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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言劝人”就是在劝说的时候,根据被说服对象的心理,针对对象的认识、态度等问题,指出问题的严重后果:或者给他指出出路,或者用晓之利害的方法,使其放弃或改变原先的立场,达到说服对象的目的。社会心理学把这种方法叫做“诉诸恐惧”。它是利用恐惧引发出的力量和“返回效果”,来达到足以使之改变原有的态度、认识的一种说服方法。
在思想政治工作中,为了说服别人,“危言劝人”是人们常用的一种方法,要使这种方法能取得预期的说服效果,我们需要给使用者提个醒,在运用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注意恐吓动机的“纯度”。危言劝人不是危言吓人,它是为了教育人、帮助人纠正错误认识,端正错误态度,让人丢掉包袱,轻装上阵,积极向上。只有让对方看到你纯正的善意动机,觉得你说的不是恶意的,劝说的目的才能达到。
法国寓言诗人拉封丹每天早晨习惯食用一个烤马铃薯。有一天,他把一个太烫了的马铃薯放在饭厅的壁炉上凉一凉,随后就离开了饭厅。可是等他回来时,那个马铃薯不见了。
有个佣人曾经到饭厅去过,拉封丹猜到了这件事情,于是,他叫喊起来:
“哦,我的上帝!谁吃了我放在壁炉上的那个马铃薯?”
“不是我。”那个佣人回答说。
“谢天谢地!那再好也没有了。”
“这话什么意思?”仆人问。
“因为我在马铃薯里放了一点砒霜,是为了毒死老鼠。”
“啊!我的上帝!……我中毒了!”
“放心吧,”拉封丹笑着说,“这是我略施小计,为的是想知道事情的真相。”
拉封丹要劝说佣人承认错误,用“马铃薯里面有砒霜”,来“恐吓”她,当佣人体会到拉封丹的作为是为了“毒死老鼠”,并非是要危害她的生命安全的时候,佣人才不得不丢掉包袱,委婉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二要注意语言恐吓的“信度”。语言恐吓的“信度”,是指用来“恐吓的语言”要有科学根据或事实根据,能让人相信你说的话是真实算数的。语言的信度越高,就越有威胁力,吓阻也就更有效。如果杜撰事实或夸大危害,那就是危言耸听的无稽之谈,不但达不到激发上进的目的,反而会使人丧失信心。
传说有一位少女对一位歌星很崇拜,她给一家唱片公司写信,发誓说:“我非这位歌星一辈子不嫁。”信末还请唱片公司的音乐编辑一定要转告那位歌星。音乐编辑收信以后,给小姑娘回信说:“你忠贞不渝的精神令我十分感动。不过这需要耐心。因为据我所知,发誓非这位歌星不嫁的少女,已经有1352人,你排在1353位,所以你要有充分的心理准备,需要耐心地等待。”过了不久,这位少女又给编辑写来一封信,说:“看过您的来信,我已经改变主意了。”
这位编辑说服痴迷少女,使用的就是晓之利害的办法。他针对少女心理,通过对事实的详细数量分析,委婉地告诉她:仅靠歌星的歌曲建立起来的虚妄情网,那是不可能牢固地交织在空守寂寞生命的基础上的,等待1352个竞争者恐怕会等得白了少女头!严重事实的数量分析,充分显示了利害关系,使她改变了原先的痴迷态度。
三要注意语言恐吓的“力度”。恐惧是一种沟通的结果,要使对方能够在心理上形成一种惊恐与不安,继而顺从“威胁者”的要求,用于恐惧的事情,就必须要达到一定的恐惧程度,用于恐吓的语言就必须要有“杀伤力”,只有这样,才能够唤起对方否定性的情感体验,引起对方产生害怕、惊恐、厌恶或不适,进而终止或改变原有的态度和行为。如果“恐惧度”不够,“杀伤力”太小,那对方就不会“动心”,思想认识也就不会发生根本性的、方向性的逆转。下面正反两方面的例子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明。
《资治通鉴·唐纪五十九》记载:唐敬宗想去骊山洗温泉,大臣认为是不急之务,纷纷劝阻。但唐敬宗不听。拾遗张权舆跪在宫中,以头叩地苦苦劝说:“以前周幽王去骊山,为犬戎所杀;秦始皇葬于骊山,秦国很快灭亡;唐玄宗游骊山,而有安之乱;您父亲也去过骊山,结果寿命不长。”唐敬宗一听反问道“骊山若此之凶邪?我宜一往以验彼言。”唐敬宗照样去了骊山洗温泉,事毕还宫,顾谓左右:那叩头苦谏的人,他的话哪里信得?
