐你喜欢什么礼物,下个月5号就是你生日了。那一刻我望着他无辜的大眼睛,心里深深难过,一个人只有太在乎的时候,才会不愿意面对真相。但我没有揭穿事实,只是笑着扑上去打他的头,笨蛋,你记错了啦,不是5号,是7号。
回寝室后,我吃光了床下所有的糖芋条,妈妈在给我打包行李时,语重心长地告诉我:“对一个人好,要好到适可而止。你要懂得,做人这一辈子,就像品一壶茶,再怎么滋味鲜爽,也会喝到淡无。”说这句话的时候,做了一辈子茶的妈妈,在灯光下低弯着腰,像一片被揉皱的茶叶。是啊,我对吴琛的感情,就像一壶泡开正酽的茶,而他,却闻不到这芬芳。这做替身的日子仿佛没有尽头,压得我整个的青春都黯然失色。
四
秋天的时候,我决定留校,吴琛则找到份程序员的工作。那虚拟奇幻的世界,能使游戏中的生命一次次再度复活,他心里有莫大的成就感。我曾想问,如果感情也如此循环,你愿不愿意呢。不过我最终默然,只是在他连夜写程序写到上火时,给他泡各种各样的茶:白毫银针、白牡丹、贡眉、寿眉……我们福鼎的白茶,无论哪种都消热降火、消暑解毒,是极清凉的恩物,所以他这个可乐动物,如今也无茶不欢了。那时我的身体被包裹在吴琛洁白宽大的衬衫里,头发渐渐长到可以及肩的程度。他走过来,用星一样的眼睛看着我,谢谢你,林乐,你让我有家的感觉。我手指轻轻戳了戳他饱满的额头,永远别说谢这个字。
天气渐渐冷下来时,我们在这城市有了个属于自己的小窝,15平方米的小房间,可是有朝南的很理想的阳台,如果没有前面那个讨厌的商场,就可以看见公园了。我们为墙面刷颜色的问题反复争论,我想要仙境森林的翠绿,他想要海底世界的深蓝,我们戴着报纸糊的帽子赌气僵持了好久,最后抛硬币决定胜负。正面向上是我赢,反之则代表他胜利。其实我伸手去接时,已经看清落下来那面是花朵,可我把它按在桌上前悄悄翻了个身,神不知鬼不觉。我移开手心,他顿时欢呼,耶!是国徽。他兴奋地说林乐你看,连上帝都站在我这一边,所以你以后都要听我的话,我们要攒钱买自己的房子。
我常常这样,不愿意坦白自己做的一些事,可是看上去很开朗地耸耸肩,那你以后要承包刷杯子啊,我全力负责喝茶。吴琛睡去后,我还盯着杯中他喝剩的茶想,其实生命总是在等待,但不知前方等待的,究竟是幸福还是不幸。
五
吴琛公司要举行化装酒会,那天是阳历新年。我好不容易才穿进那条纯白色绉纱公主裙,拼命往里吸气让他抽紧腰带,感觉自己像放大版的郝思嘉。吴琛笑着刮我鼻子说你以后可得少吃甜食,不然猪八戒都背不动你。我尖叫着扑上去,不小心碰掉了隐形眼镜,吴琛下楼拦了计程车先走。
我一路不停看表赶到了酒会现场。许多陌生眼光惊讶地一起扫视向我,我头发散乱着,腰带被撑开了,脚上的鞋也不见了一只。我挤过人群远远向吴琛所在的大厅中央走去,蓦地,我的脚步被顿住无法迈动了,我的视线被凝住无法移开了,我看见有个女人先我一步,姿态婉约地走到他面前,缓缓地伸出手臂,那背影是如此熟悉。听见脚步声玫宝回头,神情笃定地上下打量我,吴琛,她是谁。我满怀希望地等待他回答,但吴琛的话却像一盆冰水把我从头淋到脚:她、她是外语系的小师妹。这一刻吴琛的表情我今生今世都忘不了,那是痛苦、是挣扎、是喜悦、是曾经破灭却瞬间被点燃的希望,那样的复杂与彷徨,我的心被一阵阵揪扯痛到无以复加。突然间我什么都明白了,自始至终,我都是个可怜的傀儡。
寒风中我掉头狂奔而去,不顾吴琛从背后追上来说:林乐你等等玫宝她刚回来。
六
我走了。离开时带走了吴琛的一双旧皮鞋。
这个南方城市破天荒地下了一场雪。我来到中心公园,在白茫茫雪地上吃力地用两只大小不一的皮鞋行走。我把脚印用力地踩进雪里,看看,摇摇头,觉得不够深,又折返去跳着脚把它来回压实。我用自己的左膀抱着自己的右臂,看着雪地上一大一小两行鞋印呵呵地笑。我仿佛看到吴琛一直就在我身边,仿佛看到了他曾经温暖的眼神。黑暗中午夜12点的钟声在远处敲响,我在微笑中慢慢地流下眼泪,轻轻对自己说,分手快乐。那一刻我相信自己真的感到了快乐。
七
冬天最冷的时候我去了北方。在那里我很快就找到了新工作,有了新的同事和新生活。在一条充满茶香的街道上,我用流利的英文,给外国客人解说中国茶的故事。曾有人对我的迁徙感到好奇,我微笑着告诉他一个故事,从前有个像丑小鸭一样的女孩,14岁时有一次上讲台朗诵,因为略微的先天性口吃受到了嘲笑,手足无措时一个男孩走到她身边,大声对台下说你们不要这样。这个女孩喜欢上了这个勇敢的男孩,为此在数年后放弃了第一志愿,选择上了他所在大学的外语系。她不再自卑,口吃奇迹般不治而愈。他已不认得她,忘了当初那个匆匆而过的插班生,但他们却终于有机会在一起,度过了生命中最美好的一段时光。也许有人觉得女孩傻,那他一定不曾品过这样一种茶:它的毫心与嫩芽连枝,而形似花朵;冲泡杯中时,绿叶托着嫩芽,宛如蓓蕾初开。这是我家乡的白牡丹茶,喝一口便留下青春般的滋味:清甜、纯正、淡雅而悠长。
我停了原来的手机号,申请了新的邮箱,几年里辗转听到过来自南方有关吴琛的消息,我知道他和玫宝复合过,最后又分开了。人与人之间的缘分多么奇怪,它总是这样,无法预知结局。我又想起很久以前曾默念的一首诗: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
我想我应该感谢吴琛,这个从我十字头年龄便一直爱慕的男孩,感谢上天安排我在最美丽的时节遇上他,感谢他结束了我长达8年的暗恋,更感谢他的成全,终于让我完成了生命中最丰富的一次蜕变。我也终于明白,这世上有许多人、许多事都无法强求,只有发自内心的芬芳,才经得起岁月的冲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