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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校园欺凌不仅会对青少年的身体产生重要影响而且心理也会造成重大压力,因此应对其进行重要防治。本文从中学的学生、老师、学校以及相关的法律制度着手,分析治理校园欺凌失策的原因以及通过社会工作的方法对其提出建议与改进策略,从而减少校园欺凌对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恶劣影响以及不良的社会反映。
关键词:校园欺凌;原因分析;社会工作
一、背景分析
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频发,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对于这些行为的遏制势在必行。欺凌行为有语言上的欺凌包括起外号,语言辱骂、威胁等;动作上通常表现为殴打、勒索财物等,暴力程度令人震惊。虽然校园对欺凌行为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治理但是治理效果甚微。更可怕的是,有些校园欺凌者在治理过后不仅不会得到收敛,反而会深陷其中无法自拔,这对被欺凌学生的学习与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因此,对于中学治理校园欺凌行为失效原因以及应对策略分析迫在眉睫。
二、通过具体事例对学生、教师、学校以及法律所采取行动失效的原因分析
(一)从学生所采取行为的分析
首先,从校园欺凌的欺凌者角度来分析,欺凌者群体通常是人数多、范围广,在校园中是所谓的“强者”。其次,如果欺凌事件发生的地点不偏僻那么就必然存在旁观者,从这一角度来看,他们一般认为事不关己,不愿意去揭发欺凌者,在错误的暗示和引导下的旁观者会使欺凌行为对受欺凌者的伤害持续。最后,对欺凌事件的被欺凌者的行为分析,一般出现这种被欺凌的现象,被欺凌者迫于压力无力反抗,只能选择默默承受、忍气吞声,因此极有可能造成欺凌事件恶性循环的严重后果,使校园欺凌现象发生的概率与出现的频率不断增加。
(二)教师对待欺凌事件的态度与认知存在偏差
首先,教师迫于升学压力更偏向成绩好的学生,容易忽视其他同学,因此这些被教师忽视、情感上得不到安慰的学生极易成为校园欺凌的实施者。其次,教师对校园欺凌的概念界定不清、责任不明,会产生推卸责任,轻视对校园欺凌的处理。最后,为了避免遭受不必要的麻烦,会简化处理欺凌行为,如只是简单的对欺凌者进行政治教育,这样的处理方式对欺凌者改正自己错误行为作用效果甚微。总之由于教师对欺凌行为的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较低,从而使欺凌行为影响了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以及教师的课堂教学。
(三)从学校角度探讨校园欺凌治理失败成因
第一,从学校的安全部门建设方面入手,学校对于人防、技防的使用存在漏洞,如:管理人员年龄偏大,电子监控视频图像不清晰,监控无法做到无死角,因此会导致监管力度不够。第二,在校园安全教育宣传方面,宣传大多是校园火灾预防、安全用电、传统文化、学校事务、学校优秀学生事迹等内容,缺乏预防校园欺凌的宣传。第三,学校的校园规章制度不明确,没有对学生的行为进行具体的规定,犯错的惩罚制度不清晰。中学期间是规范学生行为的关键阶段,而学校对学生的行为并未进行正确引导。
(四)法律惩戒功能的缺失
一方面,我国的法律在校园欺凌方面仍处于空白状态,法律文件在这方面也没有明确以及严格规定,从目前存在的《未成年保护法》出发,对于校园欺凌的处罚力度不够,仍存在效率低、效果差的问题,不足以对校园欺凌产生威慑作用。另一方面,家长、教师、警察、法官等社会各方主体在治理校园欺凌方面分工不清晰、责任不明确,看似都在重视,但是并未形成合力,同时也没有相关的教育条例规定对不适宜一般学校教育的学生进行其他方式的教育。
三、社会工作者介入中学校园欺凌的策略
(一)社会工作者对学校师生开展反欺凌教育工作
社会工作者运用专业知识面向全体师生开展服务,通过各种活动使师生对校园欺凌加深认识,同时可以通过个案会谈,与老师进行深入沟通,使其认识到解决校园欺凌的不足并进行自我调整。社工还可以用个别化的原则对老师进行校园欺凌相关知识方面的培训,从而建立和谐的师生互动状态。对于学生的介入,主要集中在同辈群体方面,一方面在同龄人的帮助下可以缓解被欺凌者的心理压力,另一方面也可能会纵容欺凌者的行为。因此在介入过程中应对保护者给予积极的肯定与支持,对于纵容者的行为进行纠正,帮助其树立互帮互助,友善和谐的道德价值观。
