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事诉讼中律师的会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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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见权,指刑事诉讼中律师有权会见在押和不在押的被追诉人,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的会见。由于与不在押的被追诉人的会见并无任何限制,而在押的被追诉人人身自由受到暂时剥夺,处于侦查机关控制之下,保障律师会见权更具有意义。本文讨论的便是侦查阶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The right of interview means the lawyer in criminal proceedings has the right to meet with the detainee in custody and non-custody, including the investigation phase, the review prosecution phase and the trial phase. Since there is no restriction on the meeting with the detainee who is not in custody, the individual being detained in custody is temporarily deprived of his personal liberty and under the control of the investigating organ, it is more meaningful to protect the right of solicitor to attend the meeting. This article discusses the lawyer’s right to interview the suspect during the investigation st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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