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鲁政字[2013]99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在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基础上建立山东管理学院的函》(教发函[2013]42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改建为山东管理学院,原建制规格不变,领导职数、内设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