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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国家资助力度的加大和教育公平意识的增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成了高校资助工作的基础和中心环节。当前,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因缺乏科学严谨且切合实际的理论指导,在实践操作时普遍带有较大的随意性,导致助学金发放过程中公平和实效的损失。为解决助学金评定中所出现的各种问题,我院通过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采取了系列举措,如:开发了新生个人家庭经济情况信息系统(要求助学金评定前及时更新上传信息);建立申请者流动信用档案;坚持灵活多样、有进有出的助学金评定标准;制定辅导员责任追究体制;此全方位、立体化且强调过程管理的评定办法,拉长了认定周期,对申请学生进行全程监控,发现违规现象随时取消资助并予以严格惩处。
关键词:国家助学金 精准资助 评定办法
一、引言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学生获得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教育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的起点,“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是本届政府力求落实学校保障性服务功能的重要体现。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中强调:“为切实把教育事业办好,我们要保证投入,花好每一分钱,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的渠道,让每个人都有机会通过教育改变自身的命运。”让10%左右的农村学生进入重点大学,让所有有志青年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这是社会进步的体现,也是促进地区平衡发展、缩小收入差距、实现全民共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劳动成果的重要举措。而我国的高校一般位于大中城市,对于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和城镇低保户家庭来说,要供养其子女在消费水平普遍较高的城市上大学,的确是一项难以承受的重压。
当前,为了让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读大学,国家教育扶持经费名目越来越多,力度也不断加大。其中,国家助这金是占比最大、惠及面最广的一种资助方式(我校近三年奖助学金下发及比例分配见下表)。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做到精准资助,对于合理公正地分配和使用有限的教育资助资金、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维护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均起到重要作用。今年两会,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强调:“各地、各校要建立精准资助’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力求在‘预算分配’上更加精准、在‘资助对象’上更加精准、在‘资助力度’上更加精准”。
二、助学金评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对国家奖助学金政策做了部署和规定。当前,各高校助学金评定主要参照此办法,我校的具体做法主要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证明法、横向比较界定法、群众调查法、公示举报法、最低生活保障线法、消费水平审查法等。其中,贫困证明是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最主要依据。它是由学生生源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根据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参照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比照而确定。这种方法要求准确掌握学生家庭状况及收入和支出情况,特别是开具证明时每个学生家庭的具体困难程度、造成经济困难的原因、持续的时间及家庭的可承受力。目前,由于国家没有明确的贫困家庭认定标准、地方政府的相关职责模糊、家庭收入支出的准确数据无法获得,加之有些工作人员为谋求获取个人利益等情况,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难避免部分人员应付工作,将认定工作简单化、程序化,致使认定结果不可靠,直接误导接下来助学金的评定。
现有方法的共同不足之处是片面固守规定,缺乏科学严谨的动态理论指导,带有很大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存在着认定标准单一、程序固化、刻板操作等诸多问题,让部分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标准的学生“钻了政策的空子”,严重降低了助学金的使用效果。
三、对策研究与实践探索
区域发展不平衡和学生家庭情况复杂多样的现状,要求助学金的评定不能因循守旧、刻守成规。近年来,我校坚持用发展的眼光,遵循信息搜集的全面性和标准的客观性,建立起科学合理、行之有效,评定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有升有降的精准助学金评定系统,取得了较好成效。
