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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3月26日至3月28日在杭州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夏宝龙主任主持各次全体会议,茅临生、程渭山、冯明、王永昌、厉志海、姒健敏副主任和厉月姿秘书长及委员共60人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李强省长和朱从玖、卢子跃副省长,省高级人民法院齐奇院长,省人民检察院陈云龙检察长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省属有关单位负责人,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秘书长办公会议成员以及机关副厅以上干部,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7名省人大代表。另外,还有15位公民旁听各次全体会议。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卢子跃所作的《关于全省水库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充分肯定了省政府的水库安全工作,同时指出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会议要求有关专门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提出关于全省水库安全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通过后送省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二、会议听取了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洪航勇所作的关于《杭州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的说明以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丁祖年所作的关于《杭州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等两件报批法规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杭州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的决定》、《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的决定》。
三、会议听取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高鹰忠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和省水利厅厅长陈川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浙江省水文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并进行了初步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根据我省实际,制定这两部地方性法规是必要的。会议要求,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抓紧对这两部法规草案进行修改,印发省人大代表和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后,再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四、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政府省长李强所作的人事任职议案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陈小恩受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关于设立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及组成人员名单(草案)的说明,以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所作的关于人事免职报告的说明,并进行了审议。会议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决定任命李卫宁为浙江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决定任命谢力群为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决定任命张金如为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决定任命刘希平为浙江省教育厅厅长;决定任命周国辉为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厅长;决定任命冯志礼为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决定任命刘力伟为浙江省公安厅厅长;决定任命汪瀚为浙江省国家安全厅厅长;决定任命马光明为浙江省监察厅厅长;决定任命尚清为浙江省民政厅厅长;决定任命赵光君为浙江省司法厅厅长;决定任命钱巨炎为浙江省财政厅厅长;决定任命吴顺江为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决定任命陈铁雄为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决定任命徐震为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厅长;决定任命谈月明为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决定任命郭剑彪为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决定任命陈川为浙江省水利厅厅长;决定任命史济锡为浙江省农业厅厅长;决定任命林云举为浙江省林业厅厅长;决定任命周日星为浙江省商务厅厅长;决定任命金兴盛为浙江省文化厅厅长;决定任命杨敬为浙江省卫生厅厅长;决定任命王文娟为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决定任命陈荣高为浙江省审计厅厅长;决定任命金永辉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会议以按表决器的方式,通过了《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通过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的人事免职事项。
五、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结束后,举行了新一届省政府组成人员颁发任命书仪式。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宝龙同志为新一届省政府组成人员颁发任命书,并提出了要求。
省人大常委会夏宝龙主任主持各次全体会议,茅临生、程渭山、冯明、王永昌、厉志海、姒健敏副主任和厉月姿秘书长及委员共60人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李强省长和朱从玖、卢子跃副省长,省高级人民法院齐奇院长,省人民检察院陈云龙检察长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省属有关单位负责人,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秘书长办公会议成员以及机关副厅以上干部,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7名省人大代表。另外,还有15位公民旁听各次全体会议。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卢子跃所作的《关于全省水库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充分肯定了省政府的水库安全工作,同时指出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会议要求有关专门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提出关于全省水库安全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通过后送省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二、会议听取了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洪航勇所作的关于《杭州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的说明以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丁祖年所作的关于《杭州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等两件报批法规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杭州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的决定》、《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的决定》。
三、会议听取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高鹰忠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和省水利厅厅长陈川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浙江省水文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并进行了初步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根据我省实际,制定这两部地方性法规是必要的。会议要求,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抓紧对这两部法规草案进行修改,印发省人大代表和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后,再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四、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政府省长李强所作的人事任职议案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陈小恩受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关于设立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及组成人员名单(草案)的说明,以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所作的关于人事免职报告的说明,并进行了审议。会议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决定任命李卫宁为浙江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决定任命谢力群为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决定任命张金如为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决定任命刘希平为浙江省教育厅厅长;决定任命周国辉为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厅长;决定任命冯志礼为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决定任命刘力伟为浙江省公安厅厅长;决定任命汪瀚为浙江省国家安全厅厅长;决定任命马光明为浙江省监察厅厅长;决定任命尚清为浙江省民政厅厅长;决定任命赵光君为浙江省司法厅厅长;决定任命钱巨炎为浙江省财政厅厅长;决定任命吴顺江为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决定任命陈铁雄为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决定任命徐震为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厅长;决定任命谈月明为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决定任命郭剑彪为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决定任命陈川为浙江省水利厅厅长;决定任命史济锡为浙江省农业厅厅长;决定任命林云举为浙江省林业厅厅长;决定任命周日星为浙江省商务厅厅长;决定任命金兴盛为浙江省文化厅厅长;决定任命杨敬为浙江省卫生厅厅长;决定任命王文娟为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决定任命陈荣高为浙江省审计厅厅长;决定任命金永辉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会议以按表决器的方式,通过了《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通过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的人事免职事项。
五、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结束后,举行了新一届省政府组成人员颁发任命书仪式。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宝龙同志为新一届省政府组成人员颁发任命书,并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