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设立专业学位理论可行性及方案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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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专业学位具有明显的实践取向,其本质是职业性学位,职业性是专业学位的基本属性。将专业学位的晋升起点定制在专科层面的高等职业院校,能充分发挥高等职业院校在专业学位人才培养中的潜力和作用。在医药类高职院校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专业,设立副学士专业学位,其策略是制定相关授予标准,与现有全科医生人才培养模式相衔接,推动全科医师执业资格与全科专业学位衔接。
  关键词 专业学位;全科医学;副学士;高职院校
  中图分类号 G718.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7)05-0012-03
  专业学位是针对社会特定职业领域的需要,为培养具有较强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而设置的一种学位类型[1]。专业学位具有明显的实践取向,其本质是职业性学位,职业性作为专业学位的基本属性,是专业学位区别于其他学位类型的本质特征[2]。专业学位获得者主要是从事有明显职业背景的工作,如医师、教师、律师、美容师等,突出特点是具备较强的理论联系实际、解决行业实际问题的能力。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博士、硕士、学士三个学位层次并存的专业学位教育体系。硕士层次专业学位有金融硕士等39种,博士层次专业学位有口腔医学等5种,学士层次专业学位仅有建筑学1种。由此可见,我国的专业学位体系主要以硕士为主,与金字塔型的学术学位体系反差明显,而目前还在大力发展硕士层面专业学位,这样的局面既不利于专业学位的发育,也不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
  一、高职院校全科医学专业设立专业学位的背景与现实意义
  根据前期阶段成果,本课题组认为应该充实学士专业学位,建立与之相对应的副学士专业学位制度,将专业学位的晋升起点定制在高等职业院校,充分发挥高等职业院校在专业学位人才培养上的潜力和职业化作用。
  全科医学是社区卫生服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融合生理、心理、社会、环境多方面因素,面向个体、家庭及社区提供初级的、综合的、持续的、整体的医疗服务。其功能没有一个独立学科能完全替代。全科医生作为全科医疗的主要和独立的执行者,注重连续化的、综合性的医疗服务。在医疗职业范畴内,全科医学与其他临床学科有显著差异,全科医生有别于其他临床各科医生。英国全科医生IonaHeath[3]在BMI上撰文阐述全科医学服务与其他临床服务的不同:全科医学服务是病人不变,疾病往来;医院服务是疾病不变,患者往来。全科医生可以说是多面手,具有独特的职业背景。
  本课题组调查发现,医学高职院校中临床专业(全科医学方向)依然沿用传统的医学本科生培养模式。临床医学专科毕业生因缺乏以預防保健与健康管理为主导的全科医学知识与技能,难以适应或安心在基层社区卫生机构从事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综合性卫生服务工作,“下不去、用不上”现象严重。目前高等医学职业院校培养全科学生有两种方式:一是开设三年制的专科层次的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专业;二是以选修课的名义开设全科课程,供临床专业学生选择。专科层次的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学生如果专升本,也只能进临床专业,没有可以继续深造的全科医学的平台,并与硕士研究生层次的全科医学专业学位教育没有直接联系。本科层次的全科医学生不愿选择基层卫生院,他们或考取全科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或进入城镇公立及私立普通医院的临床科室,这些现状已经让全科医学的人才培养形成了矛盾和断层。众多全科医学专家与学者也提出需要建立一种面向基层社区,以全科医生职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新模式及课程体系。
  在专科层次的全科医学人才培养中引入职业化的专业学位,以专业学位的课程标准与教学方式来培养专业人才,这比任何培养模式更具客观性、方案性、操作性。根据1948年美国教育协会的定义,一种职业要想成为专业需要符合以下八条标准:第一,含有基本的心智活动;第二,拥有一套专门化的知识体系;第三,需要长时间的专门训练;第四,需要持续的在职成长;第五,提供终身从事的职业生涯和永远的成员资格;第六,有自身的专业标准;第七,置专业服务于个人利益至上;第八,拥有坚强的、团结的专业团体[4]。参照这个标准,全科医生的职业背景清晰,符合专业化程度要求。设置完整的全科医学专业学位体系有利于形成明朗的全科教育层次,有利于改善目前全科教育质量管理、课程计划及考核体系不一致、不科学,师资缺乏、管理不规范,社区实践基地建设不标准、不完善等一系列问题,有利于全科医学的顶层设计、人才培养与教学质量监控、课程体系标准设立、执业证书衔接,适应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市场需求。