1.逐年变更学生家庭情况调查信息。为全面掌握学生的家庭状况,我校为每位在籍学生建立了个人信息档案。新生入学时(比照个人档案)统一进行基本信息的采集。因没有获取助学金的强烈目的性,此阶段学生提供的信息准确性和可信度普遍较高。所录入家庭情况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家庭所在地、家庭成员、父母收入标准、是否单亲(或孤儿)、是否低保家庭、父母健康状况、家庭近期是否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兄弟姐妹就学(工作)情况等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父母病例(或伤残证)、学生孤儿证、家庭低保证、兄妹学生证等。需要强调的是,在每年助学金评定前一个月,必须根据学生递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中的家庭经济困难信息和证明材料对入学信息登记作及时的更新和调整,特别是家庭变故类信息,如有些学生父母突生重大疾病以造成家庭负担过重;或遇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致使无力承担当年学费和生活费用各项支出等。助学金评定时要求务必全面考察学生当前所登记的家庭基本信息,结合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来判断学生当下的家庭贫困等级,为接下来进一步的评定打下坚实的基础。
2.建立流动信用档案管理体制。由于国家助学金发放额度不断增加,获取难度逐渐降低,助学金成了部分非經济困难学生争抢的“唐僧肉”。开张证明,编造一些困难理由,轻轻松松几千块钱就能到手,何乐而不为呢。有些学校的学生,通过上报虚假信息获取助学金的现象不在少数。这表明了学生诚信意识淡薄,社会责任感缺失的现象。由此可见,当前情况下,仅仅寄希望于个人道德自觉,让学生做到诚实守信,严格按要求递交申请材料还过于理想化。必须要建立个人信用制度,营造诚信校园,提高制度约束力,让蓄意通过上报虚假信息而获利的学生受到应有的惩罚,并以此警示效仿者。我校在此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具体做法是:新生入学后,建立信用档案,对在校诚信表现进行系统记录和存档。主要包括:上报基本信息的真实性、考试表现(主要考察是否有作弊行为)、与同学交往过程中的守信度(学生互评)、在校期间是否有重大失信行为等。申请助学金者要求签订“助学金终身追究诚诺书”,放入诚信档案,并声明在学生毕业离校时将此份材料归入个人档案。诚信度的考评是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助学金的必经步骤,如发现为获得助学金而伪造个人信息者,除要求原额退回助学金外,还要在个人信用档案中如实记录,这势必会对学生今后的升学就业和信贷销费等信用行为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通过强调失信现象的后果和代价,从而对当前信息造假行为产生威慑作用,增加外部约束力。对学生信用信息的收集和存档续档,监督了学生的信誉行为,增强了学生的责任和担当意识,更深化了大学生的诚信管理体制。 另外,高校还应结合助学金的申请和评定,采取多种方式对大学生进行集体主义意识和团结、友爱、感恩、互助等良好品德的教育,鼓励其诚信做人,踏实做事,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申请助学金。当遇到因名额有限而获取不到助学金或补助金额较少时,要坦然接受,做一个宽容、大度,诚实守信、严以律己又勇于面对困难和挑战的新时代大学生。
3.制定灵活多样的补助标准。随着国家助学金政策的提标扩面,有越来越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被资助,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助学金当前设定的补助标准额度较单一,致使实际发放和使用效果不甚理想。当前国家助学金的发放额度统一规定为:每生每年3000元(分两个学期发放),另外可适当设定2000元和4000元的补助名额,但必须符合1:1的配比要求。在评定过程中发现,学生的家庭困难情况千差万别,实际所需补助费用各不相同。因此,国家应设定灵活多樣且差额等级较多样的补助标准,以避免“平均分配”的情况。如可规定在1000-5000元间,每一千元一个跨度,根据对学生家庭贫困情况的综合评定,给予五个等级中的一种。确保对家庭极其贫困的学生给予较高补助,而对于一般困难学生给予适当补助,这无疑将惠及更多学生让其受益,必然提高国家公共教育资本的使用效果。
坚持评定标准的多样性,还包括考察学生助学金申请信息的客观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取助学金后的使用情况。我校坚持对受助者进行不间断的跟踪记录,如发现助学金申请者的上报信息严重失真,或者获得者在读期间有明确违法违纪行为,如考试作弊、打架、酗酒闹事、严重旷课等,则应勒令退回已享受的助学金,并取消以后的评定资格。将退回的助学金纳入到第二年的助学计划资金。已申请并享受过助学金的同学,如在新的学年中,家庭困难程度有变,也应根据最新上报家庭情况信息,重新确定该生的助学金标准和获取额度,确保其获得的助学金与家庭当前困难情况吻合。
4.确立辅导员(班主任)责任终身追究制。政府大力倡导教育公平,要求合理、有效地分配和使用助学金。当前,助学金的认定过程,除了认证标准的不统一而使认定工作有较大难度外,评定者(辅导员或班主任)操作上的不规范和随意性,一直是助资金工作的瓶劲问题,骗助、错助、人情助等问题严重降低了助学金的使用效果。因此,严把操作关,不能等闲视之。
