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管理在公路项目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管理的好坏不仅关系到公路工程的质量,而且关系到公路工程在以后使用中的寿命及维护。本文就公路工程项目管理存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具体对策和应对措施。
关键词:公路工程 项目管理 对策研究
为了适应项目管理的新变化,公路工程项目管理必须针对存在的实际问题,在劳务分包合同的规范化、劳务队伍的资金支付、民工工资的支付、材料管理等方面创新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机制,采取应对措施,努力寻找新形势下适合企业发展的经营管理机制,以实现公路管理系统更好的发展。
1目前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劳务分包合同的规范性有待提高。合同的条款过于复杂,不便于理解,而且有些条款的内容不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可能成为无效合同或无效条款。
(2)对没收劳务队伍履约保证金的约定条款过于简单或不够明确,对劳务队伍只是部分履约时,如何扣除履约保证金没有做出明确的约定,造成劳务分包合同的争议。
(3)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对劳务分包合同条款的理解、掌握与运用不够,对《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知识缺乏了解。对劳务队伍对外签订的各种工、料、机合同的备案,其约定的风险性需进一步研究。因为一旦备案且项目经理部也进行了签收,就变成了新的代为支付的约定,可能产生不利于项目经理部的债务连带关系。
(4)项目经理部对民工工资的发放没有进行很好的研究,工程项目现行采用的由劳务队合同负责人代领代发的发放办法存在很大的隐患,且不符合国务院对民工工资发放的要求。
(5)项目经理部对劳务队伍资金的支付有待规范,不少工程项目出现超额支付的现象。项目管理中普遍存在按施工产值将资金整笔支付给劳务队伍合同负责人,没有监控劳务队伍资金的使用情况,也没有让劳务队伍提交资金使用计划并监督落实的情况。这种做法可能产生的后果是劳务队伍合同负责人转移资金挪作他用,没有将资金用在施工的工程上,中途却借助施工工期紧迫、国家对民工工资支付规定、当地村民地方材料费支付等问题套取项目经理部的资金,从而达到超额支取合同资金的目的。
(6)对工程材料的管理存在漏洞,劳务队伍领取或签认材料领用手续不规范,领用签认人不是合同约定的签署人。某些项目存在劳务队伍施工中大量浪费工程材料的现象,造成使用的工程材料超出设计数量,给企业利益带来较大的损失。
(7)项目经理部中途解除劳务分包合同的程序不规范,有待总结与规范,否则可能会出现更大的合同纠纷,给企业带来更大的损失。
(8)项目经理部存在过于同情劳务队伍的现象,对劳务队伍不按合同缴纳履约保证金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放任自流,给项目管理带来很大的隐患。
2应对措施
2.1劳务分包合同规范方面
(1)对公路施工企业现行采用的劳务分包合同范本重新进行修订,进一步简约且符合《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
(2)劳务分包合同中应进一步明确解除合同的约定,并宜集中写在同一条款中。
(3)对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条款应进一步进行细化,明确何种程度的违约,应扣除多少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同时,由于处罚是行政部门的行为,不适合劳务分包合同双方,应将罚金转换为违约金。
(4)项目经理部不宜签收劳务队伍对外签订的各种合同,只需收集备案并审核即可。
(5)项目经理部应及时组织员工学习有关合同知识,项目经理上岗前必须通过与合同有关的法律知识闭卷考试,作为上岗的前提条件。
2.2劳务队伍的资金支付方面
(1)建立劳务队伍支付程序。劳务队伍的支付程序应明确,以便于项目财务人员按程序规定进行劳务资金支付,规范管理,避免出现管理漏洞,导致劳动纠纷,给项目管理带来负面影响。
(2)劳务队伍的资金不能简单地直接支付给劳务分包合同的承包商,任由其自行进行资金的分配,资金应直接支付到最底层的材料供应商和民工,并建立资金支付档案。
(3)劳务队伍资金的支付可按以下程序进行:第一,完成施工产值的核定。由项目相关管理人员组成的联合验收小组核定劳务队伍完成的施工产值和计量产值。第二,编制项目劳务队伍资金分配计划表。根据劳务队伍完成产值、计量、借款、领用材料的费用和项目经理部总体的计量资金收入等情况以及合同的有关约定,编制项目劳务队伍资金分配计划报表,提交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第三,劳务队伍合同负责人提交其资金使用及分配计划表。劳务队伍合同负责人根据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及各二层劳务队伍和材料供应商、机械租赁商的债务情况编制本次资金的使用及分配计划报表,提交项目经理部审核。该报表内容应包括各二层承包商、供应商截止报表日时,累计应支付款项数额、累计已支付款项数额、尚未支付款项数额和本次计划支付的资金数额。第四,劳务队伍资金的支付。项目经理部根据劳务队伍合同负责人提交的资金使用及分配计划表和收集到的各二层承包商、供应商合同,对各劳务队伍资金分配细目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让劳务队伍合同负责人办理有关手续,项目财务人员直接将资金按分配计划表支付给最底层的承包商和供应商。民工工资须支付到每一个民工的手中,并签字按手印存档。