大臣的劝说未能吓阻唐敬忠去骊山洗温泉,是因为语言吓阻的力度不够,杀伤力太小,不能引起唐敬忠产生否定性的感情体验。
据说,在美国,有一个单独囚禁的重要犯人,刑警为了防止犯人自我伤害,已把犯人的鞋带和皮带取走了。犯人只好提着裤子垂头丧气地踱来踱去。忽然,他闻到了从狱窗外飘进来的香烟味。他透过通气的小狱窗,看到走廊上守卫员正在抽烟。这时,他渴望有一支香烟解解闷,于是用右手在门上敲了几下,刑警走过来问道:“你干吗?”犯人说:“你给我一支香烟。”刑警没有理他,转身走了。犯人对自己当前的处境心知肚明,决心冒险考验考验自己臆测的目的到底能否实现。于是再次敲打,并带有强烈命令的味道。刑警转身一瞟,愤怒地问道“你要干什么?”犯人郑重地答道:“请注意,我要在30秒内得到你的香烟。如果得不到,我就会用头撞水泥墙,直到血肉模糊,昏迷过去为止。等到监狱长官前来把我从地上抬起来,把我救醒的时候,我会咬定这一切都是你干的。虽然他们不会完全相信我的话,但是你得想想你要陪我出席全部审讯,还得准时到调查委员会解释作证,你还必须写三份报告的调查表,你还要和行政长官纠缠不休……所有这些,都仅仅是因为你不给我一支香烟。香烟就在你的兜里,只一支而已,我决不再麻烦你。”刑警不是傻瓜,结果,刑警果然给了他一支香烟。
犯人的阴谋之所以能够得逞,就在于他巧妙地利用了假设句所够产生的警示力。犯人把不给香烟,当作假设句的一个假定条件,把可能出现的一系列可怕而麻烦的情况,作为这种假定情况存在下所会出现的结果。这就使得犯人在索取香烟问题上,制造了自己对刑警严重警告的语言绝对优势,“强力度”的恫吓逼得刑警不得不就范。
在思想政治工作中,为了说服别人,“危言劝人”是人们常用的一种方法,要使这种方法能取得预期的说服效果,我们需要给使用者提个醒,在运用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一要注意恐吓动机的“纯度”。危言劝人不是危言吓人,它是为了教育人、帮助人纠正错误认识,端正错误态度,让人丢掉包袱,轻装上阵,积极向上。只有让对方看到你纯正的善意动机,觉得你说的不是恶意的,劝说的目的才能达到。
法国寓言诗人拉封丹每天早晨习惯食用一个烤马铃薯。有一天,他把一个太烫了的马铃薯放在饭厅的壁炉上凉一凉,随后就离开了饭厅。可是等他回来时,那个马铃薯不见了。
有个佣人曾经到饭厅去过,拉封丹猜到了这件事情,于是,他叫喊起来:
“哦,我的上帝!谁吃了我放在壁炉上的那个马铃薯?”
“不是我。”那个佣人回答说。
“谢天谢地!那再好也没有了。”
“这话什么意思?”仆人问。
“因为我在马铃薯里放了一点砒霜,是为了毒死老鼠。”
“啊!我的上帝!……我中毒了!”