(二)社会工作者对学校开展反欺凌活动的建议
一方面,社会工作者可以发挥资源链接者的角色,请相关专家或者警官到学校普及预防欺凌的知识,并在学校成立反欺凌小组,让反校园欺凌成为保护校园的常态化工作。另一方面,学校内部应当将原有的门卫制度升级,对出入学校的陌生人员严格把控,避免外来人员欺凌的可能性,设置安保巡逻小组,对学校内部进行全天轮班式巡逻,不给欺凌行为提供一丝一毫的机会,建立相关的援助手段,如:建立校园心理咨询室一旦有校园欺凌的事件发生时及时为欺凌者与被欺凌者提供相关的心理疏导与教育,以便学生在学校能够健康的成长与学习。
(三)社会工作者对校园被欺凌者的干预
首先,社会工作者需要稳定被欺凌者的情绪及时输入积极健康的信息,状况严重的需要及时就医。同时对于此次欺凌事件的危害程度进行预估,判断事件对于被欺凌者在身体与心理方面所受到的影响。其次,帮助其恢复自尊与自信。由于被欺凌者受到外界的“暴力”对待,使得其自尊心与自信心受到严重打击,社工可以采取个案辅导的方式对其进行治疗跟进,帮助案主在家庭、学校、同伴的鼓励下获得自信。最后,帮助案主自助,获得人际沟通的技巧,社会工作者可以采用小组工作技巧如:开设沟通主题小组、同辈互助小组等将被欺凌者聚集起来,通过小组成员应对被欺凌经验的分享和遇到欺凌时的机智处置行为来学习应对被欺凌策略从而提高案主应对被欺凌的能力。
(四)针对我国关于校园欺凌法律法规的建议
由于我國在校园欺凌这一方面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需要全社会的群策群力,加强立法与法制建设。对于政策法规的制定,社会工作者作为政策影响人,应积极向有关方面提出建议与意见,反应民意,进而促进反校园欺凌法规的设立。同时由于《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只维护未成年人权利,而不强调未成年人的惩戒制度,因此针对这一问题,需要国家制定未成年人出现欺凌问题时的惩戒标准,这样使教师手中握有戒尺,面对校园欺凌案件的处理时可以有法可依,及保护了教育者的权益,同时也有效地防止欺凌事件持续发生。
参考文献
[1]储殷.当代中国“校园欺凌”的法律缺位与应对[J].中国青年研究,2016(1).
[2]姚建龙.校园暴力控制研究[M].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
[3]安杨.《校园欺凌中的学校侵权责任探究》,中国青年社会科学青少年与法治2017,(5).
关键词:校园欺凌;原因分析;社会工作
一、背景分析
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频发,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对于这些行为的遏制势在必行。欺凌行为有语言上的欺凌包括起外号,语言辱骂、威胁等;动作上通常表现为殴打、勒索财物等,暴力程度令人震惊。虽然校园对欺凌行为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治理但是治理效果甚微。更可怕的是,有些校园欺凌者在治理过后不仅不会得到收敛,反而会深陷其中无法自拔,这对被欺凌学生的学习与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因此,对于中学治理校园欺凌行为失效原因以及应对策略分析迫在眉睫。
二、通过具体事例对学生、教师、学校以及法律所采取行动失效的原因分析
(一)从学生所采取行为的分析
首先,从校园欺凌的欺凌者角度来分析,欺凌者群体通常是人数多、范围广,在校园中是所谓的“强者”。其次,如果欺凌事件发生的地点不偏僻那么就必然存在旁观者,从这一角度来看,他们一般认为事不关己,不愿意去揭发欺凌者,在错误的暗示和引导下的旁观者会使欺凌行为对受欺凌者的伤害持续。最后,对欺凌事件的被欺凌者的行为分析,一般出现这种被欺凌的现象,被欺凌者迫于压力无力反抗,只能选择默默承受、忍气吞声,因此极有可能造成欺凌事件恶性循环的严重后果,使校园欺凌现象发生的概率与出现的频率不断增加。
(二)教师对待欺凌事件的态度与认知存在偏差
首先,教师迫于升学压力更偏向成绩好的学生,容易忽视其他同学,因此这些被教师忽视、情感上得不到安慰的学生极易成为校园欺凌的实施者。其次,教师对校园欺凌的概念界定不清、责任不明,会产生推卸责任,轻视对校园欺凌的处理。最后,为了避免遭受不必要的麻烦,会简化处理欺凌行为,如只是简单的对欺凌者进行政治教育,这样的处理方式对欺凌者改正自己错误行为作用效果甚微。总之由于教师对欺凌行为的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较低,从而使欺凌行为影响了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以及教师的课堂教学。