2.3材料管理方面
(1)项目经理部限定材料价格的约定。一般来说,为了控制主要材料的质量,主要材料如钢筋、水泥等都由项目经理部统一采购。若采用限价供应模式,主要材料的限价供应必须在分包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如果需分包队伍承担市场风险的,项目经理部与材料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得到分包队伍的签字认可,有条件的应请分包队伍参与材料采购合同的谈判。
(2)规范调拨材料的签认手续。项目经理部必须规范调拨材料的签认手续,劳务队伍的签认必须是合同规定的负责人或合同委托人,避免出现损害企业利益的纠纷。对于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出现的材料拉到施工現场时合同签认人不一定在现场的情况,必须及时追加签认,完善手续。
(3)要对调拨材料使用数量进行监控管理。项目经理部调拨材料使用数量超支现象已经在个别项目出现,超支数量惊人,这种情况的出现,集中说明了项目领导及有关管理人员对材料的管理理念没有得到提升,从根本上就是“以包代管”,基本没有进行过程管理与过程监控。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劳务队伍调拨材料使用核定管理报表,每月对每个劳务队伍使用的调拨材料进行盘点核对,对劳务队伍进行监控管,对核查中发现可能超支的现象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4)建立材料纠纷应急预案。项目经理部应依项目实际情况制订材料纠纷应急预案,明确处理纠纷的工作程序和应对措施,以便处理纠纷时有方案可依。
参考文献 :
[1] 交通部工程建设监理总站.公路工程监理培训教材[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1993
[2] 赵铁生.工程项目管理[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1992
[3] 王早生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关键词:公路工程 项目管理 对策研究
为了适应项目管理的新变化,公路工程项目管理必须针对存在的实际问题,在劳务分包合同的规范化、劳务队伍的资金支付、民工工资的支付、材料管理等方面创新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机制,采取应对措施,努力寻找新形势下适合企业发展的经营管理机制,以实现公路管理系统更好的发展。
1目前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劳务分包合同的规范性有待提高。合同的条款过于复杂,不便于理解,而且有些条款的内容不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可能成为无效合同或无效条款。
(2)对没收劳务队伍履约保证金的约定条款过于简单或不够明确,对劳务队伍只是部分履约时,如何扣除履约保证金没有做出明确的约定,造成劳务分包合同的争议。
(3)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对劳务分包合同条款的理解、掌握与运用不够,对《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知识缺乏了解。对劳务队伍对外签订的各种工、料、机合同的备案,其约定的风险性需进一步研究。因为一旦备案且项目经理部也进行了签收,就变成了新的代为支付的约定,可能产生不利于项目经理部的债务连带关系。
(4)项目经理部对民工工资的发放没有进行很好的研究,工程项目现行采用的由劳务队合同负责人代领代发的发放办法存在很大的隐患,且不符合国务院对民工工资发放的要求。
(5)项目经理部对劳务队伍资金的支付有待规范,不少工程项目出现超额支付的现象。项目管理中普遍存在按施工产值将资金整笔支付给劳务队伍合同负责人,没有监控劳务队伍资金的使用情况,也没有让劳务队伍提交资金使用计划并监督落实的情况。这种做法可能产生的后果是劳务队伍合同负责人转移资金挪作他用,没有将资金用在施工的工程上,中途却借助施工工期紧迫、国家对民工工资支付规定、当地村民地方材料费支付等问题套取项目经理部的资金,从而达到超额支取合同资金的目的。
(6)对工程材料的管理存在漏洞,劳务队伍领取或签认材料领用手续不规范,领用签认人不是合同约定的签署人。某些项目存在劳务队伍施工中大量浪费工程材料的现象,造成使用的工程材料超出设计数量,给企业利益带来较大的损失。