“放心吧,”拉封丹笑着说,“这是我略施小计,为的是想知道事情的真相。”
拉封丹要劝说佣人承认错误,用“马铃薯里面有砒霜”,来“恐吓”她,当佣人体会到拉封丹的作为是为了“毒死老鼠”,并非是要危害她的生命安全的时候,佣人才不得不丢掉包袱,委婉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二要注意语言恐吓的“信度”。语言恐吓的“信度”,是指用来“恐吓的语言”要有科学根据或事实根据,能让人相信你说的话是真实算数的。语言的信度越高,就越有威胁力,吓阻也就更有效。如果杜撰事实或夸大危害,那就是危言耸听的无稽之谈,不但达不到激发上进的目的,反而会使人丧失信心。
传说有一位少女对一位歌星很崇拜,她给一家唱片公司写信,发誓说:“我非这位歌星一辈子不嫁。”信末还请唱片公司的音乐编辑一定要转告那位歌星。音乐编辑收信以后,给小姑娘回信说:“你忠贞不渝的精神令我十分感动。不过这需要耐心。因为据我所知,发誓非这位歌星不嫁的少女,已经有1352人,你排在1353位,所以你要有充分的心理准备,需要耐心地等待。”过了不久,这位少女又给编辑写来一封信,说:“看过您的来信,我已经改变主意了。”
这位编辑说服痴迷少女,使用的就是晓之利害的办法。他针对少女心理,通过对事实的详细数量分析,委婉地告诉她:仅靠歌星的歌曲建立起来的虚妄情网,那是不可能牢固地交织在空守寂寞生命的基础上的,等待1352个竞争者恐怕会等得白了少女头!严重事实的数量分析,充分显示了利害关系,使她改变了原先的痴迷态度。
三要注意语言恐吓的“力度”。恐惧是一种沟通的结果,要使对方能够在心理上形成一种惊恐与不安,继而顺从“威胁者”的要求,用于恐惧的事情,就必须要达到一定的恐惧程度,用于恐吓的语言就必须要有“杀伤力”,只有这样,才能够唤起对方否定性的情感体验,引起对方产生害怕、惊恐、厌恶或不适,进而终止或改变原有的态度和行为。如果“恐惧度”不够,“杀伤力”太小,那对方就不会“动心”,思想认识也就不会发生根本性的、方向性的逆转。下面正反两方面的例子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明。
《资治通鉴·唐纪五十九》记载:唐敬宗想去骊山洗温泉,大臣认为是不急之务,纷纷劝阻。但唐敬宗不听。拾遗张权舆跪在宫中,以头叩地苦苦劝说:“以前周幽王去骊山,为犬戎所杀;秦始皇葬于骊山,秦国很快灭亡;唐玄宗游骊山,而有安之乱;您父亲也去过骊山,结果寿命不长。”唐敬宗一听反问道“骊山若此之凶邪?我宜一往以验彼言。”唐敬宗照样去了骊山洗温泉,事毕还宫,顾谓左右:那叩头苦谏的人,他的话哪里信得?
大臣的劝说未能吓阻唐敬忠去骊山洗温泉,是因为语言吓阻的力度不够,杀伤力太小,不能引起唐敬忠产生否定性的感情体验。
据说,在美国,有一个单独囚禁的重要犯人,刑警为了防止犯人自我伤害,已把犯人的鞋带和皮带取走了。犯人只好提着裤子垂头丧气地踱来踱去。忽然,他闻到了从狱窗外飘进来的香烟味。他透过通气的小狱窗,看到走廊上守卫员正在抽烟。这时,他渴望有一支香烟解解闷,于是用右手在门上敲了几下,刑警走过来问道:“你干吗?”犯人说:“你给我一支香烟。”刑警没有理他,转身走了。犯人对自己当前的处境心知肚明,决心冒险考验考验自己臆测的目的到底能否实现。于是再次敲打,并带有强烈命令的味道。刑警转身一瞟,愤怒地问道“你要干什么?”犯人郑重地答道:“请注意,我要在30秒内得到你的香烟。如果得不到,我就会用头撞水泥墙,直到血肉模糊,昏迷过去为止。等到监狱长官前来把我从地上抬起来,把我救醒的时候,我会咬定这一切都是你干的。虽然他们不会完全相信我的话,但是你得想想你要陪我出席全部审讯,还得准时到调查委员会解释作证,你还必须写三份报告的调查表,你还要和行政长官纠缠不休……所有这些,都仅仅是因为你不给我一支香烟。香烟就在你的兜里,只一支而已,我决不再麻烦你。”刑警不是傻瓜,结果,刑警果然给了他一支香烟。
犯人的阴谋之所以能够得逞,就在于他巧妙地利用了假设句所够产生的警示力。犯人把不给香烟,当作假设句的一个假定条件,把可能出现的一系列可怕而麻烦的情况,作为这种假定情况存在下所会出现的结果。这就使得犯人在索取香烟问题上,制造了自己对刑警严重警告的语言绝对优势,“强力度”的恫吓逼得刑警不得不就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