依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从严审核,是助学金评定的第一步。在全面搜集、记录助学金申请者重要信息的基础上,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是辅导员老师应该遵从的首要原则,也是师德师风的基本要求。有的辅导员(班主任)在评定时考虑到申请者是自己或同乡、同事的亲戚,抑或是自己所带的学生会(班级)主要干部,评定过程中掺入过多感情因素,自然会降低标准,卖个顺水人情,为学生捞得不应有的好处,这严重违背了助学金的评定要求,是极不负责任的行为。鉴于以上可能出现的情况,我校针对参与助学金评定的辅导员(班主任)建立了“助学金责任终身追究制”。凡出现因主观把握不严导致的“人情、招呼”类的助学金,必须追究评定老师的直接责任,做出相应经济处罚,并以重大工作事故论处,给以后的职称晋升和班主任工作造成较大负面影响。此体制的提出和建立,要求辅导员(班主任)必须认真地对待助学金评定工作,严格按规定、依照程序进行操作,从而提高评定过程和结果的客观公正性。
5.建立助学金申请者在校表现即时追踪机制。助学金是为减轻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负担,帮助其完成学业,顺利实现就业,成长为自立自强的社会有用人才而设定的。有些学生虽然家境不好,但日常消费不知节俭,甚至花钱大手大脚,喜爱物质攀比、摆阔。穿名牌、戴名表、使用高档手机和电脑,仍能申请到助学金的学生大有人在。有的学生助学金拿到前小心自律,但钱一旦到手,就不加节制地敞开了花,要么买高档消费品,要么经常下馆子吃喝,严重违背了助学金的使用要求。基于以上学生的各种表现,我校对有意向申请助学金的学生全面考评,通过记录学生的勤工俭学经历、群众调查信息、公示监督反馈、学生个人消费情况记录等,考察学生的综合表现,为助学金的评定和发放提供辅助信息。如发现学生在使用助学金过程中出现铺张浪费的行为,经评估和确认后,将对学生获得的资助全额收缴,纳入学校下一学年的助学金,并严肃教育,使其认清自身行为的错误所在。
另外,有部分学生家庭经济较困难,但学习态度不够端正,综合测评表现较差,成绩不理想甚至考试挂科,难以正常毕业。有些此类学生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拿到助学金,这违背了助学金的使用初衷,降低了资本的使用效果。我校在助学金评定过程中提高了学习成绩在认定过程中的作用,特别强调考察申请者近一年来的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成绩不达标的学生一律不得获批。
四、结语
助学金的认定是一个多方面、全方位、立体化的动态过程,需要用发展的眼光不断探索符合时代要求和学生实际的科学方法。我校力求通过拉长认定周期,做到全程认定、随时跟踪,动态管理,综合运用精细化认定措施,夯实过程,寻求认定工作的基本规律,找出关键环节,建立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认定方法和体系。我校始终坚持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总结,在总结中深化。希望我们的办法能在较好实践效果的基础上加以推广,以星星之火带来燎原之势,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获得应有的国家补助,推动教育公平事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J].中国高等教育,2010,(Z3):4-17.
[2]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李克强政府工作报告.
[3]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Z].2007-05-13.
作者简介:孙颖(1981—)女。江苏沛县人。硕士。学生资助中心,中级。封寒(1976—)女。江苏沛县人。硕士。专职辅导员。中级。
关键词:国家助学金 精准资助 评定办法
一、引言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学生获得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教育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的起点,“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是本届政府力求落实学校保障性服务功能的重要体现。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中强调:“为切实把教育事业办好,我们要保证投入,花好每一分钱,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的渠道,让每个人都有机会通过教育改变自身的命运。”让10%左右的农村学生进入重点大学,让所有有志青年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这是社会进步的体现,也是促进地区平衡发展、缩小收入差距、实现全民共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劳动成果的重要举措。而我国的高校一般位于大中城市,对于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和城镇低保户家庭来说,要供养其子女在消费水平普遍较高的城市上大学,的确是一项难以承受的重压。
当前,为了让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读大学,国家教育扶持经费名目越来越多,力度也不断加大。其中,国家助这金是占比最大、惠及面最广的一种资助方式(我校近三年奖助学金下发及比例分配见下表)。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做到精准资助,对于合理公正地分配和使用有限的教育资助资金、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维护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均起到重要作用。今年两会,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强调:“各地、各校要建立精准资助’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力求在‘预算分配’上更加精准、在‘资助对象’上更加精准、在‘资助力度’上更加精准”。