(7)项目经理部中途解除劳务分包合同的程序不规范,有待总结与规范,否则可能会出现更大的合同纠纷,给企业带来更大的损失。
(8)项目经理部存在过于同情劳务队伍的现象,对劳务队伍不按合同缴纳履约保证金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放任自流,给项目管理带来很大的隐患。
2应对措施
2.1劳务分包合同规范方面
(1)对公路施工企业现行采用的劳务分包合同范本重新进行修订,进一步简约且符合《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
(2)劳务分包合同中应进一步明确解除合同的约定,并宜集中写在同一条款中。
(3)对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条款应进一步进行细化,明确何种程度的违约,应扣除多少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同时,由于处罚是行政部门的行为,不适合劳务分包合同双方,应将罚金转换为违约金。
(4)项目经理部不宜签收劳务队伍对外签订的各种合同,只需收集备案并审核即可。
(5)项目经理部应及时组织员工学习有关合同知识,项目经理上岗前必须通过与合同有关的法律知识闭卷考试,作为上岗的前提条件。
2.2劳务队伍的资金支付方面
(1)建立劳务队伍支付程序。劳务队伍的支付程序应明确,以便于项目财务人员按程序规定进行劳务资金支付,规范管理,避免出现管理漏洞,导致劳动纠纷,给项目管理带来负面影响。
(2)劳务队伍的资金不能简单地直接支付给劳务分包合同的承包商,任由其自行进行资金的分配,资金应直接支付到最底层的材料供应商和民工,并建立资金支付档案。
(3)劳务队伍资金的支付可按以下程序进行:第一,完成施工产值的核定。由项目相关管理人员组成的联合验收小组核定劳务队伍完成的施工产值和计量产值。第二,编制项目劳务队伍资金分配计划表。根据劳务队伍完成产值、计量、借款、领用材料的费用和项目经理部总体的计量资金收入等情况以及合同的有关约定,编制项目劳务队伍资金分配计划报表,提交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第三,劳务队伍合同负责人提交其资金使用及分配计划表。劳务队伍合同负责人根据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及各二层劳务队伍和材料供应商、机械租赁商的债务情况编制本次资金的使用及分配计划报表,提交项目经理部审核。该报表内容应包括各二层承包商、供应商截止报表日时,累计应支付款项数额、累计已支付款项数额、尚未支付款项数额和本次计划支付的资金数额。第四,劳务队伍资金的支付。项目经理部根据劳务队伍合同负责人提交的资金使用及分配计划表和收集到的各二层承包商、供应商合同,对各劳务队伍资金分配细目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让劳务队伍合同负责人办理有关手续,项目财务人员直接将资金按分配计划表支付给最底层的承包商和供应商。民工工资须支付到每一个民工的手中,并签字按手印存档。
2.3材料管理方面
(1)项目经理部限定材料价格的约定。一般来说,为了控制主要材料的质量,主要材料如钢筋、水泥等都由项目经理部统一采购。若采用限价供应模式,主要材料的限价供应必须在分包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如果需分包队伍承担市场风险的,项目经理部与材料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得到分包队伍的签字认可,有条件的应请分包队伍参与材料采购合同的谈判。
(2)规范调拨材料的签认手续。项目经理部必须规范调拨材料的签认手续,劳务队伍的签认必须是合同规定的负责人或合同委托人,避免出现损害企业利益的纠纷。对于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出现的材料拉到施工現场时合同签认人不一定在现场的情况,必须及时追加签认,完善手续。
(3)要对调拨材料使用数量进行监控管理。项目经理部调拨材料使用数量超支现象已经在个别项目出现,超支数量惊人,这种情况的出现,集中说明了项目领导及有关管理人员对材料的管理理念没有得到提升,从根本上就是“以包代管”,基本没有进行过程管理与过程监控。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劳务队伍调拨材料使用核定管理报表,每月对每个劳务队伍使用的调拨材料进行盘点核对,对劳务队伍进行监控管,对核查中发现可能超支的现象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4)建立材料纠纷应急预案。项目经理部应依项目实际情况制订材料纠纷应急预案,明确处理纠纷的工作程序和应对措施,以便处理纠纷时有方案可依。
参考文献 :
[1] 交通部工程建设监理总站.公路工程监理培训教材[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1993
[2] 赵铁生.工程项目管理[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1992
[3] 王早生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