(三)从学校角度探讨校园欺凌治理失败成因
第一,从学校的安全部门建设方面入手,学校对于人防、技防的使用存在漏洞,如:管理人员年龄偏大,电子监控视频图像不清晰,监控无法做到无死角,因此会导致监管力度不够。第二,在校园安全教育宣传方面,宣传大多是校园火灾预防、安全用电、传统文化、学校事务、学校优秀学生事迹等内容,缺乏预防校园欺凌的宣传。第三,学校的校园规章制度不明确,没有对学生的行为进行具体的规定,犯错的惩罚制度不清晰。中学期间是规范学生行为的关键阶段,而学校对学生的行为并未进行正确引导。
(四)法律惩戒功能的缺失
一方面,我国的法律在校园欺凌方面仍处于空白状态,法律文件在这方面也没有明确以及严格规定,从目前存在的《未成年保护法》出发,对于校园欺凌的处罚力度不够,仍存在效率低、效果差的问题,不足以对校园欺凌产生威慑作用。另一方面,家长、教师、警察、法官等社会各方主体在治理校园欺凌方面分工不清晰、责任不明确,看似都在重视,但是并未形成合力,同时也没有相关的教育条例规定对不适宜一般学校教育的学生进行其他方式的教育。
三、社会工作者介入中学校园欺凌的策略
(一)社会工作者对学校师生开展反欺凌教育工作
社会工作者运用专业知识面向全体师生开展服务,通过各种活动使师生对校园欺凌加深认识,同时可以通过个案会谈,与老师进行深入沟通,使其认识到解决校园欺凌的不足并进行自我调整。社工还可以用个别化的原则对老师进行校园欺凌相关知识方面的培训,从而建立和谐的师生互动状态。对于学生的介入,主要集中在同辈群体方面,一方面在同龄人的帮助下可以缓解被欺凌者的心理压力,另一方面也可能会纵容欺凌者的行为。因此在介入过程中应对保护者给予积极的肯定与支持,对于纵容者的行为进行纠正,帮助其树立互帮互助,友善和谐的道德价值观。
(二)社会工作者对学校开展反欺凌活动的建议
一方面,社会工作者可以发挥资源链接者的角色,请相关专家或者警官到学校普及预防欺凌的知识,并在学校成立反欺凌小组,让反校园欺凌成为保护校园的常态化工作。另一方面,学校内部应当将原有的门卫制度升级,对出入学校的陌生人员严格把控,避免外来人员欺凌的可能性,设置安保巡逻小组,对学校内部进行全天轮班式巡逻,不给欺凌行为提供一丝一毫的机会,建立相关的援助手段,如:建立校园心理咨询室一旦有校园欺凌的事件发生时及时为欺凌者与被欺凌者提供相关的心理疏导与教育,以便学生在学校能够健康的成长与学习。
(三)社会工作者对校园被欺凌者的干预
首先,社会工作者需要稳定被欺凌者的情绪及时输入积极健康的信息,状况严重的需要及时就医。同时对于此次欺凌事件的危害程度进行预估,判断事件对于被欺凌者在身体与心理方面所受到的影响。其次,帮助其恢复自尊与自信。由于被欺凌者受到外界的“暴力”对待,使得其自尊心与自信心受到严重打击,社工可以采取个案辅导的方式对其进行治疗跟进,帮助案主在家庭、学校、同伴的鼓励下获得自信。最后,帮助案主自助,获得人际沟通的技巧,社会工作者可以采用小组工作技巧如:开设沟通主题小组、同辈互助小组等将被欺凌者聚集起来,通过小组成员应对被欺凌经验的分享和遇到欺凌时的机智处置行为来学习应对被欺凌策略从而提高案主应对被欺凌的能力。
(四)针对我国关于校园欺凌法律法规的建议
由于我國在校园欺凌这一方面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需要全社会的群策群力,加强立法与法制建设。对于政策法规的制定,社会工作者作为政策影响人,应积极向有关方面提出建议与意见,反应民意,进而促进反校园欺凌法规的设立。同时由于《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只维护未成年人权利,而不强调未成年人的惩戒制度,因此针对这一问题,需要国家制定未成年人出现欺凌问题时的惩戒标准,这样使教师手中握有戒尺,面对校园欺凌案件的处理时可以有法可依,及保护了教育者的权益,同时也有效地防止欺凌事件持续发生。
参考文献
[1]储殷.当代中国“校园欺凌”的法律缺位与应对[J].中国青年研究,2016(1).
[2]姚建龙.校园暴力控制研究[M].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
[3]安杨.《校园欺凌中的学校侵权责任探究》,中国青年社会科学青少年与法治20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