二、助学金评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对国家奖助学金政策做了部署和规定。当前,各高校助学金评定主要参照此办法,我校的具体做法主要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证明法、横向比较界定法、群众调查法、公示举报法、最低生活保障线法、消费水平审查法等。其中,贫困证明是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最主要依据。它是由学生生源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根据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参照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比照而确定。这种方法要求准确掌握学生家庭状况及收入和支出情况,特别是开具证明时每个学生家庭的具体困难程度、造成经济困难的原因、持续的时间及家庭的可承受力。目前,由于国家没有明确的贫困家庭认定标准、地方政府的相关职责模糊、家庭收入支出的准确数据无法获得,加之有些工作人员为谋求获取个人利益等情况,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难避免部分人员应付工作,将认定工作简单化、程序化,致使认定结果不可靠,直接误导接下来助学金的评定。
现有方法的共同不足之处是片面固守规定,缺乏科学严谨的动态理论指导,带有很大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存在着认定标准单一、程序固化、刻板操作等诸多问题,让部分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标准的学生“钻了政策的空子”,严重降低了助学金的使用效果。
三、对策研究与实践探索
区域发展不平衡和学生家庭情况复杂多样的现状,要求助学金的评定不能因循守旧、刻守成规。近年来,我校坚持用发展的眼光,遵循信息搜集的全面性和标准的客观性,建立起科学合理、行之有效,评定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有升有降的精准助学金评定系统,取得了较好成效。
1.逐年变更学生家庭情况调查信息。为全面掌握学生的家庭状况,我校为每位在籍学生建立了个人信息档案。新生入学时(比照个人档案)统一进行基本信息的采集。因没有获取助学金的强烈目的性,此阶段学生提供的信息准确性和可信度普遍较高。所录入家庭情况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家庭所在地、家庭成员、父母收入标准、是否单亲(或孤儿)、是否低保家庭、父母健康状况、家庭近期是否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兄弟姐妹就学(工作)情况等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父母病例(或伤残证)、学生孤儿证、家庭低保证、兄妹学生证等。需要强调的是,在每年助学金评定前一个月,必须根据学生递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中的家庭经济困难信息和证明材料对入学信息登记作及时的更新和调整,特别是家庭变故类信息,如有些学生父母突生重大疾病以造成家庭负担过重;或遇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致使无力承担当年学费和生活费用各项支出等。助学金评定时要求务必全面考察学生当前所登记的家庭基本信息,结合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来判断学生当下的家庭贫困等级,为接下来进一步的评定打下坚实的基础。
2.建立流动信用档案管理体制。由于国家助学金发放额度不断增加,获取难度逐渐降低,助学金成了部分非經济困难学生争抢的“唐僧肉”。开张证明,编造一些困难理由,轻轻松松几千块钱就能到手,何乐而不为呢。有些学校的学生,通过上报虚假信息获取助学金的现象不在少数。这表明了学生诚信意识淡薄,社会责任感缺失的现象。由此可见,当前情况下,仅仅寄希望于个人道德自觉,让学生做到诚实守信,严格按要求递交申请材料还过于理想化。必须要建立个人信用制度,营造诚信校园,提高制度约束力,让蓄意通过上报虚假信息而获利的学生受到应有的惩罚,并以此警示效仿者。我校在此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具体做法是:新生入学后,建立信用档案,对在校诚信表现进行系统记录和存档。主要包括:上报基本信息的真实性、考试表现(主要考察是否有作弊行为)、与同学交往过程中的守信度(学生互评)、在校期间是否有重大失信行为等。申请助学金者要求签订“助学金终身追究诚诺书”,放入诚信档案,并声明在学生毕业离校时将此份材料归入个人档案。诚信度的考评是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助学金的必经步骤,如发现为获得助学金而伪造个人信息者,除要求原额退回助学金外,还要在个人信用档案中如实记录,这势必会对学生今后的升学就业和信贷销费等信用行为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通过强调失信现象的后果和代价,从而对当前信息造假行为产生威慑作用,增加外部约束力。对学生信用信息的收集和存档续档,监督了学生的信誉行为,增强了学生的责任和担当意识,更深化了大学生的诚信管理体制。 另外,高校还应结合助学金的申请和评定,采取多种方式对大学生进行集体主义意识和团结、友爱、感恩、互助等良好品德的教育,鼓励其诚信做人,踏实做事,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申请助学金。当遇到因名额有限而获取不到助学金或补助金额较少时,要坦然接受,做一个宽容、大度,诚实守信、严以律己又勇于面对困难和挑战的新时代大学生。