  二、设置全科医学的副学士专业学位并制定相关授予标准
  全科医学专业学位的起点可以先从高职院校专科层次的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专业着手进行:从宏观方面先明确高职教育在高等教育体系中的法律地位,明确高职教育学位制度的法律地位,获取国家相关部门支持,建立专门的高职院校专业学位授予机构,拓展当前专业学位制度体系,变三级学位为四级,增加副学士专业学位[5]。让部分开设有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专业的国家或地方示范性高职院校作为率先试点单位,对名称为“全科医学副学士”的专业学位授予进行试点,专科层次的全科医学专业学位课程一定要以全科医生岗位的各方面职业能力需求作为设置标准,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机构在全科医学专业学位授予的协助作用,体现专业副学士学位的职业性。学生按照全科医学专业学位课程标准研修完一定数量的课程,完成专业学位标准设立的社区行业实践,通过专业学位结业考试和毕业设计之后,才能授予全科医学副学士专业学位。
  参考《学位条例》授予标准,从全科医学专业化角度看,全科专业学位授予标准应突出全科医生岗位适应力,是否满足社区医疗服务要求,例如,能否通过全科医生相关课程的研修及各项技能考核,能否完成全科医师岗位实习工作并顺利通过结业考试和论文答辩。全科医学专业学位授予标准的设置有利于全科医学内涵建设、人才培养、教学导向的稳定发展,也有利于全科医学专业学位与其他普通临床学术学位相衔接和互通。同时还应将医师的基本伦理道德和医患沟通能力作为学位授予标准,通过日常学习表现、实习过程和特定考试判定。授予标准应由开展临床全科培养的普通高校、高职院校和社区卫生医疗机构共同制定,并加以规范和严格执行。标准中既要含对全科医生职业的认知及对全科基础理论知识的考核办法,又要有全科医生基本技能的职业培训和鉴定,参与试点的全科医学专业学位授予的高职院校应有相应的较高的全科医学教学水平和良好的办学基础,以及长期稳定的校外社区医疗服务实践场所。   三、全科医学专业学位与现有全科医生培养模式衔接
  国务院发布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在严格控制比例的前提下,对到欠发达的农村地区工作的三年制医学专科毕业生,可采取“3 2”模式培养专科层次的全科医生,即临床医学(含中医)专科毕业后接受2年的临床和公共卫生技能培训,可注册为助理全科医师。调查表明,不愿意从事社区全科医生的主要考虑因素是发展晋升机会小,社会地位低、待遇差,工作条件艰苦。全科医师培训不能急于追求数量,应注重能力建设和职业化培养。专科层次的临床(全科方向)专业学生在能够获取全科医学副学士专业学位情况下,可以继续参加两年的规范化培养,在这期间,仍然可以将全科医学专业学位标准纳入,在学生完成规培后,达到专业学位标准要求,同样可以申请全科医学学士专业学位,这为学生本人进一步研修全科医学甚至其他临床学科,获取更高学位打通了路径。同样,对于“5 3”的全科医生培养,也可以采取类似方法,在学生完成5年的临床医学(含中医学)本科教育,再接受3年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后,达到专业学位授予标准的,可以授予全科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以学位晋升的方式让广大全科医学者可以实现个人价值,发挥最大作用,得到社会充分肯定。
  四、推动全科医师执业资格证与全科专业学位衔接
  职业资格与专业学位挂钩,是我国未来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方向。全科專业学位教育的目标是培养适应社区医疗服务需求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而全科医师执业资格考试制度本质也是通过相关学习和培训,培养一批合格的、满足全科岗位需求的专门技术人才。在《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中规定,各专业学位所涉及的有关行业部门应逐步把专业学位作为相应职业岗位(职位)任职资格优先考虑的条件之一,可见两者的培养目标一致,具有互通性。
  在操作方法上,可以将获取全科医学副学士专业学位作为考助理全科医生执业资格的前提条件,或已经取得全科医生执业资格(或助理资格)的社区医生在攻读全科医学各层次专业学位时,入学和毕业条件适当放宽,可以免修一些重复科目。让社区医疗机构、社区医生参与到全科专业学位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中,同时涉及到招生、实习见习及就业环节,政府相关部门可以提供制度上的配合,为两者的衔接提供可能性。实现全科医学专业学位教育与全科执业资格认证之间的衔接,获取全科医学专业学位及全科执业资格证的优秀人才可以直接上岗,提高资源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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