3.制定灵活多样的补助标准。随着国家助学金政策的提标扩面,有越来越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被资助,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助学金当前设定的补助标准额度较单一,致使实际发放和使用效果不甚理想。当前国家助学金的发放额度统一规定为:每生每年3000元(分两个学期发放),另外可适当设定2000元和4000元的补助名额,但必须符合1:1的配比要求。在评定过程中发现,学生的家庭困难情况千差万别,实际所需补助费用各不相同。因此,国家应设定灵活多樣且差额等级较多样的补助标准,以避免“平均分配”的情况。如可规定在1000-5000元间,每一千元一个跨度,根据对学生家庭贫困情况的综合评定,给予五个等级中的一种。确保对家庭极其贫困的学生给予较高补助,而对于一般困难学生给予适当补助,这无疑将惠及更多学生让其受益,必然提高国家公共教育资本的使用效果。
坚持评定标准的多样性,还包括考察学生助学金申请信息的客观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取助学金后的使用情况。我校坚持对受助者进行不间断的跟踪记录,如发现助学金申请者的上报信息严重失真,或者获得者在读期间有明确违法违纪行为,如考试作弊、打架、酗酒闹事、严重旷课等,则应勒令退回已享受的助学金,并取消以后的评定资格。将退回的助学金纳入到第二年的助学计划资金。已申请并享受过助学金的同学,如在新的学年中,家庭困难程度有变,也应根据最新上报家庭情况信息,重新确定该生的助学金标准和获取额度,确保其获得的助学金与家庭当前困难情况吻合。
4.确立辅导员(班主任)责任终身追究制。政府大力倡导教育公平,要求合理、有效地分配和使用助学金。当前,助学金的认定过程,除了认证标准的不统一而使认定工作有较大难度外,评定者(辅导员或班主任)操作上的不规范和随意性,一直是助资金工作的瓶劲问题,骗助、错助、人情助等问题严重降低了助学金的使用效果。因此,严把操作关,不能等闲视之。
依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从严审核,是助学金评定的第一步。在全面搜集、记录助学金申请者重要信息的基础上,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是辅导员老师应该遵从的首要原则,也是师德师风的基本要求。有的辅导员(班主任)在评定时考虑到申请者是自己或同乡、同事的亲戚,抑或是自己所带的学生会(班级)主要干部,评定过程中掺入过多感情因素,自然会降低标准,卖个顺水人情,为学生捞得不应有的好处,这严重违背了助学金的评定要求,是极不负责任的行为。鉴于以上可能出现的情况,我校针对参与助学金评定的辅导员(班主任)建立了“助学金责任终身追究制”。凡出现因主观把握不严导致的“人情、招呼”类的助学金,必须追究评定老师的直接责任,做出相应经济处罚,并以重大工作事故论处,给以后的职称晋升和班主任工作造成较大负面影响。此体制的提出和建立,要求辅导员(班主任)必须认真地对待助学金评定工作,严格按规定、依照程序进行操作,从而提高评定过程和结果的客观公正性。
5.建立助学金申请者在校表现即时追踪机制。助学金是为减轻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负担,帮助其完成学业,顺利实现就业,成长为自立自强的社会有用人才而设定的。有些学生虽然家境不好,但日常消费不知节俭,甚至花钱大手大脚,喜爱物质攀比、摆阔。穿名牌、戴名表、使用高档手机和电脑,仍能申请到助学金的学生大有人在。有的学生助学金拿到前小心自律,但钱一旦到手,就不加节制地敞开了花,要么买高档消费品,要么经常下馆子吃喝,严重违背了助学金的使用要求。基于以上学生的各种表现,我校对有意向申请助学金的学生全面考评,通过记录学生的勤工俭学经历、群众调查信息、公示监督反馈、学生个人消费情况记录等,考察学生的综合表现,为助学金的评定和发放提供辅助信息。如发现学生在使用助学金过程中出现铺张浪费的行为,经评估和确认后,将对学生获得的资助全额收缴,纳入学校下一学年的助学金,并严肃教育,使其认清自身行为的错误所在。
另外,有部分学生家庭经济较困难,但学习态度不够端正,综合测评表现较差,成绩不理想甚至考试挂科,难以正常毕业。有些此类学生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拿到助学金,这违背了助学金的使用初衷,降低了资本的使用效果。我校在助学金评定过程中提高了学习成绩在认定过程中的作用,特别强调考察申请者近一年来的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成绩不达标的学生一律不得获批。
四、结语
助学金的认定是一个多方面、全方位、立体化的动态过程,需要用发展的眼光不断探索符合时代要求和学生实际的科学方法。我校力求通过拉长认定周期,做到全程认定、随时跟踪,动态管理,综合运用精细化认定措施,夯实过程,寻求认定工作的基本规律,找出关键环节,建立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认定方法和体系。我校始终坚持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总结,在总结中深化。希望我们的办法能在较好实践效果的基础上加以推广,以星星之火带来燎原之势,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获得应有的国家补助,推动教育公平事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J].中国高等教育,2010,(Z3):4-17.
[2]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李克强政府工作报告.
[3]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Z].2007-05-13.
作者简介:孙颖(1981—)女。江苏沛县人。硕士。学生资助中心,中级。封寒(1976—)女。江苏沛县人。硕士。专职辅导